三三言情小说>言情小说>汴京生活日志>第 24 章 第二十四章
  万万没想到休息两天重新开张,沈丽姝他们的生意反而比放假前更好了。

  大概顾客也是失去后才开始珍惜,一回到熟悉的场子,沈丽姝惊喜的发现他们竟然有忠实的老顾客了!

  当时他们也才开工,沈丽姝用清脆的声音在人群中穿梭叫卖的同时,还举起自己手写的宣传语。

  自从买了纸笔回家,沈丽姝这几天就在苦练她的宣传标语——热腾腾、甜蜜蜜的糖炒栗子。

  是的,练字。

  沈徐氏那天整理他们的购物所得,以为姝娘独独没给她自己添置东西,脑补到破防,殊不知沈丽姝从不亏待自己,她这么辛苦赚钱还要送弟弟们去上学,那是因为她自己没得上。

  倘若这个时代女子也能读书考公,沈丽姝才没这个闲工夫管小老弟,她自己早就冲了。

  培养别人哪有培养自己来得靠谱?

  正是因为自己想上学没得上,就不想弟弟们也当失学儿童。

  但是上辈子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沈丽姝就算无法再进校门,也不允许自己摆烂当个半文盲,光跟着老爹学认繁体字并不够,能读能写还能算才是真女子。

  有条件了,她得把书法课程也安排上。

  所以那天斥巨资买的笔墨纸砚,一多半是为沈丽姝自己准备的。

  不过沈丽姝购买文房四宝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句标语需要她自己来写。

  毕竟她上辈子也就小学的时候上过几次书法课,中考前被父母狠抓了几个月钢笔字,后来上了大学直至工作,就放飞自我笔走龙蛇了,写的字除了她自己,亲妈都不认识。

  这辈子更是连笔都没抓过,沈丽姝都做好了从头开始学写字的准备,在自己出师之前,宣传标语只能请全家文化水平最高的沈爹执笔。

  然后,沈丽姝就被老爹的字丑哭了。

  也是她想多了,老爹虽然自诩能读能写,可家里连纸笔都没有了,多少年不练字,他又能写得多好看?

  关键他还是亲爹,沈丽姝再能耐也不能像管小老弟那样,挥皮鞭督促亲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所以一看到老爹那手歪歪扭扭的鬼画符,沈丽姝就知道这个爹没救了,放弃吧。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于是她挽起袖子上了,勤学苦练两天,以废了半刀纸,并把沈徐氏心疼得直抽气为代价,沈丽姝终于写出了这张还算端正、至少不会潦草到让人费劲辨认的宣传单。

  沈丽姝举着手写宣传单走在前面,身后的徐力和他弟徐林都莫名骄傲起来,腰杆挺得笔直,很快吸引了人们的注意。

  第一单生意就是老顾客。

  其实关照过他们的顾客何止千八百,让他们都眼熟是不可能的,沈丽姝算是小伙伴中记性最好的,可能记住的客人也才那么几种,要么给小费大方,要么打扮华丽,还有长得好看,或是特别会还价的。

  总之有特色才能被记住。

  这位老顾客就没什么特色,沈丽姝毫无印象,对方自己说几天没看到他们了,虽然这期间也有别家卖糖炒栗子,价格也便宜,可是既没她家做的香甜可口,一到手还都是凉的,吃着没意思。

  姝娘很感动,并决定当场涨价——如她所料,放假回来的板栗市场已经重回稳定,价格刚好卡在她的底线,一斤三文钱。

  沈丽姝不知道别家是怎么想的,反正她核算了下自家的人工和成本,只能接受一斤三文的底价,再往下降的话,就算仍有点赚头,她也不想陪他们玩了。

  大不了跟小伙伴们商量一下,双方各掏几贯,凑够买锅碗瓢盆和炉子推车煤饼的钱,搞套设备去街上去夜市或庙会摆摊卖板栗烧鸡。

  想想就连看似不重口腹之欲的爹娘,都忍不住对她那道板栗烧鸡念念不忘,沈丽姝觉得生意也不会太差。爹娘在乡下的亲朋故旧多,家家户户都有养鸡的习惯,他们真改行,仍然有自己的优势。

  到时候板栗卖完了,还可以想办法做其他吃食卖。

  就算不想摆摊了,这套设备也可以转手卖给需要的人。

  他们最后怎样都不会亏本,只会打乱沈丽姝的节奏。

  所以发现市场控制在三文左右,沈丽姝就带着小伙伴们回归老本行了。

  比起东一榔头西一棒锤的折腾,她显然更喜欢这种按部就班,把计划从头执行到尾的感觉。

  不过她能接受最低价,但是也不会嫌钱多啊,老顾客的话透露了两点关键信息。

  第一,降低价格后有人就开始偷工减料不舍得放糖了。

  第二,不是所有人都跟他们一样住的近,可以随时把刚炒出炉的栗子送过来卖。

  前者还好说,只要愿意随时能改进,但后者却很有可能是他们独有的优势。

  沈丽姝一想这不就是核心竞争力了吗?

  有了底气,不坐地涨价那就不是合格的奸商了。

  于是她给老顾客报价时面不改色的道,“大爷您放心,我们卖的糖炒栗子是一如既往的香甜软糯,看我手上的白纸黑字,热腾腾甜蜜蜜,不骗人。如今我们的价钱也便宜了,现在一份半斤的,只要两文钱。”

  没给对方嫌贵的机会,沈丽姝继续笑盈盈说,“这也入秋了,一天比一天凉快,大爷您一个人,先买一份就行了,趁热慢慢吃,吃完再买,我们的板栗用了干净厚棉被裹着,客人什么时候来买都是热腾腾。”

  沈丽姝把涨价说成降价,还笑容甜蜜语气真诚,全是为对方考虑的架势,再加上一份两文钱,比那些只能按斤卖的还少了一文,倒显得他们物美价廉了。

  于是听她这么忽悠的顾客基本都开开心心掏钱买了。

  毕竟能常来瓦舍消遣,还舍得花钱买零嘴而不是自带干粮的,家底都不会太差。

  另外,她用心准备的宣传单,也得到了出人意料的效果。

  沈丽姝之所以突发奇想准备这个,也是觉得城里的识字率似乎挺高,尤其是有闲钱逛瓦子里的,多少都读过几年书,那她投其所好,弄个宣传单,只要每天能多招揽几个生意,这份准备就不亏。

  而事实是逛瓦子里的读书人也很不少,他们一看沈丽姝这副因为老爹太菜、不得已挽袖子自己上的“墨宝”,就能猜到写字之人怕是刚握笔没几天,从书法的角度来评价,运笔一塌糊涂,形态乱七八糟。

  但考虑到稚嫩的笔触和软绵绵的力道,推测写字之人应该是个才开始读书识字的孩子,那就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至少其字迹还挺工整,一笔一捺也算自然流畅,短时间内达到这种效果,也需要一定的天赋加很多的努力。

  刚好举着这张纸的也是一群孩子,大的最多十岁,小的才六七岁,年龄和他们的猜测正好对上。

  于是一个不小心,沈丽姝就给自己和小伙伴立下了自强不息、人穷志不穷的特别人设。彡彡訁凊

  凿壁偷光、囊萤映雪等没条件也要创造条件读书的典故,能够流芳千古,就知道读书人有多喜欢这种调调。

  许多书生就算不想买栗子,都会好奇的招手喊他们过去,问一问字是不是他们写的之类。

  沈丽姝也从来脸不红心不跳,理直气壮点头:“对,字是我们自己写的。”

  “是的,卖完板栗还要回家看书。”

  “不只我们喜欢读书,家里四岁的小弟弟也想去学堂。”

  每当她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时候,身后的小伙伴们都羞得满脸通红,一脸心虚的不敢直视问话的人。可是那些读书人宁愿把他们的心虚反应当成谦虚害羞,也要相信姝娘的话,然后用实际行动肯定他们的“向学之心”并鼓励他们继续保持——纷纷掏钱买他们的板栗。

  有那侠义之心的,往往买两份板栗能给他们十文钱,剩下的都是打赏。

  就在多重效果加持下,结束一天工作的几人回家迫不及待清点收入,最后由沈丽姝统计报数,“一千九百零六十九文。”

  算上给爹娘和两个弟弟的工钱,依然是日入两贯钱。

  听到具体数字,饶是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的小伙伴们,都激动到险些抱头痛哭,而一点准备都无的,比如沈家旺和沈徐氏,更是目瞪口呆,一脸怀疑人生的表情,“你们没数错吗,怎么还能赚这么多?”

  沈丽姝三言两语解释了下他们偷偷涨价还很受欢迎的事实,沈家旺便开始疯狂拨算盘,“按照之前的打算,一斤卖三文,大概是你们生意最好时候的一半,每天一千两三百文,而今天你们却多赚了近八百文,每天都能如此的话,让我看看你们这次能多赚多少……”

  一阵清脆响亮的算盘声过后,沈爹激动宣布:“半个月就能多赚十二贯!”

  姝娘震惊,账还能这么算的吗?

  但是转念一想,这么算也未尝不可啊,多赚的那部分像极了从地上捡钱,快乐无边。

  这一瞬间,沈丽姝又找回了刚召集小伙伴们创业时的兴奋,甚至觉得她还可以爬起来再战二十四小时!

  她都不小心被打鸡血了,徐家四兄弟更是摩拳擦掌,恨不得下一秒就天亮,好让他们继续赚钱。

  老话说越努力越幸运,沈丽姝带着小伙伴们热火朝天搬砖的时候,镇上的堂兄弟们也如火如荼的满村子给他们收板栗,数量多到让负责运送进城的徐二舅和沈四叔都傻眼,最后他们轮流背一麻袋,剩下的让驴子驮进城。

  其实徐家兄弟放假回来带的那么多板栗,也不全是他们自己背进城的,数量太多几个孩子根本背不动,是徐二舅赶了家里的驴子帮他们运进来的。

  只是那天徐二舅觉得驴子没地方栓,也不给妹子留饭的机会,放下东西就推说还有事情跑了,沈家旺回家后自然看不到他。

  而这一次,沈徐氏却无论如何也不答应就这样放他们离开,上前拽住驴绳不放,“二哥,孩子他四伯,今儿说什么也得吃了饭再回去。你们这两个月一趟趟的帮我们搬东西过来,却连我家一杯水一口饭都没吃上,传出去,别人就算不指着我脊梁骨骂,我自己也抬不起头啊!”

  沈徐氏难得强势一回,大有绑也要把徐二舅和沈四伯绑在家吃饭的架势,理由很简单,她今天刚好买了肉,可以招待好娘家和婆家来的亲戚了。

  当然沈徐氏这肉并不是特意给徐二舅和沈四伯准备的,毕竟他们进城之前没送口信,谁也没法未卜先知。

  沈徐氏不年不节买肉的理由只有一个——姝娘想吃。

  考虑到孩子们做生意赚的多、累也是真的累,需要补身子,还有个天天嚷着要吃肉的姝娘,沈徐氏这些天也有在伙食上下功夫,学着姝娘用油炒菜,再放点酱油和盐,味道也不错,孩子们饭都吃得比以前多了。

  只是天天吃肉依然不可以。

  沈徐氏就算手头越来越宽松了,她的底线也是最多三五天吃一回荤腥。

  正好四天前才吃了鱼,她今天就咬咬牙,回来的路上又拐去另一条街买了一斤多肉,还是姝娘嘴里念念不忘的肥瘦相间的三层肉,老贵了。

  这肉沈徐氏是准备喊姝娘起来做的,她说的劳什子卤肉饭自己压根不懂。

  只是她还没去唤醒姝娘,先看到了来送货的徐二舅和沈四伯,于是把他俩也扣下了。

  不许走,都尝尝姝娘的手艺!

  沈徐氏还不知道卤肉饭是什么,但却信心十足,人认定只要二哥和四伯哥只要尝一口都会被征服,那样,自家这几次的招待不周就都找补回来了。都尝尝姝娘的手艺!

  沈徐氏还不知道卤肉饭是什么,但却信心十足,人认定只要二哥和四伯哥只要尝一口都会被征服,那样,自家这几次的招待不周就都找补回来了。都尝尝姝娘的手艺!

  沈徐氏还不知道卤肉饭是什么,但却信心十足,人认定只要二哥和四伯哥只要尝一口都会被征服,那样,自家这几次的招待不周就都找补回来了。都尝尝姝娘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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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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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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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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