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言情小说>女尊首辅养成记(科举)>第 124 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
  杨府的驴车已在村口候了多时,远远见到自家大人的身影,春春立马迎了过去。

  “表少爷睡着了?”

  杨思焕“嗯”了一声:“回去吧。”

  春春应是,一面小心翼翼地从杨思焕臂弯里接过熟睡的孩子,一面吩咐赶车人行得稳当些。

  “大人,龙灯好看吗?”

  杨思焕支肘托头,倚着车窗合目应道:“没在意。”

  春春闻言就越发的好奇了,不由的撩开车帘,朝远处的灯火闪烁处巴巴地望着。只是随着车轮的滚动,很快就什么都看不见了。33ýqxsś.ćőm

  春春怅然收回目光,叹道:“小时候我们村也舞龙灯,可恨我生是男儿身,只敢远远瞧上一眼。”

  早闻有些地方舞龙灯的禁忌多。其中就有一条,龙灯开光之后,男子必须回避它。

  杨思焕也注意到了,方才那些村民中,男子不论老幼,都会刻意站在角落里。女孩子则腰系红绸带,在灯堂前来回穿梭着打闹也没人管。

  来这个世界之前,杨思焕曾见过截然相反的情景。那还是她读小学时,在农村奶奶家过春节的光景。

  那一年村里舞龙灯,和这里的情况一样,老家的龙灯禁忌也多。

  可小杨作为一个城里的孩子,自出生起,就一直沐浴在老杨的阳光下,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男尊女卑”,什么是“封建迷信”。

  也是大年初二,半夜三更,腾空而起的礼花照亮了杨村,热闹的程度,较秦淮灯火也不输分毫。

  奶奶牵着小杨的手,一路与老姐妹谈笑,聊自己城里来的孙女如何古灵精怪、自己在大学当教授的儿子多么能干。村里的老人都很质朴,不吝赞美,纷纷感慨杨奶奶有福气。

  小杨的注意力则被不远处灯堂的锣鼓声吸引,她嫌奶奶走得慢,自己悄悄挣脱出来,像猴子一样扎进人堆里。

  没过多久一首唢呐曲奏罢,开始中场休息,锣鼓声也因此暂停了。

  人群里有人拽了拽小杨的袖头,她回过头,见来人是她堂哥狗儿。

  狗儿一手提锣、一手执槌,十分得意地向她炫耀:“刚刚二叔夸我敲得好,你肯定不会吧。”

  小杨不服气:“不就是咚咚哐嘛,谁不会呢。”

  “那你来。”

  小杨从狗儿手里接过锣槌,才哐哐敲了一下,就被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厉声喝住:“小丫头站边上去。”

  与此同时,一个浑身散发着劣质烟熏味的男人忿忿地冒出来,钳着小杨的胳膊就往边上推。

  “放开……你弄疼我了。”

  老杨适时出现,顺手将女儿往自己身侧揽了过去,笑着对方才说话的男人说:“大庆,好久不见。”

  刚刚还皱着眉头的男人,看到老杨来了,忙笑着递烟:“哟!文山哥,听说你现在是大教授了,难得见你一面。”

  老杨笑着摆摆手:“已经戒了。”

  男人咧嘴,露出两排熏黄的牙:“我记得初中时你早读躲厕所里都要抽两口,看来嫂子管得挺严啊。”

  老杨从容地笑笑:“你嫂子不管这些。”

  “这是咱大侄女啊,都长这么高了,我还说呢,怎么从没见过。”男人看着小杨道,接着又说:“我小舅子在体制内工作,有了些风声,说很可能过两年国家就能放开二胎政策,像你们这种公职人员,也能要二胎。”

  老杨依旧微笑着,却是低头摸着女儿的头,淡淡说:“我和你嫂子养这么一个淘气包就已经够呛了,没那个心思了。”

  男人愣了一下,将话头一转又说:“狗儿他爸腰不好,村里特许他不用扛灯,就叫狗儿这小子打打锣,也算有个抵门头的了。”

  老杨颔首:“我初六就要去加州开会,否则我可以替我大哥扛一扛。毕竟二十多年动一回灯,大伙哄个热闹。”

  老杨说着话,就牵着女儿离开了。

  时隔多年,更隔着两个时空,杨思焕还记得那天夜里的事。

  后来在她的追问下,老杨才轻描淡写地告诉她,按老家的传统,女人是不能站在龙灯前面的,会被认为不吉利。这种回答令小杨有些气愤。

  “这是歧视,是封建迷信!”

  彼时小杨不过是个三年级的小学生,说出这话义正严辞,刚换过门牙,说话还漏风,着实把老杨逗乐了。

  不过老杨又解释了,这多半是后人的曲解。老杨是个无神论者,但同时他也认为,一切鬼神论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譬如老家龙灯在大年初二开光、之后去附近村落挨家挨户走一遍。当龙灯停在门前,那家的主人便会将茶叶和米象征性地撒在龙嘴里,有人抱着小“童子”过来,童子手里扔一条象征祝福的红绸带下来,作为交换,主人家也会将事先准备好的红包塞到“童子”背着的小布包里。

  这么一套神乎其神的操作,在老杨看来,其实很简单。

  老杨说,在很多年前,老家这边闹饥荒,村民们饿到啃树皮、吃草根,最后迫不得已,村里相对强壮的女人们只好拉起班子,倾村出动,去向别的村子寻求帮助,讨些米粮。

  乡里人质朴,见有人敲锣打鼓来求助,能帮的都帮了,送米的送米、捐钱的捐钱。那被帮助的一方无以为报,就送给他们真挚的祝福。

  后来人的条件好了,就演变成春节舞龙灯。

  一切似乎很有道理。老杨不愧是理工男,忽悠起小孩,逻辑都是环环相扣的,最后还不忘总结一下,顺便升华主题:“所以说‘人之初,性本善’,大多数看起来丑陋与无理的习俗,背后隐藏的成因实际有可能是美好的。只是有人曲解了它。譬如‘男尊女卑’。”

  “我讨厌这个词!”

  小杨偏过头。

  老杨笑笑:“大庆叔叔不让你站在龙灯前,那是因为他不懂。在最早舞龙灯这个习俗开始的时候,男女都是可以扛灯板的,只是女人天生不如男人力气大,男人们心疼女人,毕竟要走南闯北的,扛着那么重的龙灯四处奔波,他们担心她们的身子受不住,于是那时候疼惜老婆的男人就站出来,提议不让女人碰龙灯,这种累活就交给男人来做。后来就被曲解成‘女人靠近龙灯是不吉利的’。其实这背后真正的意义,是出于对女性的保护,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绅士风度,只可惜被后来人误解了。”

  小杨听了这样的见解,瞬间就释然了。又听老杨说:“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至于是不是这样,你以后可以自己去验证。”

  想起过往种种,杨思焕扯了扯嘴角,展颜轻笑着低声自语:“果真如此吗?”

  却听春春道:“大人,您可是想起什么好玩的事了?”

  因这一声唤,杨思焕回过神来,驴车摇晃,将她瞌睡也晃没了。

  “只是想起一位有趣的长者,多年不见,却似乎从未与他相别,也不知道…”

  也不知道是否还能再见。

  一语未竟,杨思焕忽然沉默下来。

  春春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抬眸一看,刚才还带着笑意的大人,这会儿又沉寂下来。

  看着这样沉闷的大人,春春虽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却明白,大人一定有他不愿向人吐露的心事。念及此,春春无端端又想起不久前,大人拜访了一位江湖郎中,那郎中对大人说过那些奇怪的话…

  “大人每月十五都会晕倒一回,短暂地性情大变、隔日又恢复正常,在下说得可有错处?”

  杨思焕没有否认。

  郎中望着对面端坐着的年轻人沉吟片刻又道:“当真如此,恕在下唐突,敢问大人可是被什么人、什么事伤过?”

  杨思焕不动声色地望着郎中,半晌才道:“或许有过。”

  郎中就道:“那便对了,大人得的,是心病。您想要逃避过往,才会晕倒,这样的例子十年前在下也曾遇见过。”

  春春忙急着插嘴:“您说得这云里雾里的,可有什么药治得?我家大人的病状一次比一次严重,每到十五的那日,就变了个人似的,样子可吓人了。”

  “不急。”郎中提笔写了个方子,又看着杨思焕道:“急不来。其实这也不算病,想来大人心里还有放不下的事,等大人忘了、放下了,就好了。”

  那日郎中的话还在春春耳边。如同打哑谜一般,好像杨思焕和那郎中都心知肚明,而一旁的春春却被绕得云里雾里。

  春春因此叹了口气。

  杨思焕看了他一眼,终是开口道:“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没…”春春低下头,“我只是不明白,大人为什么要做那些事。”

  杨思焕煞有介事地问:“哦?我做什么了?”

  春春迟疑地开了口:“我…我不是故意偷听大人说话的。上个月十五,我怕大人又晕倒,就悄悄跟在您后面,却见大人和一个女子见面,我不小心听了你们说的话,知道大人一直在派人监视远在京城的周爷。”

  杨思焕看着春春,脸色微变,却是平静地说:“那不是监视,我是怕人伤害他,所以暗中派人保护他。”

  春春双手紧紧攥在一起,脸涨得通红:“您要杀了他。您说‘找个适当的时机,杀了他。’”

  此言一出,杨思焕的心猛然一紧,犹如芒刺在背。只有她自己知道,每到十五的那日,自己就不再是自己,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都像做梦一样,也许是原主的意志还存在着。

  虽然她出于对周世景的安危考虑,确实有派人跟踪周世景,但她从未有过要杀了他的想法。

  即便知道他有事瞒着自己,她仍恨不得马上去见他,怎么舍得伤害他?

  就算那是原主的意志在同她开玩笑,左右他也是她的“三哥”,念在一起长大的情分,她也不能杀掉他。

  杨思焕有些紧张,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所谓的精神分裂。

  春春见杨思焕的脸色愈发难看,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当即后悔起来,忙道:“想想也不可能,大人和周爷关系那么好,怎么可能…定是我听错了。我不该乱听、不该乱说,请大人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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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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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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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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