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大明:摊牌了,你爷爷我是朱元璋>第九百四十二章 不可与之为敌
  一晚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天亮的时候,下起了小雨。

  雨不大,所以不影响赶路。

  队伍开拔赶路,燕王朱棣也不再骑马,而是坐上了马车。

  回想着这次离开藩地时得到的情报,燕王朱棣闭目靠在那里,若有所思。

  丘福所拥有的想法,并非只是个例。

  在他手底下,有不少人都有着迫切立功的想法。

  就算是再鲁直的武将,也该意识到了,随着天下逐渐太平下来,武将能起到的作用,已是越来越小了。

  除了掌握重兵的人,普通武将想要升官,想要封爵,难如登天。

  除非是遇到了大的战事,否则的话,普通武将一辈子都不可能改换门庭。

  想要在太平之时稳稳升官,那不仅是需要运气,也需要背景跟人脉。

  要么就是才能极其出众,还因为运气好,没有被埋没,能够被贵人所赏识。

  若以上都不具备,只是平平无奇的武将,那基本就是晋升无路,慢慢熬着吧,且有得熬呢!

  但凡是实力不错,地位不上不下的人,都巴不得趁着自己还年轻,赶紧多立下一些功劳。

  趁着如今还有战事,给子孙留下一点“家底”。

  别等着子孙长大了的时候,想要靠着上一代的功劳往上爬时,发现自己老子混得远不如旁人。

  那样,就真的是有点对不住后代了。

  若是后代有些才能,却因为自己实力不成无法往上爬,那就更是拖了儿孙的腿。

  便是到了地底下,怕也是要被祖宗埋怨的。

  这时代的人,无论是文人还是武将,有几个不盼着能够光宗耀祖的?

  “光宗耀祖”这四个字,对几乎所有人都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也就是燕王这样的皇子,对于“光宗耀祖”并无什么执着了。

  再执着,再努力,难道还能强过他老子?

  “光宗耀祖”这个功劳,他老子能算是第一,他能保住前三就不错了。

  或许,连前三都保不住。

  肉眼可见的,他那位大侄子,将来若是做了皇帝,也定是个能折腾的皇帝。

  且这个能折腾,还不是乱折腾,而是真能折腾出一些门道来。

  就凭着这个折腾劲儿,必然是能在史书上被大书特书的。

  他呢?彡彡訁凊

  他这个当藩王的,以后在史书上,又将是个什么样的形象?

  只是作为一个镇守边塞的王爷的形象登场,被论及一生吗?

  不得不说,一想到这种结果,朱棣就有点不太甘心。

  他也是有野心,有抱负的啊!

  虽然这个野心在遇到了老朱跟他那个大侄子后,就从隐隐的对那个位置有点想法,变成了在战场上大杀特杀,立下赫赫战功,成为大明的战神。

  可这种野心,谁能说,就不算是野心呢?

  他可不想跟老五似的,一辈子围着野草打转。

  听说他那个五弟,最近对药草更感兴趣了。

  连他都听到了一点风声,没道理他那个一向不喜欢老五干这种事的老子不知道。

  老朱若是知道了,是不是已经去过书信,呵斥过老五了?

  老朱过去可就干过这样的事,那可是眼不容沙子的人。

  但朱棣是真的没听说过这件事,这让朱棣此刻的心情也不免有些忐忑。

  他在想,到了应天府后,要不要向父皇主动请缨,提带兵出征呢?

  如果明年真的要对残元出击,他那里是距离残元最近的地方,他这个镇守边塞的藩王,是不是终于可以动一动了?

  总是待在藩地里哪里都去不得,他的皮都痒痒了,感觉自己已经快要发霉发臭了!

  要不是他那父皇曾经对他有所叮嘱,他那大侄子更是对他叮嘱过,他才不会只待在藩地里,早就找机会去草原上转一圈了。

  但人家说了,他这样做,容易打草惊蛇。

  既然是要打,将来就直接打个大的。

  只要草原那边的人不主动进入到大明的疆域之内,就先不去管。

  这两年多来,因为羊毛生意火爆的缘故,挨着大明边境的地方,出现了不少商队往来,连以往距离大明边境比较远的草原部落,也朝着大明边境这边迁移了一段距离,凑近了不少。

  劫掠其实并没有羊毛生意带给草原部落的好处多,因为羊毛生意十分红火,但凡是参与其中的草原部落,都得到了很多好处。

  就连冬日的时候,草原部落的人,但凡是参与了羊毛生意的人,日子都过得还挺好。

  底下的奴隶是不是过得比过去好,那倒不一定。

  但部落里的普通人,日子一定是过得比过去更好的。

  粮食足够了,不需要冒险去劫掠,就有商队源源不断地粮食、盐巴、瓷器、绸缎送进来。

  除了这些,还有茶叶!

  这些东西,对于草原上的部落来说,那可都是好东西。

  为了不至于只做一次性的买卖,就连一些原本对中原人态度一般般的部落首领,也都下达了命令,不可以劫掠往来草原的中原商队。

  因为但凡是干了这码事的部落,别说是这一个部落被“拉黑”了,就是这一片区域,从此都不再有中原商队前来。

  他们过去可能不在乎,但现在所拥有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不可能不在乎。

  谁若是坏了“规矩”,影响了大家的好日子,那就别怪旁人不客气了。

  也因此,往来草原的中原商队,在不遇到脑袋被牛踢了的人时,多半是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的。

  羊毛的利益实在是太大了,这让很多部落都被牵扯其中。

  固然是不敢卖马给中原人,但是,卖羊毛跟羊肉给中原人,这却是完全没问题的。

  朱棣按捺着想要战斗的想法,让人尽量搜集草原那边的情报。

  不过,情报搜集比羊毛生意的展开要稍稍艰难了一些。

  如果不是知道大侄子搞这个羊毛生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朱棣早就心里着急了。

  也正因为知道,羊毛生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朱棣才更觉得他那个大侄子十分可怕。

  能想出这样的损招,跟这样的人为敌,光想想就有点凉飕飕的。

  不可与之为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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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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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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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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