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实没有玉儿前我的胃口也是和夜子郎一样好,能吃三碗。有了玉儿后肚子上划了道口子,一吃得顶饱皮肤就会刺痛,那以后再也没多吃过,活没少干。不过今天吃得这么撑肚皮居然没什么感觉,只是我习惯了平日的饭量,饭后竟然觉得身上有使不完的牛劲儿。
后院有块地空着,原本是种球菜给鸭子们吃的,但是下了雨,我们一时也没来得及把水排出去,菜就烂了,天气放晴后菜长得特别难看,还有很多虫子来吃。夜子郎在收拾碗筷,我就问他要菜种子。
夜子郎愣了会儿,问道:
“过段再种吧,还是岐儿要拿来泡茶喝?”
我摇了摇头,指了指山脚下那小块田地给他看,笑道:
“红萝卜,生菜,剑菜,我去翻整一下,下个礼拜我们一起种菜。”
我执念深重,夜子郎看了看外面还在滴雨点儿就顺手给我把斗笠戴上了。
“去吧,怎么看孩子不见这样积极。”
“我没有啊,溯儿可乖了。”
我道,拿起门口的锄头往那块菜地走了。
翻地先锄草,下了雨土又松又湿润,我光脚踩在泥地上,然后把起那些杂草的幼苗,它们就在我的脚踝边摩挲,有点痒痒。第二步就是摘菜了。
真可惜,这些球菜,也就是圆包菜,夜子郎种了很久很久,他应该会有些舍不得吧。我觉得种菜和种花是一样的,最开始学种菜的我和照顾花朵一样,会看天气,会看土壤里有没有什么东西会吸食根茎,种子埋下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的变化我都记得十分清楚。我第一次种菜是在一小块沙地上,土壤没什么养分,而且无法锁水,当时正值旱季,我每天傍晚都会浇两大桶水,还会把尿都收起来,这个对于农作物来说特别营养。但即便如此照顾,那些枯瘦的空心菜们还是支棱不起来。我收了一茬炒了吃,吃的时候也舍不得,可第二天它们就被我放弃了,孤零零地接受每天烈日余温的炙烤。彡彡訁凊
而夜子郎送给我的那些玫瑰花们,因为所植之处曾经是我们养鸡鸭的地方,它们反而不怎么需要去照顾,夜子郎只需要定期除虫,定期下肥,检查雨棚即可。我不高兴的时候,他就能去剪一麻袋给我,我会拿剪刀一支支地把花刺剪掉,十分解压。
我看着眼前被我一棵棵拔起来的球菜根,忽然就酸了眼睛。在我的心里,这个家里,不管是旧家还是新家的一切都好像我的崽子。最有灵性的白兔,会追着溯儿跑着玩的鹅,排队着讨饭吃的鸡鸭,我手里的老锄头,锄柄已经被我们两个的汗水打磨得十分温润光滑。
“去年你们留下了种子,臭狼会好好种的,我不吃红萝卜了,这块地还给你们住,希望我的女儿爱吃青菜,不浪费粮食。”
我闭上眼朝它们祈祷着,大概也是停下来有一会儿了,夜子郎走过来的时候我竟然不知道。
“会的,溯儿会和你一样爱吃青菜的。”
他没有笑我傻,只是从背后轻拥了拥我,随后便帮我把那些菜都拿去切了,喂给鸡鸭吃。兔子是不吃这些的,以前喂过,一口都不吃,新鲜的只有红萝卜会吃,一般都吃草粮,有时候会喂点打虫药。
没办法,玉儿,溯儿这两只崽子有时候看到兔子敢和人家亲嘴,吃人家的尾巴,也就是我们的兔子脾气好,关于别的兔子,恐怕被咬的是人。
差不多四十分钟,我愉快地把地翻好了,铺子和溯儿都不能没人看着,夜子郎洗了洗手脚忙回去了。
我大概是真的撑着了,锄完地肚子还是涨涨的,我就拿了把五叉锄挖地,曾经也看过一些关于地质层的资料,很好奇自己家菜地底下会是什么样子,都有哪些土壤,石头,总之是想多认识点矿物质。
我往下挖了大约二十公分时开始出现了一些块状的白膏泥。这东西很常见,离谱的是我越挖越多,泥块越来越厚,和周围土层里的白色线条几乎处在同一水平位置上。
以前听老人说过,白膏泥是古时候常用的一种墓土,现在也属于高岭土的范畴。这种泥土的质地特征就是干净,粘度强,也够湿,用作封土能够防腐防水。
我不是有意要往下挖的,就把挖上来的土掺了些石头回填了,结果夜子郎喂完鸭子过来看到了地上那个崭新的填到一半的窟窿,直指着我鼻子问道:
“狐岐,你方才在做什么?老实交代,不许瞒我!”
他的表情不似平时那般温和,但仔细看是有些劲儿在脸上的,我说不出来,总之夜子郎只是想吓唬我。
“没有啊,我就,挖着玩儿的,我不知道底下有人住着…”
我老实交代了,夜子郎也相信我的话了,只不过还是把锄头收走了,自己拿起铲子去铲了些旧土来掩盖。
“岐儿,以后不许你在泽里刨洞,让人知道了会说你对土地和先人不敬。”
夜子郎严肃说着,我左耳进右耳出,笑道:
“知道了知道了,你的巽风泽挖土下梁都要敬天地三杯酒,我晓得了。”
我转身欲走,他却拉住我的胳膊,再次强调:
“巽风泽不是我的,是泽人的。”
“我知道了,以后不贪玩儿了。”语罢,我回到屋里去看溯儿了。
她从小塌造到了饭桌,把玩具们编排成一条长虫,而且还不允许我踩到。我就问她:
“溯儿,要是我踩到了你要怎么样?你看,我马上就要踩上去了”
我抬起一只脚,作势要踩,溯儿气得不理我,然后砸手里的一个蝴蝶型的手铃表示反抗。
“不踩,你不要生气了。”
我哄道,她终于抬头对我露出来一个阳光般温暖的笑脸。
真无语,外面有夜子郎在钻牛角尖,里面有小祖宗处在秩序敏感期。我看着这屋子,只有二楼我能上去静一静了。可我一上去,一会儿人来买药怎么办?
春天了,咳嗽多发。我想了想,去把那张夏日用的门帐绑上了。女儿在房里,门框上安个帐子应该能隔绝些细菌吧?
早上倒没什么人,来的都买些祛湿的,要炖鸭子的。到了晌午我就把台面简单收拾了一下,然后提起我那把又新又旧的剑去梨树下练着,夜子郎就在菜地上摆着酒和一些简单的贡品,我听到了,他大概是说弟弟无知,打扰了先者清净,莫要怪罪。
巽风泽没有土地,狼王就算是这里的土地。大大小小的事,一桩桩一件件都不能不管。这次是我不好,可我挖到白膏泥也收手了。千百年来,沧海桑田,变换迁移,我怎么也想不到自家菜地底下有个正儿八经的陵墓…
夜子郎建着新房的时候不看风水吗?我十分疑惑,剑越来越快,十分烦躁,于是冲着边上冒出来的杂草一通撇。
神山对泽主的要求无非以下几点:个人修为、个人修养、认知水平、家世清白、肉身经得住无尽轮回。
所以夜子郎什么都懂,眼前这座小竹楼可是我们的家,建宅前怎么可能不看六面风水?我看着那堆被自己砍得乱七八糟的草,思绪有些凌乱。
其实夜子郎如我所说,什么都知道。我这个人不喜欢在繁闹的街上,也不想离泽中心太远他才挑了这里。背靠连绵起伏的山脉,门前又有干净的流水,整座房屋处在花街的尽头处。除了夏日真的有点热以外,实在没别的可挑的了。
说到底,他也不全是我的契兄弟,这座房子也不仅是我们的家,也是巽风泽的药铺和能暂时疗伤之处。这里安静,离人群远,门前空旷,空气流通,不会滞留病菌,对于从前那个只有一面药柜和一块小石台的山洞好多了。
从现在较科学的角度来说,诊所,药铺这种有暴露病菌风险的地方不适合家庭居住,特别是有孩子的。但夜子郎也想到了,做了个隔间给病人休息,大房靠在整个房子的最外层。孩子们住到二楼去,甚至楼上也是砌了三个房间出来。宝儿和溯儿长大些都够住的。
他做这些的时候,我不太清楚,也无插手过问。我明白,巽风泽的所有都不是我的,我只是今日高兴住在这里,明日不高兴便跑到海边的林子里挖个洞睡在哪里。我也曾经想过要如何在岐山安顿妻子儿女,让他们吃得饱饭,住得暖和。
后来物是人非,想不到竟是外乡人给了我栖身之所。但我大抵也是蝼蚁之辈,夜子郎教我医术,教我认字,我也没想过怎么让他过上更好的日子,也没憧憬过自己想要什么东西,房子,马匹,或者开更多的商铺。
没有,我只是贪恋着眼下平定的巽风泽,眼下这不够自由却足够温馨的家。我常常想着,夜子郎是女人就好了。这样,也不用承受太多不必要的目光。在东城,在巽风泽也好,至少,足够随大流,显得自己正常。
装作正常人是一件很艰难的事。但我也知道了自己是个大不成小不就的人,娶了她回岐山去又如何?我好像也给不了她什么,我能做到的,至多至多只是冷的时候把衣服让给她,饿的时候把老鼠干都留给她,我还是一样会在地里忙活。好像也没什么不一样。
如此,便不必要拖累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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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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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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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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