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毓两口子刚进屋,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闫松就兴冲冲的跑过来了。

  “梁元,金毓,你们终于舍得来京城了,你们再不来,我都想等我的孩子出生后就去明国找你们了!”

  梁元一下子就听出了重点:“令夫人怀孕了?恭喜闫将军。”

  闫松嘿嘿笑得道:“谢谢,谢谢,来来来,我来给你介绍我的夫人。”

  他转身走过去把梅如花扶了过来,对梁元和金毓道:“我的夫人,梅如花。夫人,他们二人就是为夫常给你提及的梁元和金毓,这两口子可是很了不得的啊!”

  梅如花长相一般,胜在气质好,眼神透着自信,因没有生过孩子,面容显得要比一般的同龄妇人要年轻一些。

  她温和的和金毓二人打了招呼:“梁大夫,梁夫人,久仰大名!”

  金毓二人也与她打了招呼,随即四人坐下来说话,下人们将糕点递上。

  因为娇妻有孕,闫松即将老来得子,就显得很是兴奋,拉着梁元一直说有关孩子的事情,听得梁元有些头皮发麻,最后就甩出一句:“真巧,我夫人也怀孕了。”

  闫松一愣:“你媳妇也怀上了?”

  他忍不住瞄了金毓的肚子一眼:“那可真是太有缘分了!”

  他紧接着又道:“你媳妇有了身孕,你们是不是就要在京城多待一些时日了?”

  梁元点头:“原本是计划在京城住上十日就回去的,现在得变一变了。”

  怀孕初期最为危险,需小心谨慎一些,不可长途跋涉。

  “那就太好了!”闫松一拍大腿道:“趁着你们还在京城,我定要多来叨扰,像梁大夫求教教子之法。”

  梁元:“......”不,我不想教,我只想陪我媳妇儿。

  之后日子,闫松真如他所说的那样,隔两日就来梁府一次。

  而龙千辰也经常带着儿女过来,三家人经常凑在一起谈笑风生。

  金毓怀孕前几个月并无什么孕反应,精神特别的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见此金毓就和梁元商量着,待孕期三个月就回家,在年前回到家给家人们惊喜。

  却不想,在收拾东西要出京城的这天,金毓还未出门就忽然吐了,吐得稀里哗啦的,弄了梁元一身。

  这是来孕反应了。

  前期没有,中期居然来了,来得让金毓猝不及防,吃啥吐啥。

  梁元急坏了。

  三个孩子也急坏了。

  萌萌皱眉道:“妹妹有些不乖呀!看把娘给折腾的,等她出来我要打她小屁屁。”

  安安道:“什么妹妹,是弟弟,妹妹不会这么调皮。”

  萌萌指着自己:“你看我这个亲妹妹调皮不?”

  安安很认真的说:“你是个假小子!”

  乐乐:“力大无穷的暴力假姑娘。”

  萌萌笑得明艳:“你们是不是皮痒了?”

  ......

  突如其来的孕吐几乎掏空了金毓的所有力气,别说赶路了,就是下床,她都没那个精力。

  于是乎,回家的时间就给耽搁了,他们还得继续留在赤云京城。

  这可把龙千辰和闫松给高兴坏了,但他们两人不敢当着梁元的面笑出来,怕被梁元打。

  除夕夜的前六天,金毓才好了些,不再吃啥吐啥,但这个时间,他们想回家已经不可能了,只能在京城过年。

  龙千辰当即就邀请金毓一家去皇宫过年,被梁元给拒绝了,宫里的除夕太复杂,他们不想去掺和。

  闫松也来邀请,也被梁元给拒绝了,理由是他们要在自己家过年,还要把千机楼的陆永等人也叫来一起过年。

  千机楼的存在,闫松已经知道了,也和陆永打过交道。

  听梁元这么一说,闫松也不再强求。

  除夕这天,陆永等人全部来了梁府,梁府瞬间热闹了起来,饭菜都交给了陆永等人来张罗。

  虽然不能回家,但是能在京城和主子主母一起过年,陆永等人心里也是很开心的。

  年十五过去,金毓一家才和龙千辰闫松告别。

  因金毓怀了孕,回家的路上,梁元和三个孩子刻意放慢了速度。

  三个月后,他们一家人才坐船回到了明国,此时金毓的肚子已经很大了。

  梁元也早已诊断出,金毓这次所怀不是双胎或多胎,而是单胎,

  这个结果让他感到安心。

  五月农忙,田间地里都是人,田坎上人来人往,金母、金父、梁宏、丁达带着一大家子人全部下地干活。

  一群小不点跟在他们的身后,提着竹篮的,扛着小锄头的,拿着小镰刀的,一个个神情都很认真,走在田坎上排成一条小长龙。

  田地中的农人们看到这些小不点,一个个都笑开了。

  “哎呦!金老夫人他们又带着家里的子子孙孙们出来干活了,瞧瞧那精神的小模样,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好气派。”

  左母坐在树下笑着道:“想当初他们刚来这里的时候只有十四人,现如今竟变成了三十四人,十几年的时间,增加了二十人,这日后,肯定还会再增加,慢慢的变成百人大家族,个个长命百岁......咦?那不是夫人吗?她的肚子......”

  左母正说着的时候,忽然目光一转,看到田间不远处的小路上,迎面走来了六个人,为首的两个大人是梁元和金毓,金毓的肚子是拱起的。

  左母激动站起来,拉了拉身边的人:“快看,你快看,夫人他们回来了,夫人的肚子好大,她这是怀了呀!”

  “果真是很大呀!”

  “哎呦!大喜事呀!”

  “......”

  正在地里指挥小不点们干活的金母等人也看到了金毓一家子,见金毓的肚子拱拱的,金母眼睛一亮,丢下手里的大锄头就跑了过去。

  金虎、金娇等人也抬头看向了金毓一家那边:“那是大姐?”

  “大姐的肚子......快快快,快过去瞧瞧。”

  大人们不干活跑走了,由丁洛和牛牛领着的小萝卜头们也不干了,叫喊着也跑向了金毓一家那边。

  金毓一家还未走进地里,就被家人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小毓,你这是什么时候怀上的,几个月了?”

  “快七个月了。”

  “哎呦!这么说来,快生了呀!还好,还好,你们回来了!”

  “出去一年,回来就给我们整这么一个大惊喜,你们这一家子真是了不得。”

  金母等人全部围着金毓,对金毓嘘寒问暖,梁元想插嘴都插不上,不一会儿就被挤到了最外面。

  他抬头望天,无语扶额。

  就知道会是这样子。

  ......

  小孩们挤不进大人那边,就把安安三人拉了出来。

  “安安,你们在外一年,可遇上什么好玩的事情没有?”问话的是丁洛。

  明明比安安、乐乐大上十个月,可他的个子却要比安安和乐乐矮一点点。

  安安和乐乐继承了梁元的身高。

  而萌萌的身高,就和金娇最像,日后会比金毓高一些。

  丁洛问的,也是其他小孩想问的,这些孩子,都是金、丁、梁几家的后代,有家孙也有外孙,男娃女娃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像是一群喜人的小喜鹊。

  安安三人不厌其烦的回答了他们三人的问题。

  “外面的世界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大,有趣的事情数都数不清,这会我们三个和你们说不清楚,等把活干完了,回家吃了晚饭,你们全到我们家去,我们再慢慢的说给你们听好不好?”安安道。

  丁洛等人纷纷点头:“好,到时候把你们知道的看到的全说出来。”

  大孩子都开口了,那些两三岁的小不点就更不会说什么了,大孩子们做什么说什么,他们就跟着做什么说什么,那动作都是有模有样的。

  安安满意的点点头,抬手把秦淮叫了过来,对丁洛和小萝卜头们说道:“他叫秦淮,是我在外收的贴身护卫,你们可以叫他小秦或者秦淮哥哥,秦淮初来明国,对我们这里不了解,你们不可以欺负他知道吗?”

  小萝卜头们纷纷朗声应着:“知道,安安哥哥。”

  然后一起朝着秦淮喊道:“秦淮哥哥。”

  秦淮还未从明国给他的震撼中回神过来,忽然听到这么一声喊,被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后就赶紧笑着道:“不敢当,不敢当,公子小姐们喊小的秦淮或小秦就好。”

  牛牛道:“那样很没有礼貌,我们就喊你秦淮哥哥。”

  安安拍着秦淮的肩膀:“他们怎么喊,你就怎么听就行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这些哥哥弟弟妹妹们。”

  “他叫丁洛,是我的表哥......”

  秦淮认真的听着,牢记了各位小公子小姐们的名字和身份。

  心中惊奇得很,主子一家真是与众不同的存在,身为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们,居然亲自下地干活,不像外面的那些千金小姐纨绔公子们,怪会拿腔作势。

  金毓想下地干活活动一下筋骨,但家人不同意,她只得坐在树下乘凉,嗑着瓜子吃着水果零食看着家人们在地里忙来忙去的,时不时大声和家人们说说话儿。

  梁元没有一直作陪,见金毓有人陪着,就和大伙儿说了一声,去了议事大殿那边。

  梁元不在明国的这些日子,明国中的事儿都是裴世龙这个丞相在打理。

  看到出去一年的皇上终于回来了,裴世龙如释负重的松了一口气,趁着没人的时候,对梁元唠叨了几句。

  “姐夫,赶紧再提拔几个人才上来吧,你每次出来都把事儿交给我,我压力很大呀!”

  “丁院长才高八斗,只是教书管理书院太大材小用了,臣附议,求皇上封丁院长为首辅。”

  梁元淡淡道:“我提过,他不干。”

  裴世龙立即道:“臣愿请命去说服丁院长。”

  “你想去就去。”梁元没拒绝。

  裴世龙很快就去了,不到三个时辰就把丁流给带来了:“皇上,丁院长答应当首辅了!“

  梁元看向丁流:“他对你做了什么?”

  丁流道:“不是他,是你的大儿子,他把安安带到我的面前,安安说你很快就会退位,和他的娘去双宿双飞过二人世界,到时候整个明国就会压在他的身上,他一个小孩子承受不住,需要我这个博学多才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完美无瑕的表舅相助。”

  梁元:“......你分明就是太闲了,想找点事情做而已。”

  以前书院刚起步,丁流一心只想办好书院,为书院奋斗,所以拒绝当首辅,免得被累死。但近两年书院发展得越发壮大,书院夫子的能力越来越强,加上学生们都很自觉,勤劳苦学,还会互相帮助,让人操心的地方越来越少。身为院长的丁流越来越清闲,很多事儿不用他吩咐下面的夫子和学生们就会全部处理好。

  丁流不娶妻,无儿无女,一清闲下来就会很无聊很孤单,自然就想找点事情来做了,否则会被无聊死。

  下午的时候,金毓犯困了,就先回了家里,金母等人忙完了地里的活儿,才各自回了家,吃过饭之后,就结伴去了梁庄。

  小孩子们围着安安三人,大人们则全部围在金毓身边。

  聊天的时候,还顺便做了些烤鸡。

  梁元回到家的时候,烤鸡已经被吃完了,只剩下一些鸡骨头。

  见金毓又犯困了,金母对梁元道:“你们一路辛苦了,早点去休息,我们先回去了。”

  左春草陆小悠等人也赶紧起身招呼自家孩子们。

  金母等人一走,院子里就安静了下来,安安三人给丁洛等人讲故事,这会儿嘴巴干得很,喝了点水之后就各自回屋去休息了。

  梁元抱着金毓进了屋,倒了温热水给金毓泡脚。

  自从怀了孕,金毓每晚都要泡脚,不然容易失眠,泡脚有助睡眠。

  金毓边泡脚边打着哈欠:“空间里的兽兽们也想家了,明早就去把它们放出来。”

  她想到了什么,意念一动,进入空间看到了从羊驼山带回来的那只大虫。

  被送入空间的时候,它的寿命已经所剩无几,在空间里靠灵泉养着,勉强支撑到了现在,但这几日,它的情况越来越糟糕了,这会儿更是奄奄一息。

  金毓立马就精神起来:“相公,它快不行了,只怕坚持不到明天。”

  梁元帮她把脚上的水擦干净道:“我去把壮壮叫来,你先休息。”

  金毓点头,乖乖的在床上躺好。

  梁元把水倒了,将盆放好,就只身进入了黑暗中,前往牧场。

  金毓平躺在床上,用意念和空间里的大虫对话:“也不知把你带回来是对还是不对,别人不知道,但我却知道,壮壮来到这里的这些年,偶然会提及你的,只是别人听不懂而已。”

  壮壮是一头很念旧的牛,它生在羊驼山,和这只大虫有着很深友谊,在百兽山看到其他大虫的时候,壮壮兴奋之中,会提及自己在羊驼山的事儿,这些金母等人不知,安安这些孩子不知,梁元也不知,只有金毓知道。

  夜深人静的,梁元带着壮壮出了牧场,巡逻的侍卫感到很奇怪,但见到是梁元亲自带领的壮壮,就什么也没有多问。

  “哞!”

  金毓刚睡着,就听到了一声很兴奋的牛叫。

  她立马睁开眼,确定了是壮壮的声音,就赶紧揉了揉眼角,披上外衣就要出去。

  还未走到门边,梁元就推门进来,身形巨大的壮壮站在院子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这边瞧。

  梁元帮金毓拉拢了身上的衣服:“把衣服穿好再出去,别急,它一时半会儿死不了的。”

  金毓点头,乖乖的等梁元给自己系好衣带,而后,才跟着梁元出门。

  一年不见金毓,野牛王心里想念得很,这会儿看到金毓,就一直围着金毓打转。

  “哞!”

  甜人,你的肚子好大,你怎么了?

  啥?你怀宝宝了!

  太好了,俺老牛又有宝宝可以玩了!

  金毓黑沉着脸:“我的宝宝不是你的玩具。”

  她摸了摸壮壮的脑袋:“壮壮,我这次出门,给你带回来了一个朋友。”

  壮壮歪着牛脑袋。

  啥子朋友?

  金毓将那只大虫放了出来。

  大虫病恹恹的趴在草地上,一点儿精神也没有,身形也瘦了不少,全靠灵泉水吊着命。

  看到这条大虫的一瞬间,野牛王惊愣住了!

  “哞!”

  猫儿!

  大猫!

  是你吗?

  听到熟悉的牛叫声,大虫吃力的抬眼看了下野牛王,看到野牛王那巨大的脑袋的一瞬间,它瞬间就好似回光返照一般,从地上弹跳了起来。

  “吼!”

  蠢牛?

  “哞!”大猫!

  野牛王逐渐变得激动,围着大虫打转,还用脑袋去拱大虫的身体。

  大虫本就虚弱,哪能承受得住它的脑袋,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然后,就爬不起来了。

  大虫恨恨的瞪着野牛王,虚弱的嗷呜着。

  临死还能再看到你这头蠢牛,本虎王真是太悲惨了!

  你不要过来,把你的脑袋拿开!

  为什么我老了,要死了,你却还能这般精神,你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

  蠢牛啊!你活着真好!

  不好意思啊!不能和你玩了!

  野牛王很快就发现了大虫的不对劲之处,兴奋高兴的劲儿瞬间消散,它瞪大着牛眼看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大虫,哞哞哞的叫喊着。

  大猫!你怎么了?

  你起来,俺老牛不欺负你了!

  俺老牛给你喝甜水,那个可好喝了,喝了让人精神好。

  大猫,你起来!

  野牛王转身看向金毓,讨要了灵泉水,它咬着水囊,拿口子对着大虫的嘴巴,倒了下去。

  水流到了地上。

  大虫没能喝进去,它已经没了动静。

  “哞!”

  你起来!蠢猫,你起来!

  野牛王瞬间变得暴躁,在大虫身边乱蹦乱跳,似想要引起大虫的注意力。

  但大虫没有一点回应。

  它的生命气息已经消失,它的身体在逐渐失去温度,在发硬。m.33ýqxsś.ćőm

  哞!

  野牛王还在叫唤着,但无论它怎么叫唤,也得不到一点点的回应。

  它逐渐停下了动作,眼神悲伤的看着地上的大虫,一滴泪从它的眼角滑落。

  大虫死了!

  梁元连夜带上几个人抬着大虫的尸体上山,和野牛王一起在山上寻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挖了一个坑将大虫埋葬了。

  埋了大虫,梁元就回了家,洗了热水澡,驱除身上的寒气,他才回屋。

  野牛王却一直守在山上,它静静的看着大虫的坟墓到天亮。

  天亮的时候,雪团来找了它。

  雪团跳到野牛王的背上,不解的问:“啾啾。”

  蠢牛,你怎么了?

  “哞!”俺老牛的朋友死了!

  雪团看着大虫的坟墓的陷入了沉思。

  它也活了好长好长时间了。

  比狐族的其他狐狸活的还长还长......

  屋里,金毓躺在梁元的怀中,声音有些沙哑:“动物的寿命比人类的要短很多,我一开始原以为有灵泉水和空间在,壮壮它们就能一直活着。可我错了,灵泉水只能让它们成长,让它们比同类聪明,让它们亲近人类,让它们活得比同类久一些,却无法让它们活得跟我们一样久,它们迟早会离开我们......”

  大虫的死对野牛王的打击很大,它意志消沉了三天的时间,才逐渐的恢复精神。

  安安这些孩子似乎也是意识到壮壮它们老了,就经常往牧场这边跑,就连海辰这些总爱往外跑的鹰,也回到了牧场。

  两个月之后,金毓生下一子,跟三胞胎不一样,这个孩子一出生就有九斤重,似众多孩子中,出生最重的一个。

  老四取名为梁长松,小名包子,只因他一出生就肉乎乎的,小脸如同包子,

  有了弟弟,安安三人就整天围着弟弟打转。

  “老四,我是大哥,你听好了,咱们四人之中,就属你长得最壮,日后你要当大将军,保家卫国,干最多的活。”

  “老四,我是二姐,咱们家就我一个女娃,你们和大哥三弟长大后,都得护着我,打不过的时候我再上。”

  “老四,你出生太晚,小了我们整整十一岁,以后我们会老在你的前面,你的责任很大呀!”

  啥也没听懂的老四:“......”

  老四洗三这天,裴家、丁家、金家和宋神医等等所有自家人全都来了,欢欢喜喜的给老四洗了身子,换了干净的衣服,做了五桌美味大餐。

  饭后,散步来到一处草地,金毓心血来潮的让所有人都到草地上坐着,让侍女拿来了画架和画纸:“都坐好了,我要花一张全家福。”

  秦淮走了过来:“夫人,还是我来画吧,你去坐着。”

  金毓把他推到了人群里:“你也坐着,就坐在安安身边,对,就是这个样子。”

  她招了招手,让雪团、野牛王、长毛等等野兽们全站到了家人们的左右两边,然后挥动毛笔,画下一幅全家福。

  画中有她,有她的夫,有她的儿女,有她的父母、有她的公爹小姑,有她的弟妹,有的她的表兄表弟大姑姑父。有她的外甥外甥女表外甥表外甥女们,还有她养的那些可爱兽兽们......

  很高兴来到这个世界,很高兴认识你们,谢谢你们陪我走到现在,谢谢你们陪我继续走下去。

  祝愿我们所有人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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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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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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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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