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我很红,让你蹭呀!>第 111 章 敏感地带
  姜可严肃脸,“沈崇聿同学,你这是在变相地暗示我,快夸你长得帅吗?”

  “行吧!看在你给我叫了份麻辣小龙虾的份上!”

  姜可挺直了腰板,还戏特别多地清了轻清的嗓子,“沈崇聿,你听好啦!”

  嘴巴忽然被捂住。

  “唔唔唔!!!”

  沈崇聿压低嗓音,“你家里人回来了。”

  姜可:“???”

  大兄dei,宁是不是误会神马了?

  我并没有要说什么家长不能听的内容啊喂!

  为什么要捂住他嘴巴?!

  随着钥匙转动的声音,沈崇聿松开了姜可。

  毛春梅开门进来,见到屋内多出的一名陌生少年,一脸惊讶地看着姜可,“小可,这是……你同学?”

  “妈,你再好好看看他这张脸,你有没有觉得,他这张脸,你好像在哪里看过?”

  毛春梅换了拖鞋进屋,有些惊喜,又有些害羞地问道:“是哪个明星吗?你什么时候认识当明星的朋友的?!”

  姜可:“……”

  春梅,宁说话就说话,宁脸红个什么劲!

  “不是!妈,你看着这张脸,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

  毛春梅一愣。

  当真仔细地打量了沈崇聿起来。

  当年毛春梅跟沈茵、沈崇聿一家走动得不多,也就偶尔在楼道里有过几次照面而已。

  倒是沈崇聿的相貌有部分遗传了沈茵。

  “你是……你是沈,沈……”

  “伯母您好。我叫沈崇聿。”

  “啊!对,小聿是吧!你好,你好。现在都这么大了啊。你……你现在是跟你妈妈又搬回来住了吗?”

  当年那件事实在太轰动了。

  提及沈茵,毛春梅就不可避免地想起这个孩子被打住院的事情,看向沈崇聿的眼神也就多了几分同情。

  “没有。阿聿现在跟他爸住在一起。他是过来给我送作业的。阿聿现在跟我同班跟同桌。”

  听说沈崇聿现在跟他爸住在一起,毛春梅也替对方松口气。

  “啊,这样啊。坐啊。要不要喝点什么?小可,去给小聿拿……”

  “不用了。不坐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啊?你现在就要走?”

  沈崇聿提出要走,是因为他没有太多跟父母长辈相处的经验。

  事实上,除了跟姜可,他跟小姜悦待在一起,都有些许的不自在。

  以为姜可舍不得他走,想着再待一会儿也不是不可以,只听姜可哀嚎道:“那我第二篇作文怎么办?”

  沈崇聿:“……”

  这种没心没肺的玩意儿,他就多余再在这里多待。

  当着毛春梅的面,沈崇聿勉强耐着性子,“按照第一篇的思路来就可以了。”

  “送佛送到西,不带中途就撒手不管的啊!不行!你必须帮我把第二篇也给想了!”

  把人给拽着回了他的房间。

  转过头,对着还楞在原地的毛春梅道:“妈,我们先进去写作文了。”

  “噢,好。”

  看着关上的房间门,毛春梅疑惑了,这孩子,什么时候跟沈茵那个儿子这么熟的?

  话又说回来,这孩子长大以后,长得也太好看了!

  姜国卫在楼下终于找到了车位,停好车,上了楼,发现房门没关,顺手把门给关上了,“阿梅,你刚刚说谁?谁家的孩子长得好看?”

  毛春梅这才发现自己刚刚不小心把心里话给说出来了。

  “当年住在五楼的,沈茵家的那个孩子,你还记得不?”

  “沈家那小子?记得,怎么会不记得?我记得有一阵子,小可被沈家小子的钢琴吵得不行。天天一大清早地嚷嚷着要上楼去揍人,整得我我那段时间每天都得跟着早起,把人堵住。就怕那愣小子真上楼找人麻烦去了。”

  毛春梅愕然,“小可天天嚷嚷着要上楼揍人?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姜国卫把手中的手提包放在茶几上,“你那时候嗜睡,早上起得迟么。你是不知道,那小子那时候基本上就是闻琴起床。楼上钢琴声一响,他就跟一支小炮竹似地冲出房门。”

  “对了,怎么忽然提到那个孩子?是听谁提起那个孩子了?”

  毛春梅放低了音量,“人现在就在小可屋里头呢。现在是小可的同班同学了,听说两个孩子现在还是同桌。”

  姜国卫笑了,“这么有缘分啊。”

  “可不是。”

  一门之隔,把爸妈对话听了一清二楚的姜可。

  不是,他爸妈是不是对他们这房子的隔音效果没点数?

  门外传来脚步声离去的声音,接着,是关门的声音。

  应该是姜国卫跟毛春梅两人回房去了。

  沈崇聿转过头,看着姜可,“寻仇?”

  姜可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谁让你那时候天天一大早起来练琴!那时候还在放暑假!我都快要被你的琴声给逼疯了好吗?话又说回来,你那时候究竟为什么要那么早起床练琴?”

  七点钟不到就起床练琴,真的太疯狂了!

  “应该是因为闻人家的大少每天七点不到就起来练琴的缘故吧。沈茵希望我赢过他,方方面面。”

  那年全国钢琴青少年组大赛,第一名是闻人曜。

  沈茵当然不会允许这样的耻辱。

  姜可难以置信,只是为了那么一个理由?

  沈茵到底有没有把阿聿当成过她的儿子,还是仅仅只是一个扬眉吐气的工具?

  “你竟然没被逼疯!”

  沈崇聿看了姜可一眼。

  他不是没有被沈茵逼疯。

  事实上,他差一点疯了。

  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动过要同沈茵同归于尽的念头。

  是姜可,将他从逼疯的边缘给,拉了回来。

  手指在姜可的桌上敲了敲,“把第二篇也写了吧。”

  姜可:“……”

  宁是魔鬼吧?

  …

  终于搞完第二篇!

  姜可捏了捏发酸的脖子,一看摆在书架上闹钟上的时间,“竟然已经这么晚了!你怎么回去?”

  姜可写作文的功夫,沈崇聿就坐在他的边上看漫画。

  闻言,他头也不抬,“我给孙叔打个电话。”

  姜可把笔放回笔筒里,随口问道:“孙叔是谁?你爸的朋友吗?”

  “专门负责接送我的司机。”

  姜可:“我酸了。”

  沈崇聿语气平静:“没什么好酸的。信我,如果有得选,你不会选择成为我。”

  姜可默了。

  他要是摊上沈茵那么一个妈,但凡幼年期没被整死,稍微大一些都要跑了。

  出去流浪也比跟着沈茵强啊。

  “这本漫画你拿回家去看吧。不许弄坏了啊。”

  沈崇聿没有告诉姜可,现在他的卧室里,一整个书墙,摆放的全是各种各样的漫画。

  他现在翻的这本他很早之前就看过了,家里有一整套的。

  不必像当年那样,看个漫画,还得瞒着沈茵。

  “多谢。”

  沈崇聿还是姜可的漫画书给带回去了。

  沈崇聿走到玄关穿鞋,姜可也换上了室外穿的人字拖。

  “楼道里有盏灯坏了,我跟你一块下去。”

  沈崇聿先是一愣,忽然想起,自己在姜可面前装过怕黑这件事。

  这个小傻子,竟然……当真了?

  …

  坏的是一楼的灯。

  其实影响不太大,这个点,家家户户都还没怎么睡,房间的灯透出来,并不怎么黑。

  沈崇聿倒是记着自己怕黑的人设,下了楼梯,一点也不客气地揽上了姜可的腰。

  姜可整个人都机灵了一下,差点没叫出来,“你下回再抱我腰之前,能不能提前打声招呼!不是!是没下一回了!下回不许抱我腰,听见没?”

  楼道灯光昏暗。

  借着一楼人家窗户偷出来的灯,沈崇聿眸光向下,扫了眼宽松T恤下,青年纤瘦的腰身,“敏感地带?”

  “敏感你大爷!就是痒!你懂吧?”

  “不懂。”

  这话说得可就太气人了!

  姜可报复地搂了回去。

  两人的身体贴在了一处。

  沈崇聿身体倏地一僵。

  姜可幸灾乐祸,“看吧,看吧!你也觉得痒对不对?”

  傻子。

  …

  姜可陪着沈崇聿出了筒子楼,左右瞅了一圈,也没见着附近停着什么陌生车辆。

  姜可转过头,问沈崇聿:“你跟你的司机约好了在哪里碰头?”

  “我还没给孙叔打电话,不知道他到哪里了。”彡彡訁凊

  考虑到沈崇率怕黑,姜可就站到路灯比较亮的地方。

  好家伙,没几秒功夫,手臂和小腿被叮了好几个包,痒死了。

  他在原地蹦了蹦,可蚊子似乎就追着他咬似的,姜可催促道:“那你现在赶紧打电话问问。我快被蚊子给搬走了!”

  沈崇聿看见他抓手臂的动作了,眉心几不可见地蹙了蹙,“孙叔应该快到了,你先回去吧。”

  “这挺黑的,我陪你吧。你赶紧的呀,打电话去。”

  沈崇聿给老孙打了电话。

  不一会儿,电话就被接通了。

  电话那头传来老孙道歉的声音,“抱歉,小少爷,巷口这边有点堵车。能麻烦您……自己走一段吗?”

  离得近,老孙在电话里头说的话姜可全听见了。

  老巷子,灯光昏暗。

  姜可打小一个人走惯了,也不觉得黑。

  可他很怀疑,一个楼道都吓得一把搂住他的人,有没有那胆子走夜路。

  姜可认命地叹了口气,“走吧。我送你到路口。”

  沈崇聿瞥了眼姜可被抓德彤红的手臂,微拧的眉就没有松开过,“不用。我一个人可以。”

  “成。来,走几步,给我看看。呐,要走到路灯找不见的地方啊。去,一个人走去那里。你要是半路没返回,就算你过关了。”

  沈崇聿:“……”

  怕黑这个人设怕是摘不掉了。

  不能崩人设,沈崇聿只好让姜可陪他一起走去路口。

  路过一家药店。

  “等我一下。”

  沈崇聿推开药店的门。

  没一会儿,就出来了。

  “买什么了?身体哪里不舒服?”

  “没有。”

  沈崇聿从袋子里取出驱蚊水。

  驱蚊水这东西吧,在被饱受蚊子叮咬的时候,可太让人稀罕了!!

  姜可刚刚就是没想到,还能去要点买个驱蚊水。

  “行啊。不枉哥哥白疼你。”

  姜可喜滋滋的从沈崇聿手中把驱蚊水给接过去了。

  对着他自己,上上下下的胡乱给喷了一通。

  又见沈崇聿从袋子里拿出其他的,好奇地问道:“你还买什么了?”

  “止痒膏。”

  话落,打开止痒膏的圆盒,指尖捻了点,抹到姜可被叮咬的手臂各处。

  “小聿聿,你可太贴心了!”

  贴心的小聿聿抹完了手臂上叮咬的红疹,身体下蹲,抹在了小腿被咬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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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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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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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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