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胡导头一扭,嘴里的茶全喷了出去。

  老薛也呛咳两声,继而发出同胡导一样停不下来的笑声。

  席慕渔一巴掌拍庄易笙头上,似笑非笑道:“爸粉?皮这一下很开心是吧?”

  庄易笙好歹是李老师曾经很喜欢的学习。

  胡导笑过之后,开始便端起他那张表面憨厚的面庞,笑着说:“爸粉也是粉嘛。要认真生气可就没意思了啊!”

  庄易笙收到老薛不懂声色的暗示,当即准备道歉,却听席慕渔轻嗤道:“老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就这,我至于么?”

  正等待席慕渔勃然大怒,然后自己再“战战兢兢”说都是我的错,是我错付了一腔父爱的庄易笙:“……”

  不是,你可以至于一下啊!

  下午,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突然变得惶急,成了瓢泼大雨,寒冷的风呼呼刮着,像是初冬柔软的冰棱从脸上刮过,不至于刺骨,但也冷得生疼。

  天地间雷鸣电闪,一下子就把胡导的脑袋瓜劈出了灵感。

  于是,他一声令下,副导演就吆喝剧组众人纷纷就位准备拍摄。

  倾盆的雨哗啦啦地砸在地上,溅起一朵朵水花,回廊的栏杆和地板都被风吹进来的雨打湿了。

  狂风将庭院里的道具植物都吹得七歪八倒。

  胡导让摄像拍着庭院的空境,在房里的显示器前坐着同庄易笙说:“这段戏拍两镜,一镜是急切中带着期待和喜悦,一镜情绪加深,要惶急的那种。但是你的面部神情、走位不能有任何偏差,只有眼神能变。”

  庄易笙点了点头。

  照例走位两遍后,庄易笙就位,场记打板。

  “第一镜第十五场,action!”

  “演别的戏,你只需要剖析角色。但胡不奇的戏,你需要剖析自己。”

  席慕渔的话言犹在耳。

  庄易笙努力找自己曾经刚进大学时的状态。那时的他还有着少年的天真与单纯,他的世界里全都是光,他没有遇到过挫折,他人生最大的烦恼,是看不惯成年人的虚伪与谄媚,是天下所有尽在我脚下。

  他平时走路都能带着风,手里时不时转一根笔或一本书。

  但李阳春不同,他是古代的官家子,从小饱读诗书,读的是程朱理学,虽本性不喜,却依然受儒家影响甚深。

  古人向来重礼,讲究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因此,李阳春的步伐应该是文质纤弱但又稳定的。

  脚和手会动,但身体一定不会大摇大摆。

  胡导坐在显示器前,头戴耳机,手里拿着对讲机对着显示器。

  瓢泼的大雨中,一位年轻的锦衣公子手持折扇匆匆走来,行动间,尽显古代贵家子的风范,使人一瞧便知非富即贵,其身段儿举止,亦更显古典韵味,使人一看就知道这人从小在“礼”中浸淫长大。

  雨珠珠链似地自房檐挂下,疾风裹着冰冷的骤雨刮过,脸侧垂下的锦带、几缕细碎的发丝都被吹得贴在他脸上。

  衬得他的脸越发像白玉一样。

  有一种凌乱的、弱质纤纤的俊秀少年气。

  与脸上的狼狈不同的是,他晶亮的双眸中闪烁着激动与喜悦,不浓烈,但有点急切。

  竹编的门帘掀开时,庄易笙扶着门框,微微喘着气,看着里面的席慕渔,细小的水珠自他冷白的面颊滑下。

  十年前,他只是看着,周围的同学一拥而上,请席慕渔为他们签名。在人群中,席慕渔自若地让大家不要挤、排好队,随后大笔一挥,签下一个又一个名字。

  那天的席慕渔穿着一件黑衬衣搭深色牛仔裤,皮肤却白,天生自带距离感。

  他身形清瘦,残存着少年的青涩与单薄,男人的成熟的性感又初现端倪。

  唇角一点若有似无的笑意,令他看上去意气风发。阳光透过薄纱帘打在他身上,像他自带的光。

  上课铃响起时,同学们都散去,席慕渔站在讲台后,拿着笔,一双漂亮的凤眼直勾勾地看过来,虽平静亦像有魔力的深潭。

  他问:“你要吗?”

  庄易笙心底涌上些许乍见偶像的不自然与羞涩,耳根有点热,面上却端着故作的平静,淡淡颔首,双手插在裤兜里,不紧不慢地走过去,伸出自己的手臂,低着头看着格纹衬衫的袖子,“就袖口吧。”

  席慕渔用的专用来签字的笔,笔迹很粗,一笔到底。

  他看着那串艺术字,内心泛着淡淡的喜悦,但没表现出来,只是一个像一个正常的大一学生那样道过谢,不紧不慢地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这一次,一身素衣的落拓侠客席慕渔闻声回头,转眼望过去,看见的,不再是庄易笙饰演的李阳春,他们像是合为了一体。

  是李阳春,也是庄易笙。

  当然,李阳春和庄易笙是不一样的。

  大一时的庄易笙骨子里的骄傲与张扬穿透了他温和有礼的外皮,而李阳春是纯稚的,书卷气中带着对江湖世界的向往。

  庄易笙的表演经过了处理,化为了自然。

  而席慕渔只需要站在那里,就仿佛与角色融为了一体。自带无形的张力,就连老戏骨和他对戏,都怕接了个头重脚轻。

  而庄易笙和他同框的画面,却分外和谐。

  一声“卡”迟迟没有到来,片场众人敛声屏气。

  李阳春看向雁南飞,一双清亮的眸子里泛着几分喜悦,静静地盯着他,“雁大侠。”

  雁南飞看上去英俊而挺拔,洒落中似有几许威势,像一柄压抑已久、亦或是蓄势待发的剑。

  落拓中,又带几分浪荡不羁。

  看在李阳春眼里,便成了令他折服、向往的江湖侠气。

  庄易笙走过去,行了个拱手礼,道:“在下姓李,在家行三,他们都叫我李三郎。我仰慕大侠已久,一听小厮说你在这里,就立马来了。”

  雁南飞回身,唇角微扬,抱拳回礼,“李公子。”

  李阳春笑:“叫我三郎便可。”

  他的目光落在雁南飞怀里的剑上,温谦有礼道:“我可以看看你的剑吗?我早就想要了,偏他们生怕我割伤了手,不肯给我。我哪里是那样笨的人?”

  雁南飞轻笑出声,李阳春的耳颈霎时通红,突然左脚拌右脚,“啊”的一声,整个人不受控制往前栽去。

  雁南飞眼疾手快,利落出手,剑一横,用剑鞘扶住了他,在他耳边道:“当心。”

  李阳春站定后,立马敛衽行礼,不甚好意思道:“多谢雁大侠援手。”

  抬眼间,却在雁南飞眼中看见几许笑意,于是耳朵便更红了。这时,一位老戏骨在胡导的示意下,装扮成官员的模样穿着一身常服进来,一进房就喝骂道:“你这是什么样子!不换过衣服就来见客!”

  说着,又转向雁南飞,同他说:“竖子无状,让雁大侠见笑了。”

  “不妨事,令公子大有意趣。”

  李阳春身形一顿,红着耳朵掀帘加快脚步从耳门出去了。

  “卡!”

  ……

  甭管什么质量的NG,NG就是NG,对演员而言,总归不是什么值得称颂的事。而是NG对演员的消耗很大,费神又费力。

  于是,得知庄易笙又开始拍摄时,最近生活不大如意、事业也不太顺利的陈杰克和张居新双双穿了雨衣打了伞前去看热闹,还准备拍照存证事后找机会嘲笑嘲笑。

  天气很冷。

  俩人冻得直打哆嗦,天际突然一声惊雷,二人不由自主打了个摆子,突然听见胡导的声音隔着风雨和工作人员传来。

  “卡!”

  笑容还没来得及爬到脸上,又听见说——

  “这条过了,下一镜。”

  陈杰克和张居新面面相觑。

  “……”所以他们特意出来这一趟是干嘛?是这寒风好吹吗?是这雨好淋吗?

  “草。”

  “算他运气好。”

  “还是回休息室吧,这雨他妈的也忒大了。庄易笙这个狗比,怎么突然就过了!”

  ……

  庄易笙吁了口气,抬起冻僵的手抹了抹脸上的水,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旁边有个摄像的镜头还没关,录下了这一幕。

  这笑和平时不一样。

  “就这么高兴?”席慕渔问。

  庄易笙唇角轻快地扬起,“嗯”了声。

  他显得很愉悦,和这些天仿佛经历了许多世事后成长了之后的稳重不一样,像是大学时代里那个骄傲的小太阳。

  席慕渔看得心里有点发痒,想逗逗他,然而胡导并没给他们留下互动的时间,就把庄易笙叫出去准备下一镜。

  下一镜是庄易笙的单人镜头,只拍走廊。

  第一镜过了之后,第二镜便也顺利起来,但依然拍了很多遍,直到庄易笙累得气息不匀,浑身几乎都被斜飘的雨浇透,瞳孔中出现深切的惶然,这一镜才过。

  冬日的天黑得早,当胡导一声“收工”喊完,已是暮色四合。

  庄易笙整个人都冻木了,刺骨的冷意透过毛孔直往骨头里钻,他的脸和嘴唇都有了乌紫色。33ýqxsś.ćőm

  他连忙回化妆室换衣服卸妆。

  由于司机家里有事,已提前请过假,这几日都是小王在开车。他将庄易笙的手机放回桌上,就去停车场准备把保姆车开门口。

  当庄易笙换下衣服摘下头套时,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

  庄易笙一边用干衣服擦头发一边走过去开门。

  门一开,就看到席慕渔跟摆造型似地斜倚着墙站在门外,手里拎着个热水壶和一个白底红花的搪瓷面盆。

  他连忙把人让进来。

  化妆间的门将冰冷的寒风关在屋外,席慕渔将搪瓷面盆搁地上,往里面倒了一瓶矿泉水,随后将陶壶里的滚水注入面盆,立马就有热气浮上来。

  庄易笙来不及诧异,先被席慕渔撩眼瞥过来。

  他皱眉道:“木着干嘛呢?被风雨折腾一下午,不嫌冷得慌?还不赶紧泡泡手?”

  庄易笙跟提线木偶似的,席慕渔说什么他干什么。

  “喏,毛巾,擦把脸。”庄易笙木然地用被热水浸热的毛巾往脸上盖,擦之。

  “脱鞋,泡脚。”

  当热水漫过冰冷的几乎要折腾出冻疮的脚时,酥麻的热意从脚上爬到庄易笙心底,整个人都暖和过来了。

  手里还被席慕渔塞来一个保温杯,是热的姜茶。

  “祛祛寒,别感冒了。”

  “那不能。”庄易笙说,“我身体可壮了,跟小牛犊一样。”

  席慕渔似乎是笑了声,庄易笙面颊便被桌上的暖风机吹得有点热。

  席慕渔本来双手插兜的,他唇角扬了扬,突然伸出双手往庄易笙身体两边的桌沿一撑,俯下身来,几乎和他鼻尖贴鼻尖,压迫感十足道:“老子周到不?”

  庄易笙内心是很感激的,想要和席慕渔作对抬杠让他讨厌自己的心思都暂时歇了,诚实道:“特别周到。”

  但是,您能别靠这么近吗?

  从前也不是没和男性朋友勾肩搭背,但眼下这场景,就莫名感觉不太自然。

  席慕渔勾了勾唇,“谁才是爸爸?”

  庄易笙:“……”

  这满腔的感动终究是错付了!

  但,他能屈能伸。

  听说席慕渔这人有洁癖,最讨厌别人碰他东西——在庄易笙看过的访谈视频中,曾经席慕渔的好友兰如遇就在节目里吐槽席慕渔吝啬、小气,说席慕渔贴身佩戴的饰品,别人休想戴一下。

  他当即诚挚道:“爸,你真好。你的玉佩真好看,能给我戴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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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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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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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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