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南辰已经走了很久了,范芸还坐在座位上,痴痴地看着手里墨迹已干的纸,眼神迷离,不知想到了什么。
过了许久,她才终于长长地吐了口气,将这张手稿郑重叠好,放进怀中,走回了二楼的房间。
房间里,她命人取来了自己一路带着的那个精巧的箱子,从里面取出上好的笔墨纸砚,在书桌上铺开。
一个个娟秀的字迹慢慢地在细密光滑的纸张上铺陈开来。
直到深夜,她才放下笔,揉了揉微微发酸的手腕,待墨迹干透,将其装入信封,用火漆封好,唤来一名护卫,“送去临都韩相府上,交给琪小姐。”
护卫立刻领命而去,很快一阵马蹄声响起,旋即又渐渐消失在黑夜之中。
......
临都。
大临朝的都城。
作为天下三国之中最富之国,大临朝的帝都临都,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整座天下最繁华的所在。
三层城墙层叠护卫着帝国最核心的所在,外城周长近25公里,围成一座傲然耸立又蔚为壮观的雄城。
但纵使这般大城,塞进逾百万人口,也变得一点也不空旷。
相反,鳞鳞万瓦、屋宇充满、寸尺无空、巷陌壅塞。
但这些紧凑与拥堵都是属于平民的,对于这座城市的上层而言,他们所见的只有繁华与热闹。
他们住的地方依旧宽阔而舒爽,他们出行都是大道宽阔,他们求的都是文华和风雅,他们从不囿于柴米油盐......
他们与他们同处一个城市,过的却是两种生活。
三月十三日下午,一匹快马自西而来,径直越过排队入城的长长队伍,出示了身份令牌之后,冲向了内城核心处的一座豪奢宅邸。
此刻的这处豪奢宅邸中,一场权贵后辈之间的诗会正在举行。
暮春已中,虽过了上巳节,但也还是流觞曲水,吟诗作对的好时候。
意气风发的少年男女们出游、聚会、饮宴,都是被大临高层鼓励的优良传统。
从河畔接引的活水,流入府邸的一处深深庭院,在专门修砌的曲折蜿蜒水道里骤然变得和缓而温顺,再带着仆役们从上游洒下的花瓣清香,从此间坐着的一个个年轻人身边流过。
这些年轻人或端坐或斜靠,或庄重或慵懒,各个不凡,权贵出身、才华惊世、风姿卓越至少都占据一样。
一个个酒盏被放入水中,俊男美女齐聚一堂,行令饮酒,再配以各种雅致有趣的小活动,端的是世间一等风雅。
也是大临朝孜孜以求,营造的盛世景象。
待一轮酒毕,端坐主位的一位相貌清丽,姿容高洁的红衣姑娘从一旁婢女递来的签筒里随意抽出一支,一看上面的字,朝左右一亮,笑着道:“言志。”
众人闻言脸上笑容依旧,这言志之题虽不如咏花、咏山那般有具体之对象,但也是十分常见的题目,而且内涵十分宽泛,讲喜好,讲追求,讲善恶,都能算得上框架之内,对他们这些人而言,委实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要想在这般场合赢得满堂彩,那就得费一番好思量了。
红衣女子等众人稍稍思量了一下,轻点一下头,上游便有仆役放下一个木制酒盏,酒盏在平缓的水流里顺流而下,在一处打了个旋。
流觞曲水的规则很简单,酒杯在何处停留或者打转,最近之人便要取酒饮下。
而这些自负文华之人,自然还加上了作诗的规矩,要做不上合格之诗,便要再罚一杯。
所以,众人便都看着酒盏附近坐着的一个少年。
少年五官虽不错但称不上俊美,肤色还稍有些黑,身上的衣着也不算多么华贵,显然不是什么权贵公子。
但他能跻身这样的舞台,凭借的是他九岁时便参加并且通过了大临皇帝亲自主持的神童试,如今乃是太学上、内、外三舍之中最高的上舍生,以这身才学,在尤重文华的大临,便值得一份重视。
他捞起酒盏,缓缓将杯中酒饮尽,开口道:“家资是何物,积帙列梁梠。高斋晓开卷,独共圣人语。英贤虽异世,自古心相许。案头见蠹鱼,犹胜凡俦侣。”
众人听完,轰然叫好。
少年微微仰头,左顾右盼,显然对自己的这首诗也颇为满意。
他们都不知道的是,在院子旁边的一处房中,已经有府上人快速抄下了这首诗,送到了后花园的一处安静水榭之中。
水榭里,两个中年男子正对坐饮茶闲聊。
仆役将诗文送进来,两人扫过一眼,皆微微颔首。
“不错,这诗不仅切题,好学上进之意跃然纸上,清贵之意扑面而来,这场小儿辈的玩闹,也算有所收获了。”
“子元说得不错,有此一诗,这场聚会也算是可以小有名声,不辱没你三代三相的韩氏门第了。”
“子夷兄切莫调侃于我,你范家又何尝不是三代三相了?”
两人说完,齐齐一笑。
笑声自然是传不到那边的庭院的,那里宴饮正欢,一直是欢声阵阵。
又有两人饮酒,凑了个勉强合格的诗之后,酒盏停在了一个衣衫华美,长相不凡的年轻人面前。
瞧见是他,众人都好奇地看了过来。
不为别的,这位神态倨傲又气度不凡的年轻人,乃是大临文坛极负盛名的蔡远公嫡长孙,据说其文采得蔡远公及文坛诸位前辈亲口称赞,早已是盛名远扬。
先前没轮到他,此番可不能错过了。
年轻人瞥了一眼那位正志得意满的少年,将酒饮尽,淡淡吟道:“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
那位出身低微,只以文采动人的山野少年,瞬间涨红了脸。
坐在主位上的那位红裙女子也皱起了眉,缓缓道:“此题为言志,不切题,当罚。”
年轻人也不争辩,耸了耸肩,又倒了一杯,一饮而尽,“我认罚。”
瞧见这般坦然姿态,众人都陆续反应过来,他竟是只为了嘲讽一下先前那位少年。
一时间,众人心绪各异,气氛也难免变得不那么融洽。
但这倨傲年轻人竟似浑然不觉,依旧神态自若。
“胡闹!”
水榭里,这首新出的诗被送了过来,这座豪奢府邸的主人,当朝副相韩早眉头一皱,显然对这首诗十分不满。
在他对面那位长着一缕美髯的男人淡然道:“子元兄不必激动,单看这首诗也颇有奇趣,如果不是此情此景,倒也称得上一首佳作了。”
韩早哼了一声,“问题就是这此情此景啊!”
美髯男人淡淡一笑,“谁人年少轻狂。这蔡家小子不懂事,自有人收拾他的。”
韩早微微一怔,旋即也轻松一笑,“是啊,那位不是还在这儿嘛!他也出身贫寒,如何听得了这等言语,且看他如何应对。”
曲水之畔,新换的酒盏继续轻摇而下,在路过一处时,竟突兀地停住了。
一个气质风雅高洁的白衣男子,伸出洁白修长的手从水中捞起酒盏,微笑道:“看来是该我了。”
众人尽皆肃穆,谁也看得出来,方才酒盏的情况有些诡异,再结合白衣男子的动作,谁还看不出来这是这个男子有意为之。
但没有谁愿意站出来说什么。
因为这个男人实在是太特殊了。
出身寒微,却是难得的神童,停了多年的神童试,就是为他而重开;
更神奇的是,他不只文采绝世,竟还有极其不凡的修行资质,如今除了是太学声威最盛的学生,更是大临第一宗门,桃李亭宗主的关门弟子;
最最神奇的是,他还长得俊美非凡,据说公主都倾心于他,陛下也有意让他尚公主,却被群臣挡了回去。
大家口口声声说着此等栋梁,岂能因成驸马而闲置,转头就各显神通,试图拉他与自家结亲。
在众人看来,今日韩家将他请来,未必就没有让他与韩家大小姐亲近亲近的意思。
你说就这样一个人,他要开口作诗,谁不得乖乖听着,同时还满怀期待?彡彡訁凊
一时间,满座俱静,和缓的水流声竟也清晰可闻。
一个比水流声还好听的声音缓缓道:“假金方用真金镀,若是真金不镀金。十载临都得一第,何须空腹用高心。”
“好!”
不知是谁立刻喊了一声,却发现没人附和。
他愕然环顾,瞧见蔡家那位公子脸直接成了猪肝色,却又无法发作,这才猛地反应过来。
假金方用真金镀,若是真金不镀金,这不就是讽刺蔡家公子没有真才实学,家里老人只能亲自出面为他镀金么。
好家伙,蔡家公子讽刺他们出身寒微,学着贵人的样子附庸风雅,是苔花学牡丹,他便讽刺蔡家公子是个有名无实的草包,还真是不留情面啊!
“好一句假金方用真金镀,若是真金不镀金,着实解气!”
水榭里,韩早也颔首微笑,“更关键的是,他还能在末两句又转回来,切中这言志之题,告诫大家虚心向学,苦学求功名,难得!难得啊!不愧是临都佳婿啊!”
美髯男人笑着道:“经过这番波折,今日韩府这场酒会,怕是要名动临都咯!”
韩早捻须而笑,显然很同意这位世交老友的判断。
曲水旁,一片安静中,白衣男子竟再度开口,“方才这诗,我是为回讽蔡公子而作,存心不正,当罚一杯。”
说着,便自倒一盏,再度一饮而尽。
这般洒脱坦荡姿态,配合着面容风度,看得众人心服口服,不少姑娘已是眼中异彩连连。
就连主位上的红衣女子也是不由颔首,眼中多了一丝好感。
放下酒盏,他复又开口道:“酒盏既然到了我这儿,岂能不真正作一首切题之诗,供诸位品评,也回馈琪小姐东道之谊。”
“白云深,你非得要如此踩着众人的肩膀,全你的名头吗?”蔡家公子不忿道。
白衣男子微微一笑,“有何不可?你若觉得你文采胜于我,作诗将我比下去便是,我自当俯首认输。”
言语之间,他竟对蔡家公子不无挑拨之意的指控半点不解释。
当朝副相宅邸,满座临都才俊,他坦言就是要一诗压全场,这是何等的狂妄!
但,又是何等的自信!
在座之人,谁不是自认不凡,但左右对视之下,竟一片死寂。
谁都希望别人站起来,为他们出口气。
但不巧的是,别人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他们只好任由白衣男子稍作沉吟,缓缓吟诵。
“自小刺头深草里,而今渐觉出蓬蒿。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一诗出,满座愕然无声。
诗意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极其直白:
老子虽然出身寒微,但是老子就是凌云木的资材,现在已经远超你们这些蓬蒿,你们一个个的都不识货,只有在老子现在成了凌云巨木的时候才来夸赞。
明明被白衣男子指着鼻子嘲讽,但众人除了心底暗自不忿,竟没人敢站起来跟白衣男子相争。
因为这位如今的风头实在是太盛了,在太学,在修行界,在官场都有无数人追捧。
甚至已经有人给他起了外号,书剑双绝,临都佳婿。
其威势不言而喻。
于是,白衣男子顾盼之下,如鹤立鸡群,一人压服全场。
水榭之中,韩早拿着新送来的诗,苦笑摇头,“我等还希望他帮忙压一压蔡家小子,没想到人家已经把算盘打到我脑袋上了。后生可畏啊!”
美髯男人微微眯着眼,“不是后生可畏,是后生身后的人可畏。”
韩早点了点头,“据说,桃李亭最近跟太子那边的人走得挺近的?”
美髯男人不置可否,只是叹道:“局势动荡,你来我往,这一局,算是我们输了半子,不碍事。”
曲水旁,韩家大小姐韩玉琪对白衣男子这番做派也是无奈,她和这场中其余那些只懂男欢女爱的笨蛋小姐们不同,她对这位号称临都佳婿的白云深并无感觉,同时家学渊源让她想得更多。
白云深这无疑是想要借着韩家的名头,甚至说是踩着韩家的名头,将自己的名声再抬一层。
这种利用让她很不爽,更不爽的是他那目中无人又理所当然的态度。
可是,诗文的事终究要用诗文来解决。
人家光明正大借此压人,你若是不能以此回击,那再大的不服也只能憋着。
她一个文采只能说凑合的女子,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总不能希望从天边来一个文采绝世的人,将这个白云深比下去吧?
就在这时,一个韩家仆役快步走来,递上一封信,“大小姐,范家芸小姐来信,刚刚送来的。”
韩玉琪眼前一亮,伸手接过,竟然直接就拆开看了起来。
范韩两家是世交,她和范芸更是无话不谈的闺中密友,即使范芸如今回了西凤路的凤州老家,她俩之间依旧保持着一月一封的通信。
两人会在信中分享彼此的生活趣事,每次收到范芸信的那天,都是韩玉琪一个月中最开心的一天。
这个突如其来小插曲也让场中尴尬沉寂的气氛找到了宣泄的口子,立刻便有人笑问道:“玉琪,是范相家的芸妹妹吗?”
韩玉琪一面看着书信,一面点了点头。
“说起来,芸小姐离开临都有些年了啊!”
“是啊,当年芸小姐和琪小姐在临都一起横行霸道的日子似乎还在眼前呢。”
“别这么说,琪小姐什么时候横行霸道了,她都是坐在马车里看着芸小姐横行霸道的。”
众人哈哈笑起来,回忆起当初的日子,气氛渐渐轻松。
当然这里面多少也带着点强行转过话题,不想继续被白云深踩着的意思。
但这世间的事,往往是不那么容易如愿的。
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根源不在于树欲静,而在于掌握了绝对主动权的风不想止。
你没有主动权,你就活该不能如意。
在这个场上,掌握绝对主动权的人,不是此间的主人,当朝宰执之女的韩玉琪,而是那位出身寒微,如今名动临都的白云深。
好不容易造好的势被一封书信打断,他倒也没有再追着众人要他们来品评一下自己的诗,他只是依旧气度从容自信地看着读信的韩玉琪,“琪小姐,久闻凤州范氏一门三相,诗书传家,当初文正公更是文武并重,独领一朝风骚,在下一向钦佩有加。不知芸小姐此信中,可有佳作能与我等分享,也好让我等领略一下曾经天下文魁的风采。”
这话一出,在座的不少人都直接皱了眉头。
既因为白云深这言语当中的挑衅之意太过明显,又是因为这份挑衅之意来得太过浅薄,尤其是最后一句,感觉十分生硬。
尤其是那些父辈亲族一直在这个权力泥潭中打滚的人,几乎是下意识觉得这背后之事恐怕并非单纯的少年意气那么简单。
而旋即他们又联想到如今朝局中无人挑明但又谁都知晓的党争,想到白云深似乎颇得太子青睐,想到韩相、范相乃是朝中旧党大旗,不由打了个寒颤。
于是,不等韩玉琪说话,就立刻有人笑着解围,“姑娘家之间的私信往来,聊的都是些闺房密语,哪儿会动不动些什么诗词歌赋啊!”
“不错,白兄此言,未免有些太过想当然了。”
白云深缓缓点头,“原来如此,倒是我浅薄了,不知道世家相处的门道,让诸位见笑了,也请琪小姐见谅。”
说着他举起酒杯,自罚了一盏,里外都给他占了,倒让人一腔郁闷无处可发。
瞧见这一茬被遮掩了过去,众人都暗自松了口气。
没想到韩玉琪却忽然开口道:“范韩两家,诗书传家,为国尽忠,谈不上什么世家,但书信往来,偶尔也的确会有些佳作共赏,这一点白公子倒也并未说错。”
白云深显然也是有些意外,表情微不可查地怔了怔之后微笑道:“莫非此番还真有佳作可与我等分享。”
韩玉琪摇了摇头,“诗倒是确有一首,而且还十分切题,但今时今日,让一个不在此间的人,抢了诸位尤其是白公子的风头,便是我这个东道的过失,还是不必了。”
白云深心头冷笑,他并不相信韩玉琪手里的那封信里有什么能比过他的诗,多半是为了挽回面子在故弄玄虚。
于是他微笑道:“但有佳作能将我等比下,那便是文坛幸事,我等只会觉得与有荣焉,又岂会做小儿态。琪小姐不妨念了便是。”
韩玉琪看着他,笑着道;“真的要念吗?”
白云深看着韩玉琪的表情,心头微微有些疑惑,但旋即强大的自信涌起,“洗耳恭听。”
“那你倒是确实要洗耳恭听了。”
韩玉琪笑着说了一句,这陡然而来的自信和针锋相对的气息,让众人心头一动,场中闻声立静。
韩玉琪轻轻抖了抖手里的信纸,目光落向信纸最后的那几行字,朱唇轻启,缓缓念道: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她顿了顿,声音一扬。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曲水缓缓流响,水边众人的沉默更加安静。
何为志,志者,愿也,决心也,气魄也。
比起这首诗中的那份决心和气魄,他们先前空念的那些读书、功名,乃至于自诩的凌云之才,都显得多么小气而畏缩。
“好!好一个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一个浑厚的声音忽然响起,韩玉琪扭头回望,连忙起身行礼惊讶道:“爹爹,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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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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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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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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