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魁打开冰箱一看,最上面一层用保鲜膜裹着一盘食物,很明显是留给她的。
哎,不管怎样,妈妈还是疼她了解她的。
江魁把饭菜放进微波炉热了一下,吃起了一个人的年夜饭。
好冷清的年啊。
江魁小声的说。
其实自从二哥走了之后,这个家就变得冷清起来了。
虽然二哥的话不多,许多时候都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边聆听,但他那么体贴,不用说话也能感受他对这个家由衷的喜欢。他是家人啊,特别重要的家人,少了他,这个家根本就不像家嘛。
江魁垂头丧气的吃着饭,手机响了,是李戍打来的。
“喂,小魁,哎呀你赶紧过来吧,你哥喝醉了在我这儿发疯呢!”李戍语气着急的说。
江魁赶到的时候,江昼已经停止了发疯,手里不知抱着盆什么东西倚着门边站立,还站得挺稳挺直的。
李戍抹了一把脑门的虚汗,“他喝了酒跌跌撞撞在我屋里找什么树,把我东西差点全砸了,我找了盆我爸养的仙人掌给他才安静。”
“找树?我哥找树干什么?”江魁奇怪。
“谁知道啊。”李戍看着江魁,“你怎么连外套都没穿就出来了。”说着将自己的羽绒服拿给她。
江魁也不客气的穿上,“我担心我哥发疯把你打残了。”她看了一下李戍屋内,的确被翻得一团糟,“哎,我替他道歉,打坏了什么拍下来,等他醒了让他赔!”
李戍笑笑,“行了别胡说了,赶紧送你哥回去吧。”
两人合力把他放到车子里,江魁也上了车,准备出发的时候,李戍又站在边上敲了敲车窗。
江魁把车窗摇下来,看到李戍朝她憨憨一笑,“小魁,新年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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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种树,小树苗慢慢长大,种在哪儿好呢?”江魁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这醉汉扶回家,听他一路嘀嘀咕咕,到玄关处连鞋都不换,又瞧他跌跌撞撞的往后院跑。
“哎,大哥!”江魁也顾不上换鞋了,急急忙忙追过去。
江昼在后院转了一圈,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他把手里的仙人掌一会摆在这儿一会摆在那儿,怎么摆都不满意,“嗯,院子太小了,这棵树以后一定会长得特别大。”
“大哥,”江魁叹着气走过来,“谁大冬天的栽树啊,肯定活不了的嘛。”
江昼像是听懂了一样,喃喃的点头,“对哦,要留到春天,把这棵树留到春天,”他把仙人掌往怀里搂,想藏起来似的,又伸出右手又按,刚一碰上又叫出来,“哎呀,这棵树的叶子扎手呢,这是什么品种啊,扎手可不行,我要去退货,退货······扎手的话,西西肯定也不会喜欢的,他肯定也不想要扎手的树·······”
江魁本来觉得好笑,一听到二哥的名字,眼泪瞬间破防了,她哽咽着问:“这树,原来是送给姜袭的啊。”
“是呀,花期太短了,树的生命力比较长,我,我们讨论过,我们以后的家,最好有院子,院子里种一棵大树,”江昼慢慢走到那摇椅上坐下,把仙人掌放在一边,盯着它道,“要长得特别高特别高才行,这样的话,他离家再远,都不会迷路了,他看到这树,就知道我在等他,就会很快,很快回家来了······”www.33ýqxsś.ćőm
江魁转身拭泪的时候,突然看到妈妈不知何时站在那道黄色的门边。
大哥说得那些傻话,她肯定也听到了吧。
听到了也好,这样的僵局,总该有人先作出让步的。
江魁走过去,狠了狠心说,“妈妈,你对这样的结果满意吗?你们口口声声说都是为了大哥说,呵,你们赢了,你看看现在大哥过得多‘好’啊。”
“小魁——”林恩瞠目结舌的看着女儿。
“让他们在一起,真的有那么糟糕吗?”江魁泣不成声,“就算他们真的做错了,这么多年的惩罚也够了。妈妈,你怎么变得这么陌生,你心好狠啊,你真的不心疼大哥吗,你非要把他逼疯才肯罢手吗!”
“住口!”林恩的声音连同四肢都微微颤抖起来,“江魁,你不能这么说,你没有当过母亲,你不会懂的,做母亲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是会不择手段的,就算你们不理解甚至会恨我,我都没办法停下来,这是本能!”
“我看这样的本能未免太自私了。”江魁冷冷的说,“对我来说,是个反例教材,是个很好的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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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旁人来说,年休永远是太短了,还没休息够就开始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但对姜袭来说,在家的几天简直是酷刑,回到医院工作才是他迫切需要的。
今年他收到了很多张新年祝福的信,孩子们稚嫩的笔触和真诚的话语看得他心里暖暖的,小儿科虽然辛苦,但这样的温暖回馈也是实打实的,给了他很多动力。
在这些信里,有一封比较特殊,字体是漂亮的行书,洋洋洒洒写满了两大页,却全文不知所云,一会古文一会现代文的,不知道他到底想表达什么,还是从落款才知道是林林的爸爸。
姜袭也没在意,只把这信连同其他的一起,放进了抽屉里。
这天工作结束,姜袭还见到了一个老朋友。
李智明看到菜一上来就埋头苦吃的姜袭,给他添了一杯柠檬水,啧啧的摇头,“你们医院难道不管饭吗?你都是饿着肚子给那些小朋友动手术的?”
“至少今天是这样,我从早上六点到现在,这是第一顿。”姜袭吃够了,用纸巾擦擦嘴,又打了个饱嗝。
“真佩服啊姜医生,”李智明道,“自从你到了广州,咱俩的联系就少了,没想到自从你从江家······咳,你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彻底不联系我了啊。”
姜袭和江昼的事儿在南河闹得挺大的,江家那些亲戚有意为之,非要通过这种手段把姜袭逼走不可。
“你不是恐同妈?我以为我那样之后,你不会想认我这个朋友了。”姜袭尽量语气轻松,却难掩苦涩。
李智明叹口气:“什么呀,我一听说那事儿,不知道给你发了多少条微信,可你一条都不带回的,我简直快气死了。”
“我手机被偷了,坐公交被偷的。”姜袭说,就像是老天也在帮他和过去断开一样。
“哎,幸好你现在有点名气啊,我在网上都能查到你资料,”李智明说,“其实我也纠结过要不要联系你,说不定你现在已经走出去了,我一来,你一见到我,又想起那些过去了。哎不过我还是决定不要想那么多,我就是我嘛,就是你曾经最好的朋友,见见老朋友怎么了。”
“我很开心见到你。”姜袭看到他无名指上的戒指,“结婚多久啦?”
“两年啦,”李智明转了转手上的戒指,“你猜新娘是谁?”
“既然让我猜,肯定是我认识的······是王宁玉,还是高中那个女同学?”
“前面一个。”
“真的啊。”姜袭还真有点意外。
“是啊,毕业后我们进了同一家公司,兜兜转转,还是最初的那个人。”李智明满眼温柔的说,“我真的挺感谢小玉,是她没有放弃我,给了我现在的幸福。”
“恭喜你们,”姜袭举起杯子和他碰了碰,“哎呀,份子钱我还没给呢,待会儿一定补上!”
“不用了,你哥替你补过了,包了好大一个红包吓死我·······”李智明忽然意识到不对,连忙岔开话题,“那个,你没来我婚礼真是可惜了,好多高中同学都来了,咱们的班长大人你还记得吧,哇人家现在可是名记者了,好多人找她要签名呢······对了,我还有婚礼的照片给你看。”
李智明拿出平板一张张翻给他看:“这是我媳妇儿,漂亮吧,我也很帅啊,这是咱们班的合影,这是班长,这是那谁谁谁,哦这是,”不小心翻到某个人,李智明赶忙把平板收回去,“哎呀,这里照片不全,回头我找我媳妇儿要好看的。”
姜袭的手一直握着酒杯,过了一会他终于忍不住道,“照片,再给我看看吧。”
好想看看他哥啊。
李智明顿了一下,才把照片翻回到那一页。
照片上的江昼,穿着黑色得体的西装,头发完全向后梳着,依旧帅气夺人,只是脸上没有他熟悉的那种开心的笑容,他想念的那种笑容。
但姜袭依旧盯着那照片舍不得松,恨不得把屏幕上的人给扣下来,好一会儿,他才涩涩的问,“我哥,他怎么样了?”
李智明抿了一口酒说,“变化挺大的,话变少了。”
姜袭顿时觉得呼吸都困难。
“不过,”李智明故意又语气轻松道,“偶像就是偶像,他太厉害了,咱们那么多同学好友,也就听说他一个创业成功了,现在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板······”
李智明后面又说了很多江昼的情况,都是姜袭所不知道的。
但姜袭却完全没听进去,他脑海里只不断浮现第一句:话变少了,话变少了。
-
广州的冬天还是有些冻人的。
不能小瞧他。
江昼站在马路边上,拢了拢皮衣外套,任这寒风一股脑的席卷,还是没将他芜杂的思绪吹散。
疯了。
真是疯了,招呼也不打,时隔这么多年就跑来广州找人,说什么?该怎么说?
可江昼又觉得,他必须得疯这么一回,自从除夕那天听到那人的声音,他才明白自己有多想他,再不来看看,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决心是有了,疯也疯了,现在就差最后一步,走到他面前。
对,走到他面前去,先看看他,之后再去考虑其他。
但现在就卡在了最后一步。
在广州的寒风中,江昼抽了三根烟,还是无法冷静,正要来第四根的时候,旁边突然冒出来一句广东话,江昼没听懂,叼着烟问什么?
那人又用普通话道:“兄弟,借个火呗。”
江昼把打火机点着,用手替他拢着,那人低着头,烟还没点着,江昼突然感觉背上被大力的一扯,身上的背包突然被另一个窜出来的人抢走了!
下一秒,点烟的那个人也撒腿就跑,一伙的!江昼怒得一脚踹他背上,“你他妈非得挑这时候抢爷爷的包!”
包里也没多少钱,钱都在他口袋手机里,但那包里有江昼视若珍宝的东西,踹翻这人后,江昼去追抢包的人。
追上后一番撕扯,包散了,东西纷纷掉落出来,江昼把那人踹到一边儿,自己弯腰拾起最重要的东西,结果刚刚直起身体,也不知抢包中的哪一个,突然冲上来,在夜色的笼罩下,一把利刃直接朝他腰上捅了进去。
-
姜袭做完手术下班已经是11点多了。
这位医生如行尸走肉站在电梯里。
怪不得护士们都说他下班后如同一具僵尸,除了走路不是跳,其他也没什么不同。
还是打车回去吧。
电梯在一楼停了,打开的同时,一辆救护车刚刚送来一位急救患者,推往手术室的时候,姜袭刚巧从电梯门慢吞吞的走出来。
这是很常见的情况,姜袭并没有在意,都走到医院门外了,姜袭突然朝那边看了一眼,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转头,或者要看什么,急救的患者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
但是,但是那地面却多了一件东西。
姜袭的视力太好了,他很清楚的看到那是一本本子。
有人来往,但无人在意。
于是姜袭走过来,预备捡起来交到医院前台。
可是,那熟悉的绿色硬壳封面······
姜袭心里一跳,不会的,只是相同而已,这本子的款式很常见,他一面急切的安慰自己,一面蹲下身捡起本子,上面还沾了血迹。
然而当他慢慢翻开第一页的时候,他瞬间觉得心跳都停止了,霎时间天旋地转,他颓然的跌在地上。
本子的扉页上清清楚楚的写着:姜袭的日记本。
下面还有一列小字,世界上最偷懒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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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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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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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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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 日记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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