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纯原乡>第三百五十一章 月底交差
  又到月底了,字没码多少,焯了。

  《旷野,都市,人》算是我认为比较重要的概念章,和《纯粹》不同的是,这章更注重思想性,也确实花了心力去搞,可惜还是写偏了。

  当然,在文字堆砌上确实是合格了的,主打一个量少(只有十首)但精(其中“装睡”和“凌晨四点半的吉他”均差点写了三个版本),里面没有一首是一遍就写出来,然后还没怎么修改的,毕竟时间紧任务重,这一章写的有些赶工。

  没有时间酝酿灵感,就只能靠堆砌字眼来润色,不过这也是个耗心力的活儿。

  写诗其实是一件内耗比较大的工作,抱着写着玩的态度,那确实不累还能放松心灵,清理内在的情绪垃圾,获得前所未有的平静。

  但是,我目前没有时间这么做。

  如果抱着目的去写,那就比较累了,单纯的倾诉并不累,因为只需要说,甚至不需要思考怎么组织语言,所以说出来很容易,但都是废话,对聆听者来说很痛苦。所以写作就是要去掉这些浮躁无用的,只抓重点去写,用词也要精准讲究,在此基础上对语言进行润色,使其读之自然,阅之愉悦,这才是好的表达。

  所以诗歌是需要很凝炼的,你需要尽可能去压缩,而且明明表达的都是一样的意思,但你还需要注入新鲜感。

  而最近我又明白了一件事,创作其实本来就是虚构为主的,大家都喜欢看的,那肯定已经脱离现实了,既然如此,我便也更觉得这条路是充满无限的,即便只是写现代诗,也可以有许多种尝试。

  按照我最初的打算,《旷野,都市,人》是要有一个对比感的,旷野,以及都市,这一章我希望能更加现代化,更贴近生活,但可能是受《纯粹》的影响还没走出来,在实际创作上,不自觉的就又回到了“艺术风”,所以前面几首“远山”“一米阳光”“莫奈”“荷塘”“拾夏”都是文艺幻想气息多一些,没有表现出“旷野”这个主题。

  当然,偏题归偏题,这几首完成度基本都不错,尤其是后三首。

  “莫奈”纯属偶然所得,本来没想写他,可能是最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美术赏析,下意识的就想把诗当作美术去写,比较注重画面感,所以写了几句之后,感觉有中世纪的感觉,便联想到了脑海中为数不多知道的画家——印象派莫奈。

  至于为什么不写梵高,因为之前写过了。

  包括蒙克的呐喊,夏加尔的生日,我分别在《爱的呐喊》和《纯粹》中也写过了,甚至前两天我还想写一下断臂的维纳斯来着。可见,诗画不分家,虽然我画画不行,但通过鉴赏名画开拓了审美,也算对文学创作上的一种很好的启发吧。

  这首诗里我引用了他著名的三幅画,干草堆(我写的麦草),印象日出,还有撑阳伞的女人(我用的“蓝色天空慵懒着爱意”这句来代指了,毕竟画中女主人公是莫奈妻子),其中撑阳伞的女人这副画,我觉得很美,这种美是可以跨越时代的,也是所有艺术家毕生追求的境界。

  写完了莫奈,我又感觉自己有些崇洋媚外,自惭之下,就写了首中国风的《荷塘》,同样是站在美术的角度上去写的,写之前,我甚至需要查一下荷花和莲花有啥区别,最终决定写荷花,然后又在本子上写下了自己对荷花的理解:雅,华,贵,静,幽,安,谐,清,尚,道,美……

  果然,梳理好思路,加上不词穷,写出来效果就是不错。

  后面的“拾夏”,也不错,拾夏这个名字很有新意,我自然不是第一个用的人。按照我的理解,拾夏有着很好的寓意,即在最好的年华做最该做的事。

  事实上,前五首我是按照色调来写的,“远山”是雾白色,“一米阳光”是暖黄色,“莫奈”姑且不算,“荷塘”是俏粉红,“拾夏”是清新绿。

  这几首都是亮色系,而后面几首可以统一当作暗色系。

  这一章之所以写的累,也是因为我越来越抠字眼了,尽可能地压缩字数,还需要经常押韵,等等,以前我是懒得如此的,所以那时候倘若灵感不够,写出来的往往都是垃圾。

  后面几首,按理说就开始进入“都市”这个主题了,但其实我很久之前就一直想写好都市风的诗,但是太难了,基本都翻车了。

  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我有种执念,我希望让诗歌从古典束缚中走出来,更加现代化,我想过用现代词汇取代“山水云月风”这些古老意象,但很明显这条路不通。

  因为,像“么么哒,尊嘟假嘟,家人们”这种词一出现我自己都要吐了,自然不可能用,但即便是“性价比”“维生素”“塑料袋”“多巴胺”这种现代名词,很明显也不能让人产生任何新鲜感。

  我这才明白,现代人过于追求方便高效,使的大多数词汇都有了极其明确的意思,但是也失去了延展性和想象的空间。

  所以,这条路我觉得是错的。

  其实,这一章本来就是着重于“都市”和“现代感”,虽然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但我觉得,有机会的话,将来再写一章《旷野,都市,人(续)》之类的,补救一下也好,除了这章,还有秘境。

  《秘境》是第四卷开始以来质量最好的一章了我觉得,但是题材偏乡村风,还是不够广阔,后面我希望再写一章《秘境(周游世界版)》。

  后半部分,“大众化”我就不说了,反正你肯定能看懂。

  “闪躲”,我个人比较喜欢这种带点质问与气势的,感情色调有点像“不过问的青春”,这首算是简化版吧。

  “装睡”也不说了,这首没什么记忆点,但是害得我写了俩版本,还是不满意,只好一直改。

  “流浪汉”不再有质问,而是回到了内心的思考,有一种缓慢的沉重感,这首其实和之前那首“遗弃的夜晚”是同一首,只不过“流浪汉”写的更加完整。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分为两首呢?只发“流浪汉”不就好了?事实上这两首的区别不止体现在字数上,“遗弃的夜晚”更注重表达一种情绪色调,而“流浪汉”则多了份倾诉感,更能让人思考他伤感沉重的原因。彡彡訁凊

  也可以这么理解,“遗弃的夜晚”是写给美感流读者看的,他们只想看文字的绚丽,不爱看无病呻吟的废话;而“流浪汉”是写给孤独感性的人看的。

  “凌晨四点半的吉他”,这首是我写的最累的一首,写了一个版本,不满意,又写了第二个版本,还行,但是还是差点味,最后决定还是用第一个版本,但是精修了很多细节,绞尽脑汁的现编了些新鲜词汇,如“虚饰”“试炼”“邮去”“船夜”。

  这首我想追求的是一种松弛感,一种伤感但又不那么伤感,甚至能自己看开还能自做洒脱的感觉。

  故事的主人公,应该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独自在异乡生活,半夜辗转反侧,只好在黑暗中抱着吉他,轻轻弹唱。

  不过写出来一看,发现自己并没有刻意强调吉他(毕竟我特麽也不会),写了半天也没有一个确切的叙述点,虽然感情色调比较统一。

  但总的来说,没达到自己的预想,还是失败。

  至于版本二我为什么不用,那我就发出来看看吧。

  《凌晨四点半的吉他》(弃稿版)

  路灯还在值守,

  明天还在牵挂,

  要做的事不算多,

  假期却不舍得睡。

  悄悄写下片言,

  默默念着不怕,

  真的尽力而为了,

  伤心有什么办法?

  夜色本就是很好的,

  在城市的渲染下,

  我也靠和弦的轻刷

  梦寻你的温柔和长发。

  现在也该是很好的,

  在民谣的怀旧里,

  我总算赶上俩火车,

  风景倒退无悔不流泪。

  你还要走多远才感觉疲惫?

  风很急,雨很大,你在那

  如若倒下,怎么继续攀爬?

  我还能铁了心去寻你恨你,

  天很黑,心很重,你在那

  若想回家,就快放下挣扎!

  我那么爱你,那么怨你,

  你既然走的那么潇洒,

  就该奋力闯出一片天涯。

  你既然出走,就别回头,

  说过的话怎能当玩笑,

  难道我也学你装聋作哑!

  ——

  其实也还好,直白的叙述,反而更符合弹唱时那种随性的状态,努力修一下也能用,但是感情有些激烈了,不太适合夜晚。

  我习惯把最后一首写的比较低沉。

  先写到这里吧,后面的章节,我争取稳产高能,这东西毕竟是比较耗心力的,每次写完都有种解脱的感觉,需要独处和放空来恢复精神,手机也不能一直玩,尽量少被短视频弄得肤浅疲惫。

  加油吧,老铁,下个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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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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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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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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