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登勒住坐骑,取下黑色手套,用手指梳理了一下被雾气打湿的头发,凝神望去。
他依稀看得出招牌上画了一位身影模糊、褪色、破损的女精灵,她站在码头,目送一个只剩黑点的船只离去。
精灵那依稀可见的精致脸庞上沾了几滴黑色的血污,为她不舍的神情平添几分忧伤。
布林登知道,那血污绝对是最近几天溅上去的。
“真没想到,竟然又看到了这家酒馆,一座令人值得怀念的地方。”背着鲁特琴的人类诗人‘洋葱’瑞姆笑着说道。
“难道这家酒馆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吗?”布林登疑惑地望向诗人。
“当然了,咸鱼小少爷。”
‘洋葱’瑞姆望了一眼自己的半精灵游侠伙伴,说道:“这里曾经叫做‘离别之殇’,是一对精灵夫妇建立的,它的位置刚好建立在500年前,一对精灵情侣的离别之地。
当年,人类联军与精灵的最后一片净土‘络拉斯卓’平原决战,毫无疑问,这场战争对精灵来说可谓是一败涂地。日耀王庭的精灵,有一部分躲入薄暮森林,另一部分则在黄金海湾乘船离去,精灵王索维里斯就是在这里跟他的爱人告别。”
“他们为什么不一起离去。”布林登好奇的问道。
“意见不合,爱问问题的咸鱼大人。”半精灵游侠‘瘦黄瓜’罗兰德接了一句,语气中带着让他意外的冷漠,“因为情丝固然可以令人黯然销魂,但仇恨却能让人绞痛入骨,至死方休。”
“仇恨往往比爱更有生命力,就像歌谣中传唱的那般……”诗人轻叹一声,伸出纤细的手指温柔地拨动马儿的鬃毛,仿佛在弹奏自己的鲁特琴。
“生命可不是歌谣,你只是个小小的诗人,不要被华丽辞藻蒙蔽了双眼。”他的游侠同伴冷冷的说道:
“生命是一场战斗,精灵已经开始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正在开辟道路,跨过阻挡精灵脚步的一切,包括人类!”
布林登识趣地闭嘴,对于精灵与人类之间的仇恨,他不想发表任何意见。
年轻的公爵大人曾特意叮嘱过他,千万不要陷入种族的纷争中,哪怕仅仅只是口头上的争论。
“你们走不走,不走就赶紧滚开,别在这里挡路!”
身后刚好赶到的女战士扬了扬自己的刺鞭,不耐烦地回了一句,怒目而视,“我不想听你们这群娘娘腔在这里无病呻吟。”
诗人和游侠两人吓得眼神一缩,连忙拍马向‘离别之殇’酒馆走去。
布林登没有回头,紧随其后。
众人将马匹安置在小院落内,留一半人守着,剩余的人来到紧闭的酒馆门前。
“大门关得这么死,让我来瞧瞧现在到底成了谁的新家。”冷冷的话语从布林登身后传来。
这是一个泰格瑞拉人,唤做“螳螂”索拉斯。
他的个子很高,全身干瘦,却有一副宽大的骨头架子,加上长颈弓背,长臂大手,让人一眼望去,仿佛看到一只螳螂。
索拉斯按着腰间的两柄弯刀,伸长脖子,瞪着三角眼对门缝瞟了一下,不等众人开口,便毫无征兆地用宽阔的肩膀猛地一推,瞬间将身子躲在门侧。
随着大门猛然间被推开,一把上好弩箭的十字重弩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内。
布林登警惕地望了过去,这是一个大约十二三岁、又瘦又矮的人类男孩,他双手颤抖,嘴唇哆嗦,“你…你们……是谁?绿混沌?暴掠团?疯猎人?猎杀者?土匪?玫瑰军?”
毫无疑问,这并不是曾经的精灵夫妇,也不是精灵的孩子,让他不免有些失望。
“我们是一群投宿的冒险者,可爱的小孩儿。”‘洋葱’瑞姆面带微笑的道:“你难道不知道吗?十字重弩是懦夫的武器,你想当勇者吗?”
说完,他将手搭在皮腰带上,若无其事地向前移动,完全不在意重弩上眨着眼睛的弩箭。
“你不要过来,否则我射死你!”男孩儿露出奶凶奶凶的表情,激动的道。
“尽管来吧,可爱的小孩儿。”
诗人双手一摊,笑嘻嘻的道:“我敢保证,你装不上第二发,就被我的朋友一箭射杀。我很好奇,我的脖子和胸膛,你会选什么位置呢?
我建议你选择脖子吧,因为当利箭穿透胸膛的时候,会同时刺穿我的肺部和心脏。而我,会喷出一口发黑的老血,吐在你脏兮兮的小脸儿上,很恐怖的哦。”
诗人身后的‘瘦黄瓜’罗兰德缓缓举起长弓,不慌不忙地搭上鹰羽箭。
“小心点,不要乱吓唬小孩儿。”
布林登忍不住提醒一句,在他看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儿在恐惧中,甚至可以做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冲动举动。
况且,他手中的还是十字重弩,这可不是小朋友该玩的玩具。
“我们不会伤害你。”布林登向前走两步,对小孩儿说,“因为这是一家酒馆,所以吸引我们来到了这里。你放心,吃的喝的我们都会付钱。”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抛给警惕的男孩儿。
男孩儿怀疑地接过银币,塞到口袋里,打量着门口的一行人,“你们为什么都带着武器?”
“哈哈,小朋友,这还用问吗?”
‘螳螂’索拉斯拍了拍自己的弯刀,“如果不带武器,怎么活着走到这里。听说这里有出自精灵的葡萄酒,对吗?”
“有。”男孩儿略微放松了一点,又将十字重弩放低一寸,“如果你们不伤害我,我可以为你们弄点吃的。”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倒退,然后紧张地转个圈儿,来到沾满血污的薄纱窗前,望着马车和守在旁边的五人,确认了一下外面的情况,“你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威斯特王国。”布林登尽可能地用和善语气说,“我们打算前往泰格瑞拉。”
“去泰格瑞拉啊。”
就在这时,一道阴恻恻的声音容从柜台传出,令所有人顿时紧张起来。
布林登警惕地望向声音来源的方向,刚好看到一个黑发黑眼的男人站了出来。
他手握一柄锋利的钢剑,瘦得像骨头一样,也坚毅得像骨头,加上一身黑衣,活像团黑影。
“连外面的人,你们一共11人。”这个瘦男人若无其事的说道:“这样的话,肉足够吃了,昨晚刚杀的战马,寒潮到的早,肉还算新鲜。”
“我们可没有吃马肉的习惯。”‘瘦黄瓜’罗兰德率先开口,警惕十足地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有的吃就不错了,反正都是肉。”瘦男人耸了耸肩,“跟牛肉和羊肉相比,尼路斯坎人还更爱吃马肉呢。”
“你觉得我们像尼路斯坎人吗?”英气逼人的女战士踏前一步,冷冷的道。
“原来是不列兰德的女战士。”瘦男人笑着说道:
“妞儿,看到你又让我想起了你们热带丛林难吃的珍珠麦和粟米,啤酒的味道像尿,拳头大的蚊子还特别凶,怎么可能咽不下马肉呢?若真是如此,我会给你配上野洋葱煎着吃。相信我,这样味道更棒。”
令布林登意外的是,这位叫做夏魅的女战士除了一声冷哼,竟然没有反驳对方的话语。
这让他意识到,两人很有可能在进行着一场没有硝烟的交锋。
“有面包吗?或者其他肉类?”布林登试探性的问道。
“只有发霉的硬面包和放陈的燕麦饼。其他肉的话……我可以帮你宰一只地精,战争爆发后,这小东西比野狗还多,生的还快,就是吃多了会被毒死。”瘦男人俏皮地眨眨眼。33ýqxsś.ćőm
“嘿嘿,真是难得啊,今儿个居然碰上一位这么实诚的老板。”
‘螳螂’索拉斯咧开嘴,露出满口的黄牙,“你瞧,老子走南闯北,在酒馆吃过地精肉,喝过狗头人汤,甚至还把食人魔的大腿当肘子啃,却从来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
“我不是这里的老板。”瘦男人无奈的道:“我在房子后面埋了精灵老板,连着他的女人。”
“这么说,这对精灵夫妇都是被你杀的?”
‘洋葱’瑞姆不知何时已经取下了自己的鲁特琴,他对着瘦男人拨出一个忧伤的音符。
跟他站在一起的半精灵同伴皱起了眉头,看向瘦男人的目光非常不善。
“放屁!杀了我会承认吗?”瘦男人吐了口唾沫,将钢剑拍在柜台上,吓了诗人和游侠一跳。
布林登注意到,他似乎很反感诗人。
“谁他妈知道是谁干的好事,说不定是疯猎人,也有可能是暴掠团,甚至是绿混沌,结果就是他们死了,有什么区别?总之,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地归我们了。”
‘疯猎人’和‘绿混沌’这两个陌生的称呼再次出现,让布林登意识到自己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
“你老婆在哪儿?”螳螂发现了问题的另一个重点,他瞪着三角眼,鬼鬼祟祟地环顾四周。
瘦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想干吗?”
“你是自己说的,我可没说。”螳螂露骨一笑。
“她不在这儿……除非金币的滋味儿能讨我喜欢,我就把她叫过来。”瘦男人没好气地瞪他一眼。
‘螳螂’索拉斯讪讪一笑,识趣地闭嘴不语。
“那就麻烦你为我们准备点吃的。”布林登接了一句,又掏出一枚闪亮的金币掷过去。
瘦男人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裤兜里,“发什么呆呢?赶紧去后院挖点野洋葱。”
男孩儿把十字重弩放到肩膀上,连忙向后院跑去。
“他是你儿子?”布林登找到一张没有血迹的桌子,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我和我老婆捡的。这小子他娘被暴掠团抓走了,操他大爷的!灾荒和战争接憧而至,这里到处都在打仗,倒霉的总是我们这些平民。”
布林登可不认为他是一个普通的平民,能够在兵荒马乱的阿玛斯塔夏活下来,还占着一家酒馆,这可是平民无法做到的。
瘦男人用锋利的钢剑指了指大厅凌乱不堪的桌椅,闷闷不乐地丢下一句话,“你们先坐,我去给你们准备吃的。”
不一会儿功夫。
这位不是老板的老板烤好十几个人份量的马肉,分三趟送了过来。
布林登看到众人都在一边喝着醇香的葡萄酒,就着难吃的马肉,津津有味地吃着。
唯有从出发直到现在,一句话都未曾说过的提斯坦——来自白鸦佣兵团的剑客,只吃了几块发霉的硬面包。
真正令他动容的是,对方还真给不列兰德的女战士夏魅开了小灶,用马儿身体最鲜嫩的部分配上洋葱油炸,端到她的面前,请她品尝。
这让他口中咀嚼的马肉顿时变得难以下咽起来,只能不停地喝着葡萄酒缓解这种味道。
此时,小男孩儿坐在葡萄酒的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重弩放在膝盖上。
不是老板的老板端着一大杯葡萄酒,若无其事地跑到他的近前,随口问道:“威斯特王国的血石双门要塞那边有动静吗?”
布林登迎上对方的目光,他当然知道对方想要的什么答案,“聚集了很多难民,据说奥蒙德伯爵正在调集粮食,打算建立一个难民营,用来专门收纳他们,完全看不出准备入侵的意思。”
“只要脑子不傻,肯定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挥军南下。”不是老板的老板哼了一声。
“让我想不到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伯爵竟然还收纳难民。要知道,在两年前,这家伙的继承人可是死在血石双门要塞,被暴掠团的一个食人魔一狼牙棒砸死的,这都能忍啊。看来这个玫瑰花种子事件,跟威斯特王国也脱不了干系。”
“灾民又没有错,他们也是一群被无缘无故波及到的可怜人。”布林登回了一句。
这一路上,他已经见识到了许许多多逃难的平民,即便是让他养成了冷漠以待的心,还是于心不忍地叹了口气。
可这又能怨谁呢?
“这些灾民为什么要去威斯特王国。”布林登放下酒杯,询问道:“南方不是更好的选择,尤其是阿布雷拉城。”
“唉,到处都在交战呢。”
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王国的北方,绿混沌、玫瑰军和暴掠团在森林里像躲猫猫一样,打得那叫一个开心,森林的类人生物也像群乌鸦似的,见了人就抢,南方也在打仗,还比这儿更热闹。”
“南方在打什么?”布林登一愣,来了兴趣。
“还能是什么,当然是坎波斯和佛罗伦萨。”
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总之就是,这三个王国为了屁大的小事儿,跟个孩子一样,在边境互相掐架呢,今天这两个王国联合收拾一个,明天另外两个联合起来,又去收拾另一个。”
“是小打小闹吧。”布林登说出自己的猜测。
“就是小打小闹看起来才更恶心。”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这就跟脱了裤子,只让蹭蹭不让进去是一个道理,还不如早上早完事儿,提裤子走人。所以,你们想要前往泰格瑞拉,只能走薄暮森林这条路。”
“我正有这个打算,准备从月溪河出发。”布林登对这位瘦男人说道:“只要坐船沿月溪河驶入薄暮森林的中心,就不会被卷入战火。”
“话是这么说,但是你们还要小心疯猎人。”
不是老板的老板提醒道:“这家伙在森林里穿行的速度比风还快,当你感觉到背上有刺痛感的时候,就说明你已经被盯上了,乖乖地躺着等死吧。”
“所以我很好奇‘疯猎人’和‘绿混沌’到底是谁?”布林登终于逮到机会询问。
“疯猎人是一个会施展神术的精灵游侠,像疯了一样,他的猎杀名单中几乎包括了任何人。无论是精灵、暴掠团、还是玫瑰军,都有人命丧他的箭下。”
不是老板的老板向他讲述道:“两天前,‘疯猎人’卡洛特就独自一人在薄暮森林外围消灭了一整支暴掠佣兵团的精锐,那支小队的人数很多,实力也很强。”
“那……绿混沌呢?”布林登问出另一个问题。
“绿混沌就是薄暮森林里的精灵。”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因为他们喜欢披着绿色斗篷,每次联合行动时,聚在一起行动的样子像一团团绿色的阴影,所以被叫做‘绿混沌’。”
“我还听说……”
他停顿一下,深深地看布林登一眼,目光又在他的紫龙徽记上停留许久,这才低语道:
“薄暮森林的精灵和布莱克特曼的精灵已经联手,他们的精灵首领是‘星之花’家族的族长,这位‘绿混沌’的精灵领袖,总是戴着秘银面具,骑着鹫马现身。”
星之花?
布林登神色一惊,没有去理会眼前这位不是老板的老板为什么知道这么多,而是瞬间联想到他们龙首港的公爵大人,他的精灵血脉正是来自‘星之花’家族。
于是他连忙将其深深的记在心里。
“所以,阿玛斯塔夏王国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小子,你们想要从薄暮森林回到泰格瑞拉,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重新返回威斯特王国,去深流港坐船。”不是老板的老板向布林登提议道。
布林登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位不是老板的老板,缓缓说道:“老板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仍然坚持从薄暮森林出发。”
他已经在这两个王国耽搁了一个多月时间。
若是再舍近求远的从深流港出发,浪费的时间暂且不提,仅仅是这群佣兵和冒险者就不会同意,到时候定会因此不欢而散。
“正是如此!”女战士夏魅走过来,用沙哑的嗓音点头同意,“区区薄暮森林而已,比得过不列兰德的热带丛林吗?”
“或许什么人也遇不到呢。”诗人接了一句。
“精灵不会伤及无辜的。”半精灵游侠说道:“我从小就在薄暮森林长大。”
“疯猎人是吧。”‘螳螂’索拉斯嘿嘿冷笑,“我倒想会会这个精灵游侠。”
“随便你们吧,我这里刚好停靠着一条快船。”
不是老板的老板无所谓的说道:“想要的话,必须将你们的马儿全部留下,反正你们在森林里也用不到,还带不到船上去,顺带再支付我10枚金币。”
布林登皱起眉头,过了一会儿,他勉强开口,“那就这么决定吧。”
说完,取出10枚金币,放在桌子上。
倒不是他掏不起这些钱,而是总感觉有什么问题。
“瞧你那不情愿的样子。”不是老板的老板笑呵呵的将金币收过来,又一枚一枚地用牙咬了咬,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你们要知道,在森林里,金币可不能坐着渡河,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随后,用餐完毕的众人一起向河畔的快船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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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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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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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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