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稀为贵,自伯乐以来,相马之术风行,一匹千里马往往引起四方权贵争购,却从没有听过哪一位千金买牛的,尽管对普通的农家来说,牛或许是更加重要的存在。在民间,人们将用于乘坐的马车称之为小车,与之相对的则是被称作大车的牛车。牛车是专门用来载运货物的,在临淄的市集上十分常见,而出现在稷下学宫的门口,多多少少引来了一些好奇的目光。
站在牛车边的是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拉着牛鼻上的缰绳,时不时地望向石阙门内的大型石质日晷,每次他望向日晷后,都会将视线转移到石阙门下站着的小个子青年身上,同时脸上的表情也显得更加焦躁。
中年男子叫做青棠,是在临淄市集做贩肉生意的魏国人,背对着他的那位小个子青年是他的侄子,曾经是在稷下学宫求学的名家弟子,是的,曾经。
青书右肩上搭着包袱,脸上的笑容想要表现得轻松一点,微微皱在一起的眉头却出卖了他。
“真的打算要放弃吗?”站在他对面长相清俊的年轻人问道。
“只是放弃在稷下的学业而已,并不是要放弃学习。”青书纠正着李斯的话。
自从无招棋馆那场对弈之后,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其间,两人并没有再见过面。昨日夜晚,青书却突然造访了下寮的李斯住所。他开门见山地告诉李斯,他已决定中断名家的学习,回到魏国上郡的家乡。
对于李斯的惊讶,青书简单地说明了原因:想要跟着家乡的郡吏学习律法。
想要放弃稷下的学业,这个想法已经缭绕在青书心中很久了。尤其是最近一年,眼看着后辈们一个个超越了自己,升入上寮的时候,这个想法便愈加强烈。只是,想要将这个想法付诸实际,青书还少了那么一点点决绝。想到初入稷下时的雄心壮志,以及在稷下渡过的四年时光,他的心中还残留着那么一点点不甘心,于是,就这样在矛盾中一直踌躇不定,直到在那场大雨中重遇李斯。而想要学习律法的念头则是最近才冒出来的,虽然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间不久,却像一颗顽强的种子,在雨后茁壮地发了芽,待青书发觉的时候已经根深叶茂了。至于这颗种子是什么时候埋入心中的,青书想大概是在那场诉讼之后。
“说得是呢。比起辩论之术,学习律法说不定更加适合青书。”李斯是特意来为青书送别的。对于青书突然说要离开的事情,除了最初的惊讶,李斯并没有像其他听到这个消息的人一样表现出不解,他平静地接受了。
“为什么李斯会那样认为呢?”青书问出他的疑惑。
“因为,认识你的时候,你正好拿着邓析子的竹刑。”
青书闻言笑了起来,皱起的眉头松开了,这次是真正放松的笑容。
“那样不称其为理由吧?”他停顿了一下,似乎整理着接下来要说的话,“比起子产的铸刑鼎,百姓们为什么更愿意跟着邓析子学习刑律,姬驷歂又为什么要杀其人用其法,专注于诡辩之术的自己以前从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并且,过于执著在辩论胜负上的自己,也渐渐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而学习。现在开始思考好像有些晚了,但是,好歹知道要如何去思考了。我想要造出一部没有人能够辩倒的律法,不知道这是不是有点痴人说梦?”
“当年晋国的赵鞅将法典铸在铁鼎上公之于众,引起天下的震动议论。三晋地区的法律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保持着各国中最领先的地位。你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我期待着。”
“哎,实在不想被李斯你期待着呀!”
“为什么?”这次轮到李斯反问道。
“因为你这样的人,和师难一样都是让人绝望的存在。”
“啊?”
看到李斯错愕的表情,青书觉得长久憋在胸中的一口闷气终于释放了出来,畅快的感觉贯通全身。
“青书,时间不早了。再不走就要耽误出城的时间了!”
青书回过头向站在牛车边的叔叔点点头,“我马上就来。”
牛车上满载着包装好的货品。青棠将肉铺的生意交给下人打理,这次他陪同着侄子一起回乡。自从多年前离开家乡后,青棠还没有回去过。趁着这次探亲的机会,他打算顺便带些齐国的特产在家乡售卖。这便是牛车罕见地出现在稷下学宫门前的原因。
“那我走了。”如果说刚才对自己的决定还抱着一丝犹疑的话,在与李斯的一番交谈之后,青书已经不再动摇了。
果然,将这个决定告诉李斯是正确的,他心中这样想到。
“保重!”李斯拱手。
“保重!”青书同样拱手回礼。
随后青书迈开步子,朝着牛车的方向走去,李斯目送着他……
不想,他没走多远,突然又转回了身子,“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嗯?”
“李斯是为了什么才来到稷下?”
被问到的年轻人不假思索,立刻做出了回答,“因为想做一只粮仓中的老鼠。”
“啊?”
青书一头雾水,李斯却摇摇头没有做任何解释。
“青书!”
“好的,知道了,就来——”
牛车边的中年人又开始催促,青书匆忙地应着,一边朝李斯招了招手。
“算了,下次见面的时候再问你好了。”
李斯默默地点了点头,看着青书小跑着离开了。
不远处一声吆喝,黄牛甩着尾巴迈出前蹄,牛车缓缓移动起来。背朝着稷下学宫的高大石阙门,叔侄两人踏上了回乡的路程。
直到望不见两人的身影,李斯才转身往学宫内走去。
这一天只是稷下极其普通的一天,石阙门下人来人往,想必没有人会注意到两个道别的年轻人吧。
要么一别永远,要么经年再见。不曾想再相见,已是沧海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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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了青书之后,李斯打算在学宫内逛逛。前两天刚刚结束了纵横家的授课,他暂时清闲了下来。学宫的面积广阔,李斯至今尚未将学宫各处走遍。他漫无目的地闲逛,想着走到哪里算哪里。开始的时候,他故意选择了一些偏僻的小巷子,除了李斯自己,甚少见到别的路人。又因为这个时间点大部分的学派还在课中,偶尔路过某些学堂的时候能听到朗朗的诵读声。其余大部分时间是安静闲适的,不知道走了多久,李斯想起已经很久没有安静地眺望远处,突然来了兴致,朝着常去的那个地方走去。
稷下学宫的西边有一个小土丘,坡度不大,却是学宫内地势最高的地方。小丘上除了一条羊肠道,并没有其他人工的痕迹,保持着自然的风貌,尤其在春季,野草丛生,山花烂漫,别有一番景致。山丘顶有一块天然的巨大岩石,站在岩石上远眺,大致能将小半个稷下收入眼底。
李斯是偶然间发现这个地方的,那日的午后阳光慵懒撩人,他很快就倚在岩石下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日落扶桑,苍穹间天河横贯,北斗倾斜,脚下星光点点,正是学宫点起的夜灯。
往东南望去,灯火明亮的临淄王城仿佛一个漂浮在空中的虚幻国度,对,至今回想起来依旧十分强烈的感觉——脱离于临淄城而存在的,另一个国度。即使再眺望多少次,都是相同的感觉。
连李斯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小丘白日的景色吸引了他,还是夜晚的虚幻诱惑了他,反正从那以后,连名字都没有的小山丘成了李斯闲暇时去得最多的地方。每次去的时候,李斯并没有特意想做什么,有时候只是静静地坐在岩石下,然后在日落前离开。除此之外,最常做的是长时间望着桓公台发呆。临淄王城是齐都地势最高的地方,而桓公台是王城中地势最高的地方,仰着脖子看久了,连脖子也跟着酸疼起来。然而,李斯依旧乐此不疲。
偶尔跟着李斯一起过来的毛渊不止一次表示过他的不解,“都是些残垣断壁,有什么看头?”
事实上确实如此,如今的桓公台只剩下残垣断壁,少数没有被大火焚烧殆尽的大殿柱子,东倒西歪着,表面原本华丽的朱色只留下烟熏火烤的黑色痕迹。夜晚,桓公台无声无息地退入到黑暗之中,热闹的王城灯火也无法照进的那一片黑暗。白日,阳光驱散黑暗,却赶不走桓公台上的无尽凄凉。战乱之后,齐国已经没有昔日那样的财力物力去修复桓公台了,所以干脆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时间久了,连临淄的老百姓也渐渐习惯于在夜晚的时候仰望王的宫殿,桓公台被它的人民有意无意地忘记了。
李斯有时候会觉得可惜,不过更多的时候他觉得本该如此。一个国家的崛起不是无缘无故的,衰落也同样如此。面对着辉煌不再的桓公台,李斯的心情总会不可思议地变得异常沉静。他自认为那样更有助于他的思考,思考这个东方大国的未来以及他自己的未来。
李斯悠闲地在小山丘上渡过了一个下午,直到日落时分他才起身回去。
一天又过去了,明天找点什么事情做吧。他一边想着,一边舒服地伸了一下懒腰。
回下寮的时候,李斯没有特意选择偏僻的小巷子,而是顺着学宫的大道过中央广场再往南走。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空气中多了一种不一样的气氛。傍晚,大道上的人自然比昼间多,平时也是如此,可是,无论是迎面而来还是同道而行的路人,那些陌生的脸上似乎都带着一种与往日截然不同的神情。三五成群的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偶尔与对方眼神交汇,对方立刻回避了视线,似乎隐瞒着什么秘密。莫名的氛围刺激着李斯敏感的神经,但是当他真的去观察那些人时,又觉得跟往日没有什么分别。是错觉吗?他摇摇头。果然是自己这几日过得太清闲了吧?
回程中,发现中央广场上聚集了相当多的人,以广场中心为圆心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其实平时也是有很多人的,不过今天尤其人多。也不知道又是有什么活动?李斯并不想去凑热闹,径直走过。
然后一路往南,行走大约五百步的距离,从学宫的大道拐进东向的一条小巷。小巷尽头有一个简单搭建的木门,穿过木门可以看见一座凹字形的土木建筑。这里就是李斯进入稷下以来一直寄居的下寮。
推开寮舍的门,他意外地看见一个熟悉的高大身影,背对着站在窗边,窗户半开着。www.33ýqxsś.ćőm
“这次仅仅失踪了半个多月,回来的时间比我预想的要早多了,毛兄。”
他倚在门边不紧不慢地说道。青书的事情他本来是想告诉毛渊的,他清楚青书其实是希望亲自向毛渊道别的。可即便是李斯,有时候也弄不清楚他这位舍友的行踪。到今天为止,他已经连续十七天没有在下寮露过面了。
被称作毛兄的男人转过身来,方面阔口,粗眉虎目,肤色黝黑,腮边是略显邋遢的胡渣。
“青书……”李斯正要开口将青书的事情道出,却在看见毛渊的表情后停了下来。
眼前的毛渊感觉跟平常很不一样,可是具体哪里不一样,李斯也说不上来。硬要形容的话,与他傍晚回下寮时路上行人给他的感觉类似。不同的是,那种感觉在毛渊的身上表现得更为强烈。
“有事?”李斯走进了寮舍,他知道毛渊接下来的话非同寻常。
他们两个都没有点灯,凭借着窗外的微弱光线,至少两人的表情彼此都能够看清。毛渊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神采,是李斯从没有见过的。
“李斯,我等到了!”开口是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夹杂着过度的喜悦和激动。
疑问划过李斯的心头,不过他瞬间反应了过来——毛渊曾说过,他之所以三年不拜师,就是在等着一个人。
“何人?”他还是平常淡然的语气。
“李斯!”不知道哪里触犯了大个子,毛渊突然露出夸张的无法置信的表情,“你小子竟然不知道今天的大事吗?”
李斯的脸上少见地露出了困惑的表情,只有这时他看起来才像是一个不足弱冠的少年。要是往常,毛渊必定会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大肆取笑对方一番,不过,此时他的注意力落在别的地方。
“你难道没有看到中央广场上贴出的告示吗?”连语气也变得有些气急败坏。
“啊,那里围了很多人。不过,我不想凑热闹。”
只听到房间内某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似乎是在努力调整情绪。
“我说你呀,有时候洞若观火无所不知,有时候却出人意外的迟钝。”毛渊被李斯的态度彻底打败了,他不想在这点上继续浪费唇舌,因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祭酒大人要招收弟子的消息轰动了整个稷下,恐怕就你一个人不知道吧。”
听到祭酒这两个字,李斯的眼皮抬了抬,终于有了应有的反应。
“毛兄说的,是那个儒家的荀卿吗?”
“你小子也给我适可而止吧!说到当今稷下的学宫祭酒,除了荀卿还会有谁呢!”
齐国的稷下学宫是天下著名的学术中心,贤者智士汇聚,百家争鸣,位列大夫的不下百人,其中又以祭酒为尊,即学宫之长。由于稷下学宫并不是一个受官方控制的行政机构,学宫祭酒不需要像齐国其他的官职那样需要履行行政义务。严格说起来的话,“祭酒”二字代表的与其说是官职,不如说是一个尊号。自田齐桓公建立稷下学宫以来,只有天下最负盛名,最具影响力的学术巨擘才有资格成为学宫祭酒。而当今稷下的祭酒大人,就是十五岁即到稷下游学的赵国人荀况。
二十余年前乐毅伐齐,战火波及齐国全境,稷下学宫毁于战火,先生学子四散,当时年轻的荀况随着逃难的人群离开齐国,效仿先师孔子游历各国,在此期间,将孔子的思想结合现世实际,开创了儒家自孟子之后另一个辉煌的学派,世人称之为荀学,而尊称他本人为荀卿。闻名天下之后,荀卿又回到了齐国的稷下。他曾经两次被推举为学宫祭酒,目前则是他第三次任职。
李斯自然是知道荀子的,他只是不太关注而已。到目前为止,他已经在稷下接受了不少学派的授课,而当今最为热门的两大显学——儒家和墨家,他却故意避开了。他向来对儒家的“仁义”不感兴趣,因为在他看来,当今的时代根本不需要仁义。而提倡兼爱非攻的墨家,他只觉得想法天真,尽管他本人的年龄还处在一个尚可被称为天真的阶段。
“和别的稷下大夫不同,荀卿虽然在稷下讲学,却从来不收正式的弟子。我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了!”毛渊仍旧站在窗边,说这句话时他侧脸朝着窗外,脸部的线条粗犷刚毅。
没有听到任何回应,毛渊重新将视线转回到舍友的身上,从怀中掏出了某个东西,将它举过眉眼的高度。
“我赵国毛渊,他日定如这枚枭棋,纵横八方!”
毛渊手中拿着的是一块漆黑的墨玉石,被精心打磨成长条形,其中有一面阴刻着一个“枭”字,不细看的话几乎看不出来。它来自一位神秘的游方术士,据说这是一颗六博的棋子。
作为绝世美酒的回礼,李斯也从方士那里得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是那份回礼早随着液体的蒸发而消失了。想不清楚的事情终究是想不清楚,李斯并没有放在心上。与毛渊的信誓旦旦不同,他不认为“目门”二字中蕴藏着他未知的命运。李斯一直觉得,人的命运是要靠自己争取的,正因为坚信这一点,他才离开了家乡,来到稷下。在听到毛渊的那句“狂言”后,他突然想到,或许与表象相反,毛渊根本不相信命数,他需要的只是一个展翅起飞的借口。
“我等待着这一天,浑身战栗般地等待着这一天。三年不飞不叫,迈出的第一步,就是要站在稷下的顶端!”毛渊说着,向李斯伸出了手,他做出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李斯,和我一起吧,成为荀卿的弟子。”
从来不为儒家的仁义而动的李斯,却始终有一颗向往高处的心,所以他答应了。
“好。”他的嘴角扬起一个孩子般纯净的笑容。
他知道是时候了,也是他该起飞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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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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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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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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