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甩甩昏沉的头,舷窗外路灯闪成线。
当我悲伤或不开心时,这里总是我的首选,会让我忘掉一切忘掉我曾是谁,只会开心的笑。我爱这里,我把它当成我的第二故乡,而不是什么s市。
一下飞机就感到热浪从四面八方涌来,还好我早有准备,外套里面只穿了件白色短t。
我打双条去预订的酒店,到达酒店是当地时间晚上十点多。我卸掉妆洗个战斗澡就沉沉睡去。
第二天睡到自然醒,打开手机一看,九点多了。
一到泰国电话就接收不到任何信号。我也不上网。所以手机现在对我的意义就是一个看时间的砖头。
挺好。
拉开窗帘,好一片湛蓝天际,感觉仿佛那是天堂的颜色。那么纯净那么深切。
我洗漱完毕,坐在梳妆台前描画了一个精致的裸妆,涂上稍显气色的口红,吧吧嘴,换了套轻薄长裙,在镜子前轻轻转了圈。我的手轻轻抚上锁骨,还好那里被衣物遮住了,我的视线又滑向两手腕,都被我用丝巾系成手链的形状挡住了。
我拿起草帽、单肩包,还有我的单反出门。
一走出去肌肤就感觉到空气里的暴热,就像s市的七八月的酷暑一般。我走进阳光里,曲肘伸出双掌,像接雪花一般接着满手阳光,我仿佛又变成了那个在夏季旷野里无忧无虑的野丫头。
酒店对面是一家粉店,可以看得出入口只是小屋的前院,里面放着几张桌子一直延展到敞开的屋里,入口处摆着一个带轮子的小摊,里面的半玻璃罩里陈列着各种做粉的配料。小院左右两侧都有大树遮阴,时不时的可以听到各种鸟鸣,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斑驳散下来,时不时随着轻风闪闪摇曳。33ýqxsś.ćőm
好有夏天的味道,没想到我是雨季来的却运气特棒赶上一个艳阳天。
我要了一碗炒河粉,倒没忆起这是泰国的特产之一。
本来这里的冰水杯筷是自己取的,但我忘了,傻呼呼的干坐在树荫下等食物。
皮肤黑黑的小妹,好心的给我上了冰水与杯筷。
吃过绵软可口的炒河粉,我又懒散的走上嚣尘的马路,拐过一个弯看到没多远立着一家7-11店,笑一下,走进去,出来时手里握一大瓶明治巧克力牛奶,曾经听同事说他很喜欢7-11里的果汁,我对果汁没什么兴趣。
在清迈,不需要市中心,不需要商业中心,往哪里走都很爽意,走累了走饿了,在随便一家小摊上吃一餐都是美味。所以,这里,很适合流浪。我想,如果此生我真要嫁,唯一让我毫不犹豫就嫁的,一定是阳光!
不停的走,什么都不想,只是看,看各种脸,各种颜色,各种笑容。只是听,听闹市的声音,听车来车往的声音,听笑声。呼吸,这片躁热的宁静的空气。
行走了一天回到酒店。刚一倒到床上就听到肚子咕噜咕噜叫。我揉了揉肚子,好吧,忘记带食物回来了。
只好拖着疲累的身子出门觅食,顺便再去7-11带瓶巧克力牛奶吧,嗯,再买几块明治黑巧克力。
白天光突突的街道,晚上又换上另一番容颜,幽暗的路灯下两道边摆了好些小摊,像国内的大排档一般。
我走到一个大妈的推车旁。
车面右边分上下两排用一个个小桶装菜,排了一米左右。
车面左边一小块地方上,前面摆放着炸鸡炸鱼,中间摆放着一袋袋肯德基样的薯条,后面堆着用类似保鲜小袋扎好的一袋袋各色放有青柠片的特色醮料。
正在我站在玻璃窗外犹豫要点些啥菜时,走来一对肩搭肩的欧美年青情侣,他们的衣着是普遍的欧美简约风,男女都穿一件背心下穿牛仔裤。男俊女美。女生的浅金色长发随意挽了个丸子,后面有几绺没扎到的杂发随意的垂在裸露的后颈上。他们点了一份菜一份饭。大妈起先不确定,还伸出一根手指头,用蹩脚的英语问“one”那女生点点头,“one。”
我看了眼我手上提的几袋食物。
大妈将饭菜递给他们,给了他们两双筷子。他们就直接坐在路边一根路灯石墩子上,捧着一碗饭菜吃起来,丝毫不理会别人的眼光,有说有笑。
大妈看了他们一会儿,笑着扭过头来对我说,“sweet~”我笑了下,心里很是苦涩,为什么别人的爱情那么简单又那么美好?而我……
我买了一大堆吃的回酒店,当然也没忘我的巧克力牛奶和巧克力。床上还堆了一大堆化妆品的瓶瓶罐罐。边坐在床上吃食边研究那些写着泰文的瓶子,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小女孩时光,笑得那么单纯。
我离开时,给二姐留字条了。也给弟说过来泰国,但是要他和家里人对白默封口。弟想问些什么,我没给机会,说完就挂掉电话。
第二天,我订的是下午一点去拜县的车,结果接车的车晚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心里暗想,这么玩也可以?我是服了。
小面包车在七弯八拐的山路上开了四个多小时,满车都是欧美年青人,只最前面一个开车的泰国小伙和一个小日本,再就是我这个东方人,所以整车异常嗨,一路欢声笑语。
当车子终于在暮色四合时穿过小黄屋时,我想起我第一次来拜县时,那时候小黄屋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一个穿白纱的女子用戴着白手套的手撑着白色的门框一手持着一束红玫瑰笑靥如花。看到一个装西装的男子和一些手持摄影设备的工作人员环绕着她。那一刻,我想能在拜县举行婚礼,好幸福啊,从此拜县在我心里烙下幸福的烙印。
当时,那个女子凭什么认定,就是那个男人陪她走完这一生的呢?好想知道……
当我们穿过华灯初上的夜市,终于到达拜县下车点时,天暗了下来。
我熟门熟路穿过夜市,跨过小桥,走进旅馆,放好行李,略为整理,背上双肩包轻松出门,这时夜市才刚刚开始。
我旅游走到一个地方,喜欢先去将好吃的小吃‘一网打尽’,全都网罗回来大吃特吃饱食一顿。
拜县当然不例外。
但我先去找一个叫黑米糍粑的摊位,如果那位阿姨还在的话。
“嘿,阿姨。”我满脸堆笑对摊主打招呼,这是一个接近五十岁的中国妇人,圆脸带着头巾,脸色红润。
“呀,你来啦。”她满脸高兴。
“是啊,一来就来看你,你过得好吗?”
她扶我坐到摊位后面的一张凳子上,“好好好。你过得还好吧?”
“嗯,”我想了下,“还挺好的。”
“你等下我给你烤个糍粑。”她亲切的拍下我的肩膀。
“好咧。”我说。
看着她忙乎的背影,我的心一下暖暖的。一、二年过去,感觉只有她没变。这个和一、二年前的我有过关联的人。以前的我——我好想念你啊。
这时候正好她的摊位上没什么人。
没一会儿她给我拿来我思念甚甚的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用荷叶包着的黑糍粑,“快吃。”
我咬一口,唇齿留香,糯米软糯适中,里面裹着的坚果葡萄干和糖汁等融和得恰到好处:“阿姨,你这配方是不是改过了?”
“哈哈哈”她爽朗大笑,“不错,你吃出来?”
我点点头,“越来越好吃了。再给我来一个吧。”
“好。”她又转身去弄糍粑。
“阿姨,”我把荷叶糍粑拿在手里,上下齿不停咀嚼滚烫的香糯团子,在昏黄的裹着一层薄雾的路灯下,轻轻地撕着荷叶的边缘,“你当年怎么确定叔叔就是你要选的人?”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奇妙的。有些人你一见如故,没有一二次就可以敞开心扉无所不谈。我看书上说,这是因为两人磁场相似或相近。
“啊?”她转身望我,又哈哈大笑着转回去,“我们那时候哪有什么确定不确定,看着这个人顺眼就在一起了呗。”
“这么简单啊?”
“不然有多难啊?我把这个给你打包吧?”她问。
“嗯,好。”
“阿姨,那这么多年后,你有没有后悔过当初的这个决定?”我说。
“后悔肯定是有过的,但是风里来,雨里去,两人不离不弃。一起走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后悔了。”
她把袋子递给我,我接过,想了想,还是问了出来,“阿姨,你现在幸福吗?”
她又笑起来,我看到她脸上洋溢着的幸福笑容,突然觉得自己问了个很蠢的问题。
“挺好的。”她说。
我站起来,低头掏钱。
“不要钱,阿姨请你。”她说。
“哎,阿姨,不行,你这做的小本买卖。收下吧,不然下次我都不好意思来看你了。”我将钱塞到她手里,那是一双饱经风霜的糙手。
“呃,那下次来,让我请你一次!”她说,笑得一脸真诚。
“嗯,好,没问题。”我说。
“你在这玩几天啊?”她说。
“应该会住十来天,想好好休息休息。”我说。
“那太好了。”她笑着说。
我跟她笑着道别。
贴心,暖心。有时候陌生人比熟人更能走进你的心。
我又买了烤肠,这种香肠是手工做的,所以每家的风味都会不太一样,总体来说很好吃。
还买了其它一些吃食,当然不会忘去7-11提一大瓶牛奶回来。
我住的是一个独幢的土屋,一楼架空的,上面用木头和竹席架了个一室一洗手间房子,非常原生态,但是很安静。屋前屋后都有阳台。屋子周围都是树和草丛。不远处还有大秋千、河流。
从夜市回来的路上抬头可以看到满天繁星。
在这里你不会记起大城市的繁忙,不会记起一切不开心的事。
只管笑就好啦,连星星,连河边的小石头,连吃草的牛都在欢笑。
房屋里有wifi,但是我没开。与其说不想开,不如说是怕开。
我怕失去理智的白默,那天的事历历在目。
等我想清楚了我再回去处理。我估计结局不会太美好。
我将搜刮回来的食物一扫而光。拍拍圆滚滚的肚子,起身去洗个澡,穿上睡衣,喷上驱蚊液,披个披肩拿着一大瓶牛奶走进前屋阳台。按开旁边的灯,阳台上放着两把竹椅和一个小台子。我坐在一把椅子上看着天上的繁星。
我想要什么?
我想工作上已经走上正轨了。我已经找到我乐意从事一生的写作,虽然过了一年吃土的日子,还是挺过来了。工作上的事以后不用太担心。
爱情上,星星,你能告诉我吗?我倒底该怎么办?
撇开一切来说,我是不相信白默,与其说不相信白默不如说不相信男人。
或者,如果我愿意更坦承,更深入一点,是我不相信人性。
即便是他我也无法相信。是该怪我吗?
可以怪他吗?怪他无法让我相信?——那我也太无理取闹了吧?
每次我一有事,他都是第一时间出现,用心帮助我。
我拿过牛奶瓶,打开盖子灌了一大口。清凉而又带着香浓的奶味的液体滑入喉咙深处。
或许,他应该让我更相信一点,而不是突然性情大变伤害我。
摇摇头,不愿再去想,我百度《传》,想重温一下游戏的激情,其实大学毕业后我就离开了《传》,也没有正式跟光告别。我这个人不擅长告别的,或许这样悄无声息的消失更适合我吧。
没想到《传》的官网已经关闭,只有私服开着,于是我就找了家最大的私服,下了客户端登陆游戏。一听到久违的游戏音乐,血液就在血管里沸腾。
地图还是没变,我奔向樱花山坡,我的食指在鼠标上空停顿,我竟然在这里见到了那个男法,仿佛他一直在这里等了我十年?
“天,你怎么还在?”我走过去说,心情异常激动。这种心情就像你以为丢失了十年的宝物,结果你一走回去,它却在那里一样。
“你来了。”还是一如既往地云淡风轻。
“嗯,你过得好吗?”
“不好,我未婚妻跑了。”
“哈?”我张开嘴巴,“不是吧,这么巧?”
“?”
“没什么,我一个人逃到拜县来了。”我喝了一大口牛奶。
“很巧,我在清迈。”
我一口奶喷出来,“真他妈神了?要不要来拜县我们见见?”我一时心血来潮。
“好,明天晚上吧。”
“行。”
“你未婚妻为什么跑了?”我问。
“这我正想问你呢?你们女的对待婚约这么随意吗?”
我的手指在半空停了会,“有很多原因吧。”
“是不够爱吗?”他问。
“有可能是还没法百分百确定是这个人。”我有感而发。
“那怎么样才能确定是这个人呢?”
“这要看男方吧,让女方有百分百安全感,必需的呀。”我又喝了一大口牛奶。
“明天见吧,我今天有点累,先下了。”他说。
我放下牛奶瓶,“等等,我们明天怎么相认?”
“你会认得出我的,因为我们认得彼此的灵魂。”他一说完就下线了。
我呆呆地站在樱花树下,呵,‘认得彼此的灵魂’,多么诗情画意的一句话。
我拿起笔记本和牛奶瓶,转身关掉阳台上的灯走进房内。
竖日,我租了辆自行车。我不会骑摩托车,看他们骑蛮简单的,但是老妈叮嘱我,凡事别逞强。
我也看到有人手或脚打着石膏走路一腐一拐,脸上神情并不好看,听人说是从摩托车摔下来的。
我觉得凡事量力而行,挺好。
我踩单车去了白佛,我不知道这里的人叫它什么,我喜欢叫它白佛,一尊目测高十米左右浑身通白的菩萨像,坐落在拜县郊外朝阳的高山上。
我每次到拜县,都要爬连绵不断的蜿蜒石梯上去跟它诉说一番。
它是我心里的白佛,甚至是,唯一的佛。
今天骄阳似火,我也搞不懂,为什么雨季拜县的天气也好到爆。
等我临近中午爬上去已是气喘吁吁,还好上面没有一个人。站在台阶顶部往下看,继我之后也没再爬上来的人,可能这时候游客都在吃饭吧。
我走到白佛前广场中央,双膝跪下,双手合十,闭眼说道,“白佛,求你带我走出这次的困局。我看不清白默是不是我的真命天子。我无法相信男人,无法相信他。”我快速地说着,生怕有人上来,那样我就没现在这样自在可以畅所欲言。
“我不知道怎么去相信男人,也不知道怎么去相信他。有时候我肯定他是对的人。可是我就是无法…无法全然的接受他。”一阵微风吹来,吹起我脸颊边的碎发,带来一丝凉爽的畅意。
“请你告诉我,他是不是我的真命吧!”我大声说出我的愿望。
白佛在阳光下裂嘴微笑,光线使它越加熠熠生辉。它日夜俯视守护着拜县,给予这片大地平和幸福。它使我相信即便世界末日来临,只要有白佛在,这里也会固若金汤,照旧风调雨顺,平和幸福。
中午我在一家当地特色小店吃过午饭后,啜着一杯茶,稍事休息。
然后推车走上马路,想去远点的地方溜达溜达。
阳光晒在身上很是炽热,还好出店前又补了些金耐晒。我仔细检视一番皮肤,不禁“啧啧”咂嘴感叹这些防晒品真神奇。抬起头,我想买一瓶饮料就出发。
但是,这一眼,就胶住了我的双脚。
为什么,迎面吹来的风如此躁热?
我可以回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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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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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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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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