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言情小说>[魔道祖师/陈情令]从君行·江澄bg>第 85 章 第六十五章·辞旧岁
  我和江澄定亲的消息,真可谓是冷水泼进沸油里——炸了锅了。

  消息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传遍了大江南北,第二日我和哥哥去镇子里就有了种种传闻。而传闻之所以被称为传闻,就是因为它往往是怎么离谱怎么传——

  什么江澄和虞茗姬两情相悦,而我这个大小姐横刀夺爱;还有我已经和南宫凛私定终生,偏被江澄半路截下。最最让人难以言说的就是曾经的许多故事又重新浮出水面,这下可好,青梅竹马的金玉良缘、世俗称颂的云松雪梅、年少心动的木石前盟,再加上这不明不白的“天赐良缘”,一个个都如雨后春笋一样地冒了出来,生怕落了哪一个。

  其实并没有人真的关心我或者江澄是怎么想的。众人只是太久没有一个茶闲饭后的话题,可以让他们随意编排、猜测的名门轶事。

  几日后,江澄又亲自造访不净世,和大哥谈了整整一下午。许是我真的不够了解他,又或是这一年足够让他收敛所有的气性,沉淀所有的年少轻狂——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竟然真的说动了大哥,让他同意了婚期。

  就定在次年的二月二十五——花朝节。

  按我自己的猜测,他大抵是提了金光瑶或者南宫凛的。至于剩下他究竟说了什么,我一点都猜不出来,又不敢问。

  于此,又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江湖上众说纷纭。

  但我完全没有精力去管这些闲话,因为腊月里的事实在是太多了。

  先是腊月二十三,轩哥哥的祭典。我提前了半个月就赶去了金麟台,陪伴姨母,再加上照顾金凌——小家伙倒是记得我,见了我就知道伸手要抱,嘴里还会叫“姑姑”。若是天气晴好,我就会带着金凌,陪姨母去月下阁坐一会儿。那里还摆着我的那架编钟,我抱着金凌,让他拿着小锤子把大大小小的钟敲了个遍,惹得姨母和凝霜都忍俊不禁。

  大部分时间我都待在露华殿内,还要被姨母卓绝着绣两下嫁衣。其实,姨母请了绣工高超的绣娘来,但她还是坚持要我自己绣一朵并蒂莲,说是讨个好彩头。我的女红不能说出彩,但也拿得出手——十分用心地绣上几日,就算是放在绣娘绣的团花中,也能蒙混过关——不至于说丑得扎眼。

  我没有再插手金麟台的内务,更是处处躲着金光瑶。就算是他日日来向姨母问安,也是能躲就躲,实在躲不掉那就一定得有姨母在。

  心中虽然觉得十分过意不去,但这时候我实在是不敢冒险,只能在心里暗暗对他说声对不住。

  腊月二十三是个大晴天,苍白的日光亮得刺眼。由于江厌离的忌日与轩哥哥的差了不到月余,而且她又是为救夷陵老祖而亡——金光善不愿张扬大办,就将她的祭典挪至与轩哥哥一日。

  美其名曰:生同衿,死同穴。夫妻一体,同心同德。

  说心里话,我是十分不乐意如此的——轩哥哥以礼相待,却惨遭毒手。而江厌离呢?

  我有太多太多尖酸刻薄的话可以用来评价她,但逝者已逝,我更不该如此说金凌的母亲。而且,姨母也十分喜欢她。

  说到底,这是别人家的家事——我不该随意评断、插手。

  辰时刚过,就有宾客陆陆续续来到金麟台。德妍厅内,金光善在正殿接见宾客。而我则抱着金凌,陪姨母在偏殿处接待前来悼念祭奠的女眷。

  无数探寻和好奇的目光落在我身上,许多人那欲言又止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想问却又不敢问——我只觉得心中十分恼火。

  真心关怀我的,或许只有梁溯、南宫懿和我的舅母了。

  药罗葛·阿依慕从前是回纥的郡主,心思单纯,明媚的像太阳一样。她在中原住了许多年,可说官话时仍旧带着西洲的口音——她虽遗憾儿子没能和我结下良缘,却也并不觉得是什么大事。毕竟,在他们草原上,一支歌就可以定情。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回应那首情歌。

  她碧蓝的眼睛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只有蠢货才会妒忌别人的好姻缘,你也不必在意外面的流言——那都是目光短浅的贱民。”

  我终于明白,舅父当年为什么不惜顶着仙门百家的压力和家族的斥责也要退掉原本的婚事,迎娶一个异族女子。

  像药罗葛·阿依慕这样的人,一面惊鸿便再挪不开眼,相处得越久便越是沦陷——她美好、真挚、坦坦荡荡。她会对人生有所惋惜,却也会为别人送上真诚的祝福。

  南宫懿跟着她母亲来的,她先是坐在一边看我逗金凌玩了一会。临走前,她才过来拥住我,“阿琰,你一定要好好的。”

  她这句话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叫我有些莫名。但心底还是猜测:南宫懿可能是担心我为轩哥哥的去世而忧思过度,才如此叮嘱我一番。想到这儿,我同样用力搂了搂她的肩膀,报以一个微笑。

  梁溯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午时,大部分人已经开始去正殿用素斋,待午后再去墓园扫墓。

  进门后,她叫随侍奉上两个小盒子,打开来是些小小的香丸——香气很淡,前调是药香,回味则有一股浅浅的柑橘味。

  “我想着小金公子年幼,就制了些香丸——春夏戴在身上,虫蛇退散,还有防疫的功效。香料用多了伤身,多的也没加,就是研了些陈皮加进去,调和一下药的苦味。”她伸手点了点另一个盒子,“我听闻你素有咳疾,冬春易发,这个戴着也有好处。”

  我将金凌放在腿上,晃着他的手说道:“团团,谢谢溯姨。”

  “团团?”梁溯弯下腰来,十分好奇地看着金凌,“我听金宗主他们都唤小金公子叫‘阿凌’。”

  “团团是我给他起的,别人都不认。”我撇了撇嘴,“我嫌‘阿凌’拗口,还矫情得很,给他起了个接地气的小名。而且,还挺形象的——你不觉得吗?你看他,不就是一团吗?”

  梁溯一听就笑开了,小心地用手刮了一下金凌的脸蛋,“团团,你姑姑真坏。”

  “我若是坏,你就是狼狈为奸、同流合污。”

  “瞧你牙尖嘴利的——说不过你。”

  我接上她的话茬,继续打趣道:“这样好的东西,怎么就这几丸?我还想着你送我几车,我好那出去卖呢!”

  “见钱眼开,说的就是你!”她佯装生气,指着那香丸道:“本就是金贵东西——你都不知道用了多少稀罕药材,要得这几丸有多不容易——我自己都舍不得用呢!还让你拿出去卖,美得你!”

  我赶忙笑着讨饶,举手发誓说等她及笄的时候一定带厚礼相贺,如此方“逃过一劫”。

  我们二人闹了一会,梁溯瞧了眼外面,开口道:“我看时辰也差不多了,就先过去了——免得叫我阿爹在正殿等得太久。”

  许许多多的伤心和是非,梁溯都只字不提。大抵,是因为她真的不在意。对她而言,聂思琰就是聂思琰,仅此而已。

  随姨母来到正殿,我一眼就看到了江澄——着一身暮山紫的广袖,两肩处用晴山色的丝线绣了九瓣莲纹,腰封处系了一条荼白的绸带。与往日里一身绛紫如天潢贵胄般的骄矜和中秋那一日的月朗风清不同,今日显得格外肃穆清冷。

  而他腰间的荼白,则分外刺眼。

  看到江澄,我方想起江厌离还是江澄的长姐。这世上,还会有人真心实意地为她难过——不是感慨轩哥哥与她先后离世,不是叹息温婉的江氏长女陨落,更不是怜悯金凌年幼丧母。

  姐姐的祭典被迫作为别人的附庸,不知他心中作何感想。

  我原本在思考,要不要上前说些什么表达一下自己的善意。可我一踏进正殿内,所有人的目光就全部聚集在我们二人身上——江澄跟着转过头来,目光里不悲不喜,平淡至极。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把心思表露地太过明显,他的面上竟也多出了一分宽慰的笑意。江澄朝我颔首以示问候,之后便不再看向这边。我也以同样的方式回礼,而后随姨母入座。众人见我们之间如此平淡,也看不出什么热闹劲,便都散去说自己的事情了。

  后面的席面和扫墓都按部就班,我也一直跟在姨母身边——和江澄的位置隔得很远。于此,一场祭典下来,我们俩连一句话都没说。

  匆匆回到不净世后,就又开始着手准备过年的事务了——

  写春联用的红纸、年饭用的食材、给宗门弟子以及别宗的节礼、鞭炮烟花等等都要一一清点过账。等我将一应事宜全部安排妥当,已经是腊月二十八了。

  处理完事务,我又跟着哥哥写春联、换桃符,有时候还会去厨房偷一两块点心——墙根儿处整整齐齐码着好几排的白菜,外面的叶子上打了霜,将“严冬”两个字写在了生活中。也不是说不给我们吃点心,而是这个年纪多少还有点反骨——就好比点心上课的时候偷偷吃更香,点心也是自己“偷来”得更好。

  大年三十一早,大哥照旧出去练刀。我一直等到用过了午膳,天气暖和起来才跑去大哥的昶义堂。大哥坐上位,我跟哥哥各坐于左右两侧的首位——很快,便有弟子三五成群地来向大哥辞年。

  按照礼制,在大哥叮嘱过他们之后,我和哥哥要一同与诸位弟子相互行礼辞年,最后再说上几句客套的话。

  正殿内弟子们来往不绝,一直到天色擦黑才渐渐安静下来。大哥见时辰差不多了,便带着我和哥哥来到偏殿处——屋里的红罗炭烧得很旺,两张圆桌摆好,上面各置了一只铜锅——上风处是主人,下风处是随侍。

  锦儿替我收拾好了披风,就蹦蹦跳跳地跑到秋痕身边去帮她泄麻酱。开罐的芝麻酱和花生酱带着油香扑面而来,哥哥还悄悄用指尖沾了一点——立刻就被秋痕打了手背。

  “小公子与其在这儿捣乱,不如跟着宝姑娘去把腊八蒜舀出来些。”

  等我将封罐的水倒出去,起了盖碗,一阵浓烈的醋香味滚过舌尖。这时候的腊八蒜可能还略微有些“生”,只有个头偏小的才呈现出通体的翠色——个头大的在尖端部仍有几分发白,泡在浅棕色的米醋里,十分诱人。

  炭火在铜锅的中筒处烧得旺旺的,飘出些许白烟。没一会功夫,锅底冒出了细细密密的小泡,逐渐变大直至整锅水都开始翻滚沸腾。葱结和姜片在沸水中上下浮动着,升起的水雾让人眼前迷蒙。

  在麻酱里加入香菜碎和两勺清亮的辣椒油,再在锅内下入羊尾油润锅——很快,一层碎散明亮的油花便浮现在水面上。

  哥哥率先夹起一筷子“黄瓜条”送进沸水里,只见鲜红的羊肉在水中滚过三次就逐渐发白变色,捞上来蘸过麻酱——浓厚的酱料顺着羊肉清晰的纹理向下流淌,只消闻一下,便令人口舌生津。

  送进口中,麻酱的醇香在唇齿间弥散开来,随之而来的是羊肉的炙热与鲜香——肉质细嫩弹牙,口感微脆——对得起它黄瓜条的名字。

  再咬上半颗腊八蒜——经过二十多天的浸泡,生蒜的辛辣已经被米醋的酸、香滤去不少——这时候入口,微辛的味道和醋的酸味一道,完美地激发出肉的香味,叫人回味无穷。

  我和哥哥吃的来劲,又“争先恐后”的涮了上脑、磨档和一头沉,最后被大哥按着头一人吃了整整两大片白菜叶子才重新获得吃肉的权利。

  在炭火的微醺中,我心满意足地咽下最后一口粉丝,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果子露润嗓子,忽觉一阵凉意席卷。门帘撩开,秋痕从那家仆手中接过两个竹编的簸箕——掀开盖在上面的厚棉被,我便闻到了烧饼的香气。

  椒盐的和麻酱糖的两种。

  我和哥哥刚才闷头吃肉吃了个爽快,此时已经觉得腹中饱满。我们二人商议片刻,决定分享——两种都要。

  热乎的烧饼从中间掰开,外层的芝麻和酥皮落了满桌,内里一层层的面皮被扯开,略微回缩,飘出一阵热气。麻酱糖的则是弄得我们二人满手粘黏,黑漆漆一片。

  椒盐的香和红糖的甜先后拂过舌尖,最后我和哥哥在甜甜的余韵中结束了这顿年夜饭。

  哥哥这人属实是因为棋艺高超,感受了一次“高处不胜寒”的孤寂——没人跟他下棋玩,迫不得已混到我们这儿来打叶子牌。结果,被贴得满脸纸条。

  大哥在一旁观战许久之后断言:哥哥没有继承聂氏的聪明睿智,果断“胁迫”他让了位。但是在几轮的激战过后,也沉默地放下了手中的牌——免得被贴更多纸条,保住了一宗之主的威严。

  忽然间,听到外面传来“嘭”的一声,随后便是接连不断的“嘭嘭”声。哥哥打开窗户的扣锁,探出头去大喊道:“聂思琰,快来!外面放焰火了!”

  我忙不迭披上斗篷,跟着他跑进院子里。刚一出门,便是没踝的白雪。这雪也不只是何时下起来的,此时纷纷扬扬,恍如鹅毛一般。不一会,便是青丝变白发。彡彡訁凊

  我们俩站在院子里,因为夜里的寒冷而紧紧挤在一起,仰着头望向无垠的夜空——

  金、银、红、黄、紫、绿,各色各样的烟火逐一绽放于天际。

  火树银花,流光溢彩。

  还没等我们俩欢呼雀跃,就被赶出来的大哥在额头上一人赏了一个爆栗。我手里被塞进一个手炉,“多大的人了,看个焰火还这样又喊又叫的!知不知道丢人!”

  此时我却顾不得那么多,只是激动地摇着大哥的胳膊又喊又跳,“大哥,你看,你看那个金色的!好漂亮!像星星一样!”

  一旁的哥哥也没比我好到哪里去,他摇着大哥的另一条胳膊,“大哥,你看那个青色的!快看快看!”

  大哥被我们俩左摇右晃了一会,开口道:“想不想看得更清晰些?”

  我没反应过来,哥哥倒是回答得快,“想啊想啊!”

  “抓牢了。”

  大哥的手托住我的腰际,我空着的那只手下意识地抱紧了他的肩膀。下一刻,一阵凉风卷过面颊,雪夜里他带着我和哥哥腾空而起——运动轻功,不过几息的功夫,便来到了不净世最高的楼宇之上。

  青石的砖瓦上落着厚厚的积雪,大哥生怕我们俩脚滑——将我们放在屋脊上坐好,自己扫净了面前的积雪后,才来我们这边坐下——我和哥哥十分自觉地将中间的位置留给大哥。

  自高处望下去,满目飞雪,白皑皑一片。在素白的远处,有无数条如金丝般闪耀的小巷连作万家灯火,如同千万条金索汇成天街,在苍茫的大地之间孤独地生着光辉。无数绚烂的焰火自那一片光明中跃起,在夜空中乍显——短暂的光明照亮了兄长们的面庞。

  我从未如此仔细地看过他们——

  大哥面部的线条刚毅逼人,带着极强的男子气息。不同于世家公子牙白的肌肤,他终日在校场风吹日晒,如今肤色是一种十分健康的麦色。两道浓眉上扬,眉尖处下压,尽显威严之态。只消往那儿一坐,便是万人朝拜,鬼怪退散。

  而哥哥则恰好与大哥相反,肤如凝脂、眉若柳刀、唇若点丹、眼似秋波、鬓若刀裁,活脱脱一个美人。在他的眉宇之间,能看到盛世太平的安逸和风花雪月的浪漫——万千诗词铸就他的心魂,温润白玉塑造他的筋骨,而四时的净水凝做他的肌肤。他看起来与世俗毫不相干,却未曾厌弃过什么,只觉得人间美好。

  我坐在大哥身边,肩膀紧紧挨着大哥的臂膀,半张脸都埋在领口的风毛里。手炉的温热透过包裹着它的印花布料漫上指尖,在哥哥滔滔不绝的声音里,一点一点暖进心里。

  待夜空重归安宁,大哥便带我们回到昶义堂偏殿。我和哥哥挤在一面炕上,听着漏刻滴滴答答,不知是何时睡过去的。

  等我再次睁开眼时,略微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脖颈,便看到外面蒙蒙的亮了。

  我又裹上斗篷跑出去,只见一轮红日初生于山峦之上,光芒万丈。金色的光辉洒落在雪地上,亮晶晶一片。晨风带着夜雪和干燥的气息拂面而来,吹过门前新换的桃符。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我闭上眼睛,双手合十,面对着新岁的朝阳,虔诚地许愿——

  愿聂氏兴盛,清河太平;愿他,平安喜乐。

  【请大家务必看一下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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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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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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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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