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知县扔出一根火签,命仵作将尸首搬上大堂。
春天乍暖还寒,县衙的殓房又很阴暗寒冷,尸首盖着草席用木板抬上来的时候,臭味还不算很严重。
当草席揭开时,堂下的吃瓜群众们发生了一阵骚动,胆小的往后退,胆大的往前挤,衙役不得不舞起水火棍控制场面。
尸体男性,皮肤微黑,身材中等偏胖,韩岳目测了一下,身长大约1米72(明制五尺二寸),体重大约70公斤(折合明制117斤,明代一斤约600克,比今天的市斤重)。
死者没有外衣,仅穿白布中单、白布中裤,发髻散乱沾有泥沙和碎草叶,无头巾帽子外衣,赤足无鞋。
韩岳拨弄了一下尸体,边看边讲:“看看,这个人上半身的肌肉不多,松弛无力,手掌也没有老茧,他肯定不是种田扛活儿的。唔,手背和前臂有不少擦蹭痕迹。肚子有点大,脂肪层厚,不缺钱的主儿。”
“咦,他的小腿肌肉还比较发达,足弓有力,说明他经常走路,走山路。他的脚不黑,没有鸡眼,老茧也不多,平时肯定不会赤脚,也很少穿草鞋,经常穿的应该是布鞋或靴子。”
“综合体态特征,死者有点钱,吃穿不愁、酒肉不缺,他不会是农夫、脚夫、雇工之类的穷人;手心手指都没有茧巴,所以不是军官、捕快或读书人;他经常在外奔走,风吹日晒皮肤有些粗糙发黑,也就排除了财主、店铺掌柜之类的坐地户;他还没有富裕到能雇马车或轿子代步的程度,大部分时候要靠两条腿走路。”
“所以他应该是个走南闯北的行商。”
“他的外衣鞋帽大多被剥掉了,还好,有这白布单衣和裤子,谁能告诉我这种布是哪儿出产的?”
公堂之上突然变得鸦雀无声,从知县到衙役,一个个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
黄捕头的嘴张大得能塞下整只鸡蛋,本以为韩岳这乳臭未干的小子,看见尸体就要被吓个魂不附体,可没想到人家简直跟玩似的,分析还丝丝入扣。
简直、简直像尸体活过来,亲口告诉韩岳一样!
他脖子往后缩了缩,隐隐感觉事情有些不妙。
公案之后,胡知县品着韩岳的话,越品越觉得有道理,忍不住跟着问:“单衣、袜子,是、是哪儿产的?”
皂隶队列下边,张捕头抢出一步行礼:“小人回太爷的话,这是蜀中的家织土布,经纬细密,耐搓洗,久穿不坏,多是川人自织自用。价钱不高,产量也不大,市面上销量远不如竹布、松江布,小人过世的妹夫是川籍,见他穿过,所以知道。”
江夏县两个捕头,管着马快的黄捕头,跟脚在永安王府,当初就是他在县太爷案前请下牌票抓的韩岳。
另一个管着步快的,就是现在回话的张捕头,他有个青年守寡的妹妹,跟本县二把手县丞老爷有点儿不清不楚。
既然有了答案,韩岳就把结论下了:“所以,这个死者,是从川中到本地的行商。”
刑名师爷把黄捕头瞪了一眼,都十来天了,还没搞清楚死者的身份,就知道在附近胡乱查访。倒是韩岳一语道破,接下来再找到武昌来的川籍客商辨认,应该很容易查出死者的姓名来历。
“咱们再看看伤口,啧啧,有意思,”韩岳指着尸体颈部,那个皮肉翻卷豁开的致命伤:
“这个伤口在侧面,凶手应该是从死者右侧身后突然挥刀致命的,嗯,非常迅速,刀也很锋利,死者身上没有任何抵抗伤,一击致命。说明死者没有防范凶手,如果是盗贼打劫,死者不会毫无抵抗。”
韩岳低头查看死者身上形形色色的血迹:“划破了死者的颈部大血管,血液喷射而出,衣服、头脸都有很多喷溅状血迹。”
已经有十来天了,血迹因空气氧化变成了深褐红色,那些喷溅状的血迹,形状像惊叹号,尖端指向伤口方向,一看便知是从伤处喷出来的。
“看,发髻散乱,粘了碎草叶和泥点,还有少许擦蹭状的血迹,应该是搬运尸体造成的,”韩岳观察尸体的躯干部位,有不少成片的浓淡不均的血迹,还保留着摩擦的形态特征。
黄捕头忍不住插嘴:“我们早就知道尸体经过移动,那荒山坡上几乎没什么血。”
韩岳反问:“既然如此,你们怎么不考虑是别人搬到那里来,有意陷害我的呢?”
黄捕头语塞,憋得满脸通红,良久才强词夺理:“你故布疑阵、贼喊捉贼!你们家连仆人在内有六口人,七手八脚还怕搬不动尸体?”
好嘛,六口人,连韩岳九岁的妹妹都算进去了,韩岳没理他的茬,自顾自的继续观察血迹。
“除了喷溅和擦蹭的血痕,还有这里,这里,头脸部这些流淌的血迹,各位注意到了吗?”韩岳指着尸体脸部,那些弯弯曲曲明显带着流淌特征的血痕,发源自颈部伤口,流经脸和腮帮子,到头顶才消失。
其实,他早就看到了,故意留到最后,才抛出这个决定性的证据。m.33ýqxsś.ćőm
我又不是瞎子!黄捕头没好气的啐道。
“你眼睛没瞎,可你心瞎了,”韩岳嘴上不饶人,继续追击:“大家请看,这些血迹的流动方向,是不是从脖子位置的伤口,往脸、往头顶流的?”
确实如此,胡知县眨眨绿豆大的眼睛,不明所以。
刑名师爷则皱着眉头,揪着山羊胡子思来想去。
不仅仵作、捕快、衙役窃窃私语,堂下的吃瓜群众也议论不休,有人忍不住小声问:伤口在下,头脸在上,怎么血倒着流呢?
韩岳笑笑:“血是不会倒着流的,而人是可以倒过来的。”
胡知县莫名其妙:“你说清楚,人为什么要倒过来?难道这人脖子被割了条大口子,还能拿大顶?”
师爷、书办、捕快和皂隶们,众人全都哄笑起来,公堂之上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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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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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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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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