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三国:我被黄巾裹挟了>第五百九十五章 贤后
  跨马御街,百骑随行。

  鸾铃铿锵,信马由缰。

  刘襄出行,一般是不带仪仗的,除非是祭祀庆典。

  主要是觉得麻烦。

  有随驾骑士跟着保证安全就够了。

  再说了,他又不用去跟百姓挤一条路,未央宫与城外的建章宫有飞阁辇道相连,直接跨越城墙,出城根本不用走城门,全程不走城内大道,安全隐患极低。

  汉代的宫城之间是很喜欢修阁道的,未央宫不但有通往城外的飞阁辇道,与长乐宫和桂宫都有阁道相连。

  反正就突出一个不走大门。

  这些跨越宫墙和城墙的阁道,颇有些后世立交桥的味道,而且是凋梁画栋,飞檐斗拱,超豪华版的专用车道。

  自建章宫返回未央,行走在六丈高的飞阁之上,整个长安尽收眼底。

  这座巨型城池,居民直奔百万而去,城外附郭的人口密度已经超越了城内,没办法,光几座皇家的宫城就占用了城里一半的土地。

  五座宫城的占地面积超过了十七平方公里,两座已经挪为他用,北宫成了综合类的军事院校,明光宫成了铸币、军械、肥皂等等需要保密的工业城。

  原本设在宫内的织造工坊已经迁出了长安城,放到了渭水北岸的咸阳宫。

  作为大汉处理朝政的未央宫,前朝宫人居住的长乐宫,以及皇帝的后宫——桂宫,三座宫城加起来的面积,将近十二平方公里,可常驻人员只有一万多一点,是长安周边最地广人稀的地方。

  其实刘襄只需要未央宫和桂宫就够了,但长乐宫是给太后居住的,虽然他这一朝没有太后,可以后总会有的,所以必须要保留,事涉皇权交迭,不能挪作他用。

  原本的长乐宫内有一万多名献帝一朝的宫人,被他划出来一块区域建了织造、刺绣工坊,让那些宫女、太监做工为生,且愿意出宫的,一律放归。

  这几年陆陆续续有八千多人出宫,回归家乡的、嫁为人妇的、另谋出路的,皇后都给他们发了不菲的遣散费,用以资助这些人开始新的生活。

  这事得到了禁军士卒的爱戴。

  为什么给宫女、太监发钱,禁军将士却冒出头来,表达感激呢?

  还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好多出宫的女使都嫁给了这帮厮杀汉,以期门军的将士娶的最多,其次是羽林军和千牛卫,所以金吾卫、射声营和陷阵营的将士羡慕得流口水。

  屯骑、羌骑和色目营的将士,在这场娶媳妇的比赛中只能靠边站,他们还是对自己羌胡的出身有些自卑,不敢去追求。

  其实,禁军士卒倒不是娶不上媳妇,他们反而是大汉婚恋市场上的香饽饽,可耐不住宫中女使的姿色比民间女子普遍高出一截啊。

  男人嘛,哪个不喜欢漂亮的小姐姐呢?

  对吧?

  说不定里面就藏着个貂蝉呢。

  一想起这事,刘襄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城西,长安西门之外,建章宫以北,是他划给禁军家卷的居住之所,毕竟是长期驻扎,不能总是跟家人分离,那不人道,会失去军心的。

  最近几年,几千对新人成亲,加盖了不少的新房,越发的繁荣了。

  至于禁军将士迎娶宫中女使的事情,他心里清楚,甄姜是幕后的推手,行的是阳谋大道。

  花钱买贤后的名声?

  不,她在为太子铺路。

  事情做得光明正大,且润物无声,手段很精妙,比曹氏和糜氏依靠家族,笼络朝臣,要高明得多。

  一路从幽州走出来,成长的不止是自己呢。

  他没阻止,没有必要,如果太子能打败自己,那就说明这是个合格的君王,他不介意用自己做磨刀石。

  皇权是要争的,无论太子是跟他未来的兄弟争,还是跟自己争,刘襄都乐见其成。

  皇帝是孤家寡人,甭指望父慈子孝。

  儿女绕膝,得享天伦,不是皇室的风格,幼稚的人在皇权的角斗场上活不了多久。

  虽然太子还小,但总会长大的,他愿意看着这个小小的幼童变得强大,最好能打败自己。这样的话,他就不用担心大汉会落到昏庸的君主手里。

  与其养在深宫妇人之手,变得无知庸碌,不如拉出来遛一遛,见一见风雨,长一长筋骨。

  大汉需要心狠手辣,诡计多端的皇帝。善良和仁慈是优秀的品德,但善良的人坐不稳皇位。

  继承人,要从娃娃抓起,刘襄笑得特别无良。傻儿子,你的人生会很精彩的!

  我保证。

  他的笑容愈发灿烂,透着一股老奸巨猾的味道。

  胭脂在缓步前行,他的目光继续浏览长安,深冬时节,家家户户燃火取暖,灰白色的烟气笼罩着整个长安,澹澹的煤烟味驱之不散。

  在这个年代,这是文明的味道,在周边蛮夷之人的眼里,这是大汉繁华的一部分。

  煤饼代替了木柴,减少了对森林的破坏,也不知道算不算增加了环境污染的程度,但对保持黄土高原的森林覆盖率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减轻了水土流失,算是功大于过吧。

  反正刘襄是这么认为的。

  透过澹澹的烟气,远处渭水和漕渠之上的点点白帆,变得如水墨画卷一般的飘渺。

  这些白帆当然不是船,河面早已结冰,没有办法行船。那是加了风帆的爬犁,正在渭水河道和漕渠的冰面上滑行。

  冬季就靠它们运输物资呢。

  发明爬犁至今,已经十年有余,这种能在冰雪上滑行的运输工具,早已成为寒冬之时黄河以北的货运主力。

  河道上平坦的冰面是天然的通途大道,加装了风帆之后,极大的节省了骡马的力气,载重量和速度激增,装载八九百斤的物资,日行百里,并不困难,就是人和马比较遭罪。

  但能赚钱,爬冰卧雪也不在话下。

  用的人多了,制造的工艺也就越来越高明,比刚发明出来的时候,精致、实用了不少。

  加装风帆就是借鉴了汉中的鹿车。

  褒斜栈道通行大车极为不便,那里运货主要靠独轮车,汉朝这会叫鹿车,为了节省力气,百姓就在鹿车上加装了一面小帆,用以借助风力。

  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大汉的很多新技术都是刘襄提出概念,工匠想办法完成,然后在实际的运用中改进得更加完善。

  很多改进都是目不识丁之人完成的。

  所以说,不识字不代表没有智慧。

  里许长的飞阁很快就消失在马蹄之下,正午之时的宫城里,有不少的猫咪在回廊边上晒着太阳。

  眯着眼睛,揣着小爪子,一副慵懒的样子。

  自刘襄入主长安之后,各处宫殿都加盖了很多的狸舍,养了不少的猫,用来防备鼠害,经过这些年的繁育,数量已经破千。

  有这种基数,以后会越来越多,怕是要翻着倍的增长。

  鼠害肯定是不用担心了,但猫咪泛滥也不成呀。

  总这么养着也不是个事,又不想让它们变成流浪猫,更舍不得杀掉,得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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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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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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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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