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的时候,下起了小雨。
雨不大,所以不影响赶路。
队伍开拔赶路,燕王朱棣也不再骑马,而是坐上了马车。
回想着这次离开藩地时得到的情报,燕王朱棣闭目靠在那里,若有所思。
丘福所拥有的想法,并非只是个例。
在他手底下,有不少人都有着迫切立功的想法。
就算是再鲁直的武将,也该意识到了,随着天下逐渐太平下来,武将能起到的作用,已是越来越小了。
除了掌握重兵的人,普通武将想要升官,想要封爵,难如登天。
除非是遇到了大的战事,否则的话,普通武将一辈子都不可能改换门庭。
想要在太平之时稳稳升官,那不仅是需要运气,也需要背景跟人脉。
要么就是才能极其出众,还因为运气好,没有被埋没,能够被贵人所赏识。
若以上都不具备,只是平平无奇的武将,那基本就是晋升无路,慢慢熬着吧,且有得熬呢!
但凡是实力不错,地位不上不下的人,都巴不得趁着自己还年轻,赶紧多立下一些功劳。
趁着如今还有战事,给子孙留下一点“家底”。
别等着子孙长大了的时候,想要靠着上一代的功劳往上爬时,发现自己老子混得远不如旁人。
那样,就真的是有点对不住后代了。
若是后代有些才能,却因为自己实力不成无法往上爬,那就更是拖了儿孙的腿。
便是到了地底下,怕也是要被祖宗埋怨的。
这时代的人,无论是文人还是武将,有几个不盼着能够光宗耀祖的?
“光宗耀祖”这四个字,对几乎所有人都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也就是燕王这样的皇子,对于“光宗耀祖”并无什么执着了。
再执着,再努力,难道还能强过他老子?
“光宗耀祖”这个功劳,他老子能算是第一,他能保住前三就不错了。
或许,连前三都保不住。
肉眼可见的,他那位大侄子,将来若是做了皇帝,也定是个能折腾的皇帝。
且这个能折腾,还不是乱折腾,而是真能折腾出一些门道来。
就凭着这个折腾劲儿,必然是能在史书上被大书特书的。
他呢?彡彡訁凊
他这个当藩王的,以后在史书上,又将是个什么样的形象?
只是作为一个镇守边塞的王爷的形象登场,被论及一生吗?
不得不说,一想到这种结果,朱棣就有点不太甘心。
他也是有野心,有抱负的啊!
虽然这个野心在遇到了老朱跟他那个大侄子后,就从隐隐的对那个位置有点想法,变成了在战场上大杀特杀,立下赫赫战功,成为大明的战神。
可这种野心,谁能说,就不算是野心呢?
他可不想跟老五似的,一辈子围着野草打转。
听说他那个五弟,最近对药草更感兴趣了。
连他都听到了一点风声,没道理他那个一向不喜欢老五干这种事的老子不知道。
老朱若是知道了,是不是已经去过书信,呵斥过老五了?
老朱过去可就干过这样的事,那可是眼不容沙子的人。
但朱棣是真的没听说过这件事,这让朱棣此刻的心情也不免有些忐忑。
他在想,到了应天府后,要不要向父皇主动请缨,提带兵出征呢?
如果明年真的要对残元出击,他那里是距离残元最近的地方,他这个镇守边塞的藩王,是不是终于可以动一动了?
总是待在藩地里哪里都去不得,他的皮都痒痒了,感觉自己已经快要发霉发臭了!
要不是他那父皇曾经对他有所叮嘱,他那大侄子更是对他叮嘱过,他才不会只待在藩地里,早就找机会去草原上转一圈了。
但人家说了,他这样做,容易打草惊蛇。
既然是要打,将来就直接打个大的。
只要草原那边的人不主动进入到大明的疆域之内,就先不去管。
这两年多来,因为羊毛生意火爆的缘故,挨着大明边境的地方,出现了不少商队往来,连以往距离大明边境比较远的草原部落,也朝着大明边境这边迁移了一段距离,凑近了不少。
劫掠其实并没有羊毛生意带给草原部落的好处多,因为羊毛生意十分红火,但凡是参与其中的草原部落,都得到了很多好处。
就连冬日的时候,草原部落的人,但凡是参与了羊毛生意的人,日子都过得还挺好。
底下的奴隶是不是过得比过去好,那倒不一定。
但部落里的普通人,日子一定是过得比过去更好的。
粮食足够了,不需要冒险去劫掠,就有商队源源不断地粮食、盐巴、瓷器、绸缎送进来。
除了这些,还有茶叶!
这些东西,对于草原上的部落来说,那可都是好东西。
为了不至于只做一次性的买卖,就连一些原本对中原人态度一般般的部落首领,也都下达了命令,不可以劫掠往来草原的中原商队。
因为但凡是干了这码事的部落,别说是这一个部落被“拉黑”了,就是这一片区域,从此都不再有中原商队前来。
他们过去可能不在乎,但现在所拥有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不可能不在乎。
谁若是坏了“规矩”,影响了大家的好日子,那就别怪旁人不客气了。
也因此,往来草原的中原商队,在不遇到脑袋被牛踢了的人时,多半是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的。
羊毛的利益实在是太大了,这让很多部落都被牵扯其中。
固然是不敢卖马给中原人,但是,卖羊毛跟羊肉给中原人,这却是完全没问题的。
朱棣按捺着想要战斗的想法,让人尽量搜集草原那边的情报。
不过,情报搜集比羊毛生意的展开要稍稍艰难了一些。
如果不是知道大侄子搞这个羊毛生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朱棣早就心里着急了。
也正因为知道,羊毛生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朱棣才更觉得他那个大侄子十分可怕。
能想出这样的损招,跟这样的人为敌,光想想就有点凉飕飕的。
不可与之为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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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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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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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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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二章 不可与之为敌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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