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阔的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足够两架马车并排而行,街道两旁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贩卖着各种稀奇的玩意儿,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大概因为远离都城,偏安一隅,千渝城的民风更加奔放自如,看上去好不热闹。
“那个那个!”
小桃拉着朝歌往一个路边的小摊走去,“阿婆,给我来两斤冰糖山楂!”
阿婆一头银发,面目慈祥,一边拿油纸装山楂,一边开口,“小桃姑娘身边这位是谁呀?”
“阿婆,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我家小姐!”m.33ýqxsś.ćőm
朝歌一挑眉,想着小桃他们在千渝城不过也才待了十几日吧,能和商贩婆婆混得这么熟,一看就没少光顾人家的生意。
看得出小桃和丑儿也没少跟这位阿婆拉家常,小桃才一说,阿婆立马点头看着朝歌,“原来就是这位姑娘啊,长得真好看!”
阿婆说着用小木勺舀了一颗冰糖山楂递到朝歌面前,“姑娘,尝尝这个,自家种的山楂,自家熬的冰糖,味道好,吃了还不会上火!”
朝歌接过山楂,浅浅笑了笑,“谢谢阿婆。”
银发阿婆看着朝歌,一个劲地点头,装好两斤冰糖山楂却没着急递过来,反而拉起了媒,“不知姑娘是否婚配啊?考不考虑嫁到我们千渝城来?”
朝歌刚准备开口,可是被银发阿婆抢先了一步。
“我们千渝城的少城主啊,那可是相貌堂堂,武功高强,只可惜眼光太高,二十好几了还没婚配,我看姑娘生得这么漂亮,要不明日我去城主府送山楂的时候随我一起去相相?”
朝歌又准备开口,但还是被人打断了——
“不行!”
阿灭直直扑倒小摊子上,手一伸,把朝歌拦在身后,“阿婆,这是我家夫人,不是什么姑娘了!”
“瞎说!”
阿婆瞪了阿灭一眼,视线移到朝歌的发髻上,“这明明是姑娘家的发髻,我看小伙子你是中意这姑娘吧?”
阿婆说着,又给朝歌递了一颗山楂,“这姑娘确实生得好,水灵灵的!”
这话一出来,阿灭吓得半死,赶紧四处查看有没有鬼殿的人。
自己中意夫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要是传到主子耳朵里,那他估计这辈子别想着娶媳妇儿了!
“阿婆,你可别乱说!这真是我家夫人!”
阿灭急得扯了扯朝歌的袖子,“夫人,你倒是说句话啊!”
朝歌一挑眉,一脸茫然地开口,“说什么?”
阿灭彻底愣住了,一路上自己看到在马车里夫人和主子那腻歪劲是错觉吗!
阿灭这楞呼呼的表情,逗得朝歌身边的小桃和丑儿扑哧一笑。
“阿婆,你的山楂真好吃!”
小桃接过包好的山楂,两人拉着朝歌往前走,“小姐,前面还有一个买糖水的大婶,她家的芝麻糊特别香!”
朝歌偏头看了看丑儿,“你这是被小桃同化了?”
丑儿低头笑了笑,算是承认了。
这种换着好东西的日子,她以前真是想都不敢想的。
主仆三人说说笑笑地继续往前走,阿灭刚准备追上去,就被银发阿婆一把拉住了——
“小伙子,我看你虽然配不上那姑娘,但还是很不错的,我家隔壁有个丫头,年芳十六,样貌也是不错的,阿婆给你牵牵线?”
阿灭吓死了,掰开阿婆的手赶紧逃!
走在前面的三个人,听到阿婆给阿灭说媒,笑得前俯后仰。
“哈哈哈哈,小姐我跟你说,这个阿婆可有意思了,我和丑儿第一天来跟她买冰糖山楂,她就想给我俩说亲事来着!”
“是啊!”
丑儿说起这事小脸一红,“我也是来了才知道,这千渝城居然还能姑娘给自己说亲呢!看上谁家公子,谁家小姐,就自己去找媒人说道,当街表白的都有!听说好多夫妻都是这么成的!”
说着,正好一对年轻男女手拉手地迎面走来,两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甜蜜的笑容。
这样的开放和自由朝歌很是喜欢,嘴角不自觉地勾起。
大概是因为又想到了墨千玦,朝歌的笑意更浓几分。
“说来听听,阿婆都给你们说了哪家的媒,要是对方人还不错,我倒是可以去帮你们物色物色的。”
朝歌想着,这两个丫头年纪也到了,是时候给她们说个好人家了。
“小姐!”
“小姐!”
两个小丫头不约而同地开口,“小桃才不要嫁给臭男人,嫁过去洗衣做饭伺候公婆还得受气,哪有跟在小姐身边舒服!”
不知道是不是在朝歌身边待久了,小桃这想法,倒是很前卫。
朝歌笑着摇摇头,“你个小丫头倒是会打主意!”
“丑儿,你呢?”
“丑儿一辈子都不嫁人,就在小姐身边伺候着!”
丑儿说着,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脸上红色的胎记,头低下去几分,眼中透出自卑。
丑儿说想伺候朝歌一辈子并不是假话,但是她不愿意嫁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觉得自己相貌丑陋,肯定是不会有人喜欢的。
朝歌注意到丑儿的动作,柔声道,“丑儿,你知道吗,身上有胎记的孩子是很幸运的,因为胎记是被神仙亲吻过的痕迹。”
这瞎话,是当初朝歌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在一个咖啡店里听到的一对母女的对话。
不过这里没有天使,朝歌只能把话里的天使换成神仙。
“神仙?”
丑儿和小桃都有点不太明白。
“对啊——”
朝歌点头,“在一堆小孩子里,神仙会觉得其中几个特别可爱,忍不住亲亲他,抱抱他,给他留下痕迹,这样的话以后他投胎到人间,神仙就能一眼认出他,然后就会在天上保佑他。”
小桃面露疑惑,“真的吗?”
“是真的……”
开口的是丑儿。
丑儿抬起头,转过脸来看着朝歌,“一定是天上的神仙在保佑我,才让我能遇到小姐!”
听丑儿这么一说,小桃也觉得很有道理,煞有其事地点了点头。
天使亲吻的痕迹,朝歌在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只觉得是无稽之谈,是用来骗小孩子的,可是当看到那个破涕为笑的小女孩时,朝歌便明白,或许他们听起来很可笑的答案,能治愈那些受伤的心灵。
“所以啊,神仙也会保佑丑儿,找到一个疼你的人。”
丑儿和小桃不同,虽然两人都是在夙府里受人欺负,但小桃不管怎么说,身边还有个夙三小姐,可丑儿却是一个孤独地过了这么多年,心里再委屈,连个可以说说话的人都没有。
这样的人,太渴望被疼爱了。
朝歌心里清楚,比起自己作为小姐,作为姐姐的疼爱,心爱的男子的疼惜,更能治愈丑儿从小到大的伤口。
嫁人是大事,如果真有值得托付的男子,朝歌一定会开心地把这两个丫头嫁出去,但若没有合适的,只要她们愿意,朝歌更希望她俩在自己身边待着,就算熬成老姑娘,也总比委屈憋闷地过一辈子好。
特别是丑儿,她的婚事,朝歌是一定会慎重的。
丑儿情况特殊,她脸上的胎记势必会让很多男人介意的,但朝歌也相信,不是所有男人都只看外貌。
“好了,这事也只是提起来,你们不用着急,有了中意的跟我说,我给你们参谋参谋,若是没有,多养你们一张嘴也不成问题的。”
有了朝歌这句话,两个丫头就像吃了定心丸。
“可是小姐,万一人家说我们两个老姑娘嫁不出怎么办?”
丑儿有点担忧地开口,她们是朝歌的丫鬟,如果年纪到了还一直不出嫁,别人会觉得是朝歌扒着不让她们嫁人,是会说朝歌闲话的。
“谁敢说?”
朝歌一瞪眼,“姑奶奶撕烂他们的嘴!”
两个小丫头对视一眼,笑出声来,是她们小姐的风格没错了!
三人沿着街道往前走,天都快黑了,半条街都还没走完呢。
两个小丫头拉着朝歌,恨不得把她们这几天吃到的好玩的,见到的有趣的,统统跟朝歌分享。
跟在后面的阿灭,肩上扛着,手里拎着,嘴里叼着,胳膊上夹着,大包小包,全是这两丫头买的东西。
这会阿灭总算知道,主子让他跟着夫人为什么了——
为了当苦力啊!
阿灭很是想不通,夫人为何这么惯着这俩丫头!
她们是丫鬟啊,不是小姐啊,怎么她们说买什么夫人就给就买什么呢!
阿灭嘴上:作为丫鬟,摆不清自己的身份,反思!
阿灭心里:呜呜呜呜,好羡慕……
阿灭正想着呢,朝歌转过头来,手里拿着一双鞋,“你穿多大的?”
阿灭看着朝歌手里的男款靴子,一时反应不过来。
“你鞋破了,没发现吗?”
小桃一脸嫌弃地指着阿灭的脚,大拇指的地方破了一个小洞。
阿灭眨巴眨巴眼睛,“夫,夫人,你要给我买鞋吗?”
朝歌看了看手上的鞋,“对啊,这家靴子做得还不错,料子一般,但是底很厚实,我给洛水买了一双,你也挑一双吧。”
洛水:师父真好,到哪里都想着我。
阿灭喜上眉梢,“不挑不挑,夫人你买什么我就穿什么!我鞋子八寸正好!”
“那和洛水一样。”
朝歌说着,挑了两双一模一样的鞋,结账。
天色也差不多了,而且阿灭身上是在也拿不下什么东西了,虽然还有半条街没逛完,也只能等明天了。
“小姐,千渝城有一家馆子,专门做野味的,味道可好了!我们去那儿吃晚饭吧!”
终于到吃饭的环节了,小桃显得特别兴奋。
“这家馆子可是限量供应的,小桃知道你们今天回来,今早特意去求掌柜的,让他给留了一桌。”丑儿开口。
“可以啊,今天我请客,你们想吃什么随便点!”
朝歌豪气地一挥手,把两双鞋挂在阿灭脖子上,开口道,“阿灭,你回去把东西放一放,然后叫上玉儿还有客栈里的其他人,我们先去点菜等你们过来。”
见吃大餐也有自己的份,阿灭顿时浑身充满干劲,撒腿就往客栈跑。
客栈。
这间客栈,朝歌来的时候就让大熊包下来了,就连客栈老板都打发回家了,就留了个哑巴小厮打扫打扫卫生什么的。
客栈虽然不算小,但是朝歌原本打算的就是刚好够住就行,就只算了宣一他们的房间,阿灭的房间是临时用杂物间改的。
“主子!”
阿灭小跑着冲进屋子,一边把身上的东西放到桌子上,一边开口,“夫人让我告诉你,今晚到外面吃饭!”
“嗯?”
墨千玦放下手里的茶杯,看着阿灭,出去吃饭不奇怪,奇怪的是怎么这小子这么高兴,显得好像以前没给他吃过好吃的一样。
“是个很有名的馆子,专门做野味的,每天限量供应,味道可好了!”
阿灭把小桃和丑儿的话学了一遍。
“嗯。”
墨千玦说着就站了起来准备赶过去,哪怕后厨已经在做饭了,但他连多问一句都没有。
只要歌儿喜欢,他是怎么样都可以的。
墨千玦站起来了,阿灭倒是一屁股坐了下去,迫不及待地换上新鞋子。
本来墨千玦不觉得有什么的,阿灭也是一时高兴,得意忘形了,站起来走了两步,在墨千玦面前显摆——
“主子,怎么样,这鞋好看吗!”
墨千玦扫了一眼,没有发表意见。
阿灭跺了跺脚,“嗯,夫人说得没错,这靴子的底纳得确实不错!”
朝歌会跳鞋墨千玦完全不觉得奇怪,习武之人,靴子合脚经穿,是很重要的。
“要不说我们夫人好呢,从小到大,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我买鞋呢!”
阿灭很小就跟着墨千玦了,鬼殿的人,吃穿住用,都会统一给大家置办。
“她给你买的鞋?”
正兴奋的阿灭完全没注意到自家主子的眼神变化,继续傻乐着开口,“对啊,夫人给他徒弟买了一双,给我买了一双!”
墨千玦微笑,很好。
“那我的呢?”
瞬间,阿灭就觉得鞋底上生出了千百根芒刺,扎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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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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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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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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