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去去!成天就惦记着这两块点心,小心牙花生了虫疼死你哩!没瞧见有客人来么,还不快去拿碗筷!”
孟弟弟委屈地瘪瘪嘴,却还是听话地乖乖去帮姐姐摆饭了。
而后,孟大娘立马京剧变脸一样,将刚盛好的鸡汤推到李元绍面前,看着他笑成了一朵花。
“元绍啊,这些日子读书辛苦了吧,快喝点鸡汤补补身子,我们这农家饭食一向粗糙,你凑合吃点。”
这一桌饭菜对于从前吃惯山珍海味的李元绍来讲,的确是粗茶淡饭。
但他知道,因为自己的到来,孟大娘把家里最好的都拿出来了,还特地提前用了过年时的腊肉炒笋子。
“大娘太客气了,多谢您盛情款待,这一桌饭食比我平时在书院里吃的都还好。”
李元绍端端正正地坐在木桌旁,旁边是孟福儿的父兄等人,就算穿着差不多的粗布棉衣,也遮不住他身上逼人的贵气。
孟大娘笑得合不拢嘴,“嗨呀!我做的饭菜那能跟书院里的御厨们比,你太抬举我了。”
自打知道他是女儿的相好之后,孟家人便激动又紧张。
京城四公子的名号哪个老百姓没听过的,就算李元绍已经和李家没有关系了,在他们眼里也是如同天人般的存在。
孟大娘觉得女儿能找到这么个相好,简直是祖坟上冒青烟,让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通常,农家没什么男女不能一桌吃饭的规矩,但想着未来女婿出身高门世家,想必骨子里还是看重礼仪的,便还是在两个堂屋分了两桌。
这一桌只有孟家父子几人,孟福儿乃至连她的弟弟,都被孟大娘轰到了另一间堂屋里,自己则留下来先给他们摆盘添饭。
孟大叔先打开了话匣子,和蔼地看向李元绍。
“元绍啊,福儿再过不久就要从书院中毕业了,你看你们也相识了一年多,这婚事的事情可有仔细考虑过啊?”
“你也知道,福儿很快就要满二十岁了,等明年毕业后,就是二十一岁的老姑娘了……”
李元绍顿了顿,客气地道:“自然是想过的,只是不瞒您说,晚辈眼下学业未成,除了书院之外也无所居处,唯恐给不了福儿一场满意的婚事。”
孟大叔忙道:“哎呀,我们农家人不看重这些的,俺也相信你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只是福儿年岁渐渐地大了,一直拖下去不合适,男人先成家再立业也不迟嘛……”
闻言,李元绍面露一丝难色与迟疑。
孟大娘一直偷偷观察着他的神色,见状赶紧用胳膊肘怼了相公一下,暗暗地瞪他。
“哎哟,你甭在这儿瞎出馊主意!元绍刚读第二年书,明年是最要紧的时候,你在那个时候举办婚事,那不是让元绍分心劳神么!”
孟家的两个兄长也附和道:“以我们看啊,还是等元绍毕业之后最合适。”
“没错,反正他和福儿的事情都定下来了,无非就是迟一年,影响不大,难道爹还信不过元绍的为人吗?”
一家人都这么劝,孟大叔又是个怕老婆的,纵使心里有想法也不好再继续开口了。
他不是信不过李元绍的为人,只是心里有几分别扭。
毕竟,孟家看中的是他这个人,并不在意他如今有没有田地和宅子。
李元绍迟迟不提婚事的事情,孟大叔想来想去,也只能想到身无分文的结婚,会让李元绍觉得没面子。
毕竟他以前可是有头有脸的公子哥儿。
孟大叔觉得,李元绍如果真的喜欢孟福儿的话,就不应该在意面子,还要拖上两年,何况他又不是一毕业,就立马有钱买宅子置办婚礼了。
至于怕耽搁学业,那就更说不过去了,他妹妹不是就还读着书便成亲了吗?
但妻子喜欢这个女婿得紧,这种不中听的话,孟大叔也就只能憋在心里了。
用过膳后,萧壁城那边吩咐过,下午两点再继续劳作。
休息的时间,还未成亲的孟二哥便把自己的屋子让出来,给李元绍午睡用。
门框旁,孟福儿俏皮地探出半个脑袋。
“你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我,我帮你洗了,这套是我二哥的,你暂且穿着。”
李元绍皱眉,拒绝道:“天寒地冻的,洗什么衣服,再说下午还要继续劳作呢,换不换都一样。”
孟福儿一跺脚,娇嗔着抱怨道:“哎呀,你就脱给我嘛,不然我娘等会儿又要一直念叨我了!”
孟大娘觉得李元绍是贵公子,让他穿着一身脏衣服肯定睡不着,所以才叫孟福儿来找他。
李元绍无奈,只能听从她的要求换了衣服。
新拿来的干净衣衫上有股熏香味,孟二哥平时根本不用香,想来是特地为他熏的。33ýqxsś.ćőm
李元绍眼神一软,打开门将脏衣服给了她。
“辛苦你了,福儿。”
“没……没什么。”
孟福儿接过衣服,看了他的脖子两眼,微红着脸跑掉了。
李元绍这才注意到,他怕对方在门外久等,衣服换的很快,故而领口松散,露出些许胸膛来。
这纯情的丫头。
他暗自好笑地摇了摇头,关上门后,却在榻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满脑子都想着也孟福儿的事。
李元绍今年二十六岁,清懿书院中没几个和他一样大的同龄人。
他也不是那些才二十来岁,甚至还没开过荤的毛头小子,城府要深得多,思想也更加现实成熟,不似他们那样天真。
讲心底实话,他是喜欢孟福儿这个傻姑娘的。
他也可以确认,那个懵懵懂懂的傻姑娘,心里也是有他的。
只是,李元绍从未料到自己会对一个平民百姓家的姑娘动心。
倒不是嫌贫爱富,而是根本没有想过这一天。
就如赵红珠那般正三品官员的嫡女,嫁给他都是高攀一番,在从前的择偶圈子里,根本就没有过孟福儿这样的选项。
他叛出李家后,昔日那些虚假的朋友,还有李家曾经的手足,私下百般讥讽为难于他。
嘲笑他离开了李家这颗参天大树,只能落入泥沼中,与孟福儿这样如野鸭子般的平民女子为伍。
李元绍怀着满心的愤慨与不甘,在赵红珠算计他的那一日,他就暗下决心发誓。
终有一天,他要凭自己的力量冲上九霄,同样能娶个比赵红珠更美貌,更高贵的女子,方能狠狠出一口恶气。
只是思虑算计千百遍,也没想到会在孟福儿身上丢了心。
【作者君:李元绍是书中比较偏现实的男角色,权利地位体面金钱爱情,每一样都是他会慎重考虑权衡的东西,他目前处在真爱与复仇打脸的抉择中,是否要遵循内心拿下福儿,而放弃对于古代男人来说非常重要的岳家背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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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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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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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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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6章 纠结的李元绍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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