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除了被雷给劈中大脑,姜可竟然一时间找不出有什么比喻能够精准地形容他此时此刻的心情。
他的发小,喜欢他?
这不扯呢么?
全天下就没有比这更扯的事情了。
可……
真的有那么扯吗?
姜可忽然想起他们高三去露营,沈崇聿亲了他那件事。
当时,阿聿的回答是他也喝醉了。
他还以为阿聿喝醉了就会胡乱亲人,可这些年……阿聿也不是没有喝醉过,但是好像……没有胡乱亲过谁?
只除了……他?!
姜可被自己的这一发现给惊悚到了。
姜可是那种有问题就会想着要第一时间去想办法面对跟解决的人。
他要现在就找阿聿问清楚不可!
“我忽然想起我还有别的事情,我得先走了……”
姜可戴上口罩,急忙忙地就要往外走。
李子怡一愣,“啊,现在就要走吗?那阿姨婚礼上的花束用粉色玫瑰还是百……”
“随便吧。你觉得哪个好看用哪个。我先走了。”
最后一句话落,人已经走到门口了。
“姜可,姜……”
回应李子怡的,只有门口挂着的清脆的风铃声。
…
姜可开车前去沈崇聿的住处。
快要开到沈崇聿所在的小区,姜可忽然改变了主意。
他调转方向盘,回了家。
姜可回的不是他跟母亲毛春梅,还有妹妹姜嘉悦一起住的那间几年前购置的别墅,而是他这些年跟沈崇聿一直住在一起的那间季清的小公寓。
说是小公寓,其实一点也不小,要不然当初也住不下BUMP的成员们。
季小公子财大气粗,当年才刚出道,就在公司附近买了两间公寓,两间公寓打通,装修成了现在的这间姜可所住的公寓。
姜可之前没留意,现在才发现,这间公寓里,没有任何跟阿聿有关的东西了。
以前队长、阿林他们搬出去,许多小摆件,小玩意儿,还有游戏机什么的懒得拿就会直接留这给他跟阿聿两个人用了。
就是季清搬出去这么久,公寓仓库还都是他留下的一些有的没的物件。
姜可试图在房子里找出哪怕是一样属沈崇聿的东西。
没有。
沈崇聿搬得很干净。
就好像他从来没有在这间公寓住过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发现令姜可感到十分地不舒服。
姜可把自己抛在了床上,呈大字型,睁着一双眼睛,放空自己。
关于沈崇聿为什忽然决定从公寓搬走这件事,姜可问过。
当时,阿聿是怎么回答他来的?
噢,当时阿聿好像回答的是,他们迟早都得拥有各自的生活。
他理所当然地理解为阿聿想要有自己的个人空间了,所以才想一个人搬出去住。
还为此失落了挺长时间。
姜可一下坐起身。
他给沈崇聿打了个电话,没拐弯抹角,直截了当地问道:“当初为什么要从公寓搬出去?”
姜可没问沈崇聿跟妹妹姜嘉悦是怎么一回事。
他当时应该是太震惊了,才会智商不在线。
嘉悦现在有在追求的学长,能跟阿聿不清不楚才怪了。
当时应该是别的什么情况。
他可太了解姜嘉悦了,要是姜嘉悦真跟阿聿在一起了,以她的性格不昭告天下才怪,根本就轮不到他撞破“女干情。”
…
姜嘉悦已经走了。
沈崇聿蹲在地上,给小橘猫喂猫粮。
故意把宠物碗拿高,不让那只小橘猫吃得太轻易,小橘猫发出喵呜喵呜的叫唤。
电话里头,姜可再问,“是不是因为我当时在跟人相亲?”
沈崇聿的注意力都在小橘猫上,没注意去听姜可说了什么,“什么?”
姜可以为沈崇聿是故意不回他,大声地问道:“我是问你,你是不是喜欢我?!”
沈崇聿手中的猫碗掉落,猫粮撒了一地。
姜可先是听见小猫咪的叫唤声,之后又听见碗掉落在地上的声音。
“你在喂猫啊?”
“嗯。我是喜欢你。”
两人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
“卧槽!你刚刚,说什么了?你再说一遍?”
小橘猫蹲在地上,吭哧吭哧地吃了起来。
沈崇聿站起身,往洗手间走去,“我喜欢你,姜可。”
“嘟嘟嘟——”
电话那头传来一片忙音。
沈崇聿看着手机屏幕暗下去,自嘲地勾了勾唇。
果然。
把人给吓到了。
…
姜可整整两个月都没再联系过沈崇聿。
就连在BUMP群里,两人之间也完全是零互动。
两人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其他成员的注意。
只是不管其他人怎么问两个当事人,两个当事人就是谁也不说。
两个月后,沈崇聿从姜嘉悦手中收到来自毛春梅再婚的请柬。
BUMP其他成员也都收到了。
除了BUMP全部成员,就连影帝陆东南也身为季清的家属,在婚礼上露了面。
加上姜可在圈中的好人缘,毛春梅的这一场婚礼不能说是盛大,可也绝对是星光熠熠了。
婚礼在季清家的酒店举办,安保跟私密性一流,倒是不必担心会有狗仔偷拍。
一身西装的姜可亲手将穿着婚纱的母亲,交到跟他母亲共事多年的一位伯伯手中。
婚礼举办得非常成功。
婚礼仪式过后,毛春梅在跟现任丈夫一起跟宾客敬酒。
沈崇聿将事先备好的礼物送给这对新人长辈,“恭喜您。”
毛春梅见沈崇聿给她备了礼,眸中闪过一丝意外。
她转过头,跟她的丈夫耳语了一句,将沈崇聿递给他的礼物交到丈夫手中,问道:“方便借一步说话吗?”
沈崇聿没有反对。
两人走到一旁角落。
毛春梅眸光有些复杂地注视着眼前这位相貌出众,且她几乎是看着长大的孩子,语气难掩感慨地道:“坦白说,我还以为你会恨我。”
沈崇聿:“不至于。”
“我知道,要你不怪我是不可能的。不过我不后悔当年的决定。你看,他如今跟子怡两人发展得多好?他们很快就要订婚了,到时候,希望你能够来喝一杯喜酒。”
沈崇聿唇色微白。
毛春梅心里头多少对眼前的沈崇聿有些歉疚,可以想到自己儿子的终生幸福,她也就考虑不了许多了,她笑着说道:“等到小可跟子怡结婚,他们的孩子认你做干爹,你觉得怎么样?”
沈崇聿既没答应,也没拒绝。
他欠了欠身,“我还有事,伯母,失陪。”
这个孩子,竟然到现在还对小可抱有那样的心思,她不得不用这种方式,断了对方的念头。
一道不悦的质问声从毛春梅的身后响起,“您为什么要撒谎?”
“小可,你在说什么呢?”
毛春梅决定装傻到底。
“刚刚,我都听见了。我明明我没有在跟李子怡交往,您为什么要骗阿聿说我在跟李子怡马上就要订婚了?还说什么以后我跟李子怡的孩子要认阿聿做干爹这种奇怪的话?”
“你跟子怡难道不是在交往吗?你们两个既然是在交往,那订婚,结婚,生孩子什么的不就是早晚的事情?”
姜可生气地道:“妈,我跟您说过很多次了,我没有在跟李子怡交往,我对她没感觉!”
毛春梅近乎尖锐地问道,“那你对谁有感觉?!”
姜可意外于向来性情开明的母亲忽然变得这么有攻击性,他困惑地问道:“妈,您这是怎么了?”
毛春梅住了口。
她怎么了?
她能告诉她的儿子,自从高三那年,撞破同样身为小子的小聿要亲小可时,她心中的那种无以复加的错愕跟震惊吗?
她害怕,害怕她的小可跟小聿是一类的人。
后来,小聿告诉她,是她单方面的喜欢小可,小可对他并没有感觉,小可喜欢的是女孩子,毛春梅才总算是放了心。
根据她自己的一段观察,小可的确没有喜欢男生的迹象。
可以年年过去,眼看着别人家条件不然小可都一个成家立业了,只有小可,恋爱一点也没谈过。
毛春梅这这才有些慌神了。
那些年,她查过不少资料,知道有一类群体很少才会知道自己的性别,毛春梅害怕,害怕姜可就是属于那一种情况。
“没什么。来,陪妈去那边敬酒。”
毛春梅一只手握在姜可的手腕上。
姜可站在原地没动。
毛春梅心底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小可?”
姜可扬声,叫来妹妹姜嘉悦,“你陪妈敬下酒。我出去一趟。”
姜嘉悦一脸懵,“啊?我?哥,今天可是妈的大喜日子,你要去哪里啊?”
姜可去追沈崇聿去了。
他刚刚,好像是看见阿聿往这个方向走了?
姜可追沈崇聿出了酒店。
沈崇聿今天喝了酒,戴着黑色口罩,站在他那辆黑色越野车前等代驾。
不一会儿,大家过来了。
沈崇聿把车钥匙交给代驾,钥匙被追出来的姜可给接了过去。
“抱歉啊,我朋友这边还有点事没处理好,先不走了。您先回去,代驾的钱我们照付。”
竟然不用干活就有钱拿,代驾很爽快地就走了。
姜可转过头,抛着手中的车钥匙,问沈崇聿:“车上坐会儿?”
车主还没同意呢,姜可就在车子遥控器上摁了一下。
车灯双闪。
姜可打开后座的车门,也没去看沈崇聿,就自顾自地坐了进去。
沈崇聿:“……”
沈崇聿弯腰上车。
车门关上,沈崇聿头顶上方的光亮被挡住,他的两片唇瓣倏地一热。
沈崇聿眸光沉沉,“你喝酒了?”
姜可小脸严肃:“我怀疑你说喜欢我是在驴我。”
一般人要是被喜欢的对象亲吻能这么冷静吗?
能吗?
沈崇聿把脸凑近姜可,姜可本能地往后躲了躲。
车内空间狭小,姜可的后背很快就没躲避的空间,他的后脑勺被沈崇聿给按住。
沈崇聿挑开姜可的舌尖,长驱直入。
这个吻跟姜可那个蜻蜓点水式的吻,就不是一个级别的。m.33ýqxsś.ćőm
姜可被吻得舌尖发麻。
头一回体验了一把小说里那种令人身体发软的亲吻是怎么一回事。
“现在信了?”
沈崇聿拇指按在姜可的姝红的唇瓣上,温热的气息拂在他的耳廓,“小可,我远没有你以为地这般冷静。”
“所以,如果你只是出于好奇,就千万不要过来招惹我。阿姨的婚宴还没结束吧?你进去吧。我再叫一个代驾。”
“谁说,我只是出于好奇?”
沈崇聿身体微僵,他倏地转头,眸光灼热地看向姜可。
姜可的虚荣心被满足了。
这个反应对嘛!
刚才那种随时都要给人上坟的棺材脸是怎么回事。
姜可语气少有的正经地道:“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认真地去想过,关于你喜欢我这件事。无非就三个选项呗。
要么,我们俩当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做朋友。要么就是我拒绝你,你跟我老死不相往来。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做不到。老死不相往来,我也做不到。
那就只有一个选项了,就是接受你。
我又进一步问我自己,我能够接受跟你交往吗?我能够接受跟你接吻,甚至发展到进一步亲密的关系吗?我想了两个月,也没想出个什么结果。
所以我刚才索性试了一下。你想不想听实话吗?”
沈崇聿:“你说。”
“实话就是……“
姜可握住沈崇聿的手,放到他的胸口,笑了,“感觉到了吗?”
掌心之下,是一颗过于跳动的心。
如同此刻的他一样。
姜可跨坐到了沈崇聿的身上,他的双手勾住沈崇聿的脖颈,“阿聿,我可能还不太懂什么是喜欢,可能现阶段短没有办法给你,你想要的那种喜欢。但是我很确定,我很在意你。你给我点时间,好不好?”
喉咙干涩。
许久,沈崇聿低低地道:“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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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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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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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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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3 章 我喜欢你,姜可(全文完)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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