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重生之再铸青春>第2461章 恶魔杨晓婉
  杨晓婉是叶枫觉得挺有意思的女人。

   如果说杨晓婉只有十八岁,那叶枫肯定觉得杨晓婉是一个比较任性的富家千金,也只有富家千金才会碰到冯征这个拔掉无情的家伙会头铁。

   然后硬着头皮上。

   但杨晓婉不是十八岁。

   虽然没有问过,但是杨晓婉的年龄肯定三十往上走了,而且只要不涉及冯征,叶枫发现她的思路很清晰,说话逻辑也很强。

   后来叶枫才知道,原来杨晓婉并不简单。

   美国出生,以优异的成绩拿下了公共和私营企业管理学硕士学位,成功从耶鲁大学商学院毕业,然后就开启了开挂式的职业生涯。

   第一站,波士顿咨询公司。

   以出色的沟通力、专业能力、敏锐的战略眼光,逐渐打动了同事以及上司,她成为了波士顿咨询最优秀的员工之一。

   接着从波士顿咨询公司辞职之后,先后供职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和瑞士ABB公司,最终在2002年的时候成为百事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在她任职期间。

   百事的市值从原来的不到可口可乐的一半,节节攀升,累计上涨80%,年收入增长81%至428亿美元,很华丽的数据。

   一直到去年。

   杨晓婉自认攒够了下半辈子用的钱,开始提前退休,从百事辞职,回到东州,之所以回到东州,那是因为杨晓婉的妈妈是东州人,早年北大毕业出国留学,留在了米国。

   现在杨晓婉妈妈去世了,外婆和外公还在世,杨晓婉便想着回来代替过世的母亲陪伴外公外婆走完下半生。

   这也是杨晓婉出现在澜山俱乐部里面的主要原因。

   本来叶枫是不知道这一切的,是从王馨嘴里得知的,王馨之前对冯征有好感,追求过冯征,这不是秘密,叶枫也不打算瞒着王馨。

   原因很简单。

   感情这东西,当断者断,拖着反而不好。

   然后王馨听到杨晓婉的名字之后,便惊讶的跟叶枫对了一些杨晓婉的外貌特征,本身王馨之前也是在硅谷YAHOO这样的大公司上班,对于百事这样的世界500强肯定是关注的,尤其是杨晓婉还是和她一样的华裔女性,她自然更会关注。

   虽然不认识,但是对杨晓婉有所耳闻。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杨晓婉在海外的职业履历甚至要比王馨当时要更加华丽一点,原因很简单,因为王馨当初在YAHOO的职位属于中高层高管,并没有到管理层,她是被叶枫邀请回国之后才开始爆发的,而杨晓婉是实打实的世界五百强企业管理层。

   在见到追求冯征的女人是杨晓婉之后,王馨也释然了,紧接着觉得有趣,对叶枫说道:“如果杨晓婉成功拿下冯征的话,跟我说一声。”

   ……

   所以在这个一个星期之内,叶枫第一次让冯征没有跟着自己,而是完全把他留给了杨晓婉,也是有目的的,那就是他想拉着杨晓婉上船。

   虽然说认识杨晓婉的时间晚了一天,但是也不妨碍叶枫的人才储备计划。

   至于冯征。

   就只能暂时委屈他出卖一下色相了。

   不过冯征也是真难受,杨晓婉从离开的第一天起,那辆保时捷帕拉梅拉就没有开走,留给了冯征,然后从第二天早上七点开始打冯征电话,让冯征把车开到她家楼下等着。

   一直到早上八点半,杨晓婉才会姗姗来迟的下楼。

   用她的话来说,女性出门前是必须要化妆的,而男人作为绅士,是一定要耐心等待女性化妆的,可以早,不能晚,不然没有仪式感。

   接着便让冯征开车带她去吃南方的浇头面。彡彡訁凊

   吃完面就逛街。

   冯征自然是成了免费的劳力,而且还是特意去的南京德基购物广场,杨晓婉第一件购物不是给自己买的,而是给冯征买的。

   西装。

   第二件给冯征买的墨镜。

   之所以第一件买西装,第二件买墨镜,那是杨晓婉喜欢西装暴徒,而冯征肩宽体阔,觉得冯征这样打扮就很符合她心里西装暴徒的形象。

   穿着西装,戴着墨镜,跟在她后面,左右手提着大大小小的包包,怎么看,怎么有仪式感。

   冯征当然是不愿意的。

   不过杨晓婉也有办法,也不跟冯征对话,只要冯征不愿意,杨晓婉就立马打电话给叶枫,开着免提让叶枫来跟冯征做思想工作。

   借力打力的手法用的可以说是相当熟练。

   等他们从南京回到东州的时候,天已经大黑,冯征虽然没说话,但看向杨晓婉的眼神,已经是非常想要刀了她了。

   第二天。

   依旧是打电话给冯征,让他七点到自己家楼下。

   不过这一次,冯征并没有那么早到,而是打算等到快8点半的时候,再过去,结果刚过7点没多久,他没接到杨晓婉的电话,接到了叶枫的电话。

   叶枫当时还在睡觉,迷迷糊糊的就听到杨晓婉打电话来告状,说在自己家楼下等了半天没能等到冯征,一来是困,二来是知道了杨晓婉是一个牛逼人物,叶枫哪能不臭骂冯征一顿?

   冯征接了电话,也是无奈,赶过去的时候,发现原本化妆要一个多小时的杨晓婉居然真的提着限量款LV包包站在楼下等着了,这一次,他们要去的是沪市。

   第三天也是如此。

   早上依旧是7点打冯征的电话,唯一不同的是,杨晓婉下楼的时间不一定,冯征要是7点到,她就8点半下楼,冯征要是晚一点到,杨晓婉肯定是早已经在楼下等着了。

   而这个时候,杨晓婉告状的主已经不是叶枫了。

   而是冯征的命中克星,老流氓冯三德。

   和叶枫不一样,冯三德见到有那么出色的女人追求冯征这狗东西,简直比他白嫖一百个失足姐妹胸不给钱还要高兴。

   但凡他接到一个杨晓婉的电话,冯征回家肯定遭罪,可怜戴着墨镜,西装革履,看起来相当西装暴徒的冯征被比他矮了一头的老流氓追的满小区到处跑。

   偏偏杨晓婉嗅觉也敏锐的很,在觉察到冯三德在冯征面前的威信之后,每次回东州,都会给冯三德带些东西,或带烟,或带茅台,或带一些其它什么东西,不贵重,但也不便宜。

   一口一个三爷的叫着。

   简直叫的冯三德骨头都快酥了,虽然杨晓婉还没跟冯征怎么样,但是他仿佛看到杨晓婉跟冯征这狗东西的儿子满街跑了。

   冯征很少会恨一个人。

   一般有仇他当场有报了。

   杨晓婉是他第一个这么恨的女人,每次杨晓婉背对着他的时候,冯征心里都会有恶魔在对他喃喃低语,那就是刀了这个可恶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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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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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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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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