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崇拜读书人,她也想成为那样的人。
所以,她总爱往他们堆里跑。
他们有什么事,她也特别热心愿意帮忙。
其中,这个于成智是走得最近的。
她不否认,对他有过朦朦胧胧的好感,少女怀春,欲语还休,所以,在他那里跑得特别勤。
怕他在农村伙食不好,从家里偷了鸡蛋出去给他吃,在山上打了野鸡,悄悄炖了给他送;
觉得他是斯文的念书人,他的手那么白那么修长,是天生写字的,怎么干得了粗活呢?而她干活是把好手,一天干完自己的就去给他帮忙,三下五除二就帮他干完了;
后来,他宿舍的卫生她也常常去打扫,到后来发展成给他洗衣服……
一开始他还客气,后来接受以后就变得理所当然,他自己什么都不做了,就等着她来做,也等着她给他带肉蛋来。
那时候她很开心,觉得他这是接受自己了才会让她去帮他做这些事,不然,为什么不让别人来做呢?
他有空的时候,会教她读书,给她讲诗里浪漫的意境,把她迷得一天到晚晕陶陶的。
村里好多人笑话她,笑她不要脸,去缠着人家城里学生,可是她不在乎。
那时候的她傻乎乎地把村里人都看扁了,觉得他们又土又俗气,哪里懂得诗里的美好?
她甚至认为,村里的姑娘们嫉妒她!
后来,他要回城了。
她心里充满了不舍,甚至做过会不会把她也带出去的梦。
谁知道,他走的时候她都不知道。
等她和往常一样去他住的地方找他的时候,他人已经走了,所有学生都走了,没留给她只字片语,就好像,他从来没来过。
她,又成了村里的笑话。
毕竟,在回城的消息在村里传开的时候,村里人当着她面或者背地里都在酸不溜丢地说“这下瓶子要跟着去城里享福了”这样的话。
那时候她趾高气昂的,把这些酸话都照单全收,只当他们嫉妒她。
结果,现实给了她一个狠狠的耳光。
即便是这样,她还给他找借口:是不是车来了不等人,他来不及跟她说?他以后是不是一定会回来看她?他刚回城肯定有很多事情忙,不会太快来的……
诸如这样的借口,前世那个傻乎乎的她想了一条又一条,却始终没有等来那人的半点消息,反而等到了她妈定下的她和顾钧成的婚事。
顾钧成。
一个和于成智截然相反的人。
还是她最不喜欢的黑脸汉子!
可想而知,她当时反对得多激烈。
但是,前世的她拗不过她妈,最终憋着一口气嫁了过去,然而开始她在顾家作天作地的日子,一点不顾及顾家人会怎么看她,巴不得他们讨厌她,顾钧成最好主动提离婚!
上辈子,后来她还是见过一回于成智的。www.33ýqxsś.ćőm
那时候她的饭店已经开到省城了,于成智和几个当年一起下乡的来饭店吃饭,他们在饭店里遇上了。
那一次于成智并不知道她就是老板,见到她惊了一惊,但是很快就和同伴一起进了包厢。
是她,鬼使神差接了服务员的活去给他们点菜,在包厢门口,听见他们在里面哄笑议论,好像还提到她的名字。
“老于,刚刚那个不是你在乡下时的小媳妇吗?”
“别胡说八道!”
“怎么胡说了?现在久别重逢,你不跟她联络联络感情?没想到啊,她像是没什么变化,除了变得更漂亮时尚了。”
“别胡扯了!”
“胡扯什么?那时候你们在乡下不打得火热?你老实告诉我,你们那时候有没有……嗯?哈哈哈哈?”
“没有!我怎么可能看得上一个乡下妞?只不过,她缠得紧,上赶着给我做菜洗衣服,还帮我干活,我不乐得轻松吗?”
包厢那一道门,林清屏最终没有推开,叫来服务员,自己开车离开了店里。
其实多年过去,青春里那些事早已经时过境迁,她在顾钧成去世后一心扑在事业上,基本就没再想起过这个人,但那时听见这些话,还是觉得恶心。
而后来,于成智竟然真的来找她,话里话外要叙旧的意思,林清屏只觉得讽刺,自然也没有好脸色给他,烈属的身份成了她最好的挡箭牌,拿出来义正词严,任何人都别想靠近她。
后来,便没再见过这个人了,没想到,重生以后,竟然在大学校园里再次见到他,而且,听这人说话的意思,好像还认为是她打听到他考上首都大学的信息,追到首都来了!
想什么屁!
林清屏把这人抛到脑后,跟二妹拎着东西回了宿舍。
女生宿舍是八人间,已经差不多都来齐了,室友来自不同的省,说着带口音的普通话,有两位直接说的方言。
林清屏在上铺,她的下铺是个淳朴的女孩,微胖,但很热情,从行李袋里把大包小包的特产拿出来分给大家吃。
除了一个穿着打扮看起来十分优越的女孩疏冷地说“谢谢,我不吃”以外,其她人都热热闹闹地吃开了。
不管哪个时代,女孩子们的友谊都可以从美食开始。
一轮吃下来,大家对彼此都有了初步的认识,林清屏下铺的微胖女孩叫卢小雪,还有个林清屏的老乡,来自同一个省,叫贾芳芳,至于那个不愿意一起吃东西的女孩,床上贴着她的名字,叫谢薇,还有几个女孩,林清屏将她们的名字都记在了心里。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还没有课,林清屏不打算待在学校,主要担心志远第一天正式入园,怕他有什么不适应,于是在把学校的事情都安排好以后,她就准备回家了。
谢薇也要回家,这让室友们都很惊讶。
因为室友们知道谢薇是本地人,可林清屏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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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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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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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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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从前傻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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