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恵兴楼前面的街道上,老远就看到了一大堆人在那里聚着,空气中飘荡着一个浓重的酒味和汗臭味,街边小商小贩卖力吆喝着。
很多穿着短打粗衣的矿工拿着酒葫芦,蹲在路边,互相吹嘘着,从街边小贩那里买一些花生米,或者小咸菜,就着这个味道,将酒灌进肚子。
常年重体力劳动,使得他们的肌肉和骨骼有不同程度的损伤,酒精麻痹神经,使得疼痛无法传到大脑皮层。
在似醉非醉之间,精神得到了升华,肉体得到了放松。
有些矿工喝的伶仃大醉,就地倒着,呼噜噜的睡,也不顾什么。
小偷小摸以及泼皮无赖,找上了这些醉汉。
时不时便能听到矿工暴揍小偷的声音,以及小偷的求饶声。
呼喝声,叫嚷声,吆喝声,暴揍声等等声音交织在一起,竟然有一种特殊的繁华。
刘江跟在赵致的身后,一脸感慨:“之前的惠兴楼,哪里有人过来?现在变得这么繁华,全都是你的功劳!”
“功劳不功劳的,没有什么意思,我只想多弄点钱,时间不等人啊。”赵致叹道。
本想从大门进去,可人太多,就来到了后门。
王宝站在后门口,指挥着几个小厮,把车上的货物往里面搬。
大都是一些花生,咸菜,大米之类的粮食。
惠兴楼现在生意很好,王宝也招募了很多小厮。
忽的抬起头看到了走过来的赵致,立马换上了笑脸。
“赵老弟,回来了?事情办得如何了?!”王宝笑眯眯的问道。
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现在的王宝那叫一个热情。
赵致笑道:“事办完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打算扩展烧酒,就去京城那边买了一些孤儿回来!”
“真的?那可是好事啊,这以后,咱们两个可有赚不完的钱。”王宝眼睛一亮,喜上眉梢。
他走到赵致面前,拍着肩膀,笑声大了几分:“你是不知道,你出去的这些天里,我是不敢敞开了卖酒水,每天都限量售卖,在你没回来之前,我就怕酒水卖光了,现在的生意很好,扩大生意好啊,到时候,咱们把酒水卖到京城去!”
“哈哈哈,这事还早着呢,这几天我打算将祖宅赎回来,同时去城外,告慰我父的在天之灵!”赵致说道。
话题忽然变得有些沉重,王宝重重的拍了几下赵致肩膀,语重心长的道:“你是个孝顺孩子,这样也好,这样吧,我现在也没有什么事,可以和你过去看看,顺便帮帮你,世道险恶,可不能被人骗了!”
王宝又看向赵致身后的刘江,说着好话,但态度显然没有对赵致那么好。
三人就这样,往城东那里走去。
赵致家的祖宅位于城东和城西交接处,这里相对来说富庶一些,知府衙门等一系列衙门就在城东。m.33ýqxsś.ćőm
也因为如此,所以住在这边的士绅也多。
官绅多了,风俗业就会发达,瓦舍勾栏,听曲尝腥,享尽温柔。
道路变得宽阔,虽然也是土路,可要比城西平整很多,街边的垃圾也能少点。
走过一家青楼,浓重的胭脂气味飘了过来,甚至还能听到嬉笑声。
赵致摇了摇头,加快了速度。
转了几个弯,最后停在了一处三进院子前。
这里距离知府衙门有一截路,可也算得上好地段。
漆黑色的大门紧紧关闭,熟悉的记忆扑面而来。
这是赵致家的祖宅,嘉靖年间,赵致的祖辈出过举人,在朝中当官,于是购置了这套房产。
王宝身先士卒,走上前去敲响了房门。
“邦邦绑!”
敲门声清脆,徐徐传荡。
“谁啊?!”
伴随着门轴摩擦声,一个汉子推开了大门。
“噫,你不是惠兴楼的掌柜吗?”汉子有些惊讶。
发问间赵致走了上来,汉子一眼就认出了。
“原来是你!”
汉子微微有些惊奇。
“是我!”
赵致掷地有声。
“你来做什么啊?”汉子走了出来,问道。
赵致指着大门,说道:“我之前说过,我会把我家赎回来,今天我来了!”
“赎回来?也是,你现在赚了钱,自然要赎回去,但是想赎回去,可没那么容易。”汉子有些迟疑,迟疑过后便有几分戏谑。
赵致操办烧酒生意的事瞒不住,在去京城的这几天时间里,已经在城中传开了。
汉子本来就是个街头混混,嗜酒如命,时不时就去惠兴楼买酒,自然知道这些事。
汉子叫何大眼,早年间给士绅充当打手,士绅们兼并土地时,他带着街头混混去那些百姓家里耀武扬威,打砸抢烧。
平时好狠斗勇,给士绅当狗,积攒了一些家底,后来又学着别人,给那些穷苦百姓放印子钱,逼得人家卖儿卖女。
他和那些士绅一唱一和,在永平府作恶多端。
手中也有几条人命,不是一个好东西。
属于那种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的垃圾人。
在永平府的街头也算一号人物,有了钱就买房买地,后来看上了赵致家的宅子,便趁着赵致老爹病重,将这处宅子贱买了过来。
当时,他花了三十两银子,把宅子从赵致的手中买来,根本不觉得有朝一日赵致能把宅子赎回去。
这处宅子,可不止三十两银子,少说也能卖五十两,宅子是赵致老爹之前翻新过的。
“我没有说笑,我当时三十两银子卖于你,今天我三十两银子买回来!”赵致目光坚定。
“哈哈哈哈,三十两?你在想屁吃!我现在没心情搭理你,赶紧滚!”
何大眼压根不在意,转身就回了家,砰的一声把大门关上,态度嚣张到了极点。
大门再次紧闭,王宝一脸不服气。
卖酒这么多天,谁不给惠兴楼掌柜几分面子,今天被人这么无视,心中火起。
撸起袖子就再次拍门,骂骂咧咧的道:“你个夯货,你竟然敢这么说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管你是谁,滚你娘的蛋,再瞎扯淡,小心你们的皮,老子混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怕过谁,想要赎回宅子,行,一百两银子,一分不能少,不然就滚!”
何大眼那骂骂咧咧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嚣张至极。
“他娘的,直接弄死他!”
身后的刘江瞬间火起,目光中杀气涌现。
“书生,他奶奶的,咱们受这气?直接翻墙进去,弄了他算了!”刘江骂骂咧咧,杀气十足。
赵致眼神闪烁不定,杀气凛然,这个何大眼已经被他判了死刑。
“这个何大眼早年间给士绅们当狗腿子起家,和城中那几个大户有几分关系,有几个甚至还是举人,杀了他容易,可他后面的那些士绅不好对付。”赵致说道。
王宝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两人,怎么出去一趟回来,就喊打喊杀?
“那啥,咱们找人吧,他何大眼再厉害,也不敢和官府作对,我那亲戚收了咱们这么多钱,不给咱们办事可不行!”
王宝在一旁劝道。
“此事先不着急,不用急着找人,先去城外看地吧。”
赵致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先将此事压下。
杀一个何大眼不算什么,可他背后的那些士绅不好对付。
这些人吃人不吐骨头,有几个甚至还有亲戚在朝中当官,杀了何大眼容易,引来了士绅的注意可就不太好了。
地方上的这些士绅,手中都养着家丁,与地方上的泼皮无赖、乡勇、乡兵、卫所军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实力未成长起来之前,和他们直接对上,不是什么好事。
这帮子人,在地方上盘根错节,只能通过暴力将其连根拔起。
如今赵致实力弱小,只能先苟着。
“洪武皇帝朱元璋”说过,当孙子没什么,朱元璋还曾当过一阵子叫花子,和天下大业相比,这点屈辱算不了什么。
心怀天下,便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之事,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赵致带着人走了,临走时回头看了一眼那漆黑色的大门,目光深邃。
......
赵致选择暂时隐忍,可那些士绅已经磨刀霍霍。
恵兴楼的烧酒生意,早就被他们注意上了,稍微观察一下人流量以及售价,就能推测出生意如何。
这独门烧酒生意,就像捡钱一样,哪个士绅能忍?一群以盘剥为业的食人兽,又怎么会允许赵致存在?
要是赵致背景深厚,他们或许会谨慎一些,可不过是一个死了爹的小屁孩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钱,只能由强者来赚。
在这个吃人的社会里,弱者,只会被吃的精光。
天上的星辰如斗,城东距离知府衙门不远的一座豪华院子的书房中,何大眼跪在地上,一脸谄媚:“李老爷,那个赵致赵小儿今天来小人家了,说要赎回家宅。”
李老爷名叫李鹏翔,举人出身,如今五十三岁,长子李彬在京城做言官,和东林关系不错,在这永平府城中算得上一号人物。
坐在书桌后的李鹏翔端起不久前下人送过来的肉粥,小口的喝着。
待到心满意足时,这才放下碗,说道:“赵致小儿?就是那个操办烧酒生意的人吧?据我所知,惠兴楼之前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小破店,就是因为烧酒生意,一跃成为整个永平府炙手可热的店家,钱就像是大风刮来一样,连大名鼎鼎的永兴楼都比不上!”
李鹏翔白白胖胖,穿着一件素衣道袍,头戴四方平定冠,看上去人模狗样,肚子里全是鸡鸣狗盗。
语气间的羡慕都快化作实质了,尽管手中良田无数,铁矿数座,可他依旧不知足。
确实,和嘉靖年间的徐华亭徐半城相比,确实多有不如。
“老爷,也不知道这个小兔崽子从哪里弄来的烧酒生意,他赚了这么久,也算够本了,李老爷是大善人,这钱应该由李老爷来赚,才好布施天下,解救万民!”何大眼更谄媚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哈哈哈,你这小子,跟着我这么多年,耳濡目染,竟然说了这么一番文绉绉的话,也算不错了。
不过,看惠兴楼那架势,赚钱只是寻常,城中盯着这生意的人不止我一个,我虽然有解救万民的心,可也得考虑别人,知府大人宅心仁厚,此事也应由他来主持!”李鹏翔笑了。
赵致的烧酒生意太赚钱,他品尝过烧酒,知道这里面的利润有多大。
仅凭他一个,很难将这门生意吞下,所以必须要拉一个强有力的伙伴。
永平府知府周济道就是最好的选择,县官不如现管,拉着他,也不怕被别人惦记。
常言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周济道可不是什么好玩意,上任之初,装模作样的去永平府北边转悠了一圈,说是巡视边墙,其实就是装模作样,最主要的目的是以此为由,向朝廷要钱。
只可惜,崇祯这个穷酸皇帝实在抽不出钱,就回了“自筹”的回复。
这样周济道牙根痒痒,心里不爽。
读书十几年,好不容易当了官,得把之前读书时的花费捞回来。
不然以后致仕了,用什么钱养老呢?
上任之后,一遍又一遍的搜刮民脂民膏,那架势,恨不得把地皮都刮走。
这些士绅与他狼狈为奸,把鱼鳞册上的那些上税田,尽数变为士绅手中的私人田,使得城外百姓要么沦为佃户,要么逃亡,要么去矿上卖命。
周济道也早就看上了赵致的烧酒生意,只是这家伙衣冠禽兽,没怎么明说过,倒是暗示过王安,让他去给赵致说说。
可那段时间赵致去了京城,王安找不到人,只能暂时放下。
黑夜越发深沉,明月与繁星被乌云遮住,四下里伸手不见五指。
如墨的夜笼罩四野,一张巨大的网向赵致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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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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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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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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