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礼法上来说他就正式的成为了王室的一员,也就继承了风息堡的家徽和族语。
风息堡的家徽是:一头金色原野上的黑色宝冠雄鹿,他们的族语是:怒火燎原。
既然家徽是鹿,那就姑且用鹿家来做简称。
鹿家虽然是九大家族里最年轻的一个,但是它可是实实在在的“打工皇帝”。
在故事的一开始,鹿家的大儿子劳勃·拜拉席恩就是全境之王,“铁王座”的拥有者。
他是这片大陆上权利最大的那个人,也是他拉开了这场权力游戏的大幕!
为了方便记忆,将这个当时权力最大的人称为“大鹿”!
大鹿的头衔是这样的:“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全境守护者劳伯·拜拉席恩”。
但他绝对不是故事里头衔最长的那个人!
大鹿同学的一生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大鹿同学,书中是这么介绍的:
年轻时的劳勃是个面容修整干净,眼神清澄,如同怀春少女梦寐以求的精壮男子。
他身高六尺五寸,有如巍然巨塔般鹤立鸡群。
当他身披战甲,头戴双叉鹿角巨盔,则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巨人。
他的力气也不输巨人,惯用的那柄铁刺战锤连奈德都只能勉强举起。
那些日子里,皮革和血的气味就像香水般和他如影随形。
可惜的是,在美剧里并没有看到这一阶段的大鹿同学。
包括黎耀阳这一版的故事也一样,只能看到第二阶段的大鹿同学痛失所爱,每天沉迷美食酒色,起码胖了几十公斤。
一团粗黑如铁丝的胡子遮住他肥胖的双下巴,但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掩盖他突出的小腹和凹陷的黑眼圈。
大鹿同学在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受命去狭海彼岸为雷加·坦格利安(龙家太子,后面简称大龙)寻找合适的妻子,却在回来的时候死于一次船难。
他只好去到了鹰巢城,成为了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鹰家大当家,后面简称鹰大当家)的养子。
在鹰家他遇到了他一辈子的挚交好友奈德·史塔克(狼家大当家,后面简称大狼)和他一辈子的挚爱莱安娜·史塔克(奈德的妹妹,后面简称狼妹)。
然而他的一生挚爱狼妹却被大龙给拐走了,或者并不是被拐走的。
大鹿同学此时的内心可想而知,父母为了给大龙找媳妇遇难而亡,自己的媳妇又被大龙给拐跑了。
这种仇恨想来是怎么解也解不开了。
然而事情到这里还没完,后来“疯王”(龙家大当家,雷加·坦格利安的父亲,后面简称龙大当家)又将他好兄弟大狼的父兄活活烧死。
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人都被龙家的人给伤害了,他从此也与龙家结下了血海深仇。
龙大当家在烧死大狼的父兄以后,更是要求鹰大当家交出大鹿和大狼。
鹰大当家和这两个养子相处了这么久,早就把他们两个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孩子一般。
哪里肯把自己的孩子送到疯子龙大当家的手里,于是举旗造反,拉开了“篡夺者战争”的序幕。
大鹿对于龙家的恨不言而喻,三叉戟河一战,面对死敌大龙,两人在渡口的河水中展开了一对一的单挑决斗,最终大鹿技高一筹,将大龙斩于马下。
看到主帅死后,龙家军随即溃败,起义军赢得了决定性胜利。
“三叉戟河战役”也成为了整个“篡夺者战争”的转折点。
至此以后,起义军势如破竹,攻下君临城,推翻了龙家王朝的统治。
推翻龙家以后,咱们的“打工仔”大鹿同学也终于成功的坐上了“铁王座”,成为了当时那片大陆上权力最大的“打工皇帝”。
为了稳固刚刚建立的新王国的稳定,在鹰大当家的主持下,大鹿迎娶了瑟曦·兰尼斯特(狮家大女儿,后面简称狮女)为王后。
然而这却是一场不幸的婚姻,在婚礼的当晚,大鹿喝的酩酊大醉,在床上呼喊着狼妹的名字。
试想在新婚当晚,你的丈夫呼喊着别的女人的名字,哪个女人能够受的了呢?
这使得狮女对大鹿恨之入骨,也让大鹿与狮女的关系变的非常紧张。
大鹿经常对狮女拳脚相向,狮女则不愿为大鹿生下一儿半女。
大鹿和狮女的三个孩子都不是大鹿的孩子,想想都替大鹿难受!
最终也因为这紧张的夫妻关系,咱们的“打工皇帝”大鹿同学,最终死在了狮女的手上。
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狮女安排她的堂弟把大鹿的酒换成了三倍浓度的烈酒,使得大鹿被野猪刺成了重伤,最终不治身亡。
一代“打工皇帝”,就这样结束了他在这个历史大舞台上的表演。
打工打到最后连孩子都不自己的,“打工皇帝”真的是名副其实啊!
其实大鹿这个人物是一个极度的自由主义者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同时也是一个悲情色彩很浓厚的人物。
他的悲剧在于,历史把他放在了他不该在的位置上。
那个人人都羡慕,渴求的“铁王座”,对于他来说却是一种桎梏。
他天性就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
他曾经这样跟大狼说过:
“奈德,让我偷偷告诉你。我不止一次梦想放弃王位,带着我的骏马和战锤,坐船到自由贸易城邦去,整天打仗历险、歌舞青楼,那才是我该过的生活。做个佣兵国王,到时候吟游诗人不爱死我才怪……”
他是一名伟大的战士,却不是一名优秀的君王;他宁愿做一名自由的战士,也不愿做一名被禁锢的君王。
他的战斗是为了他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那时的他意气风发,所向披靡。
那些战斗是他发自内心向往的,所以他胜利了,即使对手再强大,他也有着勇往直前的勇气。
然而作为一名君王,利益的纠葛,权利的争夺,这蝇营狗苟的一切,抹灭了他心中的火焰。
他已不是当初夕阳下的那个少年,而成为了那个小腹突出,眼圈凹陷的垂死之人。
也许死亡对于他来说,真的是一种解脱!
他的悲剧还在于,他永远只相信自己认定的事物,他的眼中永远只有他自己。
他天生就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狼妹对于他的爱,其实一直只存在于他自己的心里。
大狼曾经这样对他说过:
“劳勃,你对莱安娜的了解没我深,”大狼告诉他,“你只见到她的美,却不知道她真正的硬脾气”。
从这里可以看出,其实在狼妹的心里,也许并不像大鹿想象中的那么爱他。
在一次比武大会上,大龙取得了这次比武大会的胜利,而胜利的人有权加冕自己心仪的女士为“爱与美的王后”并赐予由鲜花织成的桂冠。
大龙把那顶桂冠送给了狼妹,也许那时的狼妹就被大龙所吸引了,才会在后来与大龙相会之后双双失踪。
这也是为什么说,大龙并不是拐走了狼妹,而是他们两个两情相悦,双宿双飞去了。
但是大鹿并不这么认为,他深深的爱着狼妹,也坚定的相信狼妹深深的爱着他(当时他们两人有婚约),是大龙拐走了狼妹。
这样坚定的信念,让他杀掉了大龙,却也深深的伤害了狼妹,导致了狼妹的死亡。
他坚持的只是他想象中的爱,他甚至为了这个想象出来的爱,伤害了另一个女人,最终害死了他自己。
这是爱吗?
如果是,那也只是对自己的爱!是一种自私的爱!是一种可怕的爱!
再来聊聊黑水河之战的主角之一——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就称其为“二鹿”吧!
不过小说里的二鹿和电视剧里的二鹿有很大区别
小说里是这样描写二鹿的:史坦尼斯像他的哥哥一样身材高大,秃顶,宽大的下巴上有着浓密的黑胡须。
而电视剧的二鹿呢,除了秃顶倒是神还原!
当然,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
小说里对于这个人物的描述:他寡言而又沉闷,有着众所周知的正义感,绝不会做出任何让步。他在沉思的时候有着轻轻的磨牙的习惯。
而电视剧里的二鹿呢?
二鹿的“沉默寡言”被演绎成了一种犹豫不决,举棋不定,没有主见。
二鹿的“正义感”被演绎成了战争失败以后的无奈之举。
二鹿的“绝不会做出任何让步”,额~,电视剧里的他一直在让步好吗!
磨牙的习惯也没表现出来啊!喂!
不管怎么看,至少电视剧里二鹿的形象和人物设定是非常走肾的!
因为他和人们心目中那个深谋远虑,极负军事才能,极负正义感的二鹿完全不一样!
而真实的二鹿是光之王的使者,光明之子,安达尔人,先民的真王,七国的统治者,全境守护者,铁王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在欧洲的皇室或者贵族家庭,甚至是咱们华夏的帝王之家,大多数的情况下,长子都是被作为继承人来进行培养的。
他们从小就要接受各种各样的训练,以便培养他们的王者之气,内政才能,外交才能。
有的甚至还要培养自己的亲信,家臣。
同时为了笼络其他的贵族势力,他们也往往是联姻的热门对象。
然而作为皇家的次子,他们的遭遇就要凄惨的多了。
他们生来就是长子的备胎,只有在长子出现问题的时候,才有机会成为真龙天子。
他们从小接受着和兄长几乎一样的培养和教育,但是同时又被教育要绝对的服从兄长,服从家族的命令。
在对他们的教育里家族的荣誉永远是被放在第一位的,这也让他们的身上,少了一些王者的霸气,多了一些内敛和阴郁。
他们就像是大皇子的影子!而维护家族的荣誉与地位成为了他们一生的宿命!
二鹿就是这样的一位二皇子。
单论能力他绝不比他的大哥差,甚至在很多的地方还要优于他的大哥。
很多人都只记住了红宝石滩上大鹿与大龙的惊天一战,却不记得凭借一己之力守护住了风息堡的二鹿。
而恰恰是因为二鹿死守风息堡拖住了保王大军主力之一的提利尔家族,才让大鹿能够在三叉戟河一战中取得胜利,从而奠定最终的胜局。
二鹿的军事才能在这一战中初现端倪。
很多人认为二鹿是听从了大鹿的命令才死守风息堡的,他只是一个很好的命令执行者。
这么说只说对了一部分,他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命令执行者,这也表现了他的坚毅和勇敢,但是他对于风息堡的坚守,绝不仅仅是出于对大哥命令的执行。
他对于风息堡的坚守更多的是因为他明白只有坚守风息堡,只有拖住提利尔大军,才能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他若守不住,他若败了,那这场战争也就败了,他们拜拉席恩家族也就败了。
只有看透了这一切,才能让二鹿有足够的理由和力量,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守护住风息堡。
更让人惊叹的是看透这一切的二鹿,那一年还不到20岁。
风息堡保卫战中,还有一个对于二鹿来说非常重要的人物出场,那就是“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为了方便大家记忆,后面简称洋葱)
二鹿当时被提利尔大军重重包围,城内已经粮尽援绝。正是咱们的洋葱骑士将一船洋葱和咸鱼偷运进城堡,使得史坦尼斯和他的守备队免遭饿死厄运。(当时的洋葱还是一名走私犯)
二鹿非常感谢洋葱,并砍掉了洋葱的一个指节。
感谢他是因为他运进来的洋葱和咸鱼救了风息堡,救了拜拉席恩家族;
砍掉他的一个指节,是为了惩罚他走私的行为。
在原著小说中他这样说到:
“善行并不能抵消恶行,恶行也不能掩盖善行,行为各有其报应处置”。
正是因为二鹿对于正义的这种追求,洋葱从此死心塌地的跟随着二鹿,成为了他最忠诚的下属。
同时,二鹿也没有因为洋葱的出生而看不起他,甚至还册封他为骑士。(这也是他“洋葱骑士”头衔的由来)
这样一个个性鲜明,奖惩有度的二鹿,怎么能不让人心生敬佩和喜欢呢?
不到20岁的二鹿,在战争结束以后被授权建立皇家海军去攻克龙石岛。
这里的二鹿又一次展现了他卓越的军事才能,顺利的拿下龙石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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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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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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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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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七章 拜拉席恩家族(二)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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