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记(2013的九月)
四季中,我最喜欢夏天;
城市里,我最喜欢小巷。
来G阳两年有余,外面的人说,观山吃食,是肉食酒水的天堂,我来许久,却还真没吃过一顿正宗的肉食,今天搜索了一下,附近有个老门店,果断踩着我的小凉拖,戴上我的耳机去蹭一份地道烤肉。
起因,仅仅是程唯翰和一伊经历一个暑假的假期后,“又吵架”了。
他说心情郁闷,开学之前找我喝两杯。
嗯,盛情难却……哈哈,说到底,倒也不是,属实,只是有点嘴馋了。
至于他们的矛盾,我早已经习以为常了,作为他的好兄弟,我听过他们分手之类的气话太多太多了,在我看来,那就是一句屁话。
他丫的,两年多了,就没有一次真正的分过,对此,我早已不信,因此,此次喝酒,我倒真是纯属因为嘴馋而去的。
云潭南路的烤肉名不虚传,量大味美,吃撑了,心想,离学校也不是很远,我们索性多喝两杯再走回去吧。
从这里走回去,要经过北j西路路和金阳南路,这路,却也是烟火气士足的一条商业街。
后来,我去过很多城市,就绿荫而讲,除了程唯翰说的后山的海棠树让我记一辈子,也就是此间的云潭南路的风景,让我记一辈子了。
十步一槐,槐花飘香,走在树下,有时甜的脑袋有点迷糊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金阳南路的好多小区门口都插了觉旗,那一抹红真是有些亮眼。
云潭南路的桂树多,梧桐树也很多。
起初我以为越过墙头的这些是凌霄花,在程唯翰纠正下我才知道这是石榴,虽是夏秋交际,花很少见了,反而是许多败落的花朵根部,已经结出了鼓鼓囊囊的果子。
走了两步,看见路边一辆车上小贩卖着水果,隔壁的石榴树探过头望着墙这边略黄树叶,秋天的画面感一下就有了。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一伊,不知道你曾知道否。彡彡訁凊
那一天酒没喝几杯,程唯翰接到你的电话,你们说了很久,隐隐约约,我只是听见了一些毕业、实习、黔南……这个城市的话……
期间,程唯翰一边抽着烟,一边一遍又一遍地说着自己的想法,不过,最终你们的电话还是不欢而挂。
那一天,程唯翰再次喝了很多酒,却没有像以前那样说了很多话。
其实,是我一直不愿意相信什么毕业季分手季之类的话的。
就像你们这么久以来,从没有这么彻彻底底地分开。
还记得第一次你们争吵的时候,程唯翰这个大男人竟然在阳台眼眶湿润,一言不发,反思自己,我从来不觉得你有不好的地方,就像他从不敢怀疑你们的爱,或许那个时候他就陷入绝境,害怕最后争吵的真相是你并不爱他。
我从来都认为你爱他,他也从来都是这样觉得,甚至,他觉得你比他爱你还要多。
所以,这是理所当然吧!
你们一起走过那么长的路,所以,他最怕等来的结果,是和你分开。
他在抗争,他在努力。
我比不上你们,整个大学,我都在寻找自己。
其实,许久之前,我也曾爱过,被一个人从深爱再到不爱,最后被抛弃。
美好的幻境轰然崩塌。
周围人议论我,所以整个大学,我不敢和朋友分享我们的事,
美好的幻境轰然崩塌。
我也知道,我从前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恋爱脑
不知道那时候我是真的傻还是大胆小,不敢面对真相。
说到底,我从内心里羡慕程唯翰的勇敢和热烈的去爱,也羡慕你回应他的是真诚和纯粹的爱,我真的,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羡慕大学时间里你们的爱情。
“你就说吧,你是不是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起来就拿起手机发句早安,你是不是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他会陪你聊天分享每天的日常,你是不是已经习惯了一想到很多东西最先想到的是她的名字吧”
“在一起两年多了,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最关键的三年,全是她陪着的,刚上大学的懵懂,你们的遇见,这冥冥中大老远注定的缘分,好好珍惜,别想太多。”
我趁着酒意,说了很多。
“嗯,曾一度,我满脑子都是她的影子,都说爱上一个人便爱上一座城,我已经习惯了,离不开她了,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己经没勇气面对会失去她的结局,我只想好好和她在一起,一年一年……”
程唯翰说着说着,眼角留下了泪水,嗯,肯定是酒意,不然不至于如此!
嗯,肯定如此!
你看,即使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你可以释放自己的压抑,你还是突然在这里停止了脚步,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你害怕失去。
那天晚上,程唯翰再次给一伊打了电话,说了很多很多,说着说着,你突然喊了他一句老公,我一点都不知道,真的,可能是太习惯了吧,以前我从来不喜欢叫任何人这样叫的,觉得那个称呼很神圣,只有等到神父把她交到她的身上的时候,方才可以。
不过那天晚上,我竟然没有一丝的反感,反而不由自主地生出了一丝伤感,不知为何。
那晚上程唯翰一直在叫你媳妇,一遍又一遍,程唯翰啊程唯翰,你大概是喝醉了。
有些东西,就像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就像程唯翰九键输入法,一输入Y,立刻显示一伊的名字一样。
你们,已经不知不觉中在对方生命里嵌入太深了。
后来,我明白一个道理。
这一生,我们害怕的事,都太多了。
其实,人生最不甘心的,莫过于我们遇见彼此时都还是青涩地,我们见证了彼此慢慢走向成熟的过程,可是当我们逐渐成熟了,也慢慢的走向了另一个人的身边,我们明明是一起从不好又一点点变好的。
可是我却要硬生生地把你交给别人,要我放弃之前所有的努力,当做那些故事都没经历过,这样的放弃其实我们最不舍。
我们以为口头上的末来,就是属于我的末来,可是生活总是在跟我们开玩笑,总是在不停地告诉我们,有些人的出现就为了在你的生命中上一堂课,教会你爱与成长。
你总会遇到一个人,吼着五音不全的嗓子唱歌给你听,陪你在大雨的夜里狂奔,在你黑白的人生中拿着颜料盘来画。
可是,那个人,现在还在你身边吗,她叫什么名字,你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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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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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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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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