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我是人间狗尾巴花>番外一:那,都留给你?
  草长莺飞,杨柳醉烟,正是二月好时节。

  因着前几日新帝登基和封后大典,都城里管得严,大街小巷的娱乐活动也取消了。如今万事已安,大街上又恢复了往日的人声鼎沸。知趣楼上,说书人已经摆好了场地,只等时辰一到便开讲。

  最前排坐着一位身穿粉色衣衫的少女,她早早地便来了,旁边空了一个座位。不断有人盯上这个位置,想要过去坐下,少女便潇洒地亮出两张票子,俏声道:“这个座位,本姑娘已经买下了!”

  她频频四处张望着,直到说书人敲了醒木,要等的人还是没有来。她不自然地捏紧了口袋里的牛皮小袋,便觉得意兴阑珊起来。

  三个月前的一个傍晚,她来晚了,只能坐在最后一排。最后一排跟前面不同,前面是椅子,最后一排则是长凳,她把口袋里的瓜子往身边一放,翘起二郎腿,优哉游哉地听起了书。

  不多时,又来了个人,她用余光瞄了一眼,大概是一位年轻的小公子,跟她一样来晚了,也在长凳上坐下来。两人谁也没有跟谁说话,目光穿过前面乌泱泱的人头,思绪已经被说书人带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少女一边听书,一边嗑瓜子,不知过了多久,才意识到旁边的公子居然也在嗑瓜子,磕得比她还要津津有味。

  她皱了皱眉,是不是把瓜子放得太靠中间了,所以,这位公子误以为瓜子是这里给客人提供的?

  为了给隔壁的人留点面子,她特意没去看她,仍是直视着前方,轻声提醒:“买票的钱就是听书的。”

  “嗯。”他回答了。

  “不包括别的。”她再次提醒。

  “我知道。”他的声音还挺好听。

  “那你还吃……”她忍不住侧过头去,正好与旁边的人四目相对,彼此看了个清清楚楚。

  这位公子虽然不是她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但是他五官俊秀,生得清爽干净,让人见了便觉得舒适。她说不上是什么心情,大概是失望吧,看上去应该是个极有修养的公子,怎么能偷吃别人的东西呢?

  她无奈地抿了抿唇,垂眸,只这一眼,脸“唰”地红了。

  原来年轻公子也放了一包瓜子在身边,而自己身旁的瓜子袋早已经空空如也,也就是说,她刚刚吃的……是人家的东西。

  正尴尬地不知如何是好,那人却伸出手,他的手指修长白净,把身边的瓜子袋往她旁边推了推,说:“那,都留给你?”

  他没有一点嘲讽的语气,眉目间带着温和的笑意,眼睛似乎生得小了一点,眯成了一道极细的月牙儿。

  “不好意思,我……”她沉沉地低着头,想说“我这就出去买一包,赔给你。”

  可她终究没有说出口的机会,随着说书人抑扬顿挫的语调、听众忽如其来的喝彩声,醒木沉沉地一落,说书人的故事已经讲完了。

  她总不能说,“你站在这里等着,我去给你买?”为了一包瓜子让人家在这里傻等,不合适。

  那位公子也没意识到故事这么快就完了,拉住前面一个人,慌忙问道:“大叔,最后什么结局?”

  少女眨了眨眼睛,道:“公子若不嫌弃,我给你讲?”

  他有些不可置信,指了指台上:“你刚刚听了?”

  她道:“公子没听过《卖油郎》的故事?”

  他摇摇头,从小在深宫大院里长大,哪有机会听这些故事。

  在那个初遇的傍晚,暖融融的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长,折射在散场的场馆大门上。

  每逢五逢十,知趣楼的场馆都会说书。五天后,少女又来到了这里,又见到了那人,特意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两个牛皮袋,说:“呐,一人一包。”

  年轻公子笑了。

  她急了:“你笑什么?”

  年轻公子从袖子里也掏出两个牛皮袋,递到她手上,说:“呐,都是你的。”

  俩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这次讲的故事是妇孺皆知的《桃花扇》,少女早就听得滚瓜烂熟了,但是她觉得,这次听得格外开心,时间也过得格外快。

  两人逐渐熟络起来,经常在散场后相约去吃一顿街头小吃;再熟悉一些,少女会穿上男装,跟公子一起去歌舞苑里听曲看美人。

  原来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跟自己能够完全志趣相投,上得了都城第一大酒楼,吃得了街头小破摊;骂得过泼妇,也打得了地痞流氓;既能逍遥自在不受繁文缛节的束缚,却又能行不逾矩。

  后来,她陪着他听完了这里所有的故事,他便不愿意重复地听了。少女担心他再也不来了,谁知,他居然亲自写了个本子,递给了教书先生。

  《落魄书生与倾城妖姬》的故事赢得了满堂喝彩,知趣楼的生意都跟着大火了一把。说书先生高兴地拍着他的肩膀:“小伙子啊,你以后给我写书好不好,银子咱们一人一半。”

  他笑道:“我写书不是为了银子。”

  少女的心动了,开始心猿意马起来:你不是为了银子,是为了什么?

  过年时,知趣楼歇业了一个月,年后刚准备开业,少女以为能见到那位公子了,谁知又传来新皇登基的消息,这又耽误了几天。二月初十,说书的终于又营业了。

  她带了两包瓜子,这次不同于以往,一颗一颗都是自己提前剥好的,又起了个大早,占了前面最好的两个座位,满心激动地等他来。

  可是,他却没来。

  她的心沉沉的,对听书完全失去了兴致,不像那些热情似火的听众,翘首嚷着:“先生,这次讲得是什么呀?”

  “这次讲的故事叫《霸道王爷爱上我》。”说书人一本正经地再次敲了醒木,捋着花白的胡子,声若洪钟。

  少女重新来了精神,笑意晕染上粉嘟嘟的脸颊,这个名字……一听就是他写的书啊!

  她心里五味杂陈,说不清是受宠若惊还是怅然若失。喜的是听了他写的书,忧的是他没来——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见到他了。

  待到书终人散场,她愣在原地,问收拾东西的说书人:“先生,他什么时候写给你的呀?”

  “写给我的吗?不是。”老先生笑着摇头:“他说是写给你的。”

  “啊?”

  “走喽!”说书人背着行囊离去,莫名其妙地笑出一脸褶子。

  “双儿,喜欢这个故事吗?”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蓦然回首。

  在斑驳的光影里,他双手负后,轻轻地冲她歪了歪头,笑意盈盈。夕阳的光照出几束尘埃,堂子里有些暗,他的少年立在褪去的喧嚣里,在她的眼眸中熠熠生辉。

  双儿忍住扑上去的冲动,站在原地,面上佯怒道:“早来了,鬼鬼祟祟地躲着干嘛?”

  “不是很早,来的时候已经开讲了,怕打扰你,就没过去。”洛璟九耐心解释,今日早朝时间有些长,这才来晚了。

  “哼。”她翻了个白眼,他来能叫打扰吗?他不来,她才会心不在焉。

  她肤色雪白,喜欢穿明丽的颜色,落在洛璟九的眼里,自是娇艳明媚,可爱动人。他走过去,熟稔地去翻她的小口袋。

  “没有!”她往后退了一步。

  她说晚了,两个小袋子已经被他揪了出来。看着里面一颗颗被剥好的瓜子仁,洛璟九心头涌过一阵甜蜜,低声道:“剥了这么多,手疼不疼?”

  “我皮糙肉厚。”

  “我看看。”

  她无动于衷。

  “我看看。”他又说了一遍,眼神中满是关切。

  双儿把手瘫开在他面前,洛璟九垂眸看着,忍不住伸出手,掌心从下面托住她的纤纤素手,道:“怎么这么凉?”

  他们平时一起吃饭一起闹,一起逍遥一起浪,像两个爱玩的孩子,但又心照不宣地遵守着男女之别,从来没有触碰过对方。

  这是他们第一次肌肤相贴,尽管只是碰了碰手,双儿立刻脸红了,要把手抽回来。

  他却握得更紧了,目光澄澈而恳切,道:“以后我给你剥。”

  少女的睫毛微颤,趁她不注意赶紧把手抽了回来,低着头不说话。

  洛璟九心里更加忐忑,生怕自己说错了什么,更怕自己没有说明白,又怕说得太直白了会吓着她。他先前做过很多心理建设,想了很多甜言蜜语,良久后,居然笨嘴拙舌来了句:“我……我还没成亲。”

  双儿吓了一跳,尽管猜到他想对自己说什么,忐忑的期待后,居然听到了这么一句,只得故作听不懂,道:“你成不成亲,跟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跟你有关系!”洛璟九急道,脸一直红到了脖子,结结巴巴地又不知道怎么说了。

  “你……”双儿急得原地跺了几脚,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种场景,觉得脸都要烧透了,狠狠心,扭头跑了出去。

  “双儿!”洛璟九提步去追。

  她穿着樱花粉的轻衫罗裙,两只细长的辫子随着她的脚步一摇一摆。虽是春日,依然春寒料峭,小风轻轻一吹,脸上那股滚烫的感觉立马好了很多。她长呼一口气,等着身后的人跟上来。

  洛璟九至今记得洛璟尘的话,他挑着眉毛说:“赐婚这种缺德事,朕怎么能干呢?你喜欢人家,人家姑娘又不一定喜欢你,朕可不能帮着你欺负人家。有本事自己追上,再来跟哥哥我提赐婚的事。”

  哼,皇兄分明是报复自己拖延他和嫂子的婚礼。

  洛璟九铁了心,一定要亲自追上心爱的姑娘。

  双儿特意穿了好看的衣服来见她,到了外面衣衫未免单薄,洛璟九解了披风给她披上,低声道:“女孩子是不是都这么爱美,我哥经常跟在我嫂子身后,给她披衣服。”

  又是令人想入非非、脸红心热的一句话,双儿道:“那是你哥和你嫂子,不是你和我。”嘴上虽反驳,却没有拒绝他的披风。

  他终于鼓起勇气,找了个还算浪漫的话题:“你还没回答,刚才的故事,喜欢吗?”

  “《霸道王爷爱上我》,亏你写得出来,哪有那样英俊聪慧、深情不移的王爷。”她忍俊不禁:“我只认识你这种憨憨的、陪我一起胡闹的傻小子。”

  他低着头,不敢去看她的脸,只好盯着她裙摆的一圈蝴蝶刺绣看,道:“那,把书名改成《傻小子爱上你》。”

  “嗯……”她随口就应了,这才反应过来不对劲:“嗯?”

  “嗯!”洛璟九使劲地点着头,眼睛亮亮的。

  她抿着嘴,想着多矜持一会儿,一不小心竟然笑出来声,连忙钻到他张开的怀抱里,轻声唤着:“景哥哥。”

  洛璟九应道:“我在。”

  几朵早樱开了,柔软的花瓣随风飘来,从脸颊旁一闪而过,挠得人心也痒痒的。

  “我家中父母已经过世,但有哥哥嫂嫂待我极好,你带你去见他们吧?”他跟她商量。

  她昂着脸问:“你的哥嫂会不会不喜欢我?”

  “不会,他们说只要我们两情相悦,无有不应。”

  “原来你跟他们提过我了。”双儿偷笑:“那还是先去见我爹吧,我爹那人可麻烦了。我有婚约,才从家里逃了出来……”

  洛璟九急了:“你有婚约?”

  双儿连忙从她的怀里起来,不好意思道:“忘了跟你说这个事了,本来是有婚约的。但是对方看不上我,退婚了,你会不会介意我被退婚过……”彡彡訁凊

  “当然不会!”洛璟九忙道:“我还要谢谢那个傻瓜蛋子,把这么好的你留给了我。你见过那个家伙?”

  双儿被她逗笑了:“没见过。本是别人定下的,后来傻瓜蛋子得了权势,就把婚约取消了。”

  “甚好。”

  “你别高兴地太早,我爹那关可不好过。他希望他的女婿能文能武,最好有功名在身。可我也不好,我不学无术,也不会贤惠持家。”

  洛璟九一脸难色,不知道回去努力几天还来不来得及,一脸真挚地道:“你特别好,是我不好。”

  双儿还有一句话没说,生怕他为自己的出身感到自卑。爹爹希望他的女婿能门当户对,可是爹爹已经位极人臣,哪还有门当户对的?反正只要这个人跟自己登对就极好了。

  从前有过很多人要娶她,都是因为看中了爹爹的地位。她讨厌那样的朝政姻亲,发誓此生绝不嫁入皇室。她更喜欢混迹乡野民间,跟臭味相投的人红尘作伴。

  相识以来,他喊她“双儿”,她喊他“景哥哥”,两人都心照不宣地没有问过彼此名讳家世。

  但是现在,必须要说了。

  她拉着他的手:“景哥哥,走。”

  “干嘛去?”

  “去我家,见我爹。”

  “今天就见啊,我还没做好准备,至少得回去换身衣服,双儿啊……”

  双儿鼓着腮帮子回头:“去不去?”

  洛璟九哪敢说不去,只能应着头皮跟她走。她家离这儿不远,往城区的方向走了一里路,便到了。

  洛璟九站在一座高门大院前,傻了眼。

  门口两座威武的石狮子,枣红色的大门上嵌着金光闪闪的铜环,门外伫立着四个守卫,府门上的牌匾赫然题着两个大字:杨府。

  他可太知道这是哪家杨府了,正是当朝中书令杨可昕的府邸。

  四个守卫齐刷刷地躬身:“小姐回来了!”

  杨双儿猜想他定是被吓到了,急忙安慰道:“你别害怕,官职高低、有钱没钱,也没什么区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对不对?”

  然后就大大咧咧地把呆头鹅一样的景哥哥拉了进去。

  此时,杨可昕刚从宫里回来,朝服还没来及脱下来,便听到多日不见人影的宝贝大闺女回来了,脆生生地在外面喊道:“爹,我把你女婿带回来啦!”

  杨可昕立刻警惕般地绷直了神色,把刚摘下的官帽又戴上,匆匆走到门口,看到来人后,险些被门槛绊倒。

  洛璟九一脸尴尬,“嘿嘿”地冲着他笑。

  尽管那笑容十分瘆人,他还是动作标准地行了大礼,跪道:“参见庆王殿下!下官未出门远迎,请庆王恕罪。”

  杨双儿先被爹爹地大礼吓了一跳,接着愣愣地看向身旁的男子。

  他的“景哥哥”,就是那个退了婚的傻瓜蛋子——前任皇帝,当朝庆王,洛璟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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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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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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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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