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识一直都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见楚羡之一身红衣时的样子。在此之前,他与楚羡之的交集并不多,为数不多的两次见面里,就如同传闻中的一样,她似乎一直都是身着银衣的。所以那次楚羡之被从背后砍了一刀后,鲜血才会那么迅速地浸染透后背,才会让傅识见识到予初疯狂后一招就让人身首异处的情景。
一直都知道她长得美,但那次看着身着一身鲜红嫁衣的楚羡之,傅识还是又被惊艳了一番。哪怕他见她们二人的次数都不多,但傅识依旧一眼就看出了二人的不同:就算是同样身着红衣,两个人依旧是不同的。予初是三分温婉加三分柔和,还有几分随处可见的憨态可鞠;而楚羡之则更多的是清冷和纯粹,外加几分似乎渗入骨髓的凌厉,让她哪怕是一身红衣加身也没有体现出太多的女儿形态,依旧如身处战场一样孤傲凌人。
不知为何,那一刻的傅识竟然在心里不由得生出来一阵惊叹,惊叹于世间竟然还有这样的女子。
只是一路走来楚羡之都太沉默了!她真的就如一个待嫁新娘一样安安稳稳地坐在那个专门为她准备的车撵里,偶尔与云知攀谈几句,然后就依旧不声不响地体验着车撵中的摇晃而默不作声。如果不是因为在廑朝待了几个月,知道她因何而被捕入狱,傅识都要以为自己真的娶了一个他国公主做媳妇了。
路经雍州城的时候,傅识第一次见到楚羡之流露出一些其他的情绪。面对着楚将军,她的眼泪虽然并没有带出来声音,但傅识依旧还是从她那双大而明亮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个女孩子面对亲近的人时所特有的那些情绪:有委屈,有愧疚,还有一些自然而发的孩子气。那个样子的楚羡之又是傅识所没有见过的,于是他不由得在心里感叹:这姑娘怎么每次见到都不一样。
可能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楚将军拉着他展开絮叨时,傅识才以一种特别恭谦的姿态从头听到了尾。那是一个老父亲对即将出嫁的女儿的一种不舍,自己作为那个拱了人家白菜的猪,有责任听取一番嘱托。傅识记的那天楚将军说了很多话,但大多数在后来的日子里都渐渐记不太清楚了,唯独有两句,这么些年过去,他也从来没有忘记过,一句是“阿羡就交给你了!”另一句是“她生病时总爱发烧,到时候你记得让人给她熬点生姜水!”
从傅识接过了楚将军的第一句话时,他便再也没有无视过自己的责任。因此,在云知止步于两国边界后,傅识还是主动上前找楚羡之摊开了话题。他知道她肯定有问题要问自己的,但没有想到她能忍这么久,久到自己这个本来只是回答问题的人忍不住率先出了手。
不出意料,傅识刚一给出台阶,楚羡之便毫不客气地走了上来。她问的问题没有超出傅识的预想,因此一切回答也都游刃有余。不过最后她那句夸奖倒是有点出乎傅识的意料,她说他“眼光极好!”刚开始傅识有点蒙,后来想了想才明白,原来她说的他眼光好,是源于自己对予初的情感。
那时候,傅识以为自己娶了个心思很聪慧的女子,能一眼就看出别人的心思。至于会从后来的事情中得出情况似乎不是这样这个结论那都是后话了,是那个时候的傅识所没有想到的。
至于后面楚羡之漫长的生病则是完全出乎傅识的意料了。也是在那一年里,傅识才终于体会到予初于楚羡之而言意味着什么。在她那因漫长的高烧不退而昏迷不醒的过程中,“小初”这两个字是唯一从她口中出来的词。楚将军说楚羡之发烧的时候煮点生姜水就行,可是傅识照办后却并没有起到作用。于是,他只能彻夜彻夜地守在她身边,然后经过自己聪明的脑袋研究新的解决方法。www.33ýqxsś.ćőm
在无数的尝试之后,傅识发现朝着昏迷不醒的楚羡之轻声呼唤“阿羡”可以让她安静下来,于是从那时候起,傅识便更改了对楚羡之的称呼。也是整个凉国唯一一个唤楚羡之为“阿羡”的人。
也是在那次,傅识几乎寸步不离地守侯了楚羡之整整一年,他见过她因昏迷不醒而泪流不止的样子,见过她朝着院子里那棵红梅树发呆的样子,见过她因为虚弱而萎靡不振的样子,也见过她在偶尔状态好的时候莞莞而笑的样子……他们从原先的生疏开始变得越来越熟悉,满满地竟然有点似是故人的感觉。
那一年的后来,当楚羡之精神开始越来越好了的时候,她像是着了某种地个牵引一般,开始不停地向傅识讲述予初。于是傅识知道了予初喜欢红色,擅长琴棋书画,亦通针绣女红!知道了予初爱哭、爱闹、还娇气,也知道了她最不喜欢杀人。他知道了予初有匹马叫小红马,性格温顺,很听人话,也知道了予初爱喝屠苏酒,喜欢在夜晚数星星。他知道了予初最喜欢的动物是大雁,因为大雁是忠贞之鸟,也知道了她曾经有一个目标是去大漠荒原上开一个小酒馆当老板娘,还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雁小楚……
那段时间,楚羡之几乎把予初从小到大的趣事讲了一个遍,也将她整个人从上到下由里到外都描述了个明白。直到有一次,在楚羡之绘声绘色地说完予初喜欢吃杏仁味的酥饼时,傅识几乎是无意识地回了句:“那你喜欢什么口味的?”也是在那一刻,傅识才发现,自己竟然有点弄不清楚如此耐心地听楚羡之讲述予初,到底是因为想要了解予初,还是仅仅为了能听楚羡之向自己讲述。
这一发现对傅识而言是突如其来的。他之前从未考虑到这一点,只知道自己娶楚羡之是为了偿还予初的人情,因此也由着楚羡之的认为,理所应当得觉得她们二人之间唯一的牵扯便是予初。但就是在那一刻,他突然发现,二人之间的桥梁似乎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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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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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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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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