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现在,大半个亚州都插上了大夏国旗。
婚礼定在三个月之后,因为准备工作太多,礼部几乎停掉一切工作,所有官吏都用在女帝的婚礼上面。
传信旗飞往天南地北,包括澳州、天竺等海外地盘,驻军同样按照礼仪来,有居民的地方都布置的张灯结彩。
在女帝成亲当天,会同时放烟花、吹笙奏乐、宴饮高歌。
李凌薇也第一次大赦天下,当然,罪大恶极的死刑犯是不可赦免的,一些终生监禁的重刑犯,则是发配到澳州开矿。
另有给天下农户,免一年两季粮税。
加开恩科,除了五月为海外诸地取录官吏的恩科,另在八月加开一科为各大研究机构征招人才。
特别是农科、医学院这类跟民生息息相关的机构,征招多达数万人。
让朝堂百官忙碌了除了女帝的婚礼,还有女帝要在大婚后,巡视天下之事。
女帝亲拟的巡视路线,从燕京到江南,再到岭南。从岭南坐战舰直接到漠北海港,再从漠北回到燕京,为期一年。
其中女帝想去倭地、高句丽、陇右到西域三十六城的计划,被众臣死谏了回去。
这回连季清哲、陶春花都不站在她这边,要巡视天下可以。
但必须在内地州城,最远也就岭南漠北,想去海外之国,再等个十年、八年吧!
本来洛白是站在李凌薇这边的,他直言,有他保护,再有女帝亲卫同行,绝不会有危险。
结果他跟季清哲单独见了一面之后,就改变了主意,也加入了劝李凌薇暂时不要到海外巡游。
这让李凌薇非常好奇,因为洛白可不是那么容易改变主意的人。
笑问:“季相拿住了你什么把柄?怎么跟他见一面,你都不站我这边了。”
洛白脸一红,结结巴巴地道:“不是这样的,我哪有什么把柄……”
见李凌薇偏着头,含笑看着他,洛白只得说实话:
“他说我若怂恿你胡来,他不能保证三个月后婚礼照常进行,毕竟天下青年才俊都等着女帝举力选皇夫大典呢!”
李凌薇大乐:“你之前不是赞同我办大典吗?”
洛白眸光如火地看一眼她的唇,然后就用那炽热的眼神看着她的眼睛道:
“可我现在只想尽快跟凌儿成亲……”
手捧上她的脸,大拇指摩擦着她的唇:“我要的不止是亲吻……”
李凌薇瞬间觉得脸颊一热,虽然已经当了好几年的女帝,可洞房花烛,前世今生咱都还没经历过啊!
“凌儿脸红的样子,真可爱。
我快要连三个月都等不及了,只好对季相服软。”
李凌薇:……三个月还是必须要等的。
好吧,连唯一的队友都倒戈,巡游海外之计,只能暂时搁置了。
等以后孩子成年,就赶紧将皇位传给孩子,再和洛白一起去各地巡游,咱把地球游一圈,百官也不会有意见。
这三个月洛白为了避嫌,当众进宫的次数极少,就算进宫也有别的官员作陪。
一般都是施诚两口子,因为他进宫的理由,多是为和施城、女帝一起商讨建设军区之事。
而秦妩做为礼部官员,则是要和女帝商量婚礼的细节。
但是只有紫莞知道,洛将军悄悄进宫的次数有多频繁!
女帝像是很喜欢这种游戏一样,每次掐着时辰,在洛将军进宫前,藏在他必经的路上,然后跳出来吓唬他。
接着就是洛将军将人扛起,两人就在书房里,跟一对普通的小情侣没什么两样。
说不尽的私房话,时常说着说着,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那眼神仿佛有水一般,接着唇就贴在一起……
每每这个时候,守在门外的紫莞就捂着眼睛消失。
真想问问半夏姐姐,当初她做女帝的贴身护卫时,女帝和洛将军也是这样腻歪吗?
幸好三个月转瞬即逝,紫莞再也不用天天看着两人腻歪,他俩在自己的红帐中,怎么腻歪都行。
李凌薇早先就知道婚礼很累,半夏说,她连杀几天倭军,都没这么累。
秦妩说,她在陇右风沙中赶了几天路,都没有成亲累人。
李凌薇登基前,也有过上战场几天不合眼的情况。
登基之后,各种祭祀大典,几乎每月都有,像新年还要连祭多场。
站的脚麻,举香举的手酸,有时候还要配合跳个祈福舞,再听礼部诵经一样诵祈福经。
可以说,不论是身体的累还是精神的累,她都体验过。
再加上有灵露当水喝,所以她对婚礼的繁琐累人,一点也不担忧。
婚礼前一天,是洛白治酒宴请同僚,呃,若是普通人婚嫁,这一天应该是新娘家办送嫁酒,也称花夜。
洛白丝毫不忌讳那些酸他的人,背后说他‘入赘’之类的。
将花夜办的热热闹闹,满朝官员都宴请了。特别是海军将领,来的人太多,洛府都坐不下。
最后改到武将去军营治酒席,洛白先招待完家中的客人,再去军营喝迎亲酒。
这一喝都喝到子时,见新郎官久久没回来。
在秦妩焦急的催促下,施诚亲自跑到军营去抓人,洛白喝的双颊通红,却没有醉意。
回来也没睡觉,洗了个澡,喝了杯灵露,丑时就开始梳妆更衣。
同样,宫里的李凌薇丑时也被紫莞唤起,陶春花已经进宫,准备为她梳妆。
看到那层层叠叠的嫁衣,李凌薇庆幸婚礼办在冬天。
这若办在夏天,穿这么厚一身去祭祀,她肯定成为第一个成亲当天中暑的新娘……
穿衣裳的时候,陶春花和秦妩一起帮忙,她只要做好衣架子,举着手不动就行了。
但到梳妆的时候,陶春花和秦妩都退到一旁,过来一个风姿绰约的妇人替她梳妆。
这妇人是沈亮的妻子张秀,是陶春花和秦妩从满朝文武百官的妻子中,挑出来的全福太太。
全福就是,父母和公婆都在,且儿女成双。张秀的福气更全,她不光儿女成双,孙子孙女也有一群。
本来陶春花连给李凌薇更衣的差事都不想做,理由是她是个寡妇,参加婚礼不合适。
在乡下,寡妇是禁止参加任何喜宴的,视为不祥。
但李凌薇亲点她来更衣,什么寡妇不祥,堂堂一品女国公,天下哪个人敢说陶春花不详!
张秀很会梳头,梳的很轻柔,很舒服。边梳边轻声唱:
“一梳梳到底,举案又齐眉。
二梳梳到尾,比翼共双飞。
三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
有头又有尾,此生共富贵……”
梳妆完该去迎亲,但不论是女帝出宫迎洛将军,还是洛将军迎女帝,都不合适。
礼部苦恼了一个月,才想到一个折中办法,就是两支队伍一个从宫中出发,一个从洛府出发,同去祭坛。
祭完天地祖宗之后,再同游皇城,最后回皇宫参加宴席,吉时到时入洞房……
李凌薇自然同意,算好路程,洛白比她早出发半个时辰,两人刚好同时到达祭坛。
天还没亮,但灯火将燕京城照的亮如白昼。
并且许多百姓不知是一夜没睡,还是听着时辰起来,都在自家门窗前看着两支队伍。
李凌薇坐的是最新式的可敞篷马车,车轮轻盈,车身精美,拉车的是她的大白。
戴了朵大红花,不时回头朝李凌薇打鼻息,主人已经好久没骑它了。
李凌薇直着脖子朝它笑了笑,放心,洛白回来了,以后我们会经常骑马的。
头上的首饰太重,这是礼部为她婚礼特制的一个新皇冠。
镶了大大小小数百颗宝石,最大的那颗蓝宝石,足有鸡蛋那么大,是洛白从澳州挖的。
脖子上挂的璎珞镶了十六颗宝石,腰间的玉带,有镶十六玫紫玉,脚上的鞋则镶了珍珠。
婚服则是用金丝银线绣的龙凤呈祥。那龙凤的眼睛,则是用钻石所制。
她觉得自己就是个移动珠宝箱,对这个打扮很有意见。
但陶春花等人一直劝她,这些婚服首饰,以后就是国宝。
为观女帝大婚,海外诸地都派了使者送礼。
今日女帝游城,正是璋显大夏国风之时,佩戴再多的珠玉宝石都不为过。
她同意了,并且要求洛白的婚服,要跟她的一样奢华。
但此时头上的皇冠重的让她根本无法转动脖子,让她心生悔意,决定以后将这个皇冠永琐宝库,再也不戴第二次!
就在这时,她和洛白的队伍汇合了。
洛白骑在一匹大白马上面,穿着一身大红的婚服,跟她的婚服一样,璀璨夺目。
他身姿修长挺拔,坐在马背上,如渊渟岳峙沂水春风。
李凌薇的目光再难从他身上移开,这是我的洛白啊!
初见时的青涩少年,即将成为我的皇夫。
从此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而洛白也一样,从李凌薇出现在眼前,他的目光就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今天的陛下,美若朝阳,灿若晚霞。
而他身边的季清哲,只匆匆看了一眼李凌薇,便低下头不敢再看。
这么美的陛下,他能看一眼,便已是奢侈。
他紧紧抓着马匹的僵绳,他参加了陛下的婚礼,却是以皇夫傧相的身份……
突然间,他想到高中探花那一天,正德帝笑言要将长公主许配给他……
这些回忆,仿如隔世一般,每一个画面都如一刺,刺进他的五脏六腑。
让季清哲的心口,再次痛了起来。这让我如何能忘?
今生无缘,唯求来世……
这时洛白发现那马车是双人座的,立即准备下马乘车。
把身后的施诚吓一跳,眼疾手快地拉住他的僵绳,低声道:
“礼没成之前,不可与陛下同乘一车。”
洛白还想争辩一下,结果发现季清哲的目光非常不友善。
呃,婚礼已经进行一半,这家伙可没本事让婚礼中止,重新办先皇夫大典啥的。
结果季清哲像是一眼就看穿他的想法一样,上前轻声道:
“若按前朝礼,今晚陛下即可回宫,也可以守在皇陵……”
说完,警告似地看洛白一眼,意思很明显,你敢乱来,我就能让陛下今晚不回宫。
洛白再次服软,勒马一笑:“我只是想走在陛下身侧而已。”
随之他的大白马来到李凌薇的车窗前,两人隔窗相望,洛白突然小声来一句:
“饿不饿?我有糖。”
李凌薇:“……不饿,别说话,不然季相出又来说你。”
幸好祭坛很快就到了,洛白扶李凌薇下车,然后就在宽大的衣袖中,牵上了她的手。
一步步走上祭坛,在礼部官员的高声唱诵中,两人开始祭天地。
祭完天地出去皇陵,祭李氏先祖祖。
李凌薇有问过洛白,要不要祭宇文氏?毕竟这年头的男子,对香火犹为重视。
结果洛白干脆地拒绝了,直言自己姓洛,以后两人的孩子姓李,宇文这个姓氏,就让其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吧!
再者,就现大的朝局来说,提及宇文这个姓氏,没什么好处。
他是大夏的护国将军,战功累累,被女帝选为皇夫,无一人有异议。
可若他是大丰皇族的皇子,身有大丰皇族血脉,若被百官知晓,那问题就大了。
定会有人认为他包藏祸心,是为了复丰国才百般接近女帝……
所以宇文这个姓氏,还是再也不要提的好。洛白并没有觉得无先祖可祭,是什么遗憾的事。
他也不认为就算宇文列祖列宗有灵,会庇佑他。因为丰国灭国,有他一半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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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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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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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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