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宠夫无度:郎君,王女要入赘>第67章 夜里谈情,白天诛心
  一个机灵,林墨从床上爬起,跑到了书桌旁,拿起了毛笔在白色的宣纸上写写画画,眉毛一会儿弯起,一会儿竖立。

  “妻主,你这是在干嘛呢,不睡觉了么?”李旭满腹疑问,走到了林墨的身边,如果放在平常怕是早就搂着自己梦回周公去了。

  林墨回头扫了一眼,就立马站起身来,把人抱回了床上,嘴里开始念叨,

  “这可是快要入秋了,你本就畏寒,容易胃疼,还穿这么少就下床,也不怕着了凉,喝那些个苦汤药子,你难受,我还心疼的要死。

  其实也没什么,我是去准备明天骂人的草稿,让她们知道知道,长舌妇除了下地狱被拔舌,还有什么后果,看她们还敢唆使别人,拐着弯儿地想给咱家屋子里添人。”

  李旭:“........”

  谁能来告诉他,自己现在应该说些什么,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林墨这么仇恨那些想给她安排妾室的外人,只是因为太在乎自己了,他应该怎么想?

  “那妻主你也早些休息,不要太晚了。”

  “没事,你先睡吧,我弄完了.......算了,我不弄了,这东西还是得看临场发挥,是个随机应变的东西,睡吧,我陪你一起。”

  在一起时间长了,小夫君想什么她可能有的时候猜的不准,但是刚才小夫君一定有什么疑问,大概是觉得自己抗拒妾室不正常吧。

  毕竟纳妾对于女尊的女人来说是一件美事儿,然后还得夸一夸主动帮忙开枝散叶的正夫贤良淑德。

  罢了,还是慢慢来吧,小夫君不能理解也正常,毕竟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女尊的传统男人,没法接受她的想法也很正常。

  自己都说了的,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就要有一辈子的决心,让他知道,她说诺言这东西说出口就是真的。

  林墨做上了床,但是是在床尾,掀开衣服,抱起小夫君的脚丫就放到了温暖的肚皮上。

  贴上温热的皮肤,倒是把李旭吓了一跳,贪恋那点儿温暖,可是那地方是自己的脚,怎么能放在女人的肚子上,

  “啊!,妻主,你快放开,那是,那是我的脚.......”

  林墨一巴掌拍到了李旭的小腿上,“乖,别乱动,我拿着呢,还不知道是脚?

  你畏寒,刚才还下床,就下了床那么一会儿就冰凉了,要是没有我你可怎么办,还冷不冷?”

  “不,不冷了,梦儿。”李旭的声音带着轻颤,心中感动且复杂,所有的情感交织在一起。

  林墨的手塞进被窝里,揉搓着白皙的脚背,能热一热,小夫君总觉得自己脏,哪里脏了,明明晚上都要洗白白洗香香的,

  “你骗人,这脚明明还冷着呢,我是你妻主,你可以靠着我的,你是我的夫君,我不对你好又能对谁好呢。

  别想太多,会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咱俩就像是寻常夫妻一样生活,不是很好么。

  咱俩能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该吵架吵架,该生气生气。吵了架,我认错,生了气,我哄你。

  你总是恨不得把我供起来,我是想要一个家,不是你的恭敬,把我当作你的顶头上司。

  你也知道我这人心眼儿小,心也小,我只打算装你一个,所以日后别有旁的想法。

  我刚才也说了,就算你不能生,我也能养的起你,不用别人给你养老送终,我来就行。

  你想要孩子,我就把你当成孩子宠着,娇养一辈子我都乐意。”

  李旭心想,你不止小心眼儿,还话痨。但是他喜欢,就像是林墨说的,喜欢林墨,喜欢林墨所有的面。

  就是这个没有上进,不修边幅,眼中没有规矩的林墨。

  “你说这世上还能有我这么好的妻主么?我阿姐都比不上我,我可算上是凤都国最好的妻主?”

  “是,谁都比不上梦儿,所有人加起来都比不上。”

  “这话说的还差不多,那你喜欢我不?”

  “喜欢,最喜欢梦儿了。”

  “咱俩可是说好了,你以后可别说话不算数,你说你最喜欢我的,日后要是有了孩子,你也得是最喜欢我,不能偏心。

  今天就先算了,等明天我下早朝回来,把文书签了,要是你敢说话不算数,我就打烂了你的屁股,让你坐都坐不下去,任凭你怎么求我都没有用,哼╯^╰。”

  李旭:“.........”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林墨的手已经顺着李旭衣服的下摆钻了进去,整个身子都钻进了被窝,正在“亲亲我我”,细密的吻辗转反侧地落在李旭的身上,细细品尝,眼睛却是含笑地看着他的眼,

  林墨被李旭的表白撩的心里痒痒,想做些什么来填补心中的空洞,手指按着顶端.......

  “夫君,我喜欢你,喜欢你的一切........”

  林墨的话让李旭羞得厉害,紧抿的唇溢出的声音带着哽咽和颤抖,脸上都带了一丝温度。

  她哪里还受得了小夫君湿漉漉的眼睛看着自己,让他背对着自己,她的手落在片平的小腹上来回抚摸。

  “夫君你的身上太冷了,我帮你暖一暖.......”

  林墨的方法确实好用,没有多久,李旭就被林墨抱着,热量在两人的身上传递,他的身体带上了一丝暖意。

  不忙碌的另一只手按着他的后脑转向自己,吻得凶狠,温热的舌将小巧圆润的耳垂儿卷到口中,撕咬了起来。

  李旭晕眩的大脑再也无法思考,四肢瘫软........

  林墨叼着他的后脖颈细细研磨那块儿最危险的皮肤,落满的吻像是秋日里透过树影的斑驳,带着温度........

  每每只有这个时候,林墨才觉得小夫君是只属于自己一个人,他所有的表情都是因为自己,也被自己占据了身和心。

  和他在一起,做什么都像是中了罂粟花的毒,会上瘾,或许小夫君对她来说就是一株美丽的罂粟,是戒不掉也不愿戒掉的瘾,沾染了一次就再也离不开了。

  这一夜,无比漫长。

  蜜糖就是蜜糖,不管吃了多少次,依旧觉得甜味十足。

  换了床单和被罩,林墨将已经弄脏的东西都丢到了木盆里等着回来再洗,对于洗这些,林墨更喜欢洗洗小夫君。

  洗得差不多了,抱着已经熟睡的小夫君放到了床上,盖上了两层被子,亲了亲他的额头,这个时候小夫君乖乖在家里等她解决完,回家开心的和自己吃饭才好。

  不过最令她开心的是,小夫君的身体好像有了些许的好转,只一次昏睡的时间往后推了不少。只是可惜的是又要好三天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只能喝喝肉汤解解馋了,这样放肆吃肉的时候什么才能到呢........

  叫来了暗卫,跟自己复述了一遍所有人都说了什么,强忍着怒火听完了这一切,林墨摆手,暗卫嗖的一下就没影儿了。

  有暗卫这事儿林墨并没有告诉小夫君,她不想让小夫君觉得自己是在管控,可现在想想,她终于理解了那些个心里有疾病的男主那么喜欢安装各种监控或者是有一大批暗卫跟着,不跟着是真的不放心。

  气势汹汹的人,却被官服难住了,这衣服穿起来太麻烦,以往都是小夫君帮忙穿的。

  这衣服带子太多了,反正里面的也看不见,林墨最后就穿了一个最外边的衣服,就出了门。

  林墨穿官服上早朝的事情,像是坐了火箭一样传得飞快,脸色也不太好更成为了一个重磅炸弹,吓得众大臣整个人都炸了。m.33ýqxsś.ćőm

  都是心惊胆战的,八百年都不上一回早朝的林墨,上朝能有什么好事,众人不约而同地想起了昨天的那一场赏花宴。

  林墨叫了小太监给她搬一个椅子,站着太累了,不管咋的,晚上做的都是一些费体力的事儿,她得好好歇一歇。

  一来,众大臣都是乌泱泱的一片来的,绷直着身体,看着手中拿着的玉牌,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被盯上。

  “都来齐了吧。”

  “是........”

  说到算账,林墨笑眯眯道,“既然来齐了,那就好好算算账吧。”

  算账两个字萦绕在所有大臣的脑子里,心里忽然送了一口气,破财就能消的灾,应该是没有什么大事儿。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是吴御史吴大人组织的这场宴会的,对吧。”

  “对,是老妇。”被点到名字的吴御史身上都快要被汗水浸湿了。

  “这场宴会刨去吴府的下人,共花费六千九百九十七两并七百八十五文铜钱,我记得上个月赈灾的时候,吴大人只拿出来五百两,还是不情不愿的哭丧着脸给的。

  说自己出身寒门,没有多余的银子,怎么办宴会就有了?近七千两的银子啊,吴大人一个月的俸禄也不过是二百两,还要供养一个老母,一个正房,三十五个小妾,十八个女儿,十五个儿子,给小厮和奴婢发月俸。

  吴大人的银子从哪里得的我也不追究了,我想上万两千两吴大人也是能拿得出,可是对于江南发了水灾的百姓来说都是杯水车薪,虽然救活了那些百姓,可是灾后的重建也得有人来做。

  像吴大人这样出身寒门,励志为民请命的好官,怎么能不管这事儿呢,一个好官对于灾民来说可是比黄金万两都要有用,你说是吧。”

  林墨句句话都是说得云淡风轻,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心里突突的发颤,吴大人这就被贬官了。

  “啊,昨天我看了一眼朝臣俸禄表,啧啧,这俸禄确实有些少了。”

  听到这儿,百官都是峰回路转,难不成林墨要加俸禄了?但是谁也不敢多说什么。

  “俸禄少了怕是养不起家的,只是朝中国库紧缺,怕是也给你们加不了俸禄。这样吧,我替你们把人送到边关帮朝廷种田开荒去吧,一个人每个月能拿不少银子呢,余下的银子还能寄回家里贴补家用。

  不然这孩子不都是白养了么,一点儿都不孝顺,养家这样的大事儿都压在一个人身上,那多累啊。

  你们可都是朝廷,甚至整个凤都国的栋梁之材,怎么能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儿而担忧呢。

  啊对了,我还听说你们的儿子特别能生***子是吧。”

  “有这好事儿还不早说,边关条件艰苦,缺的最多的可就是会生****子的男人,身为栋梁之臣的儿子,自然也得为母分忧啊。

  你们呐也别担心,边关之人对夫郎可是百依百顺的,绝不会像都城里的女人随意打骂自己的夫郎,毕竟是好不容易的来的呢。”

  魏丞相再也忍不住出了声,“摄,摄政王殿下,我们能养得起,能养得起。”

  再不说,家里娇养起来联姻的儿子就要被送到边关那些粗鄙没见识的百姓做夫郎了。

  “能生,也养得起,那你们家的儿子怎么都不知廉耻地想往别的女人房里钻,不就是家里吃不饱饭了,才要给人做妾的么?

  也是平日里各位都专心国事,后院都交给正夫打理了,家里的妾室多,难免沾染上妾室的作风,否则嫡子怎么可能做出自荐枕席这样没品的事情呢。

  可不能再这么教了,好好的非要做妾给人生孩子,脸皮也忒厚了些。

  都是有头有脸的公子哥,对我和我夫君的房里事儿倒是好奇的紧,盯着我夫君的肚皮,恨不得替他生,还未嫁人就总是研究生孩子的事儿,真是淫*荡,简直就是不堪入目。

  要是真的这般恨嫁,怎么不找个人嫁了,天天在房子里生孩子,省着老惦记别人家屋里的动静。

  实在不行就去卖,还能挣钱,还能满足身体上的需求,一举两得。要是想要孩子也行,白给人生,我想别人也是乐意的,不会吝啬那一点子的力气。

  要是放出消息去,定是有不少的人愿意帮助他们的,保准能生不少。

  得亏我家后院的事儿都是我一个人管,要是交给贤惠大度的夫君,一个心软就听了坏心眼的挑拨,给我纳一堆妾,不止花我的银子,还给我生了一堆只知道爬床生孩子的男人,那我得气得英年早逝了。

  好歹是大臣家的儿子,怎么也得心系百姓,可不能只想着那些个皮肉之事。奥,还有啊,要是实在想爬床的话,还是得要银钱的,要不然下了床,那人不认,可不就是被白嫖了,这么上杆子可是便宜货,没人要。

  要了银钱就不一样了,好歹也不算是一个赔本买卖,还能拿回家银子孝敬老子亲娘,也不算白瞎了这些年好吃好喝好穿的投入,还能赚回来一些,才不算是赔钱货。

  要是实在过不下去的话,也可以把家里的男人都卖给我,我家的醉仙楼可是缺男人呢,保证价钱公道,还能允着假日回家,特别人性化........”

  还没等林墨输出完,一个两个的都开始吐血了,这还没到正餐呢,身子也太不好了,

  “哎呀,都愣着干嘛,快叫太医来啊,吐血了都,可真是血腥,怎么身体都这么不好,该不会是让家里只知道爬床的男人,掏空了身体吧。

  啧啧,这是太可怕了,不像我家里只有一个能满足的过来,也不至于花着钱养着男人,还被男人掏空了身体,当成了播种的机器,好吃的肉,成了男人的长期饭票和唯一嫖客,都能白吃白睡的主。

  最后还没得了什么好,我要是这么大岁数的话,估计得比这些人身体好。

  还生了一堆只会爬床的孩子,跟别人家的男人争抢有夫之妇,要是我的儿子只愿意给人当妾,这样自降身价,不要也罢。”

  御医听了这话身子一抖,扎偏了,躺着的人又是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气息微弱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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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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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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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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