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言情小说>文才兄,别这样>第 220 章 若梦
  起风了,飒飒秋风吹红了树上的果子,吹黄了目之所及、无尽的麦田,吹散了无数朵花与无数片云,天地更加广阔,秋意越来越浓。

  祝英台从床上一个激灵坐起来,他额上都是汗,浸湿了乌黑的发,当他看到无尽的田野,几乎以为看错了。

  他穿上鞋,穿过走廊,走廊两旁是源源不断的活水,无数红莲从中绽放。

  路过的仆人低着头,在他走过时,跪侍在一旁,几个在母亲那里有头脸的仆从低声叫了他一声“小姐”。

  他回过头,入鬓的剑眉微微皱起,不怒自威。

  “荒唐,叫我夫人!”

  无数仆从噗噗跪在地上,无一例外都哑了声,终于有一中年妇人开口,祝英台认得她,是母亲身边的算账好手,手脚干净,人也得母亲重用,她是极有脸面的。

  但是在去年便因疾逝世。

  “小姐是未嫁的人,虽说已订了亲,但如此作为只会让外人认为小姐恨嫁,先不说外人听了会不会认为自家人苛待,就说这颜面上都亏人一截。”

  祝英台耳边轰隆隆隆,什么!

  他竟……还未……成婚。

  他身子一恍,仆人眼疾手快地住他。

  众侍从将头垂地更低,再无一人发声。

  “告诉我……现在是几年?”

  *

  一辆马车缓缓驶过,众人见其外表灰扑扑,破烂烂,连一个眼风都不曾给到,买卖的人专注着手头的生意,吆喝声不断。

  这种车每天都会碰见,这不,两辆同样灰扑扑,破烂烂的车在街口相遇。

  “前面的人听着,本少爷乃是低调出访,让路。”

  在下不才,姓马名文才。

  祝英台一听,乐了,那熟悉的声音啊

  鱼儿上勾了。

  他撩开帘子,只听一片哗声,未及冠时,他已然有倾国之姿,幼时的他已是面如冠玉,唇若朱丹,眼里像是有小小的星辰,扮起女孩来毫无负担,不像年长后必须用丝巾遮住喉结。

  他并不喜欢珠钗,可为了一些不得已的理由,又不得不戴。

  久而久之,连文才都以为……

  哎,他叹口气,他在他生辰那天收过礼物,是一副流光溢彩的头冠,他的脸色并不好看,于是他就再没有收过礼物。

  那顶头冠被他放在私库里落了灰,他还是忍不住要擦拭它。

  那是她唯一送过他的礼物。

  可今日,他着男装,眉目微挑,一头长发用锦锻束住,一副天潢贵胄的模样,是个人都要礼让三分。

  “既如此,便告知身份,在下长这么大,还未被吓过。”

  那边久久没有声音,半晌车帘掀开,露出一张肉嘟嘟的脸,而脖子上则戴着一圈鸳鸯项圈,他狠狠瞪了车上的人一眼,

  “算你狠,我记住你了。”彡彡訁凊

  “让!”

  我在心中腹诽,要不是怕阿娘知道,要不是怕她知道我去哪,我一定……

  等等……刚才的人还怪好看的。

  我匆匆打开车帘,又看一眼,人流涌动,早已不见故人。

  当车马停在青楼时,我又神清气爽,将刚才的事抛在脑后。

  入了门,才知什么叫花花世界,楼顶舞娘从顶层撒着金箔,着纱的姑娘腰肢娇娆,不少客人盯着对方水蛇一般的细腰,越往上的客房越豪华。

  我挥了挥手,拦了个小厮,随手拍出一张银票,

  “叫掌事的过来。”

  那小厮一盯银票眼都直了,一边跑一边喊,

  “管事的,有贵客。”

  稍顷,一满头珠钗的少妇缓缓走来,她眼角有细纹,但仍然遮不住那仿若带着勾子般的眼神,真是风韵犹存。

  “这花魁是谁,我包了。”

  “小公子豪气,可真不巧,这花魁,已经有主了,就差一刻。”

  掌事用团扇半遮脸,勾人一笑,满头珠翠不显艳俗,只是多了几分华贵,我微抬起头,满眼桀骜,

  “谁,谁人敢带走我看上的人!”

  正巧,这时有人迎面走来,我盯睛一看,扬眉相望,

  “好巧!”

  “好巧啊,马公子。”

  “你……你怎么知道我……”

  “我知道的还多着呢,你是背着家里跑出来的。”

  “我记起你来了,你堵我马车。”

  “不是堵,是谋,谋求的谋。”

  “呸!少倌说文邹邹的都不是好东西。”

  祝英台哑然,这时他们还不认识,也莫怪。

  他决定单刀直入,

  “听闻小公子对这花魁感兴趣,可惜我刚赎回这的花魁,我既不愿夺人所爱,又担忧家中父母恐会不快,不若与在下比试一场,若输,则人奉上,若赢则另说。”

  “……”

  “小弟但说无妨。”

  “你这人还怪好嘞。”

  祝英台沉默几秒,真好骗啊……

  “不过我不同意。”

  “我觉得与其我俩相争,还不如让花魁自己选。”

  祝英台没什么好不同意的。

  当重重珠帘打开后,里面坐着一个胡装妙人,她垂目调试着琵琶,还未开口,便带半缕愁丝,那隐隐约约的倩影,让无数客人为之怜惜,捧在手里怕碎了。

  有人在她耳边耳语几分,她仰面,直视小厮,交待了几句。

  消息很快就传来,

  “抱歉二位,姑娘谁都未选。”

  祝英台大吃一惊,他不明白。

  他不明白对方为何在这烟花柳巷,虚与委蛇之地停留,明明赎身之后,便可以清白度日。

  我点点头,临走多问了一句,

  “这花魁叫什么啊?”

  小厮笑呵呵的,一团和气,

  “花名丽娘。”

  我提脚刚要走,又被拦下,掌事手中拿着团扇,

  “丽娘有请贵客。”

  我左看看,右看看,不明所以跟上去,这次未隔着重重珠帘,丽娘的美便显出来,她鼻梁高挺,相较于东方古典的美人,多了一分异城风情,可又有东方细腻的皮相,皮肤吹破可弹。

  这时我才明白她为何一舞千金。

  “公子,痴迷丽娘容颜者,不止公子一个,但是您与那位公子相争时,却问了妾身的名字,妾身感激不尽,有一种再世为人的错觉。”

  “妾身愿一舞奉上。”

  我打断了她,

  “我更想听听姑娘为何不接受赎身。”

  丽娘宛而一笑,

  “在这风月场所,丽娘不过一介玩*物,就算赎出去也是和财物无疑,可丽娘不想过这样的日子,所以丽娘想自赎。”

  “我还是不太懂,不过我不爱强求。”

  “丽娘多谢公子偏爱。”

  回到家时,阿娘正与一群侍女看布料的花色,她回头见我回来,温婉一笑,

  “文才过来,告诉阿娘这些布料喜欢哪个花色?”

  我瞅了一眼,

  “太素了,都不喜欢,我想问有没有那种五彩斑斓的黑。”

  阿娘手抚了抚我额头上的杂毛,

  “谁欺负你了?怎么没精打采?”

  我当然不敢说我去青楼了,更不敢说自己找花魁了,只好吱呜呜扯别的。

  阿娘的手摸着布料,

  “这料子极好,轻薄又紧实,等入冬了填一点禽鸟的绒毛,会意想不到的暖和。”

  阿娘抱起我,

  “这是你阿娘闺中密友教的,文才要不要学啊。”

  我摇了摇头,大大的眼睛小小的疑惑。

  “夫人!”

  阿娘回过头,是身边的修剪花枝的侍女,阿娘除了烧香念佛之外,偶尔也会侍弄花草。

  “回夫人,祝家那边送来了一份礼物。”

  阿娘先是蹙眉,再是发问,

  “是那个祝家。”

  她期期艾艾地称是。

  “那收了吧,回头从库房中挑两件合适的礼品送过去。”

  “怎么还不去?”

  阿娘见侍女不动又问了一遍,这次侍女走上前,耳语一番。

  “哦……你再说一遍!”

  “祝家送来的是个女子,听说是……唱跳绝佳。”

  什么唱跳绝佳,那就是个……

  她简直说不下去。

  阿娘眯起眼,摸了摸随手放着的念珠,

  “是个会投其所好的人,也会敲山震虎。”

  她原本想让文才历练一番,如今看来也可暂缓。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让文才与对方学学,谢玉兰突然觉得再好不过。

  说出来还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一去不知几夕才能返家,山高路远的,自己不心疼谁心疼。

  *

  鞭炮声振天,时间拉过十年,马家的公子既及冠又娶亲,听闻新娘子倾国倾城,新郎不苟言笑,高门贵子。

  真是郎才女貌。

  祝英台站在荷塘月色里,窗外荷叶连天,不少莲花还是花骨朵,但微风吹来,还是阵阵莲香。

  有人带着一身清风回来,薄唇略显冷情,微挑的凤眼半含着威压,半含着风情,他的眉也是细挑着的,一副风流至极的模样。

  若是去风月场所,倒像是被占便宜的。

  而事实上,他也常去,兴起了就拿着琵琶弹两句,一同的同僚看得直咽口水,这般风流,这般样貌,要知大晋好男风。

  事实上,他并不通乐理,只是会奏一些软意温浓的江南小调。

  来这里也不过是随波逐流,不想不合群。

  不过在祝英台眼里,这连芝麻大的小事都算不上。

  这是他们结婚的第一年。

  接着,他又遇到了命中的宿敌。

  “在下梁山伯,祖籍会稽。”

  熙熙攘攘的花楼里,他俯身作了一辑,

  “在下奉命查案,请所有在场的官员随我来,昨日来过的站这边,未来的站那边。”

  那是一群蒙荫子弟,怎会听他所言,更有甚者挑起一壶酒,浇到他头上。

  他却如雷贯耳,这么多年他又何尝不是随波逐流。

  祝英台知道时,久久未言语,这几年的时光过得那么快,他无疑是开心的。

  文才主外,他经商,仕途坦途的同时,家财也翻了几翻,他们是最好的伴侣,以至于他忘了潜在的威胁,明明他已经用手段改变了文才的国子学之路,没想到他们还会遇见。

  他犹豫着要不要打开门,若是此刻,他愿意说服自己给他自由,他已过五年想要的日子。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

  “英台,我已经与会稽来梁山伯表示不会再相见。”

  “为什么?”

  “你不开心。”

  祝英台哑然,是了,他先遇上她的,没去国子学的他变得一丝不苟,没遇上梁山伯的他变得像一个世家贵族培养的真正的掌权者,有魄力有担当。

  这是啥他们结婚的第五年。

  一个月前

  “山伯兄,今日饮此酒,你我往后相遇各退三步。”

  “马公子,若你有此意,我并不推辞,可否告知我原因。”

  “文才心悦山伯,只是注定不会有结果,我实在觉得与其耗费光阴,不如当下便扫除隐患。”

  梁山伯用折扇轻遮嘴角,

  “好。”

  至于结果如何,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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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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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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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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