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隶城上千年都由离国统治,百姓的思想以及文化认同自然与安朝相距甚远。
故而在离国的问题上,沈去晦一直在找一个折中的解决办法。
即既能不损害原住民,也能改变百姓的思想与文化。
以往的朝代大多都选择放火烧城,这样的办法虽说格外见效,但太过不仁道与不正义,会被史书所唾骂与口诛笔伐。
过去的半年以来,司隶城的官员陆陆续续的都被他换成了朝中忠诚的老臣。
这些影响到底还是见效甚微,也只能影响到中上层人。
底层的百姓对于这些始终是茫然与无知的。
若想全盘改变,则需要一个领头人将生活习惯、文字、度量衡等全都进行一个翻天覆地的改变。
故而长姐的自动请缨无异于解决了他的一个心头大患。
他心里也明白,长姐此次一去,只怕是后半辈子都要留在司隶城了。
骄傲的明德公主素来就不是一个安安分分、贪图享乐的女子,她性情坚定,适合生活于自由的天空之下,做出一番属于自己的成就。
把她留在这狭小的奉天城,反而成了另一种拘束。
还有一点,长姐应当是不愿再与萧年有任何瓜葛的。
虽说萧年心有悔意,知道自己曾经错的有多么的离谱,但有些伤害始终是无法弥补的。
这大半年来,萧年每隔一天便会派人寄送书信到奉天城。
细细算来,萧年寄来的书信都有百余封囤积在公主府。
可长姐却一封信都未回过,甚至连拆都未曾拆开过。
长姐的心当真是被伤透了,连最基本的体面都不想有。
司隶城在东南边,荒北之地则处于西北边,两地距离可谓是跨越了半个安朝。
如此,长姐也能离萧年远一些,余生想来也能活的自在安乐些。
萧年如今对于长姐也算是珍重与怜惜,想来也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纠结了许久,他还是同意了长姐的请求。
沈思烟出发的那一天,奉天城还在下着大雪。
年关已过,家家户户的门前都贴上的大红的对联还未来得及撕下来,高挂的红灯笼在风雪中摇晃。
街边卖糖葫芦的人早已回家过年,街上的摊贩大多都关了门,零零星星的只能见到几家开着的元宵店。
再过几天,就该是元宵节了。
原本应该冷冷清清的街道,此刻却被围的水泄不通。
百姓们如此的激动也只是为了一睹长公主的容颜。
明德长公主虽已年近四十,但仍旧仪态万千、风姿绰约。
她穿着一件大红的礼服,坐在马车里时不时对着街道两旁的百姓挥手。
由于是和亲公主,百姓们天然的对她这位在荒北饱受折磨的女子多了几分疼爱。
再加之她在战争时表现出来的果断与决绝,更是让人们生出了钦佩与仰望。
而今,她又为了安朝离开家乡,前往司隶。
百姓们纷纷涌上街头自发为她送行。
这一场原本应该静悄悄的送别,一时间又引起了全城的轰动。
“长公主一定要再回来看看奉天城的子民啊!我们都还等着您回来!”
年近半百的老人拄着拐杖站在街道边冲着马车里的美妇高声喊道。
老人头发花白,流淌着滚烫的泪水。雪落在他地发丝上,一时竟分辨不出颜色。
在二十多年以前,他也是站在这里这样送别明德公主的。
那个时候是和亲,意味着屈辱,这个时候是以女官的名义将安朝的文化带到司隶城。
历代以来的公主无一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
唯一算是幸运的应当是安和公主。
长公主能脱离荒北的掌控已然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沈思烟坐在马车里朝着老人轻点头。
她唇角带着浅浅的笑,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光芒,全然没了从前的灰暗与死气沉沉。
公主府里的东西她大多都留在了府中,唯一带走的是父皇在她及笄那年送的马鞭与红色战袍。
她一直陷入泥潭的心,再一次恢复了搏动。
即使身处冰天雪地,她仍旧能感受到胸腔里的炙热。
她以为,她的后半辈子都只能纠缠在所谓的情情爱爱之上。
没想到司隶城却给了她这样一个大好的机会。
人各有志,而对于她来说,她的志向在家国,在百姓,在朝堂。
情爱只不过是拘束她施展拳脚的枷锁罢了。
不经意间,沈思烟望见了角落中带着黑色面具的男人。
男人长得高高大大,他站在人群的最后方,望着她的眼神里带着眷恋、痴缠,还有熟悉的偏执与疯狂。
仅仅只是这一眼,她就认出来了。
这男人是萧年。
两人四目相对之际,沈思烟双眸里全是惊慌与畏惧。
萧年则溢满了深情与爱意。
马车疾驰而过,萧年的身影消失在了她的眼前。
纵使只是这匆匆一眼,沈思烟波澜不惊的心仍旧被激起了轩然大波。
萧年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他对她有多么的偏执与霸道,这么些年以来,她深有体会。
这个男人完全就是一个魔鬼。
本以为这么多天的平静是萧年放过了她。
没想到,他竟然一声不吭的跑到了奉天城。
眼见着城门越来越近,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如若萧年当真要拦下她的马车逼着她回到荒北之地,她宁愿以死相逼。
她再也不要回到那个黑暗又狭窄的金色笼子里,过所谓的被“娇宠”的生活。
城门愈来愈近,直到通过城门的一刹那,沈思烟还有点不敢置信。
她后怕地捂住胸口,靠在了马车的椅背上。
萧年竟然没有任何的动作。
那他来这一遭到底是为了什么?
总不能只是为了给她送行吧?
“统领,长公主已经走了。我们不拦么?”
一个同样带着黑色面具的男人疑惑不解地望着马车飞驰而过的背影问道。
他们费劲这么大的波折偷偷溜到奉天城难道不是为了把长公主绑架回荒北之地么?
萧年神色不变。
他收回了视线,幽幽道:33ýqxsś.ćőm
“烟儿不愿意同我回去。如若强留,那留下来的只不过是一具尸体。这辈子还长,总是会有机会的。”
这么多年了,他从未见过烟儿那般璀璨、明亮的眼神。
在他面前,这只高贵的雀儿一直都是以奄奄一息、脆弱不堪的模样苟活着,就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因为一场意外离他而去。
现在烟儿所做的才是她真正喜欢做的。
但他可以等。
他愿意等到烟儿原谅他的那一天。
他曾发过誓,这辈子都不会再逼烟儿做任何一件她不喜欢做的事。
所以,他怎么会劫下马车呢?
他只是想再看她一眼罢了。
一眼就够了。
“可这对您太不公平了。那安朝的皇帝不是答应好了的么?只要您愿意出兵打下荒北,就让长公主嫁给您。这安朝皇帝未免也太不守信用了吧。让夫人留在奉天城也就算了,如今还让夫人去司隶城。”
一旁的侍卫愤愤不平地抱怨着。
统领有多么的爱夫人他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荒北那些个艳丽又漂亮的大美人一个个的都没有入统领的眼睛。
统领一直都守在夫人的房间里,等着夫人回来。
如此情深意切,为何夫人就看不到呢?
“不可胡言乱语。是我对不住。烟儿不是我的夫人,她是大安朝的明德长公主。能与烟儿有夫妻的名义,已然算是我高攀了。”
萧年攥着手里满是裂痕的羊脂玉,眼睛不由得有些发酸。
这是烟儿来荒北第一年送他的生辰礼物。
当时他一整颗心都在表妹身上,对于这个珍贵的礼物自然是嗤之以鼻。
为了讨表妹的欢心,他甚至将这块羊脂玉当着烟儿的面摔成了粉碎。
后来还是他找了工匠师傅补回来的。
碎玉可补,可破碎的感情又如何能补呢?
如果当年,他不做那么多的错事,今日烟儿是不是也不会走的这么的决绝?
而这块当初被他嫌弃的羊脂玉,也成为了他唯一能够想念烟儿的物品。
荒北发生战争时,他还未来得及打包走烟儿的东西就被关进了监狱。
后来又被流放到沙漠,羊脂玉成为了他活下去的信念。
想到此,一滴泪珠缓缓滑落。
如若没有那些事情发生,他与烟儿是不是也儿孙满堂了?
第一个孩子的年纪,是不是也该同沈望那般大了?
可惜这世间唯一没有的便是后悔药,时间不能倒流,所有这一切一切的后果,都只能他自己独自承担。
或许是上天都看不惯他对烟儿曾经的所作所为,所以才罚他后半辈子孤独终老吧。
“统领,那我们还要不要继续跟着?”
“去司隶城吧。”
人群渐渐退散,萧年站在漫天大雪里,背影寂寥又孤独。
如柳絮般的雪花落在他的发丝上,宛若一夜白头般惨烈。
#
沈思烟到达司隶城后,并没有迎得司隶城百姓的欢迎。
对于这些原住民而言,他们所拥护的君主被“不正义之师”安朝给毁灭了。
眼见着离国能吞食掉偌大的安朝,却直接功亏一篑。
不少人在亡国的那一天,直接选择投河自杀。
宁死他们也不愿屈服于新皇。
他们从骨子里就不认为他们和安朝的人是一家人。
还有的则选择拿起刀挥向新来的官员,其中自然也包括沈思烟。
沈思烟来的那一天就被上百号黑衣人围攻。
密密麻麻的黑衣人堵住司隶城的城门,他们手上拿着刀眼神里全是倔强与不服,看样子大部分人也不过才十七八岁的年纪。
“长公主别怕,皇上有令,我们一定会保护您的。”
沈思烟神色不变。
她冷声道:“把弓箭给我。”
“是。”
一把纯金打造的弓箭被递到了她的手上。
沈思烟拉起弓,她微眯起双眼,毫不犹豫地松了手。
锋利的箭矢穿透了领头人的胸口,随即箭矢深深地刺进了百年大树粗壮的树干。
鲜血喷洒而出,那人瞪大了双眼,直直的朝着背后倒去。
刚刚还有纪律性的队伍,瞬间溃败。
他们颤抖着手,指着红衣女子骂道:“你,你是安朝的公主,你怎么能杀人?”
“安朝的公主杀人啦!安朝的皇帝不仅是暴君,公主也是残暴不仁的!”
沈思烟缓缓走下马车。
她丢下手中的弓箭,毫不犹豫抽出刀砍向最先叫嚷的人。
头颅砸地的声音响彻司隶城的上空。
这一下所有人都慌了。
鲜血溅了沈思烟一脸,她大红的衣裳被血染得更加鲜红。
她提着刀,笑道:
“我为什么不能杀人?”
笑意不达眼底,她的眼神中全是冰冷。
父皇曾说过她是最出格的公主。
寻常人家的闺阁千金不是折腾琴棋书画,就是学习刺绣,而她偏生爱在马背上肆意张扬又潇洒的活着。
黑衣人们害怕的抖着手,更有甚者直接丢掉了手中的刀。
这时,人群中有一个人高喊道:
“不要怕!这个什么明德公主只有一个人,我们可是上百号人!我们一起上,把这个老巫婆给杀了!一切都为了离国!我们绝不能屈服于暴政!”
很快,箭矢穿透了那个人的脑颅。
鲜血在白雪中晕染开来。
沈思烟举着弓,高喊道:
“今日,挡我入城者,死!”
接二连三倒下的同伴,让他们意识到这个安朝的公主跟先前的官员真的不一样了。
那些官员可能会被他们唬住,而眼前的这个公主是真的敢动手杀人。
她是真的想把他们都杀了。
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许多人都退缩了。
大部分人都只是随波逐流,也不是真的讨厌新政。
若是真的碰上要送命的事情,他们还是不愿干的。
陆陆续续的有人放下手中的刀直接落荒而逃。
少部分激进的人士拿起刀就朝着沈思烟砍去。
他们眼里全是凶狠与无所畏惧。
“公主小心!”
铺天盖地的箭矢瞬间将还未来得及靠近沈思烟的黑衣人们给捅穿。
很快,城门口死尸无数。
血将雪染成了红色,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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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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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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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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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番外:明德(一)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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