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一汉敌五胡”的说法,一个汉军骑兵可以敌过五个匈奴骑兵,可见当时汉军的战斗力和装备程度,另外,也间接说明了汉人的“凶残”!
自元光五年,卫青凭借龙城之战一战封侯之后,汉帝国便开始慢慢扭转了对匈奴作战的不利局面,逐步建立起军事和心理优势,在这以后的三十多年里,不要说在同等兵力条件下,即便是在匈奴兵力多于汉军的情况下,一样被打的落花流水。
譬如说,元狩四年的漠北之战时,汉帝国命霍去病与卫青各率兵五万人,分东西两路北进,寻匈奴主力决战。
其中,卫青率领着五万多二线部队,其中三分之一还是步军,与匈奴单于率领的本部主力精锐骑兵七万余人相遇,毫不畏惧,先用车阵稳住阵脚,然后派出5000骑兵与匈奴的一万骑兵对冲......具体怎么打的,至今还是个谜,反正打着打着,卫青就把匈奴主力给包围了!
是的,没错,人少的把人多的给包围了,吓得匈奴单于只率领几百人突破薄弱的包围圈远遁,剩下的匈奴主力溃散,一路跑的没影了。
卫青率领的部队是二线部队,战斗力实在一般,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上阵,所以此战只歼敌一万九千人,顺便把匈奴囤积粮草的赵信城拿下了,在此地能吃的吃,能拿的拿,最后实在带不走的,一把火烧了个精光,把匈奴费了好几年积累起来的军事潜力,彻底打没了。
卫青所率的偏师尚且打成了这样,霍去病的主力那就更是打出了不像话的战果。为了发挥骑兵作战的突然性,霍去病仅携带少量的辎重粮草,跨过大漠,活捉单于大臣章渠,诛杀北车耆王等,毙敌无数。然后觉着战果乏善可陈,回去没面子,于是又在没有后勤支援的条件下,越过难侯山,渡过弓卢水,抓获屯头王、韩王等三人,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八十三人,这才满载而归。
此次远征,霍去病所率部队袭杀五千里,以一万的损失数量,前后一共斩获胡虏70443人,至此,匈奴左、右贤王两只臂膀被彻底斩断,只剩下匈奴单于悬孤漠北。经此一战,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
霍去病凭此战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翰海而还(注)。
那时的汉帝国和汉人军队,还没有被文官辖制,也没有受到儒家思想的教育,对他们来说,军人很纯粹,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不择一切手段取得胜利,因此,无论卫青还是霍去病,都很善于无后勤作战,他们麾下的将士,更喜欢这种战争方式,很多来自边疆地区的低级将领,甚至对战争都有点上瘾,不打仗就很难受。
匈奴长期对汉地奉行的就是不以占有城池为目的的烧杀抢掠,毕竟抢别人的东西来的容易些,尤其是抢完就跑,你还没办法报复的时候,会显得抢劫这件事情有点潇洒自如。而且匈奴人还有个恶习,抢完东西抢人,抢回去做奴隶,这一点尤其让汉人切齿痛恨。
于是,在汉军随后展开的军事行动中,本着对等原则,也对匈奴采取了同样的报复手段,而且更彻底,没用的地方寸草不留,有用的地方就修个城,连地盘都是汉家的了。
最登峰造极的就是霍去病,为了能够行军迅速,他干脆取消了辎重的随伴制度,每人带足八九日的军粮,千里奔袭、长驱直入,见到匈奴人就杀,然后就地补充军事物资,只要不耽误正事,对军士的管束也基本没有,任其随意快活!
就这样一支比匈奴人还凶、来去如风的军队,其战斗意志还强到离谱!匈奴的卢侯王、折兰王曾在皋兰山下,以几倍的优势兵力,将霍去病的一万人堵住,结果战到最后,霍去病一万部众仅剩三千,而匈奴人则折损了八千人马,再也绷不住了,溃散而逃!
要知道,在冷兵器时代,战损比超过七成,还能奋勇作战的,翻遍史书,无人出其右!
为啥冠军侯的部下这么能战斗?
无他,他们对匈奴人民作孽太多,自知投降也是死路一条,拼一拼或许还能多享受几年,即便死在战场上,这辈子该享受的都享受了,死而无憾了!
所以,一旦霍去病领兵出击,很多时候战争的走向就由不得他了,啥时候收兵,也得看看他的手下啥时候满意,所以,在无后勤的情况下,冠军侯所率部众,奔袭个1000多里,就跟玩似的,2000多里,才算是正常操作。
至于像漠北之战那样奔袭转战五千里,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一般霍去病带兵都是万人左右,很容易喂饱,那次实在带的有点多,而且连年征战,匈奴人都逐渐北迁,靠近南边的部落一听冠军侯出来狩猎了,都是连夜搬家躲藏,搞的他只能一路向北,直至到瀚海边,实在不能往北了,这才班师凯旋。
一来一去万里征战,结果出去的时候5万人,十四万匹马,回来的时候4万人,三万匹马,士卒多有饥色!
且不说“面有饥色”到底是真是假,是不是为了博同情、讨赏赐装出来的,毕竟打了一路,光杀敌就七万多,溃逃者还不知凡几呢,还回来4万人,估计真没饿死几个,不过即便是真的,那也是活该,出去玩的时候太嗨,根本没考虑后勤的事,打到哪算哪,结果回来的时候发现,匈奴人全部都逃得远远的,连打秋风都找不到目标,估计是一路吃着战马回来的,所以,战马损失的比例才会高到离谱,况且,他们在外面还不知道抢了多少牛羊马匹,回到长安,啥也没有了,实在有点太能吃了......
既然说到封狼居胥的冠军侯,那就多说几句吧,都说性格决定命运,这样的军队,也就是他才能带的出来,别人还真没他那么无所顾忌!
霍去病自幼含着金钥匙长大,自己的姨母是皇后,舅舅是卫青大将军,从小陪伴在皇帝身边,霍去病从小性格豪侠、骄傲,既有雄心壮志的一面,也有纨绔任性的一面,同时其言行举止又低调谨慎,性格很矛盾。
比如说,汉武帝想亲自教授霍去病兵法,被他以“顾方略何如耳,不至学古兵法”为由推辞,他的意思是说对匈奴用兵法,有点对牛弹琴的意思,还不如直来直去的搞他来的爽气,学那么多有必要吗,匈奴又不懂!所以,霍去病的军事思想就是给他一万骑兵,一人三马,也不需要后勤,就直接去匈奴的地盘,然后搞他;
霍去病还将汉武帝派来的骑兵军官辞退,只任用自己选拔的军官,不惧被人诟病,其实,霍去病那是有苦衷的,他的战法有点不太合乎士大夫的道德审美,只能冒着大不韪的风险,按自己的标准选拔,至于他的标准是什么,那就不言而喻了;
还有,有人认为,霍去病少年显贵,因而不吝惜士卒。他出征时,汉武帝专门赐他饮食,竟然有几十辆车之多。霍去病宁肯扔掉,也不给士卒分享,其实,这正说明从小长在深宫的霍去病政治成熟,试想一下,他要是分了,岂不落了个邀买人心、以图不臣的罪名?
另外,他还学习舅舅,坚决不开幕府,以免招致皇帝的猜忌,从此处也能看出他虽年幼,政治上不是小白!
当然,他也有任性的一面。元狩五年,李广之子李敢因其父之死,怨恨大将军卫青,将其打伤。卫青没有声张,包庇下来,但霍去病却在甘泉宫狩猎中射杀了李敢,为舅报仇。要知道,漠北大战时,李敢曾随霍去病出战匈奴,也算是生死弟兄,结果却死于他手,令人嗟叹!
至于为什么要在这里说这么多卫青、霍去病的旧事,那是因为李广鸿父亲李适的战法,正是效法冠军侯、骠骑将军所致!
所以,李适此人也非常为匈奴人所切齿痛恨,这才不惜在秋天牲畜长膘的关键时刻,在漠南动员了2000多精锐骑兵,将其父围杀于龟兹、乌孙一带!
李广鸿向恩师辞行,说明自己要西行寻父,他的老师张明善听明白学生的意思,长叹一声,并没有阻拦,但是对他只身寻父的打算却是不认可!
现在渠犁李家仅剩下李广鸿一个男丁,他这一去还不知道多少岁月,他这样孑然一身、西行千里寻父,纵然他文武双全,还会说本地土语和一些匈奴语言,一旦深入匈奴之地,那也是凶多吉少,实为不智!
为今之计,只有多带一些部从战马、刀枪兵器,方能在保全自己的同时,西行寻父!
于是,张明善一边吩咐李广鸿变卖家产,多备车马粮草,一边遣人送信到了张掖、武威、酒泉一带,召集了一些张家族人和弟子前来效命,让他多等些时日。
于是,李广鸿就在老师的建议下,将家产变卖了个七七八八,筹集了几十匹战马、牛车,并备下不少的咸肉和干粮,还将父亲收藏的几十副刀枪弓箭和盔甲,从地窖里起了出来,并招募了十名本地的胡人勇士和向导,然后就焦急的等待着恩师所说的族人和师兄弟前来汇合了......
等了大约快二十天,李广鸿都心急如焚的时候,终于,他恩师张明善所说的人到了......
李广鸿初见这些人的时候,就被吓了一跳!
来到渠犁城的一共有近七十人,年龄大的看起来约莫差不多有近四十,年龄小的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也就是刚刚束发而已。
人数多也就罢了,最让李广鸿感到震惊的是,这些人的整齐划一!
所有的人,全部都身穿黑色粗布短衫,下身穿着看起来就很利索的黑色麻布长裤,就连脚上穿着的、也不知道是牛皮还是羊皮的靴子,都被染成黑色,一眼望去,全部都是黑色,乍一看,就好像是统一制作的衣服一样,但是仔细分辨之下,就能看出他们的上衣有长有短,衣料虽然大部分都是质地粗糙的粗麻,但是有厚有薄,另有个别人的上衣,是由皮子制成,但也一概染成黑色,而且样式也效仿麻布的那种样式,全部都是右衽短打,腰间用皮带束腰,说不出的干净利落!
另外,从面相上看,根本分辨不出其中哪些是他的师兄弟、读书人,哪些是恩师所说的“族人”,因为他们每个人的脸色,几乎都是古铜色的,似乎常年饱经风吹日晒一般,除了有几人蓄了胡子,乍一看,单凭面貌竟有些分辨不出来!
尤其让李广鸿心惊的是他们的眼神!
明亮、坚毅、目光如剑,齐齐看向他的时候,竟然有种让他芒刺在背,避之唯恐不及的凌厉之感!
另外,让他颇为忌惮的,则是这些人的气质!
这些人行走坐卧,就如同受过训练似的,全部都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多人站在一起的时候,要么成行,要么成排,走起路来,竟然步调一致,比起他父亲苦心训练出来的、所谓的精锐悍勇之士,不知道要齐整了多少!
还有就是这些人的身板,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上身全都笔直,挺胸收腹,下颌上收,给人一种昂扬向上的凌然气势,令人不敢直撄其锋!
李广鸿越看越是胆战心惊、越看越是满腹疑惑,不知道自己的老师到底从哪召集了如此一批勇士,于是在将这些人安顿下来以后,瞅了个机会,向老师问起这些人的来头。
张明善笑着说道:
“他们很多人的爷爷辈或父辈,曾与我一同随博望侯出使西域、纵横诸国!”
“他们很多人的父辈,甚至是他们其中几个人,还曾随冠军侯封狼居胥、禅于姑衍!”
“鸿儿,这些人都是你的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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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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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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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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