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旧笑,心里却有如针刺一般的疼:“我叫她倩影,好听吗?”
“好听,你取的名字都好听。”兰舟笑看着我,将我们母女一并揽入怀中。
兰舟抬眼往众人看去,半开玩笑地笑着说:“龙泉,我记得你不是这样火爆的性子来着,怎么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打?你那一掌,可险些要了我的命呢!”
龙泉涨红了脸,躲到了程不归身后。
兰舟一一看过众人,突然问道:“怎么不见倩儿?那丫头不是跟你最紧的么?她怎么舍得不跟着了?”
一句话问得我潸然泪下,倩儿……她再也不能跟着我了……
我不答,只紧紧地抱着倩影。
龙吟微微垂头,哑声答道:“倩儿……没了……她用自己的血救了渊儿……”
兰舟抱着我的手臂一僵,良久,才黯然道:“是我太没用……”
这句话应该由我来说的,不是吗?
龙泉那一掌虽重,但兰舟恢复了武功之后就可以自行调息了,依着我的意思,那狐狸精既然霸占了我夫君那么久,我们霸占她的狐狸洞几天也不为过,等到兰舟养好伤再走也不迟。
兰舟却执意不肯,看得出,他对这个困了他九个月的人和地没什么好感。
龙吟他们都走了过来,询问兰舟这些天以来的事情,唯独那红衣女子,一脸不甘又畏怯的表情,扒着门框向兰舟望过去。
兰舟强撑着下了床,我要去扶她,龙泉连忙抢了上去,扶着兰舟走向那红衣女子。
“风铃姑娘,多谢你救了我,然而叶谦福薄,不敢当风姑娘青眼,如今我妻女寻来,叶谦就要告辞了。救命之恩,不敢或忘,来日风姑娘若有什么差遣,叶谦万死不辞!”
兰舟郑重地说完这番话,回身唤我:“渊儿,咱们回家吧!”
那红衣女子风铃突然泪流满面,哀哀道:“你就这样讨厌我吗?”
兰舟只是回头望着我,没有做声。
风铃低泣道:“我已经一个人在这里住了五年了,我不想再孤零零的了,叶郎,你能不能不要丢下我?你知不知道,你若是走了,兴许我一辈子都见不到第二个人了!”
“自我风家祖先在此隐居避世,原先家族盛大,子孙绵延,可传到我这一代,先父膝下只我一女,我父亲又没有兄弟姐妹,我盼了多少年,才盼来一个你,如今你走了,我又要再盼多少年,才能盼来第二个人?”
风铃絮絮叨叨地说着,兰舟却不予理会,折身向我走来,抱过倩影,柔声道:“走吧!”
我突然有些同情风铃,她只是太寂寞了,想要有个人陪着而已。
突听龙吟说道:“风铃姑娘,你既然不愿在此凄冷一生,大可以出去,你芳华正好,何苦将自己困在这里?”
风铃撇了撇嘴,十分委屈:“你当我不想出去么?可这里那样多阵法,我若是存了出去的心思,只怕……咦?你们是怎么进来的?难道你们能破开阵法?”
……
不得不说,风家从一个盛大的家族走向如今的衰落,风家先祖功不可没啊!
“我们可以带你出去,并且给你一大笔钱,你可以选择你想要的生活。”作为众人无形中的领袖,我的提议通常是没人反驳的。
风铃咬着指尖思索了一阵子,惊喜地点了点头。
呼!
我男人,保住了!
兰舟不想再在这里停留,风铃被困在这里十多年,更是一天也不想多待,俩人一拍即合,我们也没办法,好说歹说,他俩答应在这儿弄点吃的再走。
出去就顺利得多了,黄昏时分,我们就出了皇陵,并且走出了禁地。
趁着夜色,悄没声的回到客栈,我们几人是决意天一亮就走的,风铃却想在秦都好好玩上一番,于是,做了简短的告别之后,各回各房,只等着明晨分道扬镳。
我与兰舟久别重逢,龙泉很有眼力见儿地将倩影抱过去与她同睡了,将时间与空间都留给我们夫妻俩好生叙叙别离之情。
洗漱罢,我与兰舟躺在床上,我侧过身搂着他,一手撑起脑袋,皮笑肉不笑地问道:“老实说,这九个月日日跟一个花朵般娇艳的大美人共处一室,你就真没干啥坏事?”
兰舟微微眯了眼睛:“你觉得呢?”
我很矫情地“哼”了一声,白眼一翻,阴阳怪气道:“君临峰下,百花丛间,佳人在抱,春意无边!我瞧你是越来越俊美动人了,这些日子得了不少滋润吧?”
我吃醋了!
该死的,我在为他痛断肝肠的时候,他居然在跟狐狸精调、情!
真的是好想、好想、好想把他剁吧剁吧喂旺财啊!
兰舟眯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看,看了许久,一声没吭。我突然觉得有些异样,说不出来的浑身发凉,故作镇定地横他一眼,叫道:“看什么看,别用你那双瞧过狐狸精的眼睛看我!”
“你吃醋了!”兰舟说得很肯定。
“老娘乐意!”我气哼哼地梗着脖子给他冲了回去。
兰舟突然一把将我的脑袋拉下来,仰脸就是一个火辣辣的热吻。
“我喜欢看你吃醋。”他附在我耳边低声说道,声音低哑如呻、吟。
一只大手顺着中衣前襟探进了我胸口,那如同在春、药中浸了七七四十九天的声音摇曳进我耳中:“你吃醋的样子,让我想吃你……”
(正文完)
番外
倩儿之情不知所起
我从没想过,我会爱上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那一年,姐姐十三岁,随同爹爹进京述职,回来之后整日里失魂落魄的,跟变了个人似的。
后来,姐姐对我说,京城有一个少年,人又英俊,心肠又好,还救了她。33ýqxsś.ćőm
那其实算不得少年,只不过是一个年方十岁的孩子。从此,那孩子就成为姐姐心口的朱砂,姐姐说,他叫云旭,是当今太子。
姐姐说,我要成为那个可以与他并肩的女人。
姐姐将她的心事说与我听,说她昨夜又做了什么梦,梦见那少年如何如何,她如何如何,他们又如何如何。
将门出身的女儿,自小在北疆广阔的天地驰骋,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杀最狠的敌人,姐姐快意恩仇,敢爱敢恨,她一心追求着她心目中最好的男儿。
姐姐说,云旭是这世间最好的男儿。
那一年,我九岁,我知道了京城有一个人又英俊、心肠又好的少年,他叫云旭。
起初,我很不屑,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有什么好的,值得那样骄傲的姐姐心心念念?
姐姐很美,很聪明,十岁时就已经能帮着爹爹排兵布阵了,她是北疆最耀眼的明珠,什么样的男儿,能入得了姐姐的眼?
总有一天,我要会会这个云旭。
我对云旭的兴趣越来越浓厚,我开始渐渐关心起姐姐的梦,从爹爹嘴里,我偶尔也能听到关于这个“世间最好的男儿”的消息。
他不爱念书,他不爱习武,他没本事,他没能力,他既不英明神武,也不忧国忧民,他简直就是昏庸无能懦弱怂包的代名词。
可我没想到,我居然会爱上这样一个昏庸无能懦弱怂包的废物。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四月十八的傍晚,晚霞如一大片闪着红光的金子,爹爹去参观晔王府,我悄悄跟了去,瞧见爹爹停在一辆马车前。
马车里下来的,就是那个昏庸无能懦弱怂包的太子殿下,姐姐心目中最好的男儿——云旭。
果然长得很英俊!
爹爹斥责我不知礼数,他却出乎意料地帮我说话,连我批判晔王府的一切,他都一一笑着赞同。甚至在我说起皇宫的诸般不好时,爹爹都变了脸色,他还镇定自若,笑得十分温和。
看着他笑,我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分明是第一次见他,却仿佛是认识了许多年的老朋友。
或许,在姐姐的日思夜想中,他已经不知不觉地烙印在我心上了。
哦,对了,这次回京,是因为姐姐要成亲了,嫁给晔王,太子的四哥。
姐姐最终还是没能如愿成为那个能够与云旭并肩的女人。
我喜欢云旭,第一次见他,我就喜欢他了。
他对我极好,温柔宠溺,像哥哥一样,我喜欢跟他在一起,缠着他,闹着他。
大约是我还小吧,在他身边的所有人中,不论男女,我是最小的一个,他理所当然的多疼爱我一些。
可是那还远远不够,燕国之行,我亲眼看到了他对龙泉有多好,多信任。
我总觉着,他待龙泉与待我是不同的,他信任我,可他信赖龙泉,他宠爱我,可他却心安理得的接受着龙泉的宠爱。
龙泉是他的左膀右臂,而我,在他面前却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
我帮得了他的,姐姐说,她要做可以与他并肩的女人,可是她没有资格去做了,但是我有。
我不知道是何时对他起了不一样的心思,可有一句话不是叫做“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吗?
大约是在姐姐的心心念念中,我也将他刻在心底了吧!
燕国回来之后,变故突生,他莫名其妙地失去了太子之位,又莫名其妙地从男人变成了女人。
女人啊!他是女人啊!他不是他,而是她啊!
我说,姐姐的一片痴心,终究是错付了,我没说的是,错付的人不止是姐姐,还有我。
我依旧固执地叫她“七哥哥”,好像只要我继续叫她“七哥哥”,她还是这世间最好的男儿。
但是我没有想到,皇上真正爱的人是她!她是皇上要的女人啊!
我更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敢违抗圣意,左一招,右一计,竭尽全力与皇上周旋,直到退无可退,触柱自尽!
她触柱的时候,我还醉着,没有亲眼见到那令人魂飞魄散的一幕。等我酒醒时,她还昏着。
后来我曾经想过,若她就那样死了,我会怎么办?
我不知道,有些事情没发生时,你永远不会知道你会怎么做。
正如我没有想到,她出殡那一日,我会毅然相随。
她失忆了,她不认得我了,她不再唤我“倩儿”,她对我说“姑娘”……
她死了,投湖自尽,尸首都泡胀了。
我才知道,原来死是那样容易的事情,闭上眼睛,什么都不去想,用尽全力,撞上墓碑,我就可以见到她了。
今生同为女子,我不能为她凤冠霞帔,素手羹汤,来生我定然要投个好胎,与她琴瑟和鸣,白首偕老。
死而复生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我说不清,只是本已在黑暗中飘荡了许久,眼见着鬼门关近在眼前,却听见有个人附在我耳边说,七哥哥没死,七哥哥要我活着,七哥哥要带我走。
七哥哥果然没死!
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是从水里冒出来的,看到她的眼泪,我突然觉得,即便是真的为她死了,也是值得的。
她答应过带我远走高飞,她做到了,可我没有想到,我是横亘在她和兰舟之间的一道鸿沟。
两心相悦的人,却为着我这个该死之人不得不百般压抑,而我,却自以为撞破“奸情”,愤愤然打了她一巴掌。
这一巴掌,引出了天大的祸事——她中了血咒!
我第一次生出那样强烈的杀意,我要杀人,杀了那个害她中血咒的人,不惜一切代价!
没想到,扑面而来的,又是重重阴谋诡计,谜团解开的时候,真相是那般残酷!
她不再是云旭,不再是我的七哥哥,甚至,她不再是我的星星,她是江州龙家的三小姐,龙渊。
她有了兰舟的孩子。
她该有不被打扰的人生。
我那样爱她,哪里能困住她,妨碍她呢?
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也就是离开她了。
用我的死,来成全她。
让她的身体里流的全部都是我的血液,这样,我是不是永远活在她身上了呢?
我要她永远记着我,即便她不能娶我,也要永远和我在一起。
我知道我自私,可我不愿就这么不痛不痒地离开,一点儿痕迹也不留下。
我不想嫁给苏幕遮,我不想嫁给任何人,苏幕遮每一次碰我的时候,我心里都是恶心的,可我不得不忍着,因为我要得到为她换血的资格。
咒术很成功,我亲眼看着我的血一点一点融进她体内,我很高兴,我终于可以永远跟她在一起了。
一份注定不容于世的感情,是必然得不到善果的,我能将自己的一部分永远保留在她身体里,这已经是上天莫大的恩赐了。
七哥哥,最后叫你一声七哥哥。
下辈子你做男人好不好,倩儿想穿一次嫁衣。
绾青丝,染眉黛,点绛唇,着红妆,凤冠霞帔,三拜花堂,在最美好的韶华,将最美好的自己,献给你。
云晔之一往而深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那么一天,我会想要那个位子。
太子之位,多少人虎视眈眈,可是我不想要,真的不想要。
旭儿曾经说过要将太子之位让给我,他只要当一个闲散王爷就好,可我一直都当他放屁。
皇宫那样大,那样冷清,对我好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旭儿,一个是曦儿。这两人是对我最重要的,是我的心尖宠。一直以来,我都是不遗余力地保护着他俩。
我要为旭儿守住江山,他不爱念书,不要紧,我来念。他不爱习武,不要紧,我来习。他不爱理政,不要紧,我来理。
为了他,我什么都可以做,可,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是她!
直到那一日,出使秦国的前一夜,他来寻我,喝得酩酊大醉,吐了自己一身,我为他沐浴更衣,才发现原来我宠爱了十六年的弟弟,居然是妹妹!
太子是女的!我大云国的太子爷,居然是女子!
我着实惊住了,回过神来之后,慌乱地将她的中衣还给她照原样穿好,以掩饰我的知情。
在秦国的二月余,我想明白了一件事。
她坐在那个位子上,一旦登基为帝,后宫里必然会有数不尽的各色男子,可她枕畔容得下天下人,却容不下我云晔。
但若是我坐在那个位子上,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她枕畔可以除了我云晔,再没有任何人。
是的,我对自己的亲妹妹,起了不轨之心。
我肮脏,我龌龊,我无耻。
可感情这东西,有了就是有了,不会因为不合宜而消失。
正如这美好的世间,总会有不为人知的龌龊。
怀着这样一份心思,我越发努力地协助父皇处理朝政,扩充势力。不知为何,父皇明知我的所作所为,却一丁点儿干预的意思都没有。
大约,他还当我是那个一心一意辅佐云旭的云晔吧!
我从不知我一路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旭儿在吃喝嫖赌的表象之下,居然有一颗果决勇敢的心。
没有人想到,她居然为了曦儿,对燕惊鸿下了杀手!等我终于查明真相的时候,她已经半死不活地出现在我面前了,而燕惊鸿,居然也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连我都束手无策的和亲事件,居然就这样被她化解了。
我冷眼瞧着,越发坚定了要得到她的心思。这样的女子,我如何能甘心将她拱手让人?
我不知为何父皇要命她出使燕国,但我猜想,不论皇命是什么,依着她那种你翻我一个白眼,老子立马一刀宰了你的性子,她是万万不会给燕惊鸿撑腰的,她必然要在背后使绊子,坑得燕惊鸿找不着北。
她走的数月间,思念如荒原野草一般疯长,我日日盼着她回来,因为等她回来了,她就会是我的皇后——名正言顺的皇后!
她不是我的亲妹妹!她是镇国公次女,有护国天女之命,是父皇一早为我选定的皇后!
我简直要惊喜疯了!
她单凭一人之力灭了燕国,可见,这一切都是真的,她合该是我的皇后。
可我没想到,她却不愿意。
我宠着她,爱着她,顺着她,冷眼看着她耍的那些小把戏,我心里总想着,我那样爱她,她也那样爱我,等她折腾一阵,折腾累了,也就消停了。
我乐意将她捧上天,捧一辈子。
可我没想到,她嘴上说“四哥是我最不能失去的人,没有之一”,“云旭永远都不会怨云晔”,她却还是恨了,怨了,逃了。
不记得是谁说过,爱一个人就要让她幸福,就要放手。
可我不愿放,我坚信,爱一个人就要亲手给她幸福。
人生那么长,总有一天,我会等到她的,不是吗?
等来的,却是她的触柱自尽,失忆离宫,投河身死。
我终于逼死了她。
这宫里太冷清,太寂寞,我为数不多的一点温暖,被我亲手毁了。
曦儿曾经问过我:四哥哥,你后悔吗?
后悔吗?
不后悔的吧!
若能从头再来,我不会由着她的性子胡闹,我是皇上,是天子,我给的,她必须接受!
放眼皇宫,女人那么多,那么美,每一个女人在面对我的时候,都是笑靥如花,温柔如水的,可在这如花笑靥、如水温柔之下,是一颗什么样的心?
若我能够狠一点,不顾她的抗议,至少,如今她还是好好的活在我身边的,我每日都能看着她笑靥如花,明眸如水,娇娇俏俏地唤一声:四哥。
曦儿说,七哥哥必然是恨你的。
我不信。
她连怨我都舍不得,每每梗着脖子说“再也不要理四哥”了,一转脸,又是笑得跟朵喇叭花似的,叫着喊着“四哥最好了”。
父皇临终前曾对我说过,为君者,当宽严相济,该狠则狠,一味优柔寡断,必会招来大祸。
若我当初能够狠一点,如今,便不会这般痛苦了吧?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宫里的桃花又开了,《盼人归》的曲调响了无数遍,然,那人,却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长安不见春风面,魂梦依依与谁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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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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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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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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