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宛醒了,她脑海中空白一片,除了记得自己曾经是个魔头被惩罚以外再也想不起别的。她低头发现现在的自己又瘦又小,脸上泛着营养不良的青黄色,头发蓬乱,有一双稚嫩却也粗糙的手,指甲缝中甚至还藏有黑垢。她沉默着去洗手,细小的水花从管口中刚流出,一声巨大的孩子啼哭声就响了起来。

  还未想清发生了怎么回事,陆宛立即拧了水龙头无比熟练地冲上桌子旁的奶粉,又给床上一岁多的孩子换了尿布。孩子似乎很依赖她,一哄就好,抱着奶瓶时还眨巴着眼睛盯着她,翘长的睫毛上挂着泪珠。

  趁孩子喝奶时,她又把家里的卫生打扫了,这才有空整理脑海中的记忆。

  原主叫陆宛,床上的孩子是她亲生弟弟,他们生活在大城市的城中村中,陆家父母以经营一家家庭农场,做批发生意卖菜为生,家境虽然比不上那些大富大贵的人,但还算殷实。原本他们也过着幸福生活,可就在半年前,陆家父母不幸遭遇车祸逝世,留下这一双儿女。那时候陆宛才刚上高中,原本品学兼优、同学友爱的她,在新同学眼里却成了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怪人。

  原主心里难受,却无人可说。在她满十八岁之前,父母的所有积蓄只能把握在叔叔陆敬源手中,原本光棍赌博的陆敬源拿到陆家父母的那块地,顺利从城中村搬出还娶上一个媳妇儿,成为住别墅开跑车的人生赢家。刚开始他还能装模作样,给够法院要求的钱数,这几个月钱越来越少,原主家里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尿布、奶粉、衣物,这些都要钱,她不得已去找居委会的人投诉,也去陆敬源家里闹过,都是无果。没办法,原主只好靠捡捡垃圾卖点小钱为生。

  因为经常捡垃圾,无论怎么洗她身上依然有种怪味,何况现在水费对她而言也成为一笔不小的负担,自然不会舍得多用水。原主很省着花,吃饭从来都是半饱,造成她现在面黄肌瘦的样子。m.33ýqxsś.ćőm

  陆宛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快接受这个局面,她简单地用水冲冲手,对床上的孩子道:“帆帆,姐姐出门了,你要乖乖的,姐姐会很快回来。”

  孩子点点头,他快两岁了,兴许是遭遇家庭变故的原因,到现在会说的话也就只有“姐姐”“妈妈”等词。要不是迫不得已陆宛不会把这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可她现在几乎成为城中村烫手山芋,谁要是亲近她必会遭到陆敬源的敲打。

  有了原主的记忆,陆宛对捡垃圾的地方了如指掌,从城中村最乱最脏的一块地,一路顺着捡到城市中心广场,当一首陌生又熟悉的音乐在耳边响起时,陆宛下意识地抬起头,看着中央最大的广告屏。广告屏里女子的眉眼安静如初,她躺在木筏上顺着溪流而下,像是永远不会醒。

  紧接着一行“陆宛天后走的十周年”的字出现,开始播放陆宛生前的成就。

  已经过去十年了吗?陆宛很想开口问,喉咙却被一阵涩意堵住。过了一会儿她才恍惚觉得奇怪,她前生是个魔头才对,怎么会发出这种感慨?那个天后走了多久关她什么事?可是下意识的,她心里就是觉得难受,好像还有什么事没做完般。

  恰在这时,大屏幕上的主持人道:“十年前的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不仅有被上帝吻过的咽喉之称的天后陆宛年仅二十四岁就突然去世,还有超级慈善家余闻殊急病身亡,余闻殊临走前曾立遗嘱将自己全部遗产捐给有需要的人,十年来,因他那笔遗产成立的基金会已经累计帮助超过一亿个人。听闻余先生是陆天后亲口承认的男友,因为她身亡才忧心过度自杀而亡的,不过这些今天都已不可考证……”

  后面的话陆宛已经听不清了,她手里那装满饮料瓶、纸盒子的麻袋突然掉落在地,心脏也空的很,向来应该淡漠如是的她感觉到一种浓郁到散不开的难过。

  “那不是小垃圾陆宛吗?”

  “你们看小垃圾看呆了!小垃圾以为她叫陆宛就真的是天后陆宛,多好笑啊哈哈……”

  不等她难过多久,三个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朝陆宛走来,陆宛认出了他们是这个月刚搬来城中村的人。

  陆家父母住在城中村二十年,向来与人为善,邻里乡亲关系都不错,即便是在陆敬源的敲打下,几个奶奶伯母还是私底下给她送点吃的用的,就这样她靠着放学周末捡垃圾才可勉强维持生活。但这三个少年就不同了,他们刚来城中村见到的就是这幅模样的原主,少年心性以取笑原主为乐,好几次打翻了原主辛苦捡来的垃圾,似乎只要有人在他们面前弯腰屈膝他们就能获得快感。

  原主在生活巨变压迫下变得只能敢怒不敢言,可陆宛却不是一个软包,她不是不能低头,却从来不向任何刻意欺辱取笑她的人低头。

  “我们的小垃圾今天终于敢反抗了,哎哟,还敢瞪人!”头发染着全黄的金毛叫丘皓,他冲着陆宛嘻嘻笑,可慢慢的,那笑意僵硬下来。

  邪门了,这小垃圾吃错药了不成?丘皓心里嘀咕,错开了陆宛那恐怖吓人的视线,只觉得手臂上毛毛的。陆宛似乎还是那个陆宛,但他总觉得有什么地方变了,她只是站在那,眼底的气势却让人不敢与之对视。

  这一刻回头看她,只见她还在认真掏着垃圾桶内的垃圾,腰虽是弯的,脊背却挺得很直。

  “真没意思,我们走吧。”丘皓招呼两个好友离开,却发现从刚刚开始好友段阙就一言不发,此刻他视线紧紧盯着陆宛,灼热而耀眼。

  丘皓也摸不准段阙的性子,他们认识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知道他这个人打架起来不留情面,特别猛。

  喊了他几句他才收回目光,三人走出一段距离,胖子宁景铭说了句小垃圾刚刚真可怕。

  “要不,我们以后别欺负她了吧,看她怪可怜的。”宁景铭提议道。

  “谁说我们单单欺负她了,阙哥还偷偷往她住的地方前放空瓶子,你没发现最近阙哥一天都要买个五六瓶水才好吗……”丘皓笑着道,他还没说完就被段阙拍了拍脑袋,“就你多嘴!”

  没人注意到此时他唇边的笑意。

  宁景铭心想这不还不是换个法子欺负人吗。

  三人嘻嘻笑笑地走开,还站在原地的陆宛则是认真捡完可回收的垃圾,到离城中村不远的垃圾回收站去卖。按照一个塑料瓶子5分,一个易拉罐一毛,一斤纸板一块二来算,她今天总共赚了十二块五。回家时路过菜市场她顺便买了一些菜,想到鸡蛋可以给小孩炖鸡蛋羹吃,她又拿了三个鸡蛋,兜里的钱现在总共就剩一块五。

  不知为何,在看到那些菜的时候,陆宛总觉得它们不好,叶子虽是绿的,品相却差了点,不过现在这个阶段也顾及不了这么多了。

  到家时,小孩原本坐在床上不哭也不闹,看见她出现的那瞬间瘪瘪嘴哭出声,陆宛洗过手上前摸了把他的尿包,哭笑不得地又给他换了一块纸尿裤。

  “真贵。”小孩真难养,陆宛勾了勾他的鼻尖心道。她本以为自己不喜欢聒噪的孩子,特别是这个年纪段的,看见小孩却意外的不讨厌。

  小孩反抓过她的大拇指,正欲含在嘴里又被陆宛捏了下鼻子。

  晚上,小孩吃完鸡蛋羹满足地去睡觉了,陆宛吐纳了会儿却完全静不下心,干脆下床去翻原主的日记本。日记本里面记载了基本花费和每个月必要支出,里面写着上个月还欠了水电费60块钱,陆宛一算这至少还得捡四天的垃圾,顿时心情微妙。

  一个魔头在现代该怎么赚钱?下意识的,她脑子里想起的竟然是唱歌。不过,她会唱歌吗?

  记忆中原主五音不全,最后一次正式唱歌还是在小学班会上,父母出事前,她两耳不闻窗外事,就连流行音乐也基本没听过。可陆宛一想到歌,脑海中立即浮现那些歌词旋律,它们深深烙印在她的灵魂中,竟像是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窗外是浓浓的夜色,陆宛压低声音轻轻唱了起来。她的歌声还是很青涩,声调上比起一个成熟的歌手也差太多,可是一首、两首、三首……若是此时有人在这,便会发现每唱完一段她都有新的突破,她的音色乍一听没变,可仔细品味就会发现比原来变得更加纯粹,更加打动人。

  “呀!呀!”不知何时,小孩从床上坐了起来,高兴地在那挥舞着小拳头。陆宛听到声音才回过神来,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姐姐吵醒你了吗?”

  “姐姐,姐姐。”小孩傻乐着,他拉着陆宛的衣摆呀了好几声,陆宛翻译了一下才知道他想说的是继续唱……

  从这天开始每晚小孩睡前陆宛都给他唱歌,她也在继续捡垃圾艰难度日。同时,她也发现自家在城中村附近还有一片地,那里野草疯长。据说陆家父母曾经就是靠这块地发家的,起先只是在一小小块地上种菜,在夫妻俩勤劳养护下,他们家的菜总比其他人的好吃不少,渐渐的,他们赚了一笔钱,口碑也积累下来,接着才在边郊开了家庭农场。

  有了家庭农场,这块地品相也不好,就荒废下来。但这块地对他们家意义重大,曾经城中村在搞建设时,有人出不错的价格想买,陆家父母却执意不卖。这几年城中村建设的七七八八了,地开始变得不值钱,又不会专门替它开垦,所以陆敬源才放过了它。

  从知道这块地的存在开始,陆宛每天分出捡垃圾的时间用来拔荒草,锄地。刚开始她锄得毫无章法,一下午的时间只能锄上小半块地,手上也被锄头棍磨出不少水泡,可慢慢的,她似乎掌握了技巧,劳作的速度越来越快,也越来越稳。

  虽然这具身体资质不好,但在陆宛魔功加持下,她现在的力气比一个成年男子还要大,每天捡的垃圾也能有二十斤以上。这段时间城中村经常有人看见一个瘦小的少女提着不符合她身量的几大袋垃圾去回收站,他们大部分都是一起生活十几年的老邻居,不会不知道陆家的那些子糟心事,心疼之余不由羞愧至极。

  陆家夫妇当初还在人世时是出了名的热心肠,谁家有个不妥肯定是他们第一个来帮。反观陆敬源,曾经就因好赌而欠下一屁股债,好几次都是他哥嫂帮忙还债。现在他哥哥嫂嫂不在世了,他不但侵吞了他们的遗产,还这样对待他们留下来的子女,就不怕遭天谴吗?

  羞愤交加之下,开始陆续有人明目张胆地对陆宛伸出援手,经常是一碗鸡汤,几道肉菜,或者是婴儿奶粉。说是剩下的,哪户人家天天能剩下这些东西?陆宛没有推拒一一收下,心中却铭记这份恩情。

  起初这些人还担心陆敬源会打压报复,可渐渐的他们发现,陆敬源每天乐不思蜀,在发觉陆宛没有威胁之后早就把这个侄女抛在脑后,就连城中村都成了他不屑踏足的地方。在大家的帮助下,陆宛和孩子的日子总算好过了些,她也迎来了高一下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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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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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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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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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种田 1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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