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农三代的青云路>第一百四十六章 形制
  每一场盛大的婚礼对于新娘和新郎来说似乎都是形式大于意义,起码对于春华来说是这样。

  尽管对于朝堂上的老狐狸们她已然能做到心如止水,但面对眼前的局面,她恨不能用脚趾抠出三室一厅来。

  一刻钟之前,她还在审阅剑南省今年收上来的粮税,较往年整整上升了30%,这是极大的异常!

  出这样的情况,要么是出现了极大的技术改革,比如后世杂交水稻技术的出现直接让亩产实现了千斤以上;要么是出现了官员位求政绩搞***;要么是往年的官员有瞒报的情况,要么是数据造假,要么是其他情况。

  大宣的粮食生产在目前没有动力大改革的情况下,育种和施肥已经平稳了三百年左右,身边有程易在,她应该是第一批知道农业技术改革的人。

  第一条基本可以排除了。

  官员这几年的考评她今早已经查清,都是原来的一批,就在她正考虑派谁去了解这件事情的时候,她被太上皇从皇城拎到了装饰一新的公主府。

  “女儿家如何能这般!”近些年越发不问政事的太上皇罕见的掐腰看着蒋太妃指挥一干宫人给春华试妆。

  白纱十二单,外边是蜀锦镌刻的青底五彩摇翟纹,蔽膝同色,织有两行翟纹,袖口,衣边绣了红底云龙纹,蒋太妃主要负责的是腰带、裨、纽,约、佩、绶最后挑选搭配。

  在这样大行的活动上,衣饰出一点点僭越的地方,春华都会被有心人参奏。

  如今的她自然是金粉厚厚,金身不败,但被参就是用刀刮一下,再厚的金粉也耐不住成年累月的刮。

  然而,所有的人哪怕是尚服局的宫人都看出来春华的不在意了。

  “行了,公主天生丽质,气质高华,配哪一套都是绰绰有余,明天场合多,这些首饰全部分作五份,按照我定下的顺序写好编号叫随身的宫人带好都预备着替换。”蒋淑妃最是有眼色,眼见太上皇的脸色难看,带着一串宫人下去了。

  夕阳的光透过绢门直直的打到左榻前的春华脸上,芳华正盛的脸上没有生气、没有犹豫、没有表情。

  燃气灯将太上皇李绍的脸照的清楚,固执的法令纹微抿,静谧的深海一样的眼神压抑着某种深沉的瀑布垂落千尺砸在岩石上的情绪。

  那一种沉痛、愤怒,愤怒后又强压抑下来的哀伤将春华所有的情绪都消解了。

  尽管同李绍没有太频繁的接触,但春华知道这愤怒不是对自己来的,至于哀伤——

  这十数年的经历,谁能强忍,只有后世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吧!

  越善良,越受伤,越清醒,越悲哀,这世界本就没有万全。

  “儿,若你不愿,阿父替你担着。”

  李绍从没有觉得这样无力,对女儿、对妻子的所有的愧疚,强忍多年的愧疚这一刻喷涌而出,他想说的话很多,但出口的,确只有这几个词。

  他有什么不懂,他也是有过琴瑟和鸣的人,他如何看不出女儿同儿子之间的冲突和妥协,他也是从那一串人伦惨剧中走过来的主角。

  “阿父——”春华泣不成声,她从来没有享受过的父爱原来是这个样子,毫不讲理的完全包容,因为你是儿,所以,天塌下来,我担!

  李绍从来说到做到,这份承诺,比慕容铧的承诺更可信。

  而这两人是她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无私的两个君子。

  可惜,她知道他不是她的阿父。

  她是那个从小捡10块掉100块的于春华,是那个生于平凡的农三代。

  如果李绍是利用,她可以恬不知耻的享受。

  可惜不是,爱不能被辜负!

  起码在她这里不能,她能为了自己的肆意让他们父子相争?

  “我爱慕容——”铧,

  “可是他不在了——”

  春华笑着一掸袖子抹去脸上感动的泪,“我喜欢安之,安之喜欢我,做他的新娘,谁都没亏了谁!”

  这是她第一次在人前承认对慕容铧的感情。

  尽管没有说全,但李绍懂。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唐时的诗人李商隐虽然没他写的这样深情,但对有的人来说就是这样。”他懂,没想到女儿也是这样。

  怪不得他对二女儿从她还是个侍女的时候就如此投缘,真是应了那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阿父,天底下还有很多种不一样的活法,我是个女人,但也是个人——”不会因为性别、身份、年龄,我就只能追求情情爱爱,不能成就一番事业。

  以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说,以很多她听到的理论边角料来说,改变世界的理想比情爱更容易让人痴迷,比某些成瘾的药物还厉害。

  就像后世风靡的网络小说,不是大家有多颓废,是认清世界后发现自己只是平凡的人,左右世界的人都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偶然,而网络小说刚好能满足大家不想平凡的心,又不危害世界,为什么不呢?

  就像她和程安之,虽然结婚的目的不是爱情,但比世间太多的物质交换、灵肉交换要真诚的多,起码是两个志同道合的人为了一个目的而努力,至于努力的结果,若是他真遇到了灵魂伴侣,或者自己遇到了,那么好聚好散,起码对两人来说,有一段美好的回忆,还顺便解决了些生活中的问题。

  当然,这只是春华一厢情愿的想法。www.33ýqxsś.ćőm

  她给自己刨出来的一个台阶而已。

  ‘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跟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和惯例——我们站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

  春华的这番话,同简爱同罗切斯特说的话,道理是一样的。

  《简爱》能成为世界名著,它的感染力自然是古今皆通的。

  李绍完全理解了春华的话,但作为一个通情达理的太上皇之前,他首先,是一个父亲,一个欣赏且爱惜,喜欢女儿的父亲,“不管你怎么想,记住,大宣的公主废婚的有数十位,你随时可以做你想做的事情,哪怕洪水滔天!”

  李绍衡量了几个子女,他默默的决定了将自己的私产再拨两成给二女儿,往日看着乖巧,骨子里却是最反叛的一个,没有他可怎么办?

  春华不知道她又给自己争取到一笔不小的遗产,或者她知道,那又如何?

  万能的慕容铧早教会了她一个道理,财富是创造出来的,是在上升期自然而然会有的东西,不是硕鼠一样攒就能一直拥有的,人最宝贵的财富是自己,一个自立自强一直向上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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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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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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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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