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敛换下白大褂,进更衣室换回自己的衣服出来,撞上同事:“苏医生,准备下班了?”
“嗯,今晚有点事,要先走。”苏敛淡淡应了一声。
同事笑着上下打量:“今天穿得很帅啊,是有约会?我看你男朋友在门口等很久了。”
开始读研后,苏敛就边读书边进入了校医院实习,刚开始还算低调,无奈池妄这人总是藏不住事儿,三天两头往医院跑。
手上的对戒那么显眼,大家多多少少看出了关系,苏敛也就顺势承认,给了个名分。
苏敛扬了扬嘴角:“是朋友乐队的演出,得去捧场。”
“那你赶紧去,应该快开始了吧?”同事挥了挥手,催促人赶紧走。
苏敛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快步朝着门口走去。
他那位拈花惹草的男朋友就那么靠着车站着,一身服贴的休闲西服,勾勒得肩宽腿长,很是养眼。
只是三两分钟时不时就有人上前搭讪,简直让人很是不爽。
“你骚什么?”苏敛没好气问。
池妄换了个靠车的姿势,一脸无辜:“我没有啊,我就是在等你。”
苏敛扣开车门,把人往驾驶座里塞:“你就不能坐着等?”
池妄看着他上了副驾驶,贴心帮忙系上安全带,才说:“我这不是急着多见你一秒。”
顺带点了点自己的嘴唇,明示说:“等这么久,不亲一下表示表示?”
苏敛倒是受用,侧头在唇边碰了碰,轻哼道:“花买了吗?”
“买了,小九说是已经到场馆门口,我们现在过去汇合。”池妄顿了顿,又说,“我公司那帮下属也来,林衍送了不少票,算是员工福利。”
苏敛听出了弦外之音:“你跟他们说了我也要去?”
“说了,他们念叨了好久,说是终于要见我的……”池妄把“美娇妻”三个字吞了回去,含糊其辞带过。
要是被苏敛听见,铁定又是一脸无语。
跑车缓缓驶入车流,有些拥堵,走走停停,苏敛抬手打开车窗。
一股夏末的热浪席卷进来,闷得人有些喘不过气。
池妄单手握着方向盘,慢悠悠打了半圈:“一晃林衍都能在京城开演出了,时间过得真快。”
是挺快,最初林衍的乐队很是小众,也没什么粉丝,他们一群人甚至被要挟着当下面的托儿跟着稀稀拉拉的人群一起造气氛,显得很是寒酸。
几年过去,粉丝规模越来越大,有了后援会,开始全国巡演。
今天是最后一站,首都的场馆,很是排面儿。
苏敛悠悠感叹说:“本来想等小猴子一起,结果这人今天直接请了假,这么多年还是这么恋爱脑。”
“你这话别在他跟前说,人家现在也是小有名气的特邀嘉宾,谢谢。”池妄笑着应了一声。
“也是,吉他水平确实进步了不少。”
苏敛想到那次元旦的表演,当时宋嘉词还是个吉他谱子都看不太懂的门外汉,现在已经多多少少会一些炫技,脱了白大褂,根本没人能跟医生联系起来。
两人路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缓缓抵达目的地。
池妄停好车,一手拿着买好的花,一手勾着苏敛的肩膀出去,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友军。
远远地看着顾安久头上戴着一个小恶魔发箍,脸上涂着花里胡哨的贴画,身上穿着五颜六色的t恤衫,打扮得像个万花筒,站在人群中摇头晃脑。
苏敛呼吸一滞,站在原地,我他妈能装不认识吗?
显然不能。
行走的万花筒朝着他们热情挥了挥手:“敛哥,妄爷,我在这儿。”
苏敛跟着池妄一前一后慢吞吞过去,嫌弃道:“你这身打扮,好像过于时尚了。”
“是吧,我专门找人画的,你们要不要?”顾安久摸着自己的小胖脸,疯狂安利,“只要二十五,很便宜。”
“不要。”苏敛言简意赅拒绝,一脸冷漠。
“池总,你终于到了。”旁边站了一小圈的下属伸长了脖子,“你的娇妻呢?怎么没见着?”
苏敛拧起眉心,语气不善:“什么娇妻?”
“你是池总朋友吧,这都不知道,他有一个特别恩爱的女朋友,说是非常漂亮,我们想趁着今天见见。”那人搓着手,热情回道,“兄弟们都期待好久了。”
苏敛扭头看人,声音淡淡:“池总真是艳福不浅,还藏了一貌美如花女朋友呢。”
明明是夏天末还算温热的气候,顾安久和池妄久违的感受到了那股消失已久的杀气。
“都是误会,谁告诉你们是女朋友的。”池妄神色一凛,赶紧解释,“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我男朋友,苏敛。”
话音一出,闹嚷嚷的人群瞬间安静,像是按下了暂停。
一众下属:“?”
什么,是他们聋了吗?男朋友?池总搞同性恋?
等等,这不是关键,那个他们老板提起来就无奈的美娇妻是个帅哥?
他们的视线齐刷刷落在苏敛身上,眼前的人好看是好看,气质也是一绝,但是心里脑补的粘人小可爱完全不搭边啊!
顾安久笑说:“真是男朋友,他们俩高中就在一块儿了,保真。”
见自家男朋友仍然是一脸压着火气的不爽,池妄赶紧勾上肩膀哄:“你看,就是你不去我公司晃荡,大家都误会了。”
语气相当卑微,家庭地位一目了然。
“真的都是误会。”终于搞清楚状况的下属笑得极其尴尬,“池总确实没说另一半是男的女的,都是我们在瞎脑补,老板娘别介意。”
“老板娘?”苏敛反问,声音淡淡。
下属被吓得头皮发麻:“不是不是,这应该怎么叫啊?”
“叫苏医生就行,人也看了,大家赶紧进去。”
池妄深刻领悟到此地不宜久留,赶紧催促人排着队往内场走。
苏敛跟他慢吞吞走在人群后面,冷声道:“你在外面都怎么编排我的?”
“也就是夸张了那么一点点,说你特别温柔,特别粘人,特别爱我……..”池妄笑着看他,“我也没说错吧,只是忘了告诉他们是一宇宙无敌大帅哥。”
“哦,那你真的很棒。”苏敛语气平静。
前面排队的下属偷听到对话,心里一抖。
他们老板不愧是年纪轻轻就能干大事的,这哪儿是小可爱,这简直是杀人不眨眼的活阎王。
直到一排人进入内场坐下,气氛尴尬,没人开腔。
顾安久极力活跃气氛:“敛哥,我们妄爷是绝对不会出轨的,我拿葵花班和玫瑰班五十八个小朋友跟你保证。”
“……..”苏敛被气笑,“小朋友做错了什么?”
顾安久有理有据说:“所以啊,你放宽心。”
苏敛倒是没真觉得池妄会对感情不专一,只是被人脑补成小可爱这么长时间,想起来就觉得丢人。
时隔多年,那种久违的社死感又重新回来,还是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头皮发麻。
要不是为了看演出,他大概会扯个理由迅速走人。
池妄笑着伸手过去勾住他:“我的错,知道你脸皮薄,应该提前打招呼的。”
苏敛轻轻动了动唇,到底什么也没说,只是反手握住了炙热的掌心。
台上林衍带着他的乐队登场,几个人原地站定,灯光亮起的那一瞬,整个场子就燥热起来。
曾经青涩的少年蜕变得成熟,挂着吉他,轻拨乐弦,一个动作就能引起无数尖叫。
五首歌过后,林衍轻拢着话筒,声音很低:“下面有请我的特别演出嘉宾,宋嘉词。”
虽然没完全公开,粉丝早已经猜出两人的关系,爱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他们喜欢的吉他手每次看向那个可爱的男孩子,眼睛都像是会发光。
宋嘉词从舞台的一侧缓步走,冲着林衍露出灿烂的笑,背着同样的电吉他。
鼓手敲响前奏,乐队的成名曲沉溺响起,尖叫,欢呼,嘶吼之后,几乎是全场跟着合唱。
那一年他们在江边喊下的稚嫩梦想,好像一步一步都成了真。
苏敛靠着椅子背听着这些歌,脑子里闪过很多他们共同的回忆,是这一群人迟迟都不愿意忘记的那一段青春往事。
他侧头看向池妄,深蓝色的灯光把男人的脸勾勒得更加英俊,心弦微动:“池哥,一会儿中场的时候我们去后台看看他们。”
“好啊,其实我有一个想法。”池妄顿了顿,抬眸看他,“我想…..”
“我们五个再唱一次那首歌。”苏敛心有灵犀接上下句。
池妄笑了,眉眼里藏不住的开心:“你果然懂我。”
原来记得三中那些日子的,不止自己一个人,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顾安久凑过来一脑袋:“好啊好啊,可是这里应该没三角铁吧,我能干什么?”
“你可以拿俩玻璃杯,一样的效果。”池妄一本正经建议。
“妙啊,我觉得可行。”顾安久点头应允,陷入幻想,“你说我这么优秀,明天会不会上头条啊?”
池妄扫了他一眼,无情戳穿:“我觉得很难。”
等到中场,几个人抱着花进了后台,林衍刚换上下一首歌的演出服装,正捏着杯子喝水。
见到来人,笑着说:“哥们这演出,没给你们丢人吧?”
“酷毙了,我被后面那妹妹吼得耳朵快聋了。”顾安久毫不吝啬的夸奖,“小猴子也很棒,绝配!”
宋嘉词现在说话已经好了很多,腼腆笑了笑:“还、还行,都是林衍教得好。”
“刚刚我和苏苏在下面看表演的时候,莫名想起了我们的第一次合体演出,还挺怀念的。”池妄慢吞吞出声,插着裤兜,看向多年好友。
林衍微微点了点头,有些感慨:“我也是,我站在台上远远看着你们,总觉得应该上来,跟我和词词一起。”
苏敛轻笑说:“不是不可以。”
难得酷哥松口,林衍眼睛亮了一下,转头看向乐队经纪:“老杨,能不能最后给我的朋友们留五分钟,加个场。”
“没排练过,会不会很冒险?”老杨有些犹豫,“毕竟,今天是巡回最后一场,很多媒体都在。”
“没关系,他们都很厉害的,要是有这心,出道铁定比我们乐队火。”林衍半真半假吹捧。
于是临时加演就这么敲定,后半场林衍继续上台表演,剩下的几个人懒散坐在后台看着谱子,反复熟悉。
宋嘉词背着吉他,在房间里转着圈踱步:“真是奇怪,我明明演、演出了那么多次,但就是紧张。”
顾安久拿着俩玻璃杯,清脆撞响:“有你老公在,怕什么。”
“别、别这么说,我是因为好久没跟大家一起,很激动。”宋嘉词僵硬地笑了笑,“我怕搞砸。”
恍惚之间,好像又回到了高中时候那个害羞又小声的小朋友,看上去可爱极了。
池妄脱掉西装外套,顺手帮苏敛整理好衬衫的领口:“苏苏,多笑一笑。”
苏敛轻扬起嘴角:“麻烦你也别把领口弄这么开,骚给谁看。”
他抬手把黑衬衫最上面那颗扣子扣紧,又用指腹蹭了蹭露出的那一截脖颈,动作很是亲昵。
此时彼时,说得是一样的话,做得是一样的事,心境却截然不同。
很快到演出终场,外面传来林衍带着磁性的声音:“今天的所有表演曲目到此结束。”
听到这话,粉丝们一片恋恋不舍的哀嚎,纷纷喊着安可,场面一度混乱。
林衍又说:“但还有一次限定演出,是我几个高中的朋友,带来五月天的你不是真正的快乐,有请他们,我的特邀嘉宾宋嘉词,主唱苏敛,鼓手池妄,打击乐手顾安久。”
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台下的粉丝有些发懵,直到其余四人登场,都没反应过来。
苏敛穿着白衬衣在话筒架前站定,池妄坐上了架子鼓的位置,一如既往的痞帅,只是随着岁月过去,看上去更有成熟男人的吸引力。
宋嘉词跟林衍两把电吉他并排着站在一起,拿着玻璃杯的顾安久毫不怯场的挥着手,笑得一脸灿烂。
音乐前奏响起,池妄踩下低音大鼓,同时敲击两个吊擦,许久没练,动作仍然干净利落。
苏敛微垂着头,灯光在他脸上打下柔和的光影,声音从话筒里传出的那一刻,全场集体尖叫出声。
“我操赚了赚了,一分钟之内我要知道这个主唱的全部信息。”
“那个架子鼓哥哥也好帅啊,让我爬墙一秒钟啊啊啊!”
“可是架子鼓哥哥全程看着主唱,眼睛都挪不开,很难不让人多想。”
“我晕了,他们的朋友都这么优秀的吗?随手拉几个都能组团?”
最震惊的是池妄公司里那帮技术员们,个个惊掉了下巴,呆滞着表情。
老板好他妈野,敲鼓好帅,简直拉风。
老板娘也好牛,唱歌好好听,真的要命。
他们为什么长得好看还这么有才,这个世界真的好参差好不公平。
各式各样的弹幕在一群人心里飘过,歌曲进入副歌,鼓声渐重,气氛热烈,直接把场子拉向今晚的高潮。
苏敛握着话筒架,侧头看向架子鼓那边的人,眼神温柔。
如果说当初唱这首歌的时候是悲伤决绝的,而现在来说,更像是一种释怀和怀念。
那些曾经的挣扎和难捱,遗憾和不甘,现在都变成了平凡的幸福。
能够重新跟池妄相爱,他现在真的很快乐,每一天都比从前更快乐。
他看向池妄的时候,那个人也目光缱绻的看着自己,眼里带着藏不住的爱意。
音乐声逐渐低下去,林衍还记得当初变调的编曲,重新起了一段伴奏,跟前一段无缝衔接。
池妄停了浓重的鼓声,握着话筒缓缓站起,朝着舞台中央走去:
“我遇上你是源于天意或是宿命。”
“喜怒哀乐从此被你左右牵引。”
“欢乐悲伤都藏进了你的眼睛,我捉摸不定,但没关系。”
“你就站在原地,等我朝你走去。”
依旧是当年的歌词,不变的告白。
这个人从来没有变过,不管是从前的毕业照,高考的采访,各种时候的宣示主权,他永远都喜欢在任何场合高调示爱。
池妄还像是十几岁那个狂妄且不可一世的少年,他比那个沉默的池妄更好,变得沉稳,却仍然保存了少年的大胆和肆意。
是自己永远喜欢的,那个少年。
曲终,灯亮。彩带翻飞,荧光蓝海,座无虚席,满场尖叫。
这一晚的气氛实在是太好,也许是被这份时空重叠的画面触及内心,亦或是跟池妄在一起越久,性格也变得逐渐相似,苏敛突然萌生了一个相当大胆的想法,是他来时的路上没有想过的冲动。
他站在原地,目光灼灼看着那个英俊的男人,突如其来的,想要给池妄一个盛大的回应。
于是,苏敛微微低头靠近话筒,轻声开口:“实在不好意思占用一下林衍的场子,喧宾夺主了。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架子鼓手是我的男朋友,我很爱他。”
池妄愣了一秒,微微抬眸,有些惊讶地看着苏敛,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那句话像是在心湖里投了一颗小石子,微微晃动,就起了一圈一圈的涟漪。
苏敛是害羞的,内敛的,除了极少时候安抚自己,很少会在公开场合表白。
然而越是冷淡的人,这样的反差带来的情感就越是炙热。
池妄觉得自己要疯了,野火燎原。
苏敛手心微微出汗,他有些紧张说:“今年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八年,当年在神佛前私定终身的时候我就说过,我们要一人一次。所以,这次换我来开口。我想认真的问池妄先生,愿意在你二十六岁生日的时候,跟我结婚吗?”
公开出柜,连带求婚,空前头一回的大胆,实在是过于刺激。
台下的尖叫声几乎是要掀翻场馆,齐刷刷起哄:“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二十六岁,池妄非常明白苏敛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个时间节点。
是他上一世没能跨过的时间,也是自己从未探索过的新的人生。
在那个时间没有到来之前,每越近一天,彼此心里到底都是有些紧张和不安。只是苏敛永远都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勇敢。
他在几千人的场馆里,声音带着微颤,朝着自己发出了余生的邀请。
池妄弯着眼睛,眉眼里都是掩饰不住的深情,他缓缓走近,并肩跟爱人站在一起。
慎重地握住苏敛带着薄汗的手,十指相扣:“苏敛先生,池妄等这一天已经很久很久,我很荣幸,也很愿意。”
上一次,他们借着落幕紧张牵手,青涩而懵懂,幻想着婚礼场景。
这一次,他们终于真的在高朋满座的祝福声里,将爱意诉说尽兴。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你们都在演出现场!
因为这一周被频繁举报了很多次,反复解锁,所以心态很崩,状态也不好。彡彡訁凊
我在努力调整啦,下一章开始是林宋的番外,为了圆满一点,婚礼会放到最后一章抽200红包恭喜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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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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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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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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