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科幻小说>快穿之十佳好爸爸>第251章 薄情冷血的太子渣爹(23)
  老婆婆眯着眼睛细细打量眼前的姑娘,这姑娘长得可真好,眉眼娇艳,就像春日里盛开的桃花般,又不落俗气,浑身的气质矜贵,比那大户人家养出来的闺女还要贵气几分,更让老婆婆喜欢的是她身上那种温婉柔和的气质,让人觉得亲近,不知不觉想靠近,就像是那水一样,柔顺美好,能包万物。

  其实,老婆婆形容不出那种感觉,按照她的话说,就是两个字:舒服。笑不笑,都让人觉得舒服,自在。

  她隐约记得几年前那个经常会来她和老头子摊子上买烧饼的那个姑娘,一身红衣,很是张扬,眉眼间明明是活泼的,却带着郁气,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姑娘。

  两人应该不是一个人吧。然而接下来沈夕瑶的话却是打破了她的猜测。

  “周婆婆,我就是那个小姑娘啊,以前经常来您和周爷爷这里买烧饼,穿着一身红衣。”

  老婆婆瞪大眼睛惊呼,“还真的是你。”打量了下抱着孩子的张远霄和沈夕瑶身边的承嘉,感慨,“这是你夫君和孩子吧,你这样就挺好,就挺好。”

  人虽然没了少女时的活泼和张扬,但郁气也没有了,整个人沉淀了下来,像水一般柔美,又有这么俊俏的夫君和可爱胖乎乎的孩子,这是儿女双全,夫君看向她时,眼底也带着爱意和温柔。这样就很好,很好。

  “来,闺女,吃,尝尝阿婆的手艺变没变,你们都吃,以后想吃就来。”

  沈夕瑶吃着那熟悉的烧饼,听着那在记忆中回归到现实的熟悉声线,心底的熨烫一点点蔓延开来。

  张远霄凑到她身边,温声道:“以后想吃了,我们一家四口可以再来。”

  沈夕瑶“嗯”了一声点头。

  一家四口很快上了马车,周婆婆望着那逐渐远去的马车,喃喃道:“这样就很好,闺女啊,一定要幸福啊。”她没有忘记,第一次见到这个闺女的时候,那时候闺女才差不多七八岁的样子,是红着眼眶来到她的烧饼摊前的,身边也没有其他人,那时候她想,这闺女,肯定是受了委屈的吧……如今有夫君护着,有可爱的孩子陪伴着,真好啊,她真特闺女觉得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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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远霄一家四口上了马车,他的烧饼倒是很快吃完了,就是沈夕瑶和承嘉还没吃完,母女俩抱着烧饼细细地啃,就像是一大一小的仓鼠般,看着没由来让人心情愉悦,怀里的小闺女瞧着额娘和哥哥吃着香香的东西,眼睛直瞅,口水不小心就流出来,瞧着可怜巴巴。可惜她的额娘没有看到,至于她的哥哥。

  承嘉瞧着妹妹嘴馋得可怜巴巴的样子,倒是想给妹妹吃,但阿玛说妹妹还小不能吃,只能吃奶。

  只能歉意地看着在阿玛怀里手舞足蹈的承玥,“妹妹,等你长大了,哥哥就带你出来吃烧饼,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说完,承嘉大大咬了手里的烧饼一口。嗯,真香,真好吃!彡彡訁凊

  小承玥:……哇的一声哭出来,仿佛受到了来自哥哥一万点的伤害。哥哥,坏坏,阿玛,额娘也坏坏。

  马车行驶没多久就到了郊外的庄园。

  这处庄园,不是皇家庄园,是属于张远霄这个太子名下的庄园。

  张远霄一行下车,庄园的管事立马就出来迎接,询问是否要让庄子上的人来见礼。

  “不必了,各做各的吧,不过今日这庄子内外怎的这般热闹?”张远霄摆了摆手问。

  “禀太子殿下,今日是踏青节。”

  张远霄恍然大悟,是了,今日是踏青节。

  大魏朝春日里就有一节日,便是这踏青节,这踏青节还是为纪念大魏国第一任国母而设的,那位国母,是史书上都记载了的,公认的贤良,爱民如子,为当时的百姓谋了许多的福祉,据说那一年,大魏国爆发了严重的疫病,无论是皇室中人,还是百姓,都染病,死去了不少人。

  后来,这位国母发现她的血能治病,毅然献出了自己的血,救了皇家中人,救了当时染病的坤泰帝,救了无数的百姓,挽留了无数的家庭,可她却血竭而亡,百姓们感念国母的恩德,纷纷为她树立了长生牌,在这一日放风筝悼念她,只因这位最喜欢的东西便是风筝,这风筝也寄托着百姓们对她的哀思,而断了线的风筝,也代表疾病去除,能保健康平安。

  当然这是流传在百姓间的故事,张远霄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但其实也差不多,那位国母的血根本没办法治疫病,但这位国母医术了得,历经很多个日夜的研究,终于研究出了解药,但她却也身体不支倒下,仙逝了。无论是哪一种说法,总归这位国母确实是一个为国为民的奇女子和贤良的好国母,值得百姓的挂念。

  如今,几百年过去了,大魏的皇室倒是不怎么重视踏青节,没想到百姓们却还记得,感念当时那位国母的恩德。

  沈夕瑶牵着承嘉的手,望着庄园外,蓝天上数不清的风筝,微微怔然。

  那位国母,确实是好的。

  等太子登基,她应该也是皇后,也是一国之母,她能做得到吗?哪怕做不到这位国母的一半,便是十分之一,也是可以的。

  “额娘,那就是风筝吗?”小孩子奶奶糯糯的声音带着小小的期待与羡慕。

  沈夕瑶想起,承嘉出生以来,除了节日里去宫里外,其余时间都是在太子府,今天还是他第一天出来,也是第一次接触新鲜的事物,原来,承嘉也是到现在才初初见到风筝是什么模样。沈夕瑶不由觉得有些愧对这个孩子。

  自被张远霄冷落之后,她就陷入了自怨自艾中,对承嘉关注也少了,倒是承嘉总是小心翼翼地靠近,明明才几岁大的孩子,却操着担忧她的心,这些年,她这个额娘做得不够称职。

  沈夕瑶紧紧握着承嘉小小软软的手,望着天上的风筝,心念微微一动,下一秒,就听见张远霄道,“要不我们去看看吧,你们想不想放风筝,难得今天是个好天气。刘德,去,找几只风筝来。”

  “走吧,我们出去瞧瞧。”张远霄牵起沈夕瑶的手,一手仍抱着小承玥,小家伙躺在阿玛的臂弯里,一双漂亮的眼睛望着天上的风筝,看着目不转睛的,偶尔小手伸出手,似乎想要去抓般。

  沈夕瑶本就有所意动,这会见张远霄主动,便也出去了。

  一家四口出了庄园,身边并没有跟多少人。出了庄园,走出一段距离,就看到了数不清的人群,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有。这一处地方,是郊外,种着不少花和果树,如今是春天,果树还没结果,却都开了小花,各色各样的,引得蝴蝶和蜜蜂停留,绿草地如茵,远远瞧着,像是一绿毯,不少小孩子都在上面跑跑跳跳着,也有牵着风筝线,奔跑着放风筝的人,脸上挂着开心的笑容,微风拂过,春日里,生机勃勃,欢声笑语,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其中在放风筝的多数都是一家子一起,年幼的儿女在绿草地上奔跑放着风筝,父母露出慈爱的笑容。他们身上的穿着并不华贵,只是普通的平民百姓,但他们身上也有偶尔难得的,独有的属于一家人的快乐。沈夕瑶看着很是动容。

  张远霄一家四口的出现很快就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一来是他们衣服虽然不算顶顶华贵,但一看也知道不是平头百姓家出来的,二来这一家子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郎君俊俏,夫人娇俏,儿女玉雪可爱。原本周围的人见到他们还有些拘束,连话也不敢多说,但慢慢的,看到这家人没有什么不好的举动,反而举止优雅,态度温和,他们也就放下心来了。

  “爷,风筝拿来了。”刘德一口气拿来了好几个风筝,承嘉的眼睛一下子就看呆了,迈着小短腿在几个风筝便绕来绕去。

  “这是老虎,这是海东青,这是龙?”承嘉没想到风筝居然还有龙的形状,做成金黄色的,金灿灿的,又长有霸气。承嘉拿着这个龙的风筝一下子就迈不开腿了。

  说起来,这百姓家的风筝多数是燕子,雀,动物等普通形状的风筝,龙这种象征着皇权的风筝倒是没有出现,不过如今拿来给承嘉玩,倒是可以的。

  “承嘉,你喜欢哪个?这个可以吗?”张远霄扬了扬手上龙的风筝,承嘉小手轻轻摸了摸,眼底带着不舍,但最后还是将小手移开了,转而放在了老虎上,“阿玛,承嘉要这个可以吗?”

  张远霄微微有些惊讶,“可以,不过承嘉可以告诉阿玛为什么吗?”明明看着就是更喜欢华贵金灿灿的龙啊。

  承嘉望向了满天的动物和鸟类风筝,道:“承嘉想和他们一样。”其实五岁的承嘉此时的表达还不是很准确,但张远霄明白了他的意思,既然到了这里,和百姓们一起玩乐,那么就这样简简单单,和百姓们一样就好,没有必要用其他东西来彰显不同。

  “好,阿玛依你。”

  很快在刘德的帮助下,承嘉就拽着那个老虎的风筝开始奔跑,微风徐来,风筝也慢慢地飞上来了天空,张远霄远远瞧着,承嘉拽着线,看着那越飞越高的风筝,眼底满是笑意,脸上也有了特属于他这个年纪的孩子的喜悦,这是张远霄以前都不曾见到的。张远霄想,或许以后这样的游玩,可以多来几次。

  沈夕瑶望着那道奔跑着的小身影,微微怔然,记忆中小家伙总是格外懂事,明明才几岁的年纪,却像个小大人般,连情绪也很少外露,这样的·孩子让人心疼,如今看着那红润小脸上的笑容,沈夕瑶觉得,这样真好。

  “夕瑶喜欢那个风筝,你也一起去玩吧。”身边熟悉温和的声音响起,沈夕瑶眼睛微微瞪大,似乎没听清楚般。

  张远霄看着她这个模样觉得有些可爱,道:“你没听错,就是让你和承嘉一起放风筝,难道出来一次,你以前应该也是放过风筝的吧。”

  沈夕瑶当然放过风筝,可是,现在可以吗?以前的她,只是一个不受宠的受忽视的武安侯府嫡女而已,但现在她是太子妃,未来的国母啊,她能放风筝吗?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周围那么多百姓。

  “这,会不会不成体统?”心底蠢蠢欲动,但还是有顾虑。

  “没事,我和你一起,就算到时有人多嘴,也有我在前面挡着。”张远霄望着沈夕瑶,眸光深情,“我总会护着你的。”

  “不过周围都是百姓,也都不知道我们的真实身份,或许也不会有人认出来说闲话,再说了,谁说当太子妃就一定要像泥雕的一样,什么都不能做,只是放风筝而已,又不是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放心吧,一切有我,你只需说你想不想放风筝。”

  那当然是想的,于是有了太子的担保,沈夕瑶也没有多纠结。

  承嘉正放着风筝,看着那个越飞越高的风筝,下意识就想去询问阿玛和额娘,想让他们看看。不曾想一回头,没看到阿玛和额娘,看到的是被彩云姑姑抱在怀里,摇晃着小手,对着风筝啊啊啊的承玥。

  阿玛,额娘去哪里了?

  “那我放手喽,你跑起来。”忽的就听到一个熟悉的低沉嗓音,扭头望过去,承嘉微微瞪大了眼睛,随即有些哭笑不得。就见阿玛拿着那个海东青的风筝,而她一向端庄优雅的额娘一手拿着风筝线的线轴,一手拎着裙摆,正跑起来,随着她的跑动,阿玛的放手,那海东青也飞了起来。

  “啊啊,飞起来了,我的风筝飞起来了。”沈夕瑶高兴得欢呼,那一双眼睛比星星还要耀眼。承嘉看着奔跑着的额娘,有些怔愣,这是他从记事起来从未见过的额娘。不再是端庄优雅,不再是遇到什么事情都淡淡,仿佛没有自己的情绪和感情,冷冰冰的,像是没有灵魂般。此时的额娘,就像是曾经藏在身体深处的那个活泼张扬的灵魂复苏了般,有了感情,有了喜怒哀乐,没有了规矩和束缚,更多的是自由与快乐,这是承嘉从未见过的额娘,如今额娘,真耀眼,真好。

  而阿玛,也不再是以前那个冷冰冰,永远板着一张脸的阿玛,而是心中有妻儿,会陪着妻儿一起玩闹的,有温度的阿玛。

  真好,有时候,承嘉希望时间能定格在这一刻,希望这样的美好能永远保持下去,他会为了这个目标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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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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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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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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