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仙侠小说>后宫三千都是咸鱼>第335章 番外篇:陈留王
  宁云县位处北地,接壤斯图,向来是大周最为贫瘠穷困之地。

  尤其在镇国公与淮安侯联手攻破斯图,一举灭了敌国后,这片地处偏远却异常广阔且连接两国的土地就变得异常重要。

  毕竟众所周知,大周与斯图文化差异极大,且上到内政下到民风都截然不同,先前各自为政还好,可如今斯图并入大周版图,如何平衡甚至将其同化就变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连带着宁云县接任者的选择都成了重中之重。

  为了此事,朝中连日争论不休。

  明眼见的,这是个立功的好机会,只要处理好了宁远县,或是能力出众些顺带将斯图那群异常不服教化的百姓管理妥当,这就是妥妥的功绩,载入史册也未必不可。

  可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若能力不足,管理不妥当还是小事,可若一不小心激起本就性格暴烈的斯图百姓奋起反动,将好不容易打下来的江山给丢了,那就不是一个失职之罪能说得过去的了。

  也是没办法,刚打下来的地方,处处还未有准备,斯图王室私底下的动作也不安分,且无论哪里总有那么些忠君爱国的有志之士,在民间更隐隐结成一小股势力,虽不能动摇根本,却也是个不小的麻烦。

  种种忧患不一而足,要想将斯图从上到下,从思想到作为完全归顺大周,还有不少的路要走。

  所以宁云县令的人选说重要也重要,若操作得当,朝廷要省下不少力。

  “真穷啊……”

  一排排简陋的茅草屋落于路边,沿街倒有不少人来往,只是大多身着粗布麻衣,一路看去,若只打着三两个补丁,都可以说是小有余粮的人家了呢。

  而宽敞的街中央,一顶略显简朴的马车慢悠悠路过。

  车厢一边的小窗户正被一柄折扇缓缓挑起,露出一张斯文俊秀的脸,只是这张脸上,却满是叹息,还隐隐带着一丝嫌弃。

  他对面的少年冷哼一声:“穷怎么了,还当你是锦衣玉食的郡王爷呢!”

  迎着少年鄙视的眼神,陈留王……不,应该是庶人赵玉泽微一挑眉:“能得金世子一路相伴,我也不算无趣了。”谁还不是个天潢贵胄呢。彡彡訁凊

  金景熙并未被他的话刺激到:“北疆混乱,原斯图也动乱频频,身为我大周子民,自该为君分忧,身先士卒。”

  “傻!”赵玉泽愤愤开口。

  放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反而来这穷地方受罪,到底是年纪小见识少,不知人心险恶。

  金景熙不置可否:“淫者见淫,恶者见恶,心有阴霾,看世人便皆是如此。”

  赵玉泽一噎,剜了他一眼。

  半日后,马车晃晃悠悠的终于停在了宁云县衙前,马夫跳下车上前,将准备的好的上任文书摆出来,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小胡子中年人快步跑出来,在马车旁站定,躬身一拜。

  “下官宁云县主簿邓杨,见过金世子。”

  马车帘被挑起,少顷便出现了一张白净俊秀的脸,对着邓杨微微一笑。

  看着慢条斯理下了马车的男人,邓杨心里嘀咕,一时之间竟有些失语。

  ——金世子不是未及弱冠,据闻还是个十多岁的少年?而面前这个男人……不能说老,但看着也不年轻,说少年多少有点昧良心。

  心里嘀咕,可邓杨动作倒利索极了,急忙行礼。

  无论是谁,总归不是他一个小主簿得罪的起的。

  万一这金世子就是长得显老呢。

  还不知自己风评被害的金景熙见赵玉泽下去了,也跟着利索跳下马车,站定后打量了几眼。

  第一印象:穷。

  他叹了口气,路漫漫其修远啊。

  他打起精神,一转头就看见了恍若失神的邓杨和他身后的两个捕快。

  对于自己这张脸他还是很自信的,见状心下得意一瞬,才轻咳一声。

  邓杨回过神来忙告罪,挥退捕快,躬身引着两人往县衙而去。

  实在不怨他失神,而是他们这地方实在没出过这样漂亮出彩的人物,只瞧着通身气派便足以震慑旁人,更遑论这位还有着这样一张脸,邓杨活了大半辈子,自认也是见过小世面的人了,却从未见过比这位金世子还好看的人。

  这才是少年风采嘛。

  他就说先前那位怎么着也不像十来岁的。

  “刘县令卧病在床,实在起不来身,叫下官向世子告罪一声,与您交接,万望世子莫怪。”邓杨小心翼翼地告罪。

  金景熙点点头:“刘县令为宁云县辛劳大半辈子,合该歇着了,你且叫他放宽心,待他病愈,我们一道把酒言欢。”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对于邓杨的告罪,金景熙倒没什么恶感,宁云县作为朝野皆知的贫瘠之地,向来不受朝臣欢迎,能在这里赴任的大多是得罪了人或没有关系的,这位刘县令就是如此,不然也不会大半辈子都耗在宁云县了。

  他颇为接受良好地跟着邓杨四下瞧着。

  邓杨也在不着痕迹地观察着这位新上任的县令。

  早在刘县令身子不济后,他们就有了可能要换个新县令的心理准备,不过在知道新县令是何人后,他还是有些惊讶。

  众所周知宁云县是什么样的存在,便是外放也绝不会看上他们这里,若非先前破了斯图,只怕朝廷都不会分半点眼神给宁云。

  而这位,长公主之子,侯府世子,据闻还是皇帝当庭称赞不已青眼相看的外甥,太多光环加身,任谁也没想到他竟会主动请缨来这贫瘠之地。

  而且若之前的传言没错……这位是准备走武将路子的?

  且邓杨心中也有隐忧。

  这位身份太高,随随便便搬出个靠山都是压死人的存在,若再是个混不吝的性子,本就贫困的宁云只怕要雪上加霜。

  先前借着斯图的东风,他可希望能来个靠谱的,宁云百姓已经够困难了,当然不是刘县令不好,而是他太稳太平,只能守成,却不能开疆拓土。

  可现在……

  指望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能有大局观不难,可若说为民请命,如当初的陆青天一样救扶万民于困苦之间,甚至以一己之力拉扶百姓至衣食无忧小有余钱的境地……邓杨觉得自己想的太美。

  金景熙不知眨眼之间这位主簿心里就飘过这么多心思,粗略看过县衙后便对他道:“我与师爷轻装上路,行李还在后头,等东西到了你记得叫人搬进来归置好,今日天色稍晚,明日整顿一番,后日你来我与我交接。”

  一听这话,邓杨心里就咯噔一声。

  这怎么听都不像是好好来干事的。

  他也不敢露出分毫异色,对金景熙的要求一一应下。

  略微收拾妥当后,金景熙坐在椅子上,微皱眉头打量着周围,眼里含着挑剔。

  赵玉泽坐在一旁,瞥了他一眼:“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谁说我后悔了?”金景熙立刻辩驳,“我不喜欢这里的环境不假,却并非不能坚持,若有朝一日能将这里变得与京城一般无二,那才叫厉害!”

  “得了吧,你这辈子都赢不过陆松云。”

  金景熙目光瞬间变得犀利:“宁云必会比青州更繁荣安居。”

  赢不过陆松云?

  笑话!

  赵玉泽难得有了些兴趣:“所以你弃武从文,真的是为了与陆松云一较高下?”

  金景熙反应过来被套话,狠狠瞪了他一眼:“他陆松云也配?”

  赵玉泽挑眉:“大外甥,且听舅舅一句劝,前程比仇敌更重要。”再说仇敌实在太抬举你,人陆松云压根儿没将你当回事儿。

  “我自然知晓。”金景熙冷哼一声,“你以为我十年寒窗,读去了狗肚子不成?”

  人人皆传他骑射武艺出众,一柄弯弓更是随身不离,可分明他读书更出色,只是从未展露人前罢了,若比文采策论,他未必输那群文官哪里。

  面对赵玉泽的质疑,他只轻嗤一声:“文武双全难道不是男人的基本能力么?”

  手无缚鸡之力的赵玉泽:“……”

  感觉有被内涵到。

  所以人家文武双全,只是忍痛拒绝武将之路,选择了文之一道么?

  听到他的吐槽,金景熙道:“谁说文官就只能舞文弄墨、风花雪月呢,即便做了文官,我一样能骑马射箭,除剿匪寇,这与我的初衷并不相悖。”

  赵玉泽此这才仔细瞧了瞧这个此时眉眼生辉的外甥。

  少年意气,自成风流。

  倒叫人高看一眼。

  感觉到他欣慰如“吾家有儿初长成”的眼神,慈祥的有些过分,金景熙浑身鸡皮疙瘩顿起,警惕地看了他一眼,坐得离他远了些。

  这不是个好东西。

  离京之前皇帝舅舅特地叮嘱过的。

  赵玉泽轻啧一声,像是在嘲笑他太过胆小。

  “你有什么意见?”金景熙微微眯眼,“左右日后要辅助我改造宁云,你若有异议,不若开诚布公?”

  赵玉泽脸色一僵。

  对啊,怎么就忘了,宁云不是金景熙的责任,而是他的。

  心情瞬间沉重。

  金景熙眼含探究:“说来我很是好奇,你究竟做了什么,能叫皇帝舅舅饶你一条狗命?”

  赵玉泽脸色更僵。

  他能怎么说?

  说他父王太机智,临死都不忘给身为儿子的他留下保命符么?

  皇帝也是,竟当真守信,只为了那一句虚无缥缈的承诺就能放过他这个心腹大患,简直昏君之像!

  不就是他父王在他登基时扶了一把么,不就是要了他一个承诺么,你一个狼灭,回过头说自己诚实守信,像话么?!

  赵玉泽心累,他不想说话。

  若说自己了结也不是什么难事,眼一闭牙一咬就过去了,可偏生被皇帝拿捏住了。

  若说他最此生最后悔的事,大概就是算计王妃了,他是真的喜欢她,可当初被皇位蒙了眼,害死了她,平日还好,午夜梦回间总是想起她,每每叫他心有愧疚,日渐增移。

  偏生天杀的皇帝不知怎的竟看了出来,拿平远将军一家做条件,还有个嫁了御前红人的小姨子,然后叫他赎罪,他还能怎么样,当然是赎了。

  被皇帝拿捏在手里,任人鱼肉,他还能怎么样呢。

  “所以是因为舅舅那每月毒发的药么?”听完他的心理历程,金景熙好奇道。

  赵玉泽冷哼一声:“他的毒是厉害,能疼的人求死不能,可来宁云,是我自愿的。”若不然一口砒霜了结就是了。

  这说法是不是死鸭子嘴硬,金景熙持怀疑态度,听刘公公说这是季太医精心研制所得,他还是更信季太医。

  当然,能叫罪臣赎罪,那是最好了。

  毕竟这位本事是有的,还不小,若不然仅凭自己,金景熙还真不敢担下宁云这个大摊子。

  若能为困顿中的百姓做些什么,拉他们一把,叫他们免于贫苦,这可比斩杀陈留王有意义得多,废物利用到底是不错的。

  反正众所周知,陈留王已经斩首,世间再无此人,他的那群乱党也灭干净了,平日身边也有人盯着,不怕他起幺蛾子。

  想罢,金景熙正色道:“既然造孽太多,那就用余生来赎罪吧。”

  “余生……”赵玉泽低低开口,不由轻笑了一声。

  皇帝怎么可能叫他长命百岁。

  待到宁云民康物阜,百姓安居之时,大抵便是他了结之日。

  这才叫赎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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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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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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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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