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穿成虐文男主的偏执竹马后>第 98 章 番外十三
  暑假的时候,叶小南收到一份结婚请帖,是他以前的学生的,新郎新娘都是他当时教的高中班的同学,没想到一晃眼四年过去了,人家都结婚了。

  既然学生邀请,他作为他们的高中语文老师,自然不可能不去,婚礼当天,他穿上自己最正经的一套衣服,如约去了婚礼现场。

  一去便见到不少以前学生,他们一看见他就朝他招手,道:“叶老师,到这边来。”

  叶小南笑着走过去了,在一个空位坐下,有个女学生一看见他便打趣道:“叶老师,你这些年怎么还是没有变啊,我高中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还以为你和我一样都是来上课的,结果上课铃一响,我是坐在座位上的那一个,你是站在讲台上的那一个,现在我大学毕业了,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现在我俩坐在一起,都不知道谁是谁的老师了……”

  同桌的人都被这一番打趣逗得哈哈大笑,叶小南也笑,道:“你现在还是很年轻啊……”

  “哪有,都沧桑了……”

  叶小南天生一张娃娃脸,虽然已经二十七八岁了,也工作好几年了,但看起来仍有一股学生气,再加上他脾气软绵,从不对学生发脾气,说话还轻声轻气的,学生一向不怕他,将他当做同龄人一般相处,人前还会叫他一声“叶老师”,人后都是“小南、小南”地叫他,因此即便他来了,这桌人仍是一点收敛都没有,畅所欲言。

  毕竟都是高中同学,坐在一起难免会聊到其他同学的现状,四年过去了,当初一个班的同学如今却已经拥有了不同的人生轨道,有的创业、有的考公、有的读研,有的工作……聊着聊着,有个女同学突然问他:“叶老师,你知道谭江现在怎么样了吗?”彡彡訁凊

  乍一听到谭江的名字,叶小南有一瞬间的怔愣,随后淡笑着摇摇头。

  谭江也是他们这一班的学生之一,不过并不在今天的宴客之中。

  那女同学脸上的表情明显有些讶异,道:“他连你都不联系的吗?我以为他至少会和你联系呢,毕竟你以前那么帮过他……”

  叶小南仍是淡淡笑着,轻声道:“他应该挺忙的吧……”

  那女同学嘀咕了一句“也是,毕竟是科大的”就没说什么了,然后大家换了个话题,聊其他的去了。

  叶小南却陷入了回忆。

  谭江是他们那一届高考全校第一名、全市第三名,对于他们这个平平无奇的县高中而言,这已经是天大的荣耀了,不过谭江并不是一开始成绩就这么好的。

  高一高二的谭江,还是一个不怎么起眼、甚至不怎么受欢迎的学生。

  虽然他一开始的成绩也不差,全班五十九个人,他一直在二十至三十名之间徘徊,但因为性格阴郁孤僻,不爱和人讲话,高中三年都没交到朋友,虽然不至于被人欺负,但或多或少也会被人排挤,比如班级每次有组队活动他都是多出来的那个,比如周围每次有人分零食都会忽略他之类的……

  当时的叶小南还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新老师,作为一名新老师,他忐忑又不安,生怕自己做不好这份工作,因此格外关注班上同学,于是很快便发现了谭江这么一个格格不入的异类。

  只是发现问题并不代表就能解决问题,谭江太封闭了,即便主动和他搭话,他也会当做没听见一般无视对方,叶小南一度以为他是哑巴,直到某次上课点名他起来回答问题才发现原来他会讲话,声音还怪好听的。

  那这样一来问题就来了,一个会讲话的人不讲话,是什么原因才导致他变成这个样子的呢?

  叶小南很快便从其他老师那里知道原因了。

  谭江的原生家庭很不幸,他父亲嗜赌如命,并且有家暴倾向,他母亲受不了他父亲家暴又赌博,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跟人跑了,小小的谭江只能独自一人承受父亲变本加厉的暴力。

  他父亲赌博那么多年,不仅将自己的家底全赌光了,还欠下一屁股债,在他初三的时候,他父亲为了躲避债主,跑路的时候不小心出车祸被人撞死了,现在全家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听说他现在和他叔叔婶婶一家生活在一起,但他叔叔婶婶和他家关系一向不太好(有人说是谭江父亲骗了他叔叔婶婶一笔钱,到死都没还),现在寄人篱下,估计日子也不太好过,难怪会这么自闭了……

  自闭有时候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所以在自己周围铸造层层高墙,在挡住了伤害的同时也挡住了自己前进的道路。

  叶小南同情他,但不知道怎么帮他。

  这样一个已经封闭了内心的人,要怎样撬开他的层层堡垒,将他从无尽的深渊中拉出来呢?

  这是很难的,叶小南很清楚这点,因为他自己也是这么过来的。

  每次看到谭江的时候,他总会想起以前的自己。

  那时候自己因为和程秉的事暴露了,被父亲逼着退学,然后将他关在房里不让他出门,唯一能出门的时候是被父亲绑着送到精神病院的时候,那时候自己每天都能听到父亲谩骂、鄙夷、嘲讽的声音,偶尔还会上手揍、上脚踢,那时候叶小南觉得自己就是一片垃圾,因为是垃圾,所以不配存活于世,好几次他都想到了自杀,也付诸行动了,可惜又被父亲救回来了。

  救他做什么呢,反正他是一片垃圾,不配活着。

  父亲总是骂他不要脸,跟男人搞在一起,可他不是跟男人搞在一起,他只是跟程秉搞在一起。

  他永远不会知道他儿子在学校被人按在厕坑、被人逼着吞抹布水的时候只有程秉帮过他,程秉就是他当时唯一的救星,所以程秉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即便他知道他不是真的喜欢他,只是拿他当玩具而已。

  可那又怎么样呢,自己当时是真的喜欢程秉,所以愿意为他做一切事。

  不过一切都随着那个初三烟消云散了。

  如果不是高中和大学遇到一群很好的伙伴,他大概也走不出来了。

  所以他现在很能理解谭江。

  因为理解,所以他只能像旁观者一般在一旁看着。

  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地不公,有的父母为孩子遮风挡雨,有的父母为孩子带来狂风暴雨……

  两人发生真正意义上的交集应该是在一个早读,那天的第一二节课是他的语文课,因此这天的早读由他值班,他像所有的老师那样,早读的时候会穿梭在一列列由课桌组成的过道中,督促学生背课文。

  经过其中一个座位时,他脚步顿了一下。

  这个座位是谭江的,他浑身湿透了。

  这天早上是下了雨,但不算很大,如果带了雨伞和雨衣的话,是不会湿到这种程度的,仿佛从水缸中浸泡过一般,整个校服都湿哒哒地贴在身上,透出了肉色,连桌子、椅子、课本都被他身上的水弄湿了,叶小南定定地看了他几秒,道:“谭江。”

  谭江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睛很深很沉,看人的时候总给人一种透过一口古井看人的感觉一般。

  叶小南道:“跟我来。”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教室。

  几秒钟之后,椅子底部摩擦地面的声音响起,谭江跟着他一起走出了教室。

  很奇妙地,这是叶小南第一次有做老师的感觉,平时因为他的态度很软,虽然和班上同学关系都不错,但也造成了一个问题,就是大家都不怎么把他的话放在心上,这还是第一次有学生这么听他的话。

  他没说要去哪,谭江也没问。

  他将人带到自己住的教师公寓,这里离教学楼很近,走路要不了几分钟,他找了一身没怎么穿过的干衣服递给谭江,道:“你先进去洗个澡吧,你这样是会感冒的。”

  谭江抬眸看了他一眼,随后又垂眼看了手中的衣服一眼,他没说什么,几秒钟之后,转身进了卫生间。

  这次的交集并没有拉近两人的关系,谭江依旧和以前一样自闭、不爱讲话,见到老师仍是不会打招呼,顶多只是每次看到他时会多看他一眼而已。

  叶小南也没有再做多余的事。

  再次产生交集是在高二下学期的时候,那天刚好是在月考过后,叶小南因为要批改试卷所以加了一会班,等他批完之后才发现已经快十点了,他还没吃饭,肚子饿得咕咕叫,于是便跑到学校附近的一家馄饨店吃馄饨。

  等馄饨端上来的时候,他才发现给他端馄饨的服务员是谭江。

  叶小南十分意外,他没想到谭江居然在放学之后还要打工,毕竟高中课业十分繁重,叶小南经常看到那些住读生从晚自习熬到十一二点才休息,谭江他放学之后打工,那哪来的时间写作业呢,怪不得他经常看见他上课的时候打瞌睡,原来是压根没睡饱。

  店里的老板娘见他们在讲话,问他们是不是认识,叶小南说自己是他老师,然后他便毫不费劲地从老板娘那里听来谭江的事。

  原来谭江早就不在他叔叔婶婶家住了,他从高一下学期开始,就在这家馄饨店打工了,从晚上六点干到十二点,一天二十块钱,包吃包住。

  对,谭江不仅在这里打工,晚上还住在这里。

  他住的地方叶小南进去看了一眼,只看了一眼就赶紧退出来了,那地方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那就是间小仓库,比一间卫生间大不了多少,里面放了一些米、面、虾干之类的原材料,只在角落放着一张竹床,上面铺着一层破破烂烂的被褥,这间仓库连窗户都没有,里面弥漫着一股怪味,十分闷热,一点气都不透,再加上隔壁就是卫生间,气味十分难闻,叶小南难以想象过去的一年谭江一个人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他才十六岁呀。

  叶小南看着这间仓库,感觉胸闷得快透不过气来了。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他的学生过着这种生活。

  他顿时有些自责,要是早点尝试了解他就好了,要是自己主动一点就好了。

  他定定地看着谭江,对他道:“你别干了。”

  谭江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低声道:“我没地方去了,也没钱。”

  叶小南道:“你叔叔婶婶家呢?”

  这次谭江的声音更低了:“我不想在他家住了。”

  叶小南咬了咬牙,道:“那你去我那里住。”

  谭江又看了他一眼,这次看他的眼神多了一抹诧异,不过他还是摇了摇头。

  一向软脾气的叶小南这次居然硬气起来了,他一把抓住谭江的手腕,将他半拖半拽地拉向教师公寓,道:“不行,你一定要听我的,我是你老师。”

  就这样,谭江在他的威逼下住了下来。

  叶小南住的那间公寓房并不大,一室一厅,整个房间只有一张床,不过客厅的沙发可以当床,也可以打地铺,于是谭江就在他客厅住下来了。

  虽然共处一室,但两人实际相处的时间根本没多少,每天早上叶小南起床时,谭江已经出门了,晚上叶小南有时候回来得早,有时候回来得晚,但谭江差不多都是十点之后才回来。

  为了保持第二天上课的精神,叶小南每天十二点准时睡觉,所以他们真正见得到面的时间除了上课就只有晚上十点多到十二点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了。

  而这也只是见得到面的时间而已,两人其实很少交流和互动,除了谭江刚回来的时候,叶小南会以长辈的身份问他几句“今天怎么样了”、“要吃宵夜吗”之类的云云,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客厅,互不干扰的状态。

  叶小南倒是有心想和对方拉近关系,但不知道该怎么做,他怕自己老师的身份让他不自在,而且他知道谭江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孩子,他之前给谭江办了一张饭卡,里面充了两百块钱,让他自己到了饭点去食堂买饭吃,他打算等谭江卡里的钱用完了再给他充,没想到几个月过去了,那两百块钱还是没用完,每次问他还有没有钱的时候,他都说还有,可两百块钱哪能用那么久呢,叶小南都怀疑他是不是不吃饭的……

  还有他晚上几次起夜都看见谭江大晚上不睡觉趴在沙发上写作业,为了不打扰他甚至不开灯,而是用手电筒,想来他在馄饨店也是这样的吧……

  不过没让他在馄饨店继续打工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谭江的成绩提升得非常快,高二下学期的时候他的成绩还在中上游浮动,等到高三上学期的时候他甚至能挤进前五名了,到了高三下学期他基本没掉出过前三名,而且十次有五次都是第一名。

  高考是他发挥最好的一次,成绩出来的时候叶小南激动得几乎快哭了出来。

  谭江的成绩,已经足以让他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了。

  填志愿的时候,叶小南笑着问他:“你想填哪所大学?”

  谭江低头沉吟了两秒,说出了一个令他意外的答案。

  他说的不是什么名牌大学,甚至不是一本,而是本市唯一的一所二本,坐公交半个小时就能到。

  叶小南愣住了,不是他对这个学校有什么意见,而是一个籍籍无名的二本和顶流大学之间的差距也是客观存在的,叶小南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丢西瓜捡芝麻。

  他问他为什么,谭江突然抬头看了他一眼,低声道:“因为我不想离你太远了。”

  谭江的那个眼神叶小南至今还记得,那仿佛是站在谷底之人抬头仰望星空一般,带着一点微不可见的希冀,一闪即逝。

  谭江一向是个带壳的人,那壳且深且厚,轻易撬不开,现在他却主动打开了一点壳,让外面的人能够窥探里面的一丝景致,那景致就像是万里深渊中翻腾、滚动着什么一般。

  叶小南不敢窥探,他喉咙滚了滚,心脏仿佛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有种炙热的疼痛感,他似乎猜到了什么,但他不敢猜,于是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道:“不行,你不能报这个大学。”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声音竟能给人一种冷酷的感觉。

  然后下一秒,他很清楚地看见谭江眼里的微光消失了,变成死沉一片。

  叶小南的嘴巴动了动,他感觉自己的肢体像被另一个人支配了一般,嘴里的话也是另一个人说的,有种不真切的失真感:“你知道你这意味着什么吗,你这是在拿你自己的人生开玩笑……”

  “你知道一本和二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吗,有多少个学生熬了多少个夜、刷了多少道题、磨出了多少道茧子,就是为了高考哪怕多考一分也好,你现在却跟我说你要上个二本,那你当初何必要考那么高呢,你考个五百出头也能上二本,多余的分数你送给其他同学多好,免得白白浪费了……”

  “我们这些老师这三年来辛辛苦苦教你们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你们高考考得更高一点,上个更好的大学,拥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吗……”

  “难道这一切对你来说都无所谓吗……”

  叶小南的嘴巴开开合合,他只知道自己讲了很多,讲得喉咙都干了,脑中却混混沌沌不知道自己讲了什么,他只知道他最后一句讲的是:“如果你为了我放弃自己的人生的话,我会恨你一辈子的……”

  恍惚中,叶小南好像看见一滴泪从谭江的眼角滑下,落在他的裤子上。

  谭江哭了吗?

  怎么可能呢,这么久以来,再苦再累都没见他哭过,现在不过是劝他不要任性报一个和他不匹配的学校罢了,有什么好哭的呢?

  而且就算哭,怎么可能只有一滴泪呢,这一定是不知从哪落下来的水,一定是的。

  叶小南茫茫然地想着。

  最终,谭江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填报了首都科技大学。

  去学校报到的时候,叶小南本想送他,但谭江说不用,叶小南也没有坚持。

  这一去就去了四年,连半点音讯也没有,好歹也给他发条短信呀,让他知道他在学校过得好不好呀,好歹他也曾经是他老师,也帮过他一阵子呀,这小白眼狼……

  不过这样也好,苍鹰就该在高空翱翔,何必眷念鸟巢呢。

  叶小南抬头看着蓝蓝的天空,浅浅地笑了。

  ……

  九月,新生开学,叶小南的暑期也结束了。

  到学校报到的时候,年级主任领着一个新老师向他走来,对他道:“小南,这是我们学校新招的物理老师,你应该不陌生,我记得你曾经带过他……”

  叶小南看着眼前的新物理老师,屏住了呼吸。

  眼前的谭江长高了也变帅了,但他的眼神仍和四年前一样,又深又沉,他看着他,低声道:“叶老师,好久不见。”

  (叶小南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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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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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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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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