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言情小说>又耳>第二十一章 在山海 在人间
  这十年来,我见过太多人,也见过太多的浪漫,你做过最浪漫的事是什么呢?

  给大家说一说,这几年我听到过的:

  “半夜我带着女朋友去山顶看日出”

  ……

  “工作的时候,开车去海边和她待半个小时,然后又回去工作。”

  ……

  “我的一个朋友建议我送她玫瑰,然后我就骑上了我的小摩托,那天晚上有很大的雾,也很冷,我不后悔,因为那就是我们爱情的开始。”

  ……

  还是,那个灯红酒绿的夜店里,一群醉了酒的中年男女进行的吹牛大赛,那个叫陈寻的大叔,吹的那个为了和心爱的女孩上同一所大学,高考时故意放弃的一道13分的大题?

  ………

  云潭南的这段故事,开始的时候,是程唯翰见到一伊的第一眼,结束的时候,是一伊的婚礼。

  这场婚礼,和我们大学毕业的那一年,中间跨度长达十年。

  这十年来,程唯翰都没有回来,我们也从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变成了如今三十多岁的油腻大叔。

  前面也说过,正因如此,他回来的那一天,我们哥几个都难得喝的烂醉,因为他,仿佛也让我们这群中年老男人也重新活了一次青春!

  回来的第三天,一伊婚礼的前一天,他走了。

  他走的那一天,我们几个去送他,其中还多了几个人,有我们的大学辅导员,有力学老师李大姐,还有,那些曾经暗恋过他,如今已经成家立业的女同学……

  他,最终还是没有去一伊的婚礼……

  其实,就在我们见面的第二天,也就是醉酒后那个清晨,我第一个醒来,我转头的时候,发现他也醒了,他给了我厚厚的一沓手稿,不用说,我也能猜到,里面洋洋洒洒的,是他和一伊的三年。

  而这,就是你们之前看到的故事。

  在他离开的那一天,他说:

  “笑笑,别哭啊”

  “你们替我去见证她的婚礼吧!见证她爱着别人的样子,见证她不再属于我的样子。”

  “其实呢,这十年来,有句话,我拖了很久很久,想来确实也过了挺久了……

  我和一伊,我始终都没有好好给她一声再见,就像最后的离开,仿佛我也被动被选择的一样,那三年,有很多对不起,我最终也没有说出口,可能,是我没有好好爱她。

  如今尘埃落定,我也不再想去说些什么,我们的故事,就交付于你啦!”

  我们兄弟几个,没有说话,忍住不流泪,只是胖子不争气转头过去抹着眼泪,他对程唯翰,比我们来说,更舍不得。

  “这是我们的三年,这是我的十二年,都在这里,你替我把它写出来吧!”

  “之前,我答应过她,如果有一天我成为了作家,写一个关于我们的故事,我整理了我们的点滴,最后却没有勇气动笔,所以,你替我完成这个故事吧……”

  “好了,各位,飞机快到点了,我走啦!老师、同学,大家保重!”

  他走的那天,至今我都记忆犹新。

  第二天就是一伊的婚礼,他就这么狠心?

  直到,我整理这些稿子,经历过他和一伊的三年,我才明白,不是他狠心,而是,时间太狠心了!

  怎么,就让曾经这么相爱的两个人最终却没有在一起呢?

  ……

  如果以我的视角,去看他们的爱情,终究带着我的滤镜,说实话,无法把最美好的一面描绘出来,更没有把他们最后一面时,大程的心理状态展现出来。

  所以,我决定,接下来的故事,用程唯翰自己的原稿,去呈现给你们!

  那些程唯翰自己视角里的回忆,那些第一人称的不甘,那些都是我无法描绘的东西,而那些,都是他们爱情所有的点滴。

  说实话,他们的青春,是我看在眼里的,也是死在我眼里的,如今敲着键盘至此,我却已经泪流满面。

  有多少人,能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怀恋自己死去的爱情?

  有多人人,能够在这个快餐爱情面前的时代,记住自己爱情这么久?

  说真的,目前为止,个人来说,这是我此生见过的最浪漫的事。

  也是我此生亲身经历的青春年华里的一个遗憾,可能因为他们的故事里,也有着我们其他人的影子吧!

  我一直有这么一个习惯,似乎只要身入社会,躁动的灵魂就开始活泼,在城市边缘,心里已经很难寻得一片空阔的绿野了。

  不是掠过夏风,欢喜就有迹可循。

  遗憾去雨后的游丝,弥漫空中,构成清谧却无法忍受的痛苦,就是回忆本身。

  今天背景是晴天,可是之前的许久,却都是阴天,让我眼前的这个故事,多了几分深幽,我不喜欢这样的看似平凡,却又包含太多离愁的姿态。

  我更喜欢向荒野地里走去,任情绪恣然,希望程唯翰一个人在其他的城市,能与无人打扰的盛放撞个满怀。

  崩溃吧,曾经我几乎快忘了“大学”的存在。

  直到程唯翰的一条朋友圈,唤醒了曾经的记忆,我突然想起,是大二那时的我,企图在大学里做点什么,却又毫无方向。

  之后决定跟着程唯翰写东西,在文学这个小海洋里,我也想着毫无掩饰的去表达自己,可没坚持多久,便放弃了,也断了写文字的这个念头。

  可能是因为这里不如其他的圈子那样热闹,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想要获得更多的关注,但与此同时又想要一片安静的天地,这两者无疑是相悖的,最后,我还是浮躁地离开了这里。

  这几年,我毕业了,也走向了工作岗位,在工作的这一年里,见了各式各样的人,承受了快节奏的工作强度,人也逐渐变得麻木,成为每天上班、下班,挣钱、生存的普通人。m.33ýqxsś.ćőm

  有时我会很讨厌工作的生活。

  讨厌被工作支配,挤不出时间留给自己。

  讨厌工作中的人,大家的关系微妙而难以言喻。

  讨厌活在追求名利的世界里。

  讨厌群居生活中,只为了谁没有打扫卫生而纠结。

  讨厌资本包装的繁华。

  讨厌繁华背后的空洞。

  讨厌所有人每天死板的打卡。

  讨厌想象力逐渐从我脑子里消失。

  讨厌欲哭无泪。

  讨厌隐藏自己的情绪。

  讨厌自己的无可奈何。

  ……

  直到,我回过头来看程唯翰曾经写下的文字,简直不敢相信,不敢相信,这是我也经历过的青春。

  自己曾经也有这样的情感,可现在怎么都渐渐远去了呢?

  我如今只希望,希望以后也能在这程唯翰的文字里,寻得一个干净、安静的地方,继续记录自己,继续写些故事。

  而我这辈子见过最浪漫的事,是程唯翰为自己曾经最爱的女孩儿写了一本书。

  接下来的故事,我将以程唯翰自己的原稿,去呈现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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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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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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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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