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流浪者旅途>第60章 名字的重量
  帝都的城门缓缓打开,大军有条不紊地走出城门。

  两旁的街道上挤满了人群,可是没有祈祷与祝福,有的只是死寂。

  除却部分士兵家属在低头默然祈祷,帝都的其他居民没有一人为这支出征的军队送行,他们只是冷漠的看着。

  因为他们是上阵杀人的士卒,不是英雄,守护的也并非是他们,而是这个已经腐朽的王国。

  “还真是冷清啊。”

  骑马走在最前方的吴峰神色淡然,目不斜视的盯着前方,而他的身后却是传来了艾琳那揶揄的话语。

  也不知这番略带讽刺的话是说给两旁的百姓还是自己。

  “是啊,还记得以前,我刚入伍时,第一次随军出征可是伴随着鲜花与掌声,这才多久,就沦落到这般田地。”

  骑马走在艾琳身旁的莱昂不禁感叹,语气之中尽显低落。

  何时他们狮心骑士团从民众人人向往的英雄成为了助纣为虐的帮凶了,这个世道到底怎么了,为何捍卫荣耀的他们已不再被人们所钦佩与向往。

  是他们的错,还是民众的错,莱昂已经有些分不清了,他不是不知道这些年帝国的所作所为,也不是不清楚在大臣奥内斯特执政下的百姓是如何的水深火热。

  可他只是一名军人,不是朝政上那些善于纵横捭阖的政治家,军人职责只有一个,那就是服从命令,无论这命令是对是错。

  感受着两旁民众射来的冷漠视线,莱昂心有戚戚,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令人不快。

  他知道的,他,他们,狮心骑士团已经失了民心。

  在他们决定守护荣耀,守护王国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失去了民心,他们再也不是那个所到之处,夹道欢迎的王者之师。

  “我说,想这么多干嘛,只要我们把那所谓的革命军给干趴下,我们不照旧是声名赫赫的天下第一强军。”

  略微落后一个身位的金斯利听到莱昂的丧气话,双腿一夹马腹,从身后追上了莱昂,一巴掌拍在莱昂的背上,险些没把他从马背上给拍下去。

  “好了,好了,打起精神来,我们可是在出征,怎么搞得跟打了败仗一样,底下的小的们可是看着咱们呢,做好表率。”

  金斯利拍了拍手,笑着对莱昂说道。

  身为副团之一的他其出身不同于艾琳,莱昂,艾琳以及金森,莱昂自不必说,身为布德的长子从小便是帝国精英阶层,艾琳作为富商之女同样也差不到哪里去,甚至就连金森,其父亲也是执政一方的封疆大吏。

  而他,金斯利,从小便是一名孤儿,别说父母了,连亲戚都没几个,为数不多的几个亲戚对他也是如躲瘟神一般躲的远远的。金斯利是在平民窟摸爬滚打长大的,从小就过着如野狗刨食般的生活,也正是因为早年间的悲惨经历,让他对权力有着异于常人的执着与向往。

  若不是他谋略不够,估计他也不会选择从军这条路。

  在金斯利心中,什么正义不正义的,那都无关紧要,民众的死活更是与他无关。谁给他权力,谁能让他过上更好的生活,他就为谁卖命,就这么简单。

  而恰巧,帝国完美的符合了金斯利的选项,只有在帝国,他才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奢靡生活,他才能感觉自己活的像个人。

  至于民众的疾苦,那与他何关?在他因一小块面包遭受毒打的时候,可没见到有人来帮过他,那他又为何要放弃眼下的富贵生活去当什么狗屁英雄。英雄?英雄的名讳可是吃不饱饭的。

  革命军不是没有暗中策反过他,也曾许诺过他成事之后的种种好处,可从小生活在黑暗的他深刻明白一个道理,承诺是最不可信的东西,到手的好处才是实实在在的。

  他可没那个劳心思去和革命军一起过筚路蓝缕的苦生活,当下纸醉金迷的生活才是他向往与追求的。

  相比民众,金斯利更关心帝都内那些丰满迷人的富太太们。

  想起昨晚一起滚床单的法琳曼太太,金斯利只觉嘴角干涩。

  法琳曼的丈夫并不是不知道妻子偷情的事,可一名商人的他如何能与金斯利抗衡,哪怕知道了也只得忍气吞声。

  就光是这一点,这是革命军能给予他的吗?明显不可能,可能还会为了所谓的民意将他缉拿归案,简直可笑!

  也正是因为如此,金斯利是三名副团长及参谋中对革命军最厌恶的一人,在听到军队决定开拨对革命军开战时,他也是最为上心的一个。

  毕竟在金斯利看来,革命军打着正义的旗帜要将他的美好生活抹去,这令他如何能忍。

  只要将那什么革命军彻底消灭,他的美好生活就将一直持续下去。

  金斯利看着街道两旁的民众,面露不屑。

  在他看来这些人都是弱者,弱者的想法并不重要,他们能过上怎样的生活取决于统治着他们的人是谁,他们所期望的生活也不过是上位者对他们的施舍罢了,弱者是没有选择的余地的。

  而他,再也不要去过以前那种生活,一天都不行,死也不行!

  “我知道,我只是...算了,赶路吧...”

  莱昂看着金斯利那张面露不屑的脸色,沉默良久还是没有把话说出口。

  莱昂骑着马,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团员,那句深埋在心底的话却是时刻响彻耳边。

  ‘也许这一战,会比想象中的要艰辛,不知有几人能够回到帝都。’

  倒不是他对自家的团员不自信,就是因为太了解自己所在的部队是种怎样的部队,他才有这份担忧。

  此行的目的地,雷托山谷,雷托城,帝都的最后一道关卡,在哪里有着近十五万人的部队等着他们。

  而他们,则将要以三万对战十五万。

  是,狮心骑士团的每位成员都是以一当十的强军,可这个人数差距已经不是实力能够抹平的。更何况,革命军的东征大将军,弗莉达,就在雷托山谷外等着他们。

  此战必然是一场血战,也是一场时间战,看是他们被革命军的东征军攻破城池向着帝都直驱而入,还是南方战场上艾斯德斯先把革命军主力给打垮然后与他们对东征军形成合围之势。

  狮心骑士团就在这份诡异的沉默中缓缓地出了城,连年征战早已把他们的心锻炼的如钢铁一般坚韧,只是今日这份落差依旧令人难以接受。

  感受着士气的低沉,走在最前方的吴峰忍不住叹了口气,双手拉住缰绳停了下来,他明白,是时候他该出马了,不然这仗还没打,就已经输了。

  尽管他不善于说一些鼓舞人心的言辞,可眼下这种情况,哪怕是硬着头皮也得上。

  对艾琳投去一个眼神,艾琳立即心领神会,抬手单手握拳做了个停的手势。

  随着艾琳做出手势,身后的大军立即停了下来。

  看着这一幕的吴峰暗自点头,行令禁止,不愧当世第一强军,只是这士气嘛,苦笑一声,没想到有天自己也得装模作样的当着如此多的众人发表一番‘发自肺腑’的战前宣言。

  骑着马走向一处土堆形成的高坡,吴峰扫视过眼前的众人,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

  “诸位!

  我明白,此去一战,乃我等最为艰辛的一战,可是传承千年的狮心之名,难道就要在我等手中没落!?”

  底下的士兵抬起低沉的头,看向自家的团长,眼神逐渐有了一些坚毅。

  看着有些效果的吴峰接着话继续大声吼道,他很聪明,没有从什么不义之师这种去观点去鼓励人心,因为事实上他们的确站在了民众的对立面。33ýqxsś.ćőm

  与其说些空口白话,倒不如直接从他们最看重也最在意的地方说起,荣耀。

  是的,就是荣耀,狮心骑士团的每个人似荣耀如生命,哪怕是金斯利也不例外,生命可舍,荣耀不可辱!

  “千年征战,是叫这天下认得我狮心骑士团!在战场之上一声承荣而生!载誉而死!能叫破多少人吓破胆子!?

  可是,我们所有人都理当明白!狮心骑士团不是我等挣来的!是那些死去的人替我们挣来的!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团里曾经有个公子哥,叫特纳,米克·特纳,在入团的第一天被吓得尿了裤子,囔囔着要回家!”

  这话一出口,底下不少士兵都露出了一丝追忆的笑容,他们当然知道那个尿裤子的公子哥,那个有着青梅竹马的公子哥,那个喜欢没事就拿着定情信物怀表看照片的公子哥。

  “可是在去年,特纳死了,为了掩护大部队的奇袭计划,他毅然决然的率领他那支小队做诱饵,唐纳德,普利莫,哈雷,尤利乌,伍德罗.....这是那支小队所有人的名字!”

  “我还记得!当我率领部队找到他们时,特纳身中数箭,靠在尸堆边上,擦干净沾满鲜血的手,抚摸着手中的怀表,看了又看,生怕其沾上一点!他死的很安静,是笑着死的!他问我的最后一句话是,

  团长!我守护住骑士团的荣耀了吗!?”

  最后一句话,吴峰是吼着说出来的。

  在这句话后,所有人都沉默了,脸上不再有彷徨,不再有迷茫,取而代之的是沉闷与坚毅。

  所有人都明白,他们背负着一个名字,这个名字随着每一个人的死去越来越重,越来越重。

  这个名字叫狮心骑士团,承担着所有人的血的名字,活着的人要替死去的人让这个名字继续威震四海。

  叫世上所有人!忘不掉他们!忘不掉威震四海的狮心骑士团!

  铮!

  吴峰拔出腰间的暗月,立于胸前,神色坚毅。

  铮!

  所有人都拔出腰间的佩剑,立于胸前,神色肃穆。

  “现在!该由我们来捍卫这份荣誉!”

  “承荣而生!载誉而死!”

  “承荣而生!载誉而死!!”

  所有人喊出这重若千斤的口号,这叫喊声突破云霄,直冲九天!

  “荣誉当属狮心骑士团!”

  “荣誉当属狮心骑士团!!”

  收入暗月,吴峰大手一挥。

  “出发!去守护我等的荣耀!!”

  “是!!”

  现在的他们已经不会在想着什么正义,什么民众,也不会再去想做什么英雄。

  只因他们是士兵,生当为战,为战生!为战死!

  他们要去守护前人传承下来的荣耀,哪怕因此付出性命!

  看着已经重回士气巅峰的骑士团,吴峰暗松一口气,还好之前做足了功课,不然还真担心有些下不来台。

  带着士气高昂的骑士团,吴峰抬头看了眼天,又看了眼地,有些感叹,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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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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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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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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