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注视着画里的他,她的面庞完美对称,胸臀饱满紧实,纤腰不足一握,黑色的眼眸和稠密的双层睫毛。她依然像是从油画中走出来的古典美人,她像是一座外域雕塑,比例均衡,骨肉匀亭,珠圆玉润,光洁优雅。她依然是他最欣赏的女人。
年纪大了,他更喜欢精致、自由、考究、富有美感的慢生活了。
第二日一大清早,他自己出来走了一圈,站在海边,他刚好看了日出,当火红的太阳喷薄欲出之时,海天尽赤,紫霞荡漾,满山金光,海上平静如镜,近处的海湾渔帆点点,很壮观……
他感觉一阵舒服和轻松,想到该是给天行和蝶飞儿操办喜事的时候了……
孤鹤回雪最近太忙碌了,但他还是很舒服,因为只要一想到宛宛,他心里就很欢喜的,他更是能体会到:男人最好的品味就是他选择的女人。
这晚年岁月,他觉得自己要好好经营的,他想把孤鹤府再修建一下,按宛宛喜欢的中式园林的格局作参照,花园分为两大块,南北花园,尤其是南园他想弄一个独立的月季园,
中间留一大块草坪,大片的留白,他想再修一面植物墙,最上层是乔木,然后是一年生草本植物,中间一层是灌木,下面是花卉,若精心搭配,每年每季那里都能开出美丽的花。
他自从娶了宛宛后,他也想过过游山玩水的生活。
晚年的他早有归隐的心了。以前没有宛宛,他在“归隐”生活中常生寂寞之感,而现在宛宛在他身边,他一颗苍老的心尤其需要宛宛青春热血的抚慰和陪伴……他们这真是一份奇妙、浪漫的老夫少妻情结。
最近这段,孤鹤回雪来往各大商会,他看中孤鹤府附近海边一带的几亩地,他想假以时日,他想建造围以青瓦墙,曲径通幽,有移步换景之妙,府里他想构造一派竹木森然,奇花如海,飞鸟啾鸣,十分怡静的田园风光。
他想在院里,建造两座具有民族特色的二层楼房,自己取名命名为“游楼”和“月下楼”,他想按照宛宛的意思,让她在园内搭起凉棚,种植她喜欢的瓜果葡萄和牵牛花,他想养了大龟、兔子、黑羊、鸽子……而这,正是他觉得晚年生活的意义,多陪陪宛宛,宛宛酷爱艺术,也十分喜爱园艺。
自从他上次大病一场后,他已经接受了死亡,也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死亡是个缓慢接受的过程,人慢慢地靠近它,就能慢慢理解它。也许在生命的尽头,懂得与人道别、和人道谢,决定好要为自己所度过今生的生命,赋予好的意义……
他不怕死亡了,因为他有宛宛了,宛宛是一个很有才情的人,她精通几门外域语言,也有写作和绘画的天赋,性格又大胆果敢,自由浪漫,热情奔放,也许连他都为她倾倒…
现在不是许多女人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嘛,像宛宛这样的女人她很容易就嫁得好。
可是她总说:“女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绝对是胡扯,‘嫁得好’得来的幸福是可能消失的,‘干得好’得来的幸福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有事做的女人更有魅力。所以我即使嫁给你,你有财力养我,但我不想放弃我做的事。”
孤鹤回雪觉得她蛮聪明的。她很多家事自己做,即使府里有丫头老妈子,她也自己做一些家事,尤其是照顾孤鹤回雪的事。
宛宛的理想并不是一辈子都活在风花雪月里面。她出生优渥,小时候过得花团锦簇,一切来得太容易,但她更是学会珍惜二字。后来她所受的教育,也让她懂得自我反思和读书不断精进自己,清醒的自我认知,和驾驭生活的能力和担当。她早就知道婚姻不是一张万能支票,可以许自己一世无忧无虞。
“杏花村的烟雨淅淅沥沥
海也知道
我定会去山的那边看你
将进酒的词雏菊的紫色问候
还有康乃馨一点点暖意
最后都潜入琵琶语的青衣
咿咿呀呀的怀里
四月的戏台锣鼓还未喧天
思绪早已模糊成涟漪
圈圈都是酒家的盛意
曾经会饮三百杯的心愿
等来天地清明晶莹剔透
依然不胜酒力
远处是熏了酒的雨
还是淋了雨望海的眸子
潮墨一般的深邃如斯
只是因为盛放太多太咸的水。”
今日,当宛宛想回去蝴蝶谷时,她涂鸦了几句,就收拾行装,想辞别孤鹤回雪,却发现他出去了,江流儿还在睡觉,她最后就留张字条在孤鹤回雪的书房里,她就下楼去外面雇马车了。她知道自己这种女人就是彻底拥有一个女人的身体和一个孩子的情感的,她就像孩子想家了。
到大半晌午,孤鹤回雪回到府里,他就一直叫着:“宛宛,宛宛!”他打开她的卧室,找不到,他又到客厅,书房,最后他院子里,平时宛宛喜欢呆着这里,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边荡秋千边看书除了植物,有时候还喜欢摆弄各种装饰品,她还会在花园里摆着大大小小的工艺品,陶罐,陶锁、陶钥匙…都是宛宛自己捏好了样子,又请镇上窑工帮忙她烧制……
孤鹤回雪自己第一次坐在荡秋千上,他觉得一下子有些失落,宛宛不见了,去哪?
也许男人的一生也会遇见很多女人,他们会喜欢,会尊重,会回忆,会宠爱,会珍惜…会爱恋…
但是令他们铭记一生的女人,不外乎一个两个,一个是他的母亲,一个是心上人……
此刻,孤鹤回雪已经把她宛宛当成红颜知己,她是他最温柔的脊背,却不是强心针,女人成了强心剂是易耗品。然而宛宛则不同,可能一般人难以驾驭和征服她,她会令孤鹤回雪感觉世间都臣服他的脚下,在她的精神世界帮扶和激发动力下,他可以征服自己,整个世界和其他男人……
宛宛是孤鹤回雪尊重和欣赏的女人,而且她可以充当他的左膀右臂,蛰伏在他心房里……在他日益成熟深邃人生精神世界中,宛宛起着不可忽视的温柔与份量,力量……
“义父,你在找义母吧?我刚才在桌子上看到信,回蝴蝶谷几日,你别急,不然我去替你接她回来。”
孤鹤回雪看着江流儿,心里一块石头落地,这丫头原来回谷了。
紫苏园里,般若在准备食材:首乌、黑芝麻、黑豆、黑米。她想磨粉给父母喝,顺便送去妙心庵给祖母。
她挽起袖子,把黑芝麻、黑米、黑豆分别用清水淘洗干净,然后捞出控干,将它们放置在通风干燥处晾干。再用文火把锅烧热,然后放入黑豆进行慢炒,她用锅铲时不时翻动一下,看着黑豆受热均匀,炒着,听到黑豆发出“啪啪“”的声音,她就盛出,摊开晾凉,又把黑米和黑芝麻炒熟,晾凉……
她把它们都倒入石臼里,她将凉凉的黑豆、黑米和黑芝麻加上何首乌一起丢入石臼中碾粉……
她心想,以后自己嫁人了,父母每天挖上两勺冲开水喝一喝,补一补,保管父母有满头乌黑的亮发,精神焕发。
“般若,你在忙什么,今日我特意来陪你去妙心庵!你看,我带了一些桑椹酒,度数不高,甜的…”
“白大哥,你来了,我正好要去妙心庵!”
他们带上美酒,沿着山路走,经过山峰中间,再绕个弯,便看见一座亭子,他们坐了一会。
“在这里,与友人喝酒,看日落,等日出,野花开满了山腰,也是美不胜收的。”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般若说到。
“知我者莫般若也!”白方彦眉笑颜开。
“我对山水、美酒的爱好不减当年。虽已不再年少轻狂,但玩乐的兴致是无穷无尽的。法以后我会成“宠妻狂魔”,不管到哪里,我都会带上你。都是说爱情是一物降一物,般若你上辈子拯救过银河系,才会有这么疼爱你的我和美满的姻缘的。”
“你看,你最近都变了一个人,口若悬河花言巧语的…哈哈…”般若被他逗笑了。
白方彦认定般若,她就是一位优秀的女人,其实美丽不仅仅指的是她的外表,更多的心灵美,般若也是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女人。
“下次,我带你去镇上,热闹一下,晚上一出门就看到小龙虾,那里有看馄饨和卤面…深夜还能遇到炒面的……青菜豆芽伴着浓油赤酱的面条,在满街上两旁桂树散发的桂花香里…”
“还有我会带你去喝红小豆、红花生、红山楂、红枣以及红糖做的五红汤,可好喝了,看似平常,却是老中医们手中常用的养生靓汤。”
般若微笑看着讲得涛涛不绝的白大哥,觉得他变得开朗多了。
白方彦觉得般若聪明,独立,遇事拎得清楚,理得明白,看似柔弱,却皮肤白皙,红润,有光泽。女人要心情好以外,气血也是通的。
“以后成家了,我每逢出游,必带她同行,我们要去桃红柳绿的西子湖畔,也要去烟笼寒水的姑苏水巷……仲夏,我们要去岛外避暑…”
孤鹤回雪牵着宛宛的手,他尽情远眺蔚蓝的大海上,海鸥低飞盘旋,猛地贴水觅食,接着又听着般若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他舒服极了……
“般若,这个世界上,真正优秀的人,无一不保持着自律,丰盈和充沛着自己眼前的人生,就像你祖母。”
再说林小糊很早就起床,满头银发的她,拉开了蓝墨色的窗帘,窗外微弱的晨曦之光,洗涤着她的身心。她先给自己煮一杯热茉莉花茶,看着冒着白气的水,她在干净整洁的桌面上,看茶叶舒展,仿佛酝酿出一层又一层漂亮的“仙气”,她整个人立即心宽神怡。她又坐在梳妆台,画上了一个淡雅的妆容。对于一个人生活的老太太而言,化点妆已经成为了她一种日常生活的习惯。女人保持着个人妆容的整洁,也是对生活的尊重,对自己的取悦……
“般若,我们呆会回来路上去吃卤大肠?好吗”
“嗯嗯,在美食界,卤大肠,我喜欢的,回味无穷。”
白方彦身边一谈起卤大肠他立即馋到口齿生津。卤汁的香气包裹着比肉还香的荤味,咀嚼间快乐感都在增加。
“白大哥,你也是地道的吃货,我娘亲说吃卤大肠最看重两点:一是清洗,二是卤汁。谁家做得又干净又美味,谁就能独得老饕们的青睐。”
“对了,我把我们白云山庄的“诞香堂”改了,以后我们可以在那里举行相当规模的舞会,还有我让人挖了个大池塘,内可划船,又筑桥建亭,可以种些花树,你肯定会喜欢,就像你们以前住的蝴蝶别苑,这是母亲告诉我的…说你们家族的女人酷爱中式园林,以前你们的蝴蝶别苑就是那一带最诗情画意的院子…”
“难为冷夫人如此厚爱…”
“还叫夫人,都要叫婆婆了…快到了,妙心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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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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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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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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