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从红楼开始的剑仙之路>第十七章 交卷
  华夏古代的科举由府县自主出题,县令知府往往凭着喜好行事,常有笑话闹出,而大齐各级科举统一由皇帝召集国子监出题,开卷之前,严格保密。

  出题者是由天命司从国子监的五经博士、助教、学正与学录合计三十七人中随机抽取五人,随叫随走。

  这四类官都是主持一线教学的小官,知识面渊博,在学术上未必差于各部院的堂官,又有皇帝把着方向,试题水平有了极大提高。

  自定题至开卷的这段时间,除皇帝外,五名出题者都要被圈禁在天命司,不允许外出,更不允许对外传递消息。

  种种举措,最大限度的保证了考试的公平,也几乎杜绝了根据考官喜好去猜题的现象。

  可是此刻的秦钟,却不得不猜,因为除了引申出来的明哲保身,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孔子对鲁哀公多说的六个字:不迁怒,不贰过。

  如果把太上比作季康子,今上可视为鲁哀公,或许此题是今上告诉天下人,虽太上栈恋权势,但自己不会迁怒于三心两意的臣子们,同样的错误也不贰过,颇有点曹操烧信的意味,以表明自己的仁德。

  只不过非常隐晦,毕竟要顾及天命司的态度,不能过于直白。

  想到这一层,秦钟大体确定了注经思路,叫一个皇帝去谈明哲保身,不是鼓励朝臣不忠不义,划水摸鱼么?

  秦钟又琢磨起了夏守谦,夏守谦的祖父是夏允彝,父亲是夏完淳,皆为忠直之辈,政治立场必然倾向皇帝,而不是退位了仍霸占权力不放的太上。

  况且朝廷不会任由地方上的考官按照自己的意思批阅考卷,在下发试卷的同时,会有一份指导纲领,作为评判文章的标准。

  那么,如何注解已呼之欲出了。

  如果按引申义去注,合乎情理,却不符合国朝的现状,再考虑到上元县数万考生争夺一百个初试名额,出奇制胜才是正常操作。

  毕竟童生试,考的是基础,没法对文采与深度做太大的要求。

  “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

  秦钟深吸了口气,提笔书写,水平要控制住,不能过于深奥,那不是考童生,而是考状元,大体能达到秀才的水准就差不多了。

  而且也不能表现出明显的政治倾向,要由心而发,真心认同,否则很容易会被认为是居心叵测之徒,怕是会给夏守谦留下不好的印象,火候必须要拿捏恰当。

  秦钟本身的文学造诣就极高,前世又研究过明清科举,这一写,竟挥笔如泼墨,无我无他,无常无在,写到精彩处,文思如泉涌,文气也自发的涌出,反过来助推他书写文章。

  此时如有人留意的话,会发现秦钟的头顶,形成了一个文气旋涡,整个考场,也灵光点点,显然也有别的学子得了文章精妙。

  笔尖唯余沙沙声,注经不能超过六百字,四百来字,秦钟一挥而就,看了看,竟觉无一字可增删,随即去看下一题。

  第二题同样出自论语,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秦钟挺无语的,今上得有多大的怨念,才会出这种题?

  这是明摆着告诉太上,时光如流水一样消逝,您老也该颐养天年啦!

  一般来说,科举的第一题最为重要,明清科举,第一题几乎定生死,主要是考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又年纪大了,精力有限,不可能每一份试卷都细读,如果第一题不符合考官的胃口,会直接扔去一边。

  而大齐的科举制度虽然更加完备,可第一题最重要的习惯仍然保留了下来。

  秦钟再三确认此题没有第一题那般复杂,才提笔书写。

  当两题墨义答完,已是正午,秦钟仍是精力旺盛,并不需用休息,去看第三卷。

  以咏梅为题赋诗一首,五言、七言、绝句不限。

  试贴诗朝廷不统一出,由地方上自行掌握,秦钟暗暗摇头,搜肠刮肚。

  梅兰竹菊诗是最滥,也是最难写的,这个世界麻烦的是,唐宋元明都有,抄诗词只能抄清朝,清朝是华夏历史上对人性禁锢最深的一个朝代,出彩的诗词不多。

  好不容易,秦钟想到了一首,吴淇的《枯梅》,提笔书写。

  奇香异色著林端,百十年来忽兴阑

  尽把精华收拾去,止留骨格与人看

  之所以写这首诗,是觉得诗中的意境与国朝的政治形势极为相似,有劝谏太上激流勇退,留得风骨在人间的意味。

  在秦钟想来,夏守谦是偏向于今上的,这首诗正合其味。

  写完之后,秦钟认真检查草稿,主要是别字和避讳,如有修改处,先在草稿上注明,再腾往试卷。

  再三检查,确认无误,秦钟一字一字的抄写起来。

  自开考起,每一个时辰擂鼓一通,当秦钟腾抄完毕的时候,第三通鼓刚过,用时三个时辰,天色也过了正午。

  搁现代,就是连考六个小时,这还是最基本的童生试,难怪说考场如战场,身体弱一点的都坚持不到最后,什么考到半途昏死过去,考的吐血,都是寻常事。

  秦钟纵然有了剑气,通过咏叹读书灵慧渐长,却仍有种身心俱疲的感觉。

  放下笔,双手撑着桌面,调整呼吸恢复精力,等等试卷自然晾干,现在不是不能交卷,而是墨迹未干,外面还飘着雨丝,干的慢,只能慢慢等。

  好一会儿,头脑恢复了清明,长长吁了口气,秦钟开始观察起别的考生,以钱均最让他在意。33ýqxsś.ćőm

  钱均是钱谦益的曾孙,家学渊博,文风兴旺,是个不可忽视的对手。

  此时还在书写,眼神有些发直,怔怔盯着卷面,秦钟猜测,应是为第一题举棋不定,他的眼力非同寻常,细细一看,果然,别的都写了,只有第一题空着。

  秦钟并非因此轻视钱均,反心神微凛,这是个强劲对手啊。

  自己是读过红楼梦的,明知道今上会早晚执掌大权,仍斟酌再三,而钱均是原生土著,太上与今上之争仍未落幕,明显是纯靠才学。

  值得一提的是,太上是开国皇帝,虽已百来岁了,但龙威不减,今上只是太上的孙儿,太上活活把亲儿子熬死了。

  再看别人,有的写写停停,有的拧巴着脸,半晌不下笔。

  少倾,确认试卷已经干透,秦钟举起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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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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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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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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