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诺忽然从床上弹了起来。
同时坐起来的还有宿舍里的其他三个人。
“卧槽什么情况?”
“怎么了?吓死我了!”
“……谁的手机掉地上了。”
四个人探身往下铺望去。
“卧槽!我手机!”
汪志哀嚎着爬下床去捡手机,翻来覆去地检查有没有摔坏。
原来是梦。
任诺深呼了一口气,将胸中郁结的闷气吐了出去。
直到此时,他才完全回过神来。
可能是睡前见过何燃的缘故吧,他竟然做了一个关于前世的梦。
梦里的场景,应该是不同阶段碎片的拼接。
受伤后难熬的时光、等何燃回家的焦躁、还有无休无止的争吵……
任诺喉咙梗了一下。
他立刻躺了下来,闭上眼睛转动着眼珠,不想让自己哭出来。
直到后背贴到床上的那一刻,他才发现身上的睡衣已经被冷汗浸湿了。
估计是梦里吵架吵得太凶了,气的。
任诺静静地躺着,终于缓过神来,将梦里激烈的情绪所带来的波动平缓下来。
回忆了一下梦里的场景,任诺忽然笑了出来。
何燃,可能上辈子我真的是爱惨了你,才会被你那么欺负都不后退。
这辈子,就请你滚吧。
任诺拿过手机看了一眼时间,才早上六点半。
今天不用上课,其他三个室友又重新躺下接着睡回笼觉了。
任诺盘算着今天还要出去找兼职,也就睡不着了。
他起身下床,准备洗完澡后先去食堂吃个早饭再去市区。
温热的水流清理掉身上的汗湿,洗完澡后任诺感到神清气爽,精神了不少。
任诺一边对着镜子吹头发,一边在心里给自己鼓劲。
不要怕,不要陷在过去的情绪里,一切都是新的开始,你有新的人生,有不一样的选择,你不再是任何人的附属品,要为自己而活!
加油!
洗漱完毕,任诺拿着包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包里面装了手机和充电宝,还有一本昨天刚从图书馆里借的书,《百年孤独》。
任诺打算今天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兼职,就找个安静的地方看看书,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吃过早餐,在晨光微露中,任诺绕着操场走了好几圈,一边活动着身体,一边感受着晨起后校园里的氛围。
太美好了。
任诺深吸了一口气,鼻息间是清晨特有的清香,耳边间或传来笑语和晨读声,眼前时不时还跑过几个晨练的同学或正在散步的校友。
任诺只觉得新生后的第一天都充满着希望。
在学校里晃荡了一会儿,任诺便背着包出了校门,准备坐公交车去最近的商圈找兼职。33ýqxsś.ćőm
他昨天在网上搜了半天,发现最容易找的兼职就是发发传单这类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工作,只要脸皮够厚,能吃苦,就不愁找不到机会赚钱。
而且工资日结,刚好适合他现在的状况。
长期的兼职暂时急不来。
不过任诺也想在那边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奶茶店或者甜品店要招临时工的,有的话他也可以过去试一试。
反正多出去转一转,总能找到机会的。
到了小商圈后已经上午九点半了。
商场和街边小店都陆陆续续开门了。
顾客虽然不多,但人流量渐渐大了起来。
这里是距离大学城最近的一处商圈,虽然不及市中心CBD那么繁华,但好在交通方便,距离适中,东西也挺齐全。
附近的大学生平时空闲的时候都会坐几站公交车来这里购物闲逛。
所以平时这里还挺热闹的,各式各样的小商店也非常多。
任诺下车了以后,沿着马路一路逛过来,一间店面一间店面地看,看看哪一家店铺大门上贴着招临时工的A4纸,看到的话他都会进去问一嘴。
他前后问了几家,都不太合适。
大部分店家即便是招聘临时工,也会要求一定的工时保底,比如每天都要过来工作两小时。
任诺现在才大一,正是课程安排最满的时候。
他白天要上课,课后还要做课题,也要留取一定的时间看书,所以任诺不敢保证每天都可以出来打工。
他并不想舍本逐末,毕竟还没到不赚钱就会活不下去的地步,所以学习还是不能丢。
走了半条街,任诺在一家眼镜店门前,看到了招聘发传单的贴纸,上面写着一天150,发8个小时,管中饭,日结。
任诺走进门去问了一下,店主是个年轻小姐姐,性格很爽快,立刻从里面拿出一沓传单递给任诺,让他现在就发,自己计时,到点进来结帐就行。
任诺出门前,小姐姐还特意递给他一瓶矿泉水,怕他渴。
任诺笑着接了过来,觉得好人还是多。
虽然钱少点,但工作也不难,进帐也快,应个急是够了的。
任诺其实没有发传单的经验。
前世今生都没有。
虽然家里并不富裕,但在小城镇住着,平时的花销本来就不大,初中高中的小孩就更没有什么用钱的地方了。
爸妈对他的教育也是读书第一,所以即便是寒暑假也从来都不让他出来打工。
上辈子的任诺,上了大学没多久后就跟何燃在一起了,从那之后他就再没缺过钱。
毕业后他也没去找工作,而是跟着何燃回了老家,进了何燃他爸的外贸集团当了一年的普通运营,随后就专心给何燃当助理了。
从表面上看,任诺上辈子一切都顺风顺水的,就没怎么为生活操过心。
但由此带来的最大弊端就是他的生存能力很差,所以后来才会活得那么没有尊严。
任诺拿着厚厚一叠传单站在路边思绪万千。
除了对前世的感慨,眼下急需面对的就是,他要怎么张开嘴迈开腿,顺利地把传单发出去。
真的有点羞耻。
间或有路过的行人,看到一个白白净净的小伙子站在路边发着呆,总会向他投来或探究或好奇的目光。
这下任诺感觉更囧了。
“别发呆呀,动起来——”店主小姐姐倚在门口,笑着对任诺说道,“没事的,勇敢点,等发出去几张就好了。”
小姐姐倒是没有责怪的意思,笑盈盈地鼓励他,估计也是见怪不怪了。
缺钱的大学生那么多,有几个真的能拉下脸来发传单。
都有难过的第一次。
任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随后便心下一横,豁出去了。
怕屁,不要脸了。
他拿起一张传单,朝着最近一个向他走来的路人伸出了手,那是个中年男人,他斜睨了任诺一眼,没什么表情,但也没接下那张传单,仿佛没看见任诺似的走了过去。
受挫。
任诺有点尴尬。
不过没关系,再来。
下一个路过的是个中年阿姨,看到任诺递来的传单,顺手一接,但是看也没看就走了过去。
很好,有进步了,成功发出去第一张。
就这样,一张接着一张,一个人接着另一个……
短短半个小时,任诺就见识到了形形色色的路人。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友善的,举手之劳接了传单再走开,平常的仿佛喝了口水那么简单,都不会在记忆里留下一个斑点。
也有不耐烦的,皱着眉躲得老远。
稍微过分一点的,嫌弃之情溢于言表,就差捂着鼻子逃走了。
其实还是有点难堪的,没有人喜欢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嫌恶。
不过没关系,任诺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脸上挂着标准式笑容,越来越熟练地跟不熟的人打招呼、递传单。
一小时下来,他手上的传单少了不少,成果斐然。
额头上也泌了一层汗,后背也感觉到有点湿。
紧张的,也是晒的。
任诺抹了把汗,往街边靠了靠,想休息一下再接着发。
他刚拧开矿泉水瓶灌了口水,就看到店主小姐姐带了一个女生向他走来。
那女生的手里也拿着一叠传单。
任诺还以为要换掉他呢,结果店主笑眯眯地说:“大老板说了,周末人流量高,想多做点宣传,反正传单印得超多,我就又招了个妹子来陪你一起发,两个人发起来也快一点,刚好你们也互相有个伴。”
女生走了过来跟任诺打招呼,“你好,我叫丁阳阳。”
“你好,我叫任诺。”
“行吧,你两先发,一会儿饭到了我出来叫你两。”
店主说完就转身回去了。
任诺和丁阳阳相视一笑,走到街边开始手里的工作。
丁阳阳长得不高,是个瘦瘦小小的妹子,看着还挺害羞的。
任诺原本还想照顾她,教她怎么突破心理障碍和快速发传单的技巧。
虽然他也只是个半吊子水准。
结果却没想到他看错眼了,丁阳阳一站到街边,整个人立刻活络了起来,人美嘴甜,见谁都叫哥哥姐姐,手上的动作也很快。
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发了一大叠,愣是把任诺给看呆了。
任诺自己发了一会儿,走过来讪讪地搭话。
“你以前发过啊?”
丁阳阳闻声转头,看着任诺笑了笑说,“是啊,经常发。”
“啊?经常发?”任诺愣了一下。
“生活所迫嘛,经常出来打零工赚钱,早就习惯了。”
丁阳阳这么说,任诺倒真是感到有点意外。
“可以去找点别的做做嘛,比如服务员、家教什么的。”
任诺还是觉得一个妹子天天站在街边,风吹日晒还要看人脸色,有点残忍。
“也在做的。一直在给一个初中小朋友当家教呢。”
“……这么拼的吗?”
“是啊,为了在想买的东西面前有底气,不露怯。经济独立是每个女孩子的梦想!”
丁阳阳说得很有激情,任诺的情绪都被她调动了起来。
两个人边聊边发,进展得很顺利。
任诺还是觉得挺神奇的,丁阳阳说自己多打工只是为了赚钱买东西,但从她的衣饰来看却并不浮夸,从头到脚都得体而朴实,连件轻奢都没有,是个标准女学生的样子。
或许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难处吧。
他自己不就是,活了两辈子,还不照样得出来发传单?
任诺在跟丁阳阳聊天中得知,她是隔壁工商大学大二的学生。
从大一开始就经常在外面打工赚钱,经验很丰富。
任诺跟她说,他最近也在找长期稳定的兼职,如果有合适的工作一定要跟他说。
丁阳阳毫不藏私,答应得很快,两个人还互相加了企鹅号,方便以后联系。
不知不觉间,已经十二点了。
店主小姐姐走了出来,喊他们两个回店里吃饭。
两个人走了进去,店主已经把饭菜搁在桌子上了。
“店里就我一个人,现在也没什么客人,咱们三一起吃不介意吧?”
任诺看了一眼,四菜一汤,三大盒米饭,其中两个菜还是大荤,可以说是十分丰盛,哪里还会介意。
店主小姐姐果然是个大方的人。
“哇,好香啊,我都饿了。”丁阳阳去里面洗了个手,坐下后拿起筷子就往嘴里塞了一大口米饭。
任诺也跟着一起坐下。
三个人边吃边聊,气氛很好。
“姐,你们这里招长期兼职吗?”任诺问道。
“暂时没听大老板提过。我们这家小店开的时间不长,目前我一个人还应付得来。而且眼镜店的话,可能还需要一点专业知识,要做的不仅仅是收银,最好懂一点眼镜行业的常识,会验光就最好了,所以还是有一点门槛的。”店主小姐姐认真地解答道。
“我可以学的。”任诺说。
这家店虽然不大,但是贵在干净,眼镜店也不像其他流量店,人多得要死,还蛮适合打工的。
“这么想找工作啊,是不是缺钱?”店主笑着问道。
“姐,咱们上大学期间出来打工的,哪个不是缺钱,在大城市上学,学费生活费都不低,对于挺多出身一般的家庭来说负担挺重的,咱们也不好意思老跟家里要钱,就只好向社会低头喽。”丁阳阳笑呵呵地回答,虽然说着自己辛苦,但一点也不悲观。
“是的。而且我也想顺便积攒点社会经验。”任诺补充说。
“好事呀,我就喜欢上进的娃了。等我问问大老板,看看他最近还要不要招人。不过就算不招长期店员,你们也可以在我这里长期发传单,随时来,按小时结算,我可以申请给你们提高一点时薪。”
“那就谢谢姐了,这就再好不过了。”丁阳阳开心地回应道。
任诺也觉得挺好的,果然多出来走一走,机会还是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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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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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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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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