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我自红楼来>后记(二)
  天启二年,十月。

  在贾瑜的建议下,陈贤将集政治、军事、经济、贸易、文化、商业、科技于一体的都中改名为“长安”,有“长治久安”之意,此名广泛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认可与好评,“神京”这个几代人耳闻目染的名字自此寿终正寝。

  除此之外,龙兴之地,南部陪都金陵府改成了“南京府”,而北部陪都洛阳府却依旧是洛阳府,朝廷本来是打算用“东京”二字为其易名,它位于神京城的正东方,用这个名字很合适,况且陪都嘛,带个“京”字是合情合理的,但消息一出就在民间引起了一大片的不满,朝廷深知民心所向的重要性,不愿意和百姓们对着干,最终不了了之。

  它之所以免遭“毒手”,只是因为那年贾瑜到此探望老友陈淳时,挥笔写下了一首名曰《代悲白头翁》的长诗。

  其中有四句写的极妙,恰似神来之笔,听过的人无不拍案叫绝,让这座人文荟萃的千年古城重新焕发了青春,成为了文人骚客们心驰神往的游玩圣地,名气完全不输给号称“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州府与杭州府,谓之:

  “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花不同。”

  ......

  彼时的宁国府已经富贵到了极点,有人曾这样调侃:‘宁国府里一个婆子的衣着打扮都要比一般大户人家的太太要奢侈许多’,在百姓们看来,它不仅仅是一座国公府邸,更是一只深不见底的聚宝盆,一棵高不可攀的摇钱树,只要和它沾上关系,哪怕是一星半点,都足矣改变自己前途渺茫人命运。

  因此有很多人甘愿放弃良籍,削尖了脑袋往里钻,若是能成为一个下人,天天吃香的喝辣的的不说,在亲友们面前也能拍着胸口说“我在宁国府里做下人,经常能看到贾公爷”,倍有面子。m.33ýqxsś.ćőm

  为富不仁是甄家的做派,这四個字不会在贾家的门户里应验,若是你确实有重大的事需要救助,带好证明,到宁国府或者荣国府的门房去说明情况,那你当场就会得到一个让你挑不出任何毛病来的结果,长安城内外有一段上到耄耋老人,下到总角小儿,乃至目不识丁的村妇都耳熟能详的俚语,是这样说的:‘受到贪官污吏和地痞流氓欺压时不要害怕,马上去找和观音菩萨一样大慈大悲,和如来佛祖一样神通广大的贾公爷,他老人家一定会为你做主的。’

  前段时间,大梁第一份报纸《人民周报》的专栏记者采访了贾瑜,这个能显著提高官府公信力,使普通百姓也能觉得与朝堂近在咫尺的理念是贾瑜率先提出来的,并得到了陈贤的鼎力支持,得益于完善且成熟的印刷技术,报纸可以在民间广泛推广,上面目前分为四个板块,一是朝廷颁发的律令法规、二是优秀的诗词歌赋,小说文章、三是热点事件,比如说某官员落马了,某个官员升迁了,四是广告,又比如某家酒楼上出了新菜,便会花点银子做个推广。

  一朵花开后,剩下的花很快就会爆满山坡,时至今日,《大梁青年报》、《大梁少年报》、《北方日报》、《南方日报》、《光明晚报》等报刊陆续问世,各府也相继推出了各自的报纸。

  许多人茶前饭后聚在一起闲聊时不再东扯一句,西扯一句,而是对着一张新鲜出炉,还沾染着墨香,廉价却又权威的报纸,有迹可循的评头论足着时事新闻,从侧面也基本上解决了底层百姓不具备渠道时,只能选择盲目跟从,听风就是雨的通病,可以说是好处多多。

  尽管他在竭力掩饰,但记者还是计算出宁国府每年光直接捐出的善款就高达三十万两纹银,这笔无数人十辈子都挣不到的巨款被用在各种公益活动中,及时帮助了许许多多走投无路的苦命人,完成了真正的“达则兼济天下。”

  与此同时,贾瑜的声望也达到了不可撼动,坚不可摧的顶峰,在两亿三千万百姓的心目中,他是当之无愧的“国之柱石”,大梁离开谁都行,就是不能离开他,在二百二十万将士的心目中,他是当之无愧的“绝代军神”,战功远迈汉之霍去病,哪怕历史上所有的名将全部加起来都怕是难以与之相提并论。

  他爱兵如子,与士卒们同吃同住,他用兵如神,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他赏罚分明,严禁将领和军官们喝兵血、他身先士卒,常常首当其冲,一匹白马,一杆银枪,是两军对垒的战场上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是将士们发自肺腑拥护、敬重、感恩的对象。

  按常理说,贾瑜位极人臣到了这种程度,关键他在民间以及军中都能做到一呼万应,不说眼下,将来绝不会有一个好下场,纵使他能得到善终,他的子孙也早晚会被后世之君清算,即便他以前立下过那么多,那么大的功劳。

  在泱泱的历史上,功高震主这四个字让不知凡几的英雄豪杰死于非命,但贾瑜却不一样,首先他所效忠的皆是心胸宽广的明君,景文帝如此,天启帝如此,他的第二位亲传弟子陈炽亦是如此,他那一腔汹涌澎湃,睥睨古今的渊博学识才得以全面施展。

  其次他不贪恋权柄,该放手时就放手,放的干净利落,放的毫无怨言,从来不会瞒着朝廷去做违背原则、良心、职守的事,曾数次真心实意的上书请乞骸骨,告老还乡,带着林黛玉她们回苏州府过与世无争的田园生活,借此颐养天年,但都被在位之君给拒绝了,并且一再对着列祖列宗的神位发下毒誓,只要他不忘初心,就绝对会方得始终。

  另外他还与时俱进的重新制定了族法,百般约束族中子弟以及两府的下人们,严禁他们在外面仗势欺人,替别人张目撑腰,做违法乱纪的恶事,尤其是在朝为官或者有官身者,更是被严格对待,一旦发现并证实有贪赃枉法之举,不论嫡庶、不论大小、不论辈分,也不论远近,立刻送交有司依法问罪。

  平心而论,若是说到在朝堂上的影响力,古往今来那些如雷贯耳的奸臣没有一个可以比的上贾瑜,但他的所作所为却和他们大相径庭,一个是极恶,一个是极良,完全是天壤之别,他一切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能够让大梁繁荣昌盛、江山万世不易、国民安居乐业,而且他做的非常出色,平常的时候他总是不声不响的埋头苦干,关键的时候他就会挺身而出,力挽狂澜,属于那种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将技惊四座的隐藏人物。

  试问哪个皇帝不喜欢这样的臣子,哪个皇帝又敢冒着天下之大不韪,用不足矣让当世人和后世人心服口服的莫须有罪名杀了他,除非贾瑜起兵造反,或者皇帝的脑袋被驴狠狠地踢了一脚,他既不在乎身前身后名了,也不怕被永远的钉在汉人民族的耻辱柱上,死后再被人掘墓开棺,鞭笞尸骨,成为饱受唾骂,遗臭万年的万世笑料,第一昏君。

  再退一万步讲,就算贾瑜有朝一日因为皇帝的猜疑、不满、忌惮而走上了断头台,也必会有千千万万心怀良知的人站出来强烈抗议,拼尽全力,不顾生死的为他奔走呼号,甚至不惜成群结队的去逼宫,言辞如刀的青史亦会给他一个公平、公正、公义的诚恳评价,定不会让他背上“佞臣”的千古骂名。

  ......

  天启四年,贾瑜官拜征北大将军,受命统御八十万大军远击蒙古,首战大获全胜,歼敌八万有余,后率领三千精骑深入敌后,在大雪纷飞,视线不佳的冬季三天三夜奔袭八百里,打了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将敌方前来督战的皇帝生擒,后打到敌国都城脚下,逼迫对方归还了燕云十六州,并割让了二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另向大梁俯首称臣,每年进贡牛五头、羊十万只、良马三万匹。

  经此一战,蒙古损失惨重,元气大伤,再也没有与大梁分庭抗礼的能力,为了防止他们死灰复燃,贾瑜用新发明的水泥在两国交界处陆续修建了五十五座巨型城堡,各屯精锐兵士三千人,彼此之间呈掎角之势,间距二十里,下有地道相连,便于防守,也便于进攻。

  此战被后世的史学家们定义为“中国五千年来对异族战争中最伟大的胜利之一”,贾瑜用这份睥睨寰宇的赫赫战功奠定了“武圣”的尊号,成为历朝历代首位以活人之身进入武庙的名将,世世代代享受子子孙孙的香火供奉。

  值得一提的是,后世那些高喊“不求什么,但求什么”的口号,结为异姓兄弟的人,还有涉黑帮派所祭拜的人不再是“关二爷”,而是“贾二爷”,他是义气、勇气、志气的化身,是一个只活传闻、典籍、画像,臆想之中的奇人。

  天启六年,大梁正式开始筹备对金国的入侵战争,朝堂内外同心协力,举国上下热情高涨,无数有志青年踊跃参军,百姓们有钱的捐钱,没钱的出力,不计报酬的要为王师运送粮草辎重,誓要完成“万里之内尽汉歌”的祈愿。

  金国皇帝起初还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表达了抗击到玉石俱焚的决心,直至听说挂帅的兵马大元帅还是被誉为“下凡天神”的贾瑜,他瞬间就蔫了,短暂的思虑后选择了不战而降,沦为大梁众多的附属国之一,年年纳贡,岁岁来朝。

  同年,大梁给一直以来皆若即若离的西域三十六小国下达了最后通碟,责令他们在三个月内归顺,否则神策军所到之处将会鸡犬不留,这些最擅长做墙头草的跳梁小丑即便是联合起来也是蚍蜉撼树,毫无胜算,遂纷纷上表称臣。

  至此,一个领土横亘东亚大陆,兵锋威震四海的超级帝国横空出世,用如下一段话来形容它的强盛:即便你是一个不求上进的无业游民,整日游手好闲,除了吃喝玩乐什么事都不做,靠着地方官府的救济金,你也能吃饱穿暖。

  ......

  天启六年,阳春三月。

  长安城外,渭水河边。

  湛蓝的天空一尘不染,灿烂的阳光普照大地,刚好能淹没马蹄的浅草在和煦的微风中像天镜湖里的粼粼碧波一样轻轻荡漾着,杂乱无章的野花好比点缀在夜空中闪闪发光的星星,渐欲迷了人眼,清澈见底的河水缓缓向东流去,商船、客船、渔船匆忙往来,只留下一道又一道的痕迹,证实它们来过这儿。

  高出地面一丈有余的河岸上两侧是一棵连着一棵,抽出新芽的拂堤杨柳,朱红色的栏杆内是往来散步的行人,他们扶老携幼,拖家带口,穿着薄薄的春衫,手臂上挎着放满茶水和点心的小竹篮,碰到认识的人便停下来问好闲聊,对擦身而过的陌生人致以礼貌的点头和微笑,在阖家欢乐中追逐打闹,明朗的笑声直冲天际,一派祥和的氛围。

  年过四旬的汤千户试探着请示道:“公爷,这里太乱了,人多眼杂的,还是让卑职们清出一条道来吧?”

  贾瑜穿着一件普通的丝质常服,并未佩戴任何彰显他身份的物品,例如玉冠、腰牌、仪剑,但从他身上流露出的那种久居高位时养成的不凡气度还是会让外人情不自禁的对他产生敬畏感。

  “不用,我是来踏春的,不是来赶人的,况且这里又不是我的私人财产,我凭什么让别人走?我可没有这么霸道,宝宝,你说爹爹说的对不对?”

  贾瑜怀里抱着的是香菱所生的第二个女儿,她叫贾婵儿,今年三岁,长长弯弯的睫毛下是一双黑白分明的卡姿兰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煞是可爱。

  父亲的长相会遗传给女儿,这并不是一句无稽之谈,而是有依据的,贾瑜生的每个女儿都完美继承了他那惊为天人,让雌性动物们目眩神迷的容颜,一个个小小的年纪便出落的亭亭玉立,为时人所津津乐道,皆说宁国府是瑶池阆苑,里面居住的都是天上的大小仙女。

  当下流行定娃娃亲,男女双方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喜结连理,只要他放出话,提前为女儿们寻觅如意郎君,宁国府大门的门槛保证会在一朝一夕间被人踏烂,哪个不想认他做泰山,傍上这条粗壮有力的大腿,直接就一步登天了。

  贾婵儿咬着小手手,看着眼前这个叫做“爹爹”,天天抱着自己亲,糊自己一脸口水的人,粉雕玉琢的小脸上满是迷糊之色,贾瑜看向正在和林黛玉小声说话的香菱,苦笑道:“婵儿什么都像我,唯独这点像你,又呆又憨,幸好妍儿(香菱生的大女儿)长大一点就好了,不然我非得愧疚终生不可。”

  “妍儿从小也不憨好吧,只是不喜欢说话罢了,都怪你,带头叫她‘小小憨包’,昨天莜儿(薛宝钗所生的儿子)叫了她一句,她哭了好半天呢。”

  林黛玉笑盈盈的说了几句,薛宝钗大概是怕贾瑜生气,她知道他最厌恶的便是窝里斗,圆脸一红,连忙道:“夫君,我打过他了,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哭着发誓以后绝不会再叫妍儿这个绰号,还说长大了会好好保护他的姐姐妹妹们,不让外人欺负她们。”

  “嗯,是该打,他是哥哥,妍儿是妹妹,如果当哥哥的不疼爱妹妹,那是很不对的,我还是那句话,棍棒底下出不了真正的孝子,孩子们要是犯了错,咱们这些为人父母的还是以口头教育为主,即便是打,也不能太狠,点到为止即可,我平日事多,家里有些事顾及不到,你们多受受累,唉,我也想抽出点时间多陪陪他们,可见我这个父亲做的不合格啊,只希望他们不要怨我。”

  用“忙到四脚朝天”这句话来形容如今的贾瑜最合适不过了,他是军事、政事、民事三头抓,身上的官职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尤其是陈贤龙体欠佳,待在寝宫修养的这两年里,他要辅佐年仅十六岁的陈炽处理政务,时常一连三五日不回家,吃喝拉撒睡皆在西苑里。

  虽然是内阁次辅,但随着首辅李基因日益衰老,精力不济而进入半隐退状态,官员们开始在私底下叫他“首辅大人”了,谁叫他是太子殿下最敬仰、最倚重、最崇拜、最爱戴的师父呢,这个首辅之位早晚是他的,舍他又其谁呢?

  还有传言说早在太子殿下四岁时,当今皇帝和皇后娘娘便和他指腹为婚,约定待那位国朝最年轻的国公夫人林郡主生下女儿后两家就结为儿女亲家。

  目今,宁国府的大小姐贾婉儿快要十三岁了,容貌倾国倾城,更是德才兼备,实属古今罕见,太皇太后与皇后娘娘经常让人将她请到后宫里说话,只因她和他父亲一样,喜欢拥有美好寓意的梧桐树,太子殿下便让人把长安城里的桂花树全部都砍了,换上了用海船从万里之外的法兰西国采买来的梧桐树。

  又因她喜欢小动物,有一次她跟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她们去寺庙里烧香,为天下亿万苍生祈福,途中看见一只流浪狗被马车轧死了,她难过到哭了许久,太子殿下得知后,当天让营缮司在城外建造了一个收容所,专门收养那些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小猫小狗。

  但凡藩属国来朝贡,抑或番邦来做生意,使臣和商人都会对症下药,准备一对本土盛产的小猫小狗,毕恭毕敬的送至宁国府,讨好这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即将在未来母仪天下的天之骄女。

  察觉到了贾瑜的失落,林黛玉握住他宽厚温暖,筋骨均匀的手掌,看着他柔情似水,深邃明亮的双眸,轻声道:“夫君,不要这么想呢,你做的已经很好了,孩子们需要你,陛下、炽儿、全天下人更需要伱,你是国家,是民族的救星,更是我们的骄傲。”

  “几位夫人,我们回家吧,难得放一天假,我晚上亲自下厨,做一大桌好菜,再将二哥、二嫂子、世忠(贾琮)、鼎臣(贾环)、乐天(贾兰)、少游(贾菌)、芸哥儿一家、二姐姐、三妹妹、四妹妹、五妹妹、大嫂子...”

  “还大嫂子!”

  “呃,纨...嗯,纨儿...还有秦氏...”

  “还秦氏!”

  “可卿可卿,别怪我区别对待,反正她到现在也没叫过我夫君,每次都叫我叔叔,就好像宝儿她们会叫我爹爹...哎,我错了,你们俩别掐了,疼疼疼~咳咳咳,言归正传,还有姨妈、婶娘等等,总之,把所有人都叫过来,咱们一大家人在一起好好的吃顿饭!”

  “夫君,别忘了大姐姐。”

  “行行行,我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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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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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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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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