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置换凶途>第 104 章 番外五
  “今天下班早,去不去吃日料?”夏凉拿起包,看着正在慢吞吞收拾桌面的男人。只见他抬起头,露出腼腆笑容:“不了,今天有约。”

  夏凉惊奇不已:“何组长,你谈恋爱啦?!”

  何危局促不安,涨红半边脸,让他小声一点。支支吾吾解释,不是谈恋爱,和普通朋友吃顿饭。

  “不是约会脸红成这样?”

  何危的手指绞在一起,他清楚是为什么,因为等会儿就能见到最想见的那个男人了。

  其实今晚约见的朋友并不普通,说出来反而吓死旁人——何危有约的对象是近两年红到发紫的钢琴家程泽生。他们两人平时见面次数也不多,今天程泽生从国外拿奖回来,何危想给他庆功,特地提前订好了饭店。

  抵达包间时,程泽生已经到了,米色风衣挂在衣架上,里面是一件颜色清爽的衬衫,对何危招招手:“阿危,快过来坐。”

  何危点点头,脸色微红,把外套挂好,坐到程泽生对面。点过菜之后,服务员离开,包间里剩下他们两人,何危一阵紧张,半天才憋出一句“恭喜拿奖”。

  程泽生忍着笑,伸手揉揉他的头发:“谢谢。大家都这么熟了,你怎么还是这么容易害羞啊?”

  何危瞄一眼,程泽生自己在节目上经常给弄得面红耳赤不知所措,还好意思吐槽他。

  程泽生的确是面嫩,但和何危比起来显然要好太多。他虽然比何危年纪小,但总觉得要在何危面前表现得成熟一点,因此在外人和粉丝面前,还是容易三两句就破功;不过在何危面前,都是他破何危的功,屡试不爽。

  “等会儿吃过饭跟我回去吗?我弹首曲子给你听。”程泽生的手指滑到何危的脸颊,轻轻捏了下。

  何危的脸更红了,匆忙点头答应。他下意识咬紧唇,怪自己太没用,怎么一遇到程泽生就语言功能丧失,被动到这种地步呢?

  他第一次见到程泽生,是因为何陆临时有事,拜托他帮忙去摄影棚送份文件。当时程泽生和他的经纪人刚巧在场,程泽生一眼认错了人,握手之后开口就是:“何总监,真巧,我猜到这次的广告也是你们公司负责了。”

  何危有点尴尬,食指腼腆挠挠脸颊:“……你认错人了,我是何危,何陆的哥哥。”

  程泽生诧异,经济人附耳过来,告诉他的确认错了,何总监有个双胞胎哥哥,两人长得一模一样。

  程泽生点点头,打量着何危。何危和他的视线对上,腾一下脸跟烧起来似的,粉扑扑的,像刚摘的新鲜草莓,让人恨不得一口咬上去。

  哪怕认识数月,程泽生还是有这种感觉,对面这人脸红起来真好看。

  吃过晚饭,程泽生头一次没有全副武装,只是戴上口罩,便和何危一起离开饭店。他还开的自己那辆保时捷,载着何危一起回去,何危心里惴惴不安,总担心会有狗仔跟踪:“这样真的没问题?万一给拍到……”

  “那就拍到吧。”程泽生偏头笑道,“委屈你跟我闹绯闻了。”

  何危咬着唇,一直没说话,等快下车了,才冒出一句“哦”,没头没尾的。

  程泽生的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住,进门之后,他拉着何危一起走到乳白色的钢琴面前,坐下来掀开琴盖。

  “这首曲子很奇特,是我在梦里写的,醒来之后赶紧记下来。”程泽生双手放在黑白键上,抬头,“但梦里你好像不喜欢。”

  “怎么会。”何危立即否认,“梦都是反的,我一定会喜欢。”

  “那就好。它叫《WingsofHope》,你是第一个听众。”

  程泽生深吸一口气,闭上眼,指尖下流淌出一串串优美动人的音符。

  第一句的曲调并不怎么动听,但越到后面越是美妙,钢琴音回荡在客厅里,音调不断升高,力道也在持续加强,饱涨着丰满的情绪,仿佛黑暗中出现的那一点光,渐渐由星星之火变得炽热明亮,展开一双希冀的翅膀。

  何危怔怔愣住,仿佛也被这股情绪感染,不知为何,心口的酸胀感蔓延到眼眶,不知不觉掉下一滴泪。

  他的脑海里冒出许多画面,像是一部旧电影不断播放,主角是他和程泽生。他们两人相爱无果,被命运束缚,但却从来没有想过放弃,他没有别的想法,一心只想救程泽生而已,带着他一起挣开时空的枷锁。

  “怎么了?”一只手伸来,抹掉何危落到腮畔的泪珠。何危回神,摇摇头,垂下眼眸:“没什么,是我在乱想,刚刚一瞬间,我发现……害怕会失去你。”

  程泽生站起来,抱住何危,低声说:“我也是。”

  他的梦光怪陆离,斑驳离奇,全是和何危有关,和他相爱、分离,几乎每一个梦境都是那么刻骨铭心。程泽生时常怀疑这些是不是前世今生的记忆,因此他才会对何危一见钟情,轻易坠入情网。

  “别害怕,那是梦,你不会失去我,我也不会失去你。”程泽生收紧怀抱。

  何危的脸埋在他的怀里,伸手环住他的背轻轻回抱:“……嗯,我们会在一起。”

  ———

  连景渊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养猫的了。他的脑中有明确的印象,今年四月份买了一只海双布偶猫,还取名叫斯蒂芬,是为了纪念逝去的物理学家霍金。但这件事就像是刻在他脑中的字句,十分陌生,他完全不像事件亲历者,这段陌生的记忆只是灌输在他的脑海里而已。

  虽然他并不清楚这只布偶猫的由来,朋友问起来,他只说想养宠物,所以买了一只猫。包括对何危也是这样的说辞,斯蒂芬第一次见到何危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但熟悉之后反而渐渐疏离,变得不怎么理睬。有时候何危来找连景渊,它就站在猫爬架上,好奇盯着他。

  何危看得好笑,眉眼弯起:“你家小猫咪真有个性,一开始是不是认错人才对我那么亲切。”

  “能认成谁?难不成——”连景渊的话险险止住,后半段卡在喉咙里。差点脱口而出“把你认成另一个何危”这种诡异发言。

  连景渊摸着下巴,不明白为什么脑中一瞬间会冒出这种想法。

  “难不成什么?”何危温润的双眼看着他。

  连景渊找个借口:“难不成是把你和何陆弄混了?反正你们是双胞胎兄弟。”

  某些想法一旦冒出头,便会一发不可收拾。连景渊近段时间总是有一种错觉,身边的好友好像被掉了包,并不是他所熟知的那个何危。

  可明明从小到大,脑中都有和何危相处的每一个细节,包括他爱哭、动不动脸红、温柔敏感这些性格特点,全部历历在目。可回想起来总有一种不真实感,就像是斯蒂芬的存在,他没有亲历感,只是给塞进一段完整的记忆罢了。

  有时候闲下来,连景渊开始思考,在脑中描绘“那个”何危应有的样子。

  沉稳、有干劲、行事作风果断利落,一双黑眸犀利明亮,哪怕与命运为敌也不会甘于屈服,这种好胜的模样真是惹人喜爱。

  他说话的语气永远那么淡然,脸上的笑容波澜不惊。

  他总是临危不乱,遇到天大的事情都能从容冷静的处理。

  他有强大坚韧的意志力,更有一颗专一的心。

  连景渊有些怔愣,这还是何危吗?关键是,他对一个臆想中的何危逐渐产生好感?

  怕是疯了。

  直到何危某天羞涩激动的告诉他,谈恋爱了,对象是程泽生。连景渊笑着恭喜,心里也没有失落感,他感觉自己的臆想病可能更加严重,已经将何危和脑中臆想的那个“他”彻底分开。

  连景渊捏捏眉心,回头看着坐在副驾驶的布偶猫。斯蒂芬抬头,用海蓝色的眼睛盯着他,时而歪头,表情萌到直男都会尖叫。连景渊伸手摸一把它的小脑袋:“你乖乖的,我们马上出去玩,带你去看画展。”

  车在一栋七层高的公寓楼前面停好。这栋公寓楼叫做“未来域”,可以商住两用的小复式,目前才刚刚招租。连景渊的朋友租下一整个四楼,搞一个小画展,满足一下自己艺术家的心愿。

  连景渊抱着斯蒂芬一起上去,朋友已经在电梯口迎接:“景渊,你可算来了!哎哟,还带客人来的?真漂亮的猫!”

  “嗯,它叫斯蒂芬。”

  “斯蒂芬?”了解连景渊的朋友立刻打个响指,“斯蒂芬·霍金!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

  来看画展的人并不多,连景渊抱着斯蒂芬,从第一幅画开始欣赏。这里展出的大多数都是后现代主义作品,连景渊没什么艺术天分,实在是欣赏不来这些杂乱的色块和扭曲的线条,斯蒂芬也兴致缺缺,窝在他的怀里,懒懒打个哈欠。

  在拐过一条走廊之后,走到尽头,连景渊被一幅油画吸引。

  终于不再是什么色块线条,而是非常优美的风景画。羊肠小路蜿蜒进山林,树木郁郁葱葱,晚霞镀上一层金色余晖,凑近了看,还能看见树林掩映间,有两个一黄一白的小人,像是两个孩子,背着小书包正在爬山。

  连景渊的注意力被完全吸引过去,斯蒂芬忽然不安分起来,后爪蹬着他的胳膊要下去。于是连景渊将它放在地上,继续盯着画,斯蒂芬也抬头,一人一猫专心欣赏风景。

  这幅画明明画的是风景,它的名字却叫做《环》。

  而且这山景看起来很眼熟,在油画的边角有露出一个尖尖的屋顶,像是教堂一样的建筑。连景渊眯起眼,这是……伏龙山?那个尖顶越看越像是那座废弃的公馆。

  “你很喜欢这幅画?哎真有眼光,我也喜欢!光影用得简直神了!”朋友的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

  连景渊回头,指着画:“这是伏龙山吧?”

  “啊?我不知道,卖画的那人说这是一个秘境,一般人不能轻易抵达的。”

  “那爬山的两个小孩儿是什么意思?”连景渊问。

  朋友茫然,什么孩子?这幅画里哪有孩子?

  ……连景渊叹气,不知道他这种眼神怎么敢做生意的。他回头想找给朋友看,却发现怎么也找不到刚刚那两个一黄一白的小人了。

  怎么会这样?连景渊皱起眉,朋友被叫走了,留下他一人盯着油画。片刻之后,连景渊又想起一件事,在走廊里左右张望。

  猫呢?斯蒂芬怎么不见了?

  ———

  今年年后,严明朗退下来,何危和程泽生一起提干,在谁是正副支队长之间,严明朗和黄占伟犯了难。凭心而论,这两人能力同样出色,但严明朗觉得何危为人沉稳,更合适做领导;而黄占伟则是看重程泽生在市局的资历,还顾着他父亲那层关系,人情方面他不能不考虑。

  于是两人各执一词,决定去探探两位候选人的口风。谁知程泽生一脸莫名其妙,反问:“何危做支队长有什么问题?”

  这可把黄占伟问愣住了,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没问题啊,这不是怕你有问题,有意见嘛。”

  “我举双手赞成。”

  严明朗喜笑颜开,黄占伟一脸狐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既然意见统一,新年之后,严明朗正式退休,升州市局刑侦支队长变成何危,副支队长则是程泽生。

  何危感觉时间刚刚好,他和程泽生都是在相应的年纪达成对应的目标,尤其是他,仿佛和另一个世界的人生轨迹不谋而合,对接相当成功。

  四月,市局新盖的公寓如期而至,何危看见“未来域”三个字,眼皮跳了跳。黄占伟说新公寓开始分配了,小何你要不要领一间?如果不想和室友一起住的话就给你一人单独住。

  这句话似曾相识,何危看着黄局,微微一笑:“不用了,我买房了,正在装修。”

  “买房了啊?好小子,年轻有为。”黄占伟摆摆手,“那行,正好公寓还不够分的呢,你们每个人都买房咱们也就省心了。”

  何危离开办公室之前想到什么,回头提醒道:“黄局,也不用问程泽生了,他也不考虑。”

  “嗯?那小子跟你说的?”

  何危又笑了:“我们一起买房的啊。”

  “……啊?”黄占伟傻了眼,想起前些年网上炒的CP,茶杯差点没端稳,“来真的啊!”

  何危耸耸肩,当然了,真真的,见过家长的那种。

  于是在程泽生和何危光荣提干的这一年,两人的恋爱关系也终于在局里曝光。知情者笑而不语,不知情者目瞪口呆,当局者什么情况?小日子过得更加滋润了。

  ———

  “还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变。”

  “嗯,颜色和层数都一样,没想到又回来了。”

  身边有人路过,听见何危和程泽生的对话,露出疑惑的目光。未来域是才建好的新公寓,哪来的“以前”?

  这一点就不好解释了,是何危和程泽生共同经历过的秘密,不足为外人道也。

  他们一起走进去,直接坐电梯去四楼。两人的心中或多或少都有些紧张,4楼还会有404吗?如果有的话,那里还会成为通往平行世界的结点吗?

  “叮”一声,电梯抵达楼层。程泽生和何危踏出电梯,沿着熟悉的路,去找那间熟悉的公寓。当他们一步一步靠近,看见在403之后,原本应该是404的地方是一大面空墙,这一层,并没有404公寓。

  “真的没有。”何危伸出食指,敲了敲墙面,“实心的,里面是墙体。”

  程泽生隐隐松一口气,搂住他的肩:“看来你们换回来之后,两个世界的结点就关闭了。”

  何危拧着眉,表情隐隐失落。他在另一个世界生活三十多年,曾经的朋友、家人,再也无法见面,尽管一开始就清楚这个残酷的现实,他也必须接受,回想起来内心依旧会有那么一点心酸动容。

  还有斯蒂芬,当时他托给连景渊照顾,承诺事情结束之后会把它接回来。而后他再也没有回去过那个世界,也无法再见到它。

  和程泽生同居几年,偶尔提起宠物,两人都没想过重新买一只猫回来养。一方面是前些年太忙,另一方面是何危的私心,他一直在等待这个时间,一切都在按着原有的轨迹发展,心中隐隐期望斯蒂芬也会再次出现。

  程泽生猜到何危是在想那只软糯粘人的布偶猫,便拉住他的手安慰道:“等会儿没事去猫舍看看吧,等咱们新房子装修好,你想养几只都可以。”

  何危点点头,对着他微笑。人生有许多遗憾,如果计较起来的话,他失去的太多太多,多一个斯蒂芬不足为奇。

  参观结束,心里在没有什么念想,程泽生搂着何危,两人转身往电梯的方向走去。还未拐弯,空旷走廊里忽然冒出一声轻柔猫叫。

  “喵。”

  何危一个激灵,猛然回头,只见身后不远处,一只布偶猫正歪头看着他们。海蓝的杏眼,熟悉的花色,还有圆滚滚的包子脸,这不正是他们刚刚还在念叨的那条小生命吗?

  何危快步走过去,将它一把抱起:“斯蒂芬!”

  斯蒂芬有些警惕,盯着何危双眼眨啊眨,像是在辨认他到底是不是曾经的主人。终于,一人一猫确认过眼神,斯蒂芬的头靠过去,蹭着何危的下巴,柔柔叫一声。

  “喵——”

  你终于来接我啦。

  何危闭上眼,下巴抵着它的额头,眼眶渐渐湿润:“对不起,让你等那么久。”

  程泽生也走过来,翻开布偶猫的小爪子,只见它的右掌掌心有一块深棕色的毛,果真就是他失忆那段时间,住在403里养过的布偶猫。程泽生惊奇不已,四处张望,这里两边都是墙,唯一一扇气窗还关着,它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何危欢天喜地抱着斯蒂芬,抑制不住唇角上扬。他发现程泽生还在钻牛角尖,便笑了笑:“别多想了,或许是我们经历太多磨难,这是最后的礼物吧。”

  两人空手而来,满载而归,在来来往往的同事探究的目光中抱着斯蒂芬回家。坐在车里,斯蒂芬和何危分别许久,像个粘人的小妖精,一直不停在他怀里蹭来蹭去,还踩着肩对着脸舔来舔去。何危哭笑不得,按住它的爪子,低头吻了吻它的额头。

  “放心,不会再丢下你了,以后会和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夕阳西下,连景渊和朋友道别,画展欣赏结束,晚上还有事,就不多留了。朋友见他一人离开,左右看了看:“你带来的那只猫呢?”

  连景渊回头瞄一眼那条走廊,食指推一下眼镜,心中有太多奇思妙想不可言说。

  “它可能去找真正的主人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到此为止已经全剧终。

  其实这个脑洞真的不是一时兴起,而是两年前就想写了,但是当时感觉自己水平不够,无法很好的呈现,所以一直屯着,今年才终于敢提笔。

  这篇要素过多,有关法医学和物理学的书我买了有二十多本,啃了一部分之后才敢下笔,后来边写边看,一转眼发现尽然快看完了,写文果真可以扩大知识量。

  总体来说,我个人还是比较满意现在写出来的东西(不知道过两年后会不会觉得是黑历史),起码在现在,我会很高兴写完了这么一篇比较绕的正剧,心里有成就感。

  现在完结了,如果前面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从头到尾的再看一遍。本文的时间线我在后面的作话里都理得差不多了,如果还有不理解的,欢迎留言讨论。

  还有感谢从开文一直陪我到完结的小天使们,非常感谢,谢谢你们能一直追下去,是我写完这篇相当大的动力。

  镜像可能要等过段时间写了,脑细胞最近死的多,想搞点恋爱的东西放松放松,不过开了坑就一定会写的,放心~

  最后,如果喜欢的话,麻烦给个评分,鞠躬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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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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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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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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