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进入假死状态时通常没有意识,裴修大部分时间也没有,但偶尔会被疼痛的记忆侵噬。
疼痛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在他幼年便种在了他的身体里,纠缠了他两世。他永远记得那个冬日的午后,母亲穿着一双薄底布鞋,背着他在硬冷的街面上蹒跚而行。
她也中了毒,疼痛不比他少,汗水浸透她的厚衣湿了他的衣襟,可她一声没吭,纤瘦的身体柔弱但坚韧。
母亲背他去了一个有着脂粉香气的地方,他听见一个陌生的男人说:“他的儿子我不救。”
而母亲说:“这是我的儿子,跟他没关系。”
那男人沉默片刻,抓起了他的手腕,“是生离,无解。”
母亲说:“如果他死了,我也不会活。”
很久以后,裴修才知道这男人与母亲互相有情。男人是玄月阁的阁主叶青,两人相识于青楼,互为知己,若非叶青永不娶妻,母亲或许会嫁给他。
除了不能娶她,叶青可以为她舍弃一切,包括性命。
叶青把毕生的功力都传给他压制毒性,自己因此早衰,不过几年后就去世了。不过他觉得,叶青应该早就看出母亲也中了毒,母亲抱着必死之心救他,叶青便随了母亲,也拿命来救他。
但这一切他当时毫不知情,他被疼痛吞噬,几乎不想活了。
多年之后,他再次陷入了噬骨的疼痛中,不同于以往,这次的疼犹如剥皮剔骨,像把身体里的另一个他生生剥离。
但他有些分不清现实与梦境,他假死之时也曾陷入幻痛之中,整整一天一夜,疼到无法呼吸。后来他才知道,那时长风生子足足生了一天一夜。
疼到意识抽离时,有人握住了他的手,那双手干燥温暖,手心有一层薄茧,跟温柔毫不相干,却是他心安之处。
那双手把他从无尽的疼痛中拽了回来,他听见她说话带着哭腔,她在庆幸他回来了。
是柳清仪帮他解了毒吗,原来那剥皮剔骨之疼是体内的毒清除了。他自小就对体内的毒恨之入骨,它带走了母亲,又让他生不如死,他无时无刻不想剔除。可笑的是,他与它共存多年,早已融为一体,共存分离都是一样的痛苦。
他足足疼了数日,几乎熬不过来,可在睁开眼看见她的那一刻,他庆幸自己熬过来了,他熬了两世,仿佛就是为了这一刻。
三个月后,他蹒跚走出了躺了近一年的屋子,那些捆绑在他身上的枷锁尽数卸去,他如释重负,仿若再次重生。
“恭喜裴大人,你走得比你儿子好。”
他家媳妇儿蹲在地上,双臂圈着晏之。小崽子长得飞快,他醒来时他还只能跟个爬虫似的扭来扭去,转眼就开始跟他一起学走路了。
他躺了近一年,四肢不听使唤,不扶着点什么根本站不稳。可他很享受这种从头开始的过程,因为他所重新开始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可是夫人,我走不动了。”他扶着门框在门口,眼巴巴望着外面有明媚眼光的地方。
他媳妇儿却不吃他这一套,没有要站起来扶他的意思,“出息了啊裴大人,跟小的争风吃醋。”m.33ýqxsś.ćőm
“并非争风吃醋。”他一本正经道,“家里人人都能扶晏之,我却只有你。”
他媳妇儿看着他笑,“谁说的,葛天!来扶着你家阁主走两步。”
以前他在府衙里听同僚说,女人有了孩子就会忽略夫君,他当时不信,他家媳妇儿心软得很,只要他示弱她就无力招架。
可现在他只觉得老脸生疼。
葛天很有眼色,没有现身,只在暗处道:“夫人对不住,我脚崴了,您找别人吧!”
这小子有眼色,将来必定前途无量。
“脚崴了啊?如兰!叫人去街上买十斤鸡爪十斤猪蹄回来,让葛天今日全部吃下。”
他抽了抽嘴角,默默替葛天点蜡。
“谁要吃十斤猪蹄啊?听着都腻。”
太子殿下一到饭点就不请自来,把裴府当自家后厨,说什么宫里厨子只会做菜样子,看着好看不好吃。他自己府里的厨子都辞了,说是用不着,省银子。
“前儿吃的那个酱鸭不错,如兰,再叫人出去买点,记得多买点,我带去宫里当夜宵。”
“且先别忙。”他叫下如兰,“先给太子殿下算算这月的伙食费,我家夫人做生意不容易,不能这样挥霍。”
“嘿!”盛明宇掐着腰,说他无情无义,“不就是银子吗,我家柳儿有得是,柳儿,替我付饭钱,果然兄弟如衣,靠不住!”
柳清仪自房间出来,靠在廊柱上伸了个懒腰,“饭钱我可以付,但你得先把欠我的银子还了。”
太子殿下一夕间连丢两件衣裳,心伤得透透的,“不值得,这人世啊不值得!”
“盛十一,我有话跟你说。”裴修又退回屋里,他不能久站,站一会儿就气喘吁吁,腿脚发软。
盛明宇独自进屋,揉肩捶腰地坐下,跟他吐苦水,“这皇帝真不是人干的,每天要看无数道折子,光伏案就能把人坐废了,裴二,你快些养好身子回朝助我,朝堂上蠢人太多,跟他们说话忒是费劲,我迟早把那些一问三不知,说话藏三分,说起大道理来却要长篇大论的朝臣换掉。”
“你这太子还没当够吗?”裴修握拳锤着胳膊腿,“到底名不正言不顺,老臣说你两句也使得。”
“日子已经定了,六月初九,我本来还想多拖延几日,你才能下地,还不能回朝,但钦天监那帮老东西说后半年没有更好的日子,便只能如此,我瞧你精神还不错,届时赐你个玉辇进宫观礼。”
“盛十一,你可还记得幼时你我第一次逃学出去玩,咱们说过什么?”裴修的思绪回到了前世相识的年纪。
那时的盛十一跳脱得像个傻子,没人真正愿意跟他玩。而裴修却一眼就看出来他分明天性不是如此,只是不得不把自己变做如此。
这样的盛明宇让他心疼,他仿佛看到了自己。
“当然记得。”盛明宇也陷入了回忆中,笑得向往,“那时候咱俩虽然都不受待见,但还算自由,我说我一辈子不求别的,钱够花,没人找我麻烦就好,你说你想做闲云野鹤,远离俗世。”
现在想想那时确实幼稚,有些事,不是想躲就能躲开的。
“我依旧想做个闲云野鹤。”裴修把早就写好的辞官折子拿给他,“你不是问我为何忽然转换了人生目标吗,我只是想安安稳稳做个闲云野鹤罢了。”
盛明宇听出了他的意思,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不是吧裴二,你真忍心把我丢在宫里自己去快活啊,你是不是有点太不够意思了?”
“我是捡了条命回来。”裴修指着自己这副德行,笑了笑,“小柳说了,我解毒相当于要了半条命,后半辈子得好生保养方能多活两年,经不起折腾,我也不想折腾了,十一,我能做的都做完了,后面的路得靠你自己走。”
盛明宇看着他,许久叹了口气,“我果然是拼死拼活打下了一座牢房来坐,兄弟女人都离我而去,罢了,你只要好好活着就很够意思了。”
裴修何尝不想帮他,只是他后半生有了其他的奋斗目标,他想尽可能多活两年,陪着他所在意的人,这是他原先最奢望的事。
“我旁的不能做,倒是可以帮你巡视地方,十一,好自为之。”
盛明宇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都要离我而去了,还好意思问我要饭钱吗,从今日起,我得天天来吃,天天吃好的。”
裴修笑起来,“亲兄弟明算账,饭钱该要还得要。”
“嘿!真是兄弟如衣,不值得,不值得啊!”
六月初九,新帝终于登基,坐上了拼命换来的牢房一样的宝座。
那日裴修没有进宫,他跟媳妇儿子坐上了马车,走上了他们游历天下的第一站,太原府。他的宝贝妹子要成亲了。
离开北都城时,城中热闹非凡,百姓们普天同庆,庆祝明君登基。
其实坦白说,最初裴修决定辅佐盛十一时,并不确定这家伙能否为君。他当时刚刚重生,被前世的悲惨结局所刺激,想的只有改变这样的命运。
前一世,盛十一是第一个离开他的。
在皇家,盛十一的处境非常糟糕,生母位卑且早亡,无人庇护,最好的结局怕就是去封地闲度余生。
这家伙聪明,打小懂得伪装自己,原本不至于丧命,可惜遇上个丧心病狂的兄长。盛明轩此人是条毒蛇,他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除掉他所有的兄弟,一个两个都被他用做棋子,然后灭口,不留隐患。
盛明轩把杀害太孙的黑锅扣在了盛十一头上。那之后没多久,盛十一就被打发去了北疆苦寒之地。
北疆终日征战,日子不好过,他又是个无人问津的落魄皇子,日子过得穷困潦倒。但盛明轩还是不肯放过他,给他按了个通敌卖国的罪名,杀了。
裴修没能见他最后一面,也没人见他最后一面,那家伙是只可有可无的蝼蚁,随意碾死罢了,无关紧要。甚至连圣上也没有多问,只凭通敌卖国的一面之词就认为他死有余辜。
裴修第一次对自己的人生选择产生了质疑,他意识到他们这样的人没有做闲云野鹤的资格。可是当时他已然无力挽回。
他死后重生,生在了依然孤立无援满身疼痛的年纪。那时母亲刚去,他身中剧毒无法根除,余生只有十余年,他没为自己想过,想的只有让盛十一活下去。
他私下进入了玄月阁,跟着叶青学保命的本事。他知道叶青余年不多,死后玄月阁将由叶青的义子叶澜掌控。
叶澜此人没有大智慧,目光短浅贪眼前之利。他后来被盛明轩收买,倾尽玄月阁之力辅佐其上位,换来的结果就是,盛明轩上位后第一时间除掉了白夜司与玄月阁。
当时以吴循为首的一批玄月阁兄弟看透了叶澜的本质,想要自救,无奈覆巢之下没有完卵,结局可想而知的悲惨。
因此,裴修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掌控玄月阁,只有玄月阁的力量能助他完成大业。
叶青大概爱屋及乌,对他很是关照,毕生所学都教给了他。但没有想过把玄月阁交给他,因为他是世家子弟,只这层身份就做不得玄月阁之主。
他想要跟叶澜抢权,就必须要尽可能地集中反对叶澜的势力。他把目光放在了吴循身上。吴师兄是那一辈兄弟里的佼佼者,为人随性,人缘极好,若他肯帮他,必能一呼百应。
叶青死后,裴修告诉吴循,叶澜与秦王有染,并打算暗杀老阁主提前上位,上位后将清除阁中异己。这虽是他前世已知的消息,但叶澜此时确实已经上了秦王的贼船,他们二人互相利用,互助对方上位。
吴师兄深知玄月阁有了政治倾向就是在自取灭亡。玄月阁在叶澜手里不会有好结果,当即决定与他合作,抢了叶澜的权。
阁中的兄弟大部分都是底层百姓,他们的志向与玄月阁所求相同,因此反对叶澜的大有人在。叶青死后,裴修立刻便带领众兄弟与叶澜展开血拼。
如何才能让比他强的师兄弟们臣服于他呢,唯有拼命,唯有亲自杀掉叶澜。
那日裴修杀红了眼,他积攒了两世的愤怒与不甘,尽数倾注在了手中的刀上。他忘记自己是个人,他只是一把斩尽恶邪的刀。
大概是他过于疯狂,师兄弟们都被他吓到了,叶澜死后,毫无异议地拥戴他上位。其实他认为吴师兄比他更合适,只是当时他必须要握紧玄月阁这把刀。
如今,大局已定,他想要守护的人皆守住了,玄月阁是时候交还给吴师兄了。
离开之前,他召集北都城的兄弟,当众做了权力交割。玄月阁与白夜司,暂时皆由吴循掌控。
“无事一身轻。”裴修靠在媳妇儿肩头,笑看着渐行渐远的北都城,这座给他带来无尽悲痛与万般幸福的城池,“媳妇儿,我直到此刻才觉得自己是真正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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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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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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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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