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金人,大名垂于后世,为后人称道。更富有传奇,被人赋予玄幻色彩,各种各样的想象都有。然而,要是问秦始皇当年为何要铸十二金人?

  我想人们会有很多种回答,其中有秦始皇是为了耀武扬威,这种说法在历史上占了大多数。其实,秦始皇之所以要铸造十二金人,是因为他要纪念一个抗羌名将,这就是翁仲。

  翁仲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与以他为原型的十二金人相比,天差地远。事实上,他对抗击羌族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在陇西那些年,羌族不敢犯边,对他很是害怕。

  正是因为如此,秦始皇这才收天下之兵,铸十二金人。

  秦始皇此举相当于现代的“纪念碑”,就是为立下大功的翁仲立碑树传,在后世这种说法很流行,并不奇怪。之所以引人遐想,就在于翁仲这个人是个大高个,个子非常高,在古代这种人叫“长人”。

  纵观中国历史,被树碑立传的英雄豪杰不少,可是,如翁仲这般“长人”的却是不多,是这类人中的另类,要不被赋予神秘色彩都不行。

  赢子桓之所以知道这事,是因为他一时好奇,下了点功夫。在另一时空时,赢子桓知道十二金人之事,就在想秦始皇好端端的,为何要铸十二金人?为此,他就去查资料,方知个中原委。

  正是有这种了解,赢子桓乍见翁仲,要不震惊都不成,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我的娘嘞,战国时代的牛人多如狗,神人满地走。又遇到一个牛比得不能再牛比的人物。幸好我的小心肝不错,不用担心得心脏病。”赢子桓在心里转念头,睁大眼睛,把翁仲好一通打量。

  此时离得近了,方能看得清楚,翁仲除了个子又高又大外,还很健壮,一袭宽大的袍衫穿在身上,鼓鼓的。不用想也知道这是他的肌肉太过结实造成的。

  整个人就象一把出鞘的天剑,威风凛凛,只要朝那里一站,就有牛鬼蛇神退避之威,怪不得能成为抗羌名将。

  在这之外。翁仲还有些憨憨的,脸上泛着笑容,真的成了傻笑。

  “怪不得秦始皇特别喜欢他,为他树碑立传!”赢子桓把翁仲好一通打量,心里大生好感,大为赞叹。

  “免了。”赢子桓右手一挥,要翁仲免礼。

  “谢公子。”翁仲开口道谢。赢子桓那感觉如同雷霆在耳际轰鸣似的,脑中嗡嗡直响。

  “大个子。”就在这时,只听有人说话,不是别人。正是韩信。

  此时的韩信双眼圆瞪,如同铜铃般,打量着翁仲,跃跃欲试。

  翁仲的目光落在韩信身上。精光闪闪,不住在韩信身上刮来刮去。有些憨憨的道:“你可是要与我比力气?”33ýqxsś.ćőm

  “没错。”韩信重重点头。

  韩信武艺高强,是天下间有名的猛士,生平罕逢敌手,更是从无败绩。

  一见之下,韩信就有手痒,想与翁仲比试比试。

  “瞧你这模样儿,也有些力气吧。可是,要与我比,你仍是……”翁仲一颗硕大的脑袋晃来晃去,不以为然。

  翁仲是天生神力,力大无穷,韩信虽然是天下有数的猛士,真要与翁仲比力气的话,胜负之数还真难说。

  被翁仲鄙视了,韩信更加不服气了,袖子一捋,就要说话,却给赢子桓挥手阻住道:“你们都是勇士,若要交手的话,一个不好,有个闪失,本公子就是痛失猛士。这样吧,你们挽马为戏。”

  所谓挽马为戏,就是和马赛力,胜马多者为胜。

  “妙!”对这处置,众人没有异议。

  赢子桓原本想到了郡守府再说,见两人都是跃跃欲试,很想把对方比下去的样儿,只得打消这念头,道:“就在这里比吧。”

  “好!”一片叫好声响起,众将大是欢喜。

  对于众将来说,见识韩信和翁仲这两个勇士的神力,实在是一件让人振奋的事,要他们不欢喜都不成。

  郡守忙吩咐一句,立时有郡兵赶来五匹骏马。这六匹骏马皮毛光滑,身强体健,一瞧便知是良马。

  “你瞧好了。”翁仲也不二话,上前一步,莆扇大的手掌一伸,左各两手各挽住三匹骏马的尾巴。

  兵士抡起马鞭,在马臀上狠狠一鞭子,清脆的着肉声响起。

  “聿聿!”一阵惊马嘶鸣,六匹骏马撒开四蹄便奔。

  然而,翁仲的双手如同铁桩似的,不可撼动,任由六匹骏马嘶鸣,就是不能动弹丝毫。

  “好神力!”赢子桓他们看在眼里,大是惊讶,齐声赞叹。

  六匹骏马,全力奔驰,这力道不小。少说也有两千斤,换算成秦国的单位就是四五千斤,这是何等的伟力!

  “好力气!”韩信看在眼里,不仅没有丝毫心怯的表情,反而更加欢喜了。

  “开!”就在这时,只听翁仲舌绽春雷,大喝一声,如同万千个雷霆在耳际轰鸣,震得人脑海嗡嗡直响。

  翁仲大步朝后腿,六匹骏马被他拉得不住后退,不一会儿功夫,就退了近十步。

  “好!采!”震天价的喝采声响起。

  赢子桓、扶苏、张良,萧何他们个个一脸的震惊之色。

  凭一人之力,拉得六匹骏马倒退,这力道比起拉住六匹骏马又要大得多了。即使韩信这样的猛士,也是心中震惊。

  然而,还有更让人震惊的,只见翁仲上前一步,身子一猫,蹲了下来。左右手伸出,按在两匹骏马肚腹上,长吸一口气,大喝一声:“起!”

  腰板一叫力,就把两匹骏马举了起来。两条粗壮的手臂伸直,如同两根擎天柱似的,任凭两匹骏马如何扭动,如何挣扎,难以撼动分毫。

  每匹骏马用现代的计量单位来算。不下于三百多斤,他一次性举起两匹骏马,这是六七百斤。“力挽三百斤”已经是罕见的勇士了,他竟然是力举数百斤,要不是赢子桓他们亲眼所见。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咕咕!”赢子桓他们的喉头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如同打鸣的公鸡被掐住了脖子似的,一脸的震惊之色。

  不是赢子桓他们的见识不广,实在是翁仲的神力太惊人了。如此神力,就是以“力大能举鼎”而著称的楚霸王也未必能比翁仲强,要赢子桓他们不震惊都不行。

  “我不如你!我输了!”韩信是豪杰,不如就不如。输得心服口服。

  “呵呵!”翁仲发出一阵得意的畅笑声,紧接着摇头,道:“光比力气你不如我,若是生死搏杀。死的一定是我。”

  这话很没有半分水分。纯粹比力气,韩信的确不是翁仲的对手。若是说到生死搏杀的话,胜的一定是韩信。为何?

  因为翁仲个头太高,不灵活。这是他的致命缺陷。遇到韩信这样的高手,其结局是注定的。他必死无疑。

  韩信和翁仲同时伸出右手,紧紧握在一起,一脸的钦佩之色,两人是惺惺相惜,见面只屁大一会儿功夫,就成了知交好友。

  赢子桓上前,左手拉着韩信,右手拉着翁仲,左看看,右瞧瞧,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韩信是天下少有的猛士,翁仲更是千古有名的“长人”,能有这两位豪杰为他所用,要赢子桓不欢喜都不成。

  “走!进城!”赢子桓拉着两人,当先而去。

  张良他们忙跟上。

  赢子桓一边走,一边与翁仲交谈,得到一个让他绝对想不到的消息,翁仲眼下不过十九岁。十九岁就有这样的神力,等到他身体处于巅峰时,他的神力又会是多大?光是想想就让人震惊的了。

  翁仲本是陇西本地人,自小就力大无穷,而且身体结实,肌肉如同铁疙瘩似的,就是用木棍砸,他也不觉得疼。

  有如此一个大力士在家,干活就不用愁了,他一个人顶几头牛,到了耕地之时,他拉着梨头飞奔,捷逾奔马。

  尽管如此,仍是让他的父母发愁,不为别的,那就是他太能吃了,比猪还能吃,家里的粮食还不够他一个人吃的。他家原本日子过得不错,就是因为有他这个“吃货”,最后成了穷人。

  郡守听说这事后,就把翁仲召入军中,这才解了他父母的燃眉之急。翁仲十二岁就入军了,到眼下已经七年了,在这七年间,他杀死的羌人不下数百,羌人听到他的名字就害怕。

  了解了翁仲的身世,赢子桓大是感慨,真是了得,好一条好汉。

  郡守把赢子桓他们请进郡守府,命人送上茶水,陪着赢子桓他们说话。

  “禀大人,羌人入侵。”正说间,一个斥候飞也似的冲了进来,冲郡守禀报。

  “可恶的羌人!”郡守恨得咬牙切齿。

  羌人和匈奴一样,属于游牧民族,没有发达的科技,没有精良的装备,其战力相当低下,不是秦军对手。可是,羌人有高山密林可以依托,进可攻,退可守,时不时就来滋扰秦国,一发现情形不对,就朝高山密林里一钻,强悍的秦军只能徒呼奈何。

  “损伤几多?”郡守问道。

  “死二十余人,伤近百人,被掳的牛羊骏马猪近千。”斥候忙回答。

  “加强警戒,不要让羌钻了空子。”郡守苦恼的拍拍额头。

  斥候应一声,就要离去,却给赢子桓叫住道:“且慢。”

  “公子可有吩咐?”郡守有些不解。

  “你久在陇西,对羌很是熟悉,你能不能给我说说,羌为何在冬季掳掠?”赢子桓虽然对羌有些了解,并非一无所知,不过,比起久在陇西,与羌打交道的郡守来说,就差得远了。听听郡守的见解,很有必要。

  冬季冰天雪地,天气寒冷,行动不便,就是匈奴也要窝冬了,羌竟然还要前来掳掠,这着实让人想不太明白。

  这问题正是张良他们心中所想,无不是竖起耳朵,准备静听。

  “公子有所不知,羌掳掠主要是在春秋两季,夏冬要少些,却并非没有。”郡守为赢子桓解释,道:“春季是因为窝冬之后,把吃食消耗得差不多了,不得不前来掳掠,这点与匈奴一样。秋季,羌要准备窝冬,又要大肆掳掠,这也和匈奴一样。夏季,会爆发山洪,垮塌之事层出不穷,不到万不得已,羌不会前来掳掠。至于冬季,羌要窝冬,若是吃食准备不够充足,不够一冬之用,就会前来掳掠。”

  羌和匈奴一样,是游牧民族,其经济极为落后,生产力低下,牛羊这些食物远远不够用。。匈奴虽然同样不发达,很落后,毕竟是在大漠上,有着无边无限的草原,只要肯努力,吃上饱饭的可能性比起羌要高得多。

  而羌不同,羌所在的地方就是现在的青藏高原,那里山高林密,草场很少,而且,交通极不发达。即使再努力,也不可能吃得上饱饭,为了生存。羌就要掳掠。

  赢子桓眉头一挑,道:“眼下已经是冬季了,天寒地冻,羌竟然能前来掳掠,这就是说羌的营地离我们这里不远。”

  羌族和匈奴一样,是游牧民族,其营地非常重要,掳掠不能离营地太远。

  赢子桓这一判断本应该很正确,郡守却是否定。道:“公子有所不知,羌眼下的营地离陇西很远。在春夏秋三季之时,羌会分散在高山密林里放牧打猎。到了冬季,就会集中在西海。”

  “聚集在一起?”赢子桓颇有些意外。

  匈奴到了窝冬之时,也会找一个有水源有不错草场的地方窝冬。却没有集中在一起的事情。因为,在大漠上,适合窝冬的地点不少,没必要集中在一起。

  对匈奴很熟悉的赢子桓,绝对没有想到,羌竟然是如此窝冬的。

  “没错。”郡守重重点头,道:“公子是以匈奴为准绳来衡量羌。那就错了。羌与匈奴相比,最大的差别就是没有那么广阔的草场,不能象匈奴那样找到合适的地点就窝冬。在羌的高山密林里,最适合窝冬的地方只有西海了。西海不仅有水源。还有草场,而且,还不太冷,到了冬季。在这里窝冬最合适不过了。”

  战国时代的羌虽是青藏高原上的游牧民族,却不包括现在的西藏。主要是指青海湖周围的羌。青海湖对于羌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羌赖以生存的核心地区,是其经济的最发达地区。再加上这里的气侯比起高山密林要暖和一些,到了冬天,羌赶到这里窝冬再正常不过了。

  赢子桓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眼里却是精光闪烁,陷入了

  沉思。

  “公子……”郡守原本想说话,见赢子桓陷入沉思,一句话只能咽了回去。

  张良冲韩信和萧何轻声道:“你们说公子又在想什么?”

  “公子此时如此沉思,必然是想到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萧何眼中精光一闪。

  “依我看,公子在想如何灭羌之事。”韩信接着说道。

  “灭羌?”一片低低的惊呼声响起,一众人脸上大是惊讶,要不是怕打扰赢子桓,一定是放声尖叫了。

  羌,其实力虽然不如秦国,可以说远远不是秦国的对手,然而,因为其占有地利,秦国奈何不得羌。灭掉羌,解决西北的大患,一直是秦国的梦想,却是不可能实现韩信这话太过惊人了,要众人不惊讶都不成。

  “要是能灭羌的话,哪会等到眼下。”郡守最是明白要灭羌有多难,不住摇头,一脸的不以为然。

  “韩将军,你就如此笃定?”有将领不信。

  “除此无他事!”韩信信心十足。

  “既然韩将军如此有信心,那么,你以为公子会如何灭羌?”蒙武问道。

  “要灭羌并非不可能,只要眼下做好准备,来年春季再大举进军便是。”韩信想了想,道:“羌所在之地虽是高山密林,只要运筹得法,未必不能攻上去。只要大军到了西海一带,就能给羌以致命一击。”

  “有理!”张良和萧何齐声赞成。

  “眼下,我们已经重创了匈奴,匈奴在十年以内不会再度大举南下。我们又灭了林胡、楼烦、楼兰、浑邪、休屠这些异族,再把西域解决了,大秦的国力就会猛增。同时,大秦也就少了后顾之忧。”张良剖析,道:“唯一的后患就是羌了。若是能把羌灭了,大秦就真的再无后顾之忧,可以集中全力东进,一统天下。”

  这次出兵打匈奴,秦国取得了天大的胜利不说,还解除了后顾之忧,便于秦国集中全力统一天下。要是能把羌给灭了,不仅让秦国拥有更多的骏马不说,秦国的实力会增强,更重要的是,少了后顾之忧。

  “是呀。我也赞成灭羌。”萧何附和一句。

  “就这么办!”萧何的话刚落音,只听赢子桓大声道,然后就见赢子桓从沉思中清醒过来,一双眼中精光闪烁,奕奕生辉。

  “公子,你可是在想灭羌?”张良忙问道。

  “没错!就是要灭羌。”赢子桓重重点头:“今冬就把羌给灭了!”

  “什么?今冬灭羌?”一片惊呼声响起。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为您提供大神瓜和小说都保熟的开局在监狱里击杀八岐大蛇最快更新

进入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