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历史小说>大明:摊牌了,你爷爷我是朱元璋>第九百五十二章 镀金
  朱英:“也可以算是开源节流吧。”

  “四叔,你想想看,在过去,你可听说过粉丝经济?”

  燕王都不用想,就直接回答了:“自是没有。”

  不仅是没想过,事实上,过去应该也的确没有出现过什么粉丝经济吧?

  当然了,这个词语是真的没有出现过,在燕王想来,连类似的情况,也不曾出现过吧?

  不,也不能说是类似的情况不曾出现过。

  燕王朱棣回忆着,问道:“若是有人崇拜某个诗人、词人,愿意花重金购买诗词,可算是粉丝经济?”

  朱英就道:“可算,可不算。”

  燕王:“那我就懂了,如果严格一点,那过去就不曾有过。如果不这么严格来区分,那就是过去也曾出现过。”

  然后,他就听到自己的大侄子讲了一些关于粉丝经济的经典例子。

  不得不说,听了一大段内容后,燕王最关心的却不是别的,而是粉丝经济究竟能带来多大的收益。

  真有那么多,甚至可以给大军提供后续的粮草支援?

  如果真有这么了不得的话,那他是不是也可以搞一搞这个粉丝经济?

  真要搞的话,是不是也要向大侄子取取经,学一学?

  燕王自认为自己的脸皮还算厚,但是,让他自己跟着大侄子学习这个,他也有些抹不开面子。

  主要是,这多少带着一点双重的羞耻了。

  本来嘛,一个亲王学习这种跟戏子有关的东西,就已是够惊人的了。

  若是让老朱知道,怕不是要提着棍子追着他打。

  至于为什么不是追着“他们”打,而是追着他打。

  燕王在心里呵呵了两声,他可是太清楚他父皇的脾气秉性了。

  但凡是偏心谁,那就是偏心得没边儿了。

  别看这件事里涉及到了两个人,但在他父皇看来,真该被打一顿的,就只会是他一个人。

  第二个羞耻点,就是他这个当叔叔的,跟大侄子学习戏子相关的事。

  燕王有点后悔,早知道,这次就该带着儿子来。

  甭管是带着哪个儿子来,儿子与大侄子是同辈人,还是对方的堂弟,这种情况下,跟着对方无论是学什么,都不丢人。

  要不是他的藩地地理位置比较特殊,明年开春又要有大动作,藩地那边需要长子帮忙,其他儿子年纪又小,他离开的时候还恰好闹了病,他还真会带一个儿子一起来。

  这次,是真的不赶巧了!

  好在燕王对面子看得既重,也不重。

  如果没什么非要扔掉面子的事时,他还是比较看重自己面子的。

  不管怎么说,他好歹是燕王啊!

  是皇子啊!

  再不要面子的人,也不能啥情况都将自己的面皮随便揭下来吧?

  况且,这次又是兄弟们齐聚应天府,他好歹也是四皇子,是燕王,岂能不在意面子问题?

  但要说对面子看得比利益还重要,那倒也不是。

  也要看能用面子来换的利益,到底有多少,是不是值得。

  如果值得,甚至是超值,那他还真就能不要自己这张脸。

  燕王:“大侄子啊,你这些话,说得咱脑袋都发晕了,要不这样吧,等到了晚上,咱们叔侄两个秉烛夜谈的时候,再顺便谈谈这个问题?”

  “到时候,不是还要细谈那件事吗?粉丝经济这件事,顺便了来谈吧!”

  可别现在继续谈下去了,他的脑袋真有点嗡嗡的了。

  要说打仗,他是真不含糊。

  可要说细说如何赚银子,以及后勤的一些事,他听听不是不成,他也是真感兴趣,但他也是真的不怎么擅长。

  真擅长这件事的,是他儿子啊!

  但他儿子没跟来啊!

  燕王再次扼腕,脸上也不由得带出了一点懊恼来。

  早知道还要谈这样的事,他就将长子带来了!

  “咦?你们要谈什么问题?这个问题?哪个问题?”一道声音,在这个时候插了进来。

  燕王一抬头,才发现,他们已是进了皇宫大门,前方站着几个人,这句话就是其中一人说出来的。

  能够对燕王跟太孙问出这样的问题,问这个问题的人,自然也不是外人了。

  正是燕王的弟弟之一。

  而站在这个人旁边的几个人,同样也是燕王的弟弟。

  燕王一眼扫过去就明白了,这几个弟弟,就是比他来得更早的人啊。

  这几个人,居然今日赴这个接风宴,也比他来得更早一点啊。

  因为早就从朱英这里得知了这几人已来的消息,所以,对上这几个弟弟的好奇目光,燕王只是哈哈一笑,道:“路上的见闻而已。”

  他既没有与这几人立刻寒暄,更没有将自己与太孙聊的什么话题告知对方。

  开玩笑!他是因为偶遇了粉丝应援,所以从大侄子口中问出了粉丝经济这件事。

  虽然他轻而易举将大侄子的想法问了出来,可他却不觉得这样的想法是能对外人说的。

  这里所指的“外人”,是除了他跟大侄子,以及父皇之外的其他所有人。

  在父皇答应他的请求之前,这件与明年战事有关的事,还是不要让其他兄弟提前知道了吧。

  一旦被其他兄弟提前知道了,先不说这些弟弟是不是会大嘴巴,会不会走漏了消息。

  就说他的那群弟弟里面,也不是没有想要立战功的人。

  想要立战功,可不是在大明境内打打水匪、山匪就能办到的。

  想要立战功,就需要参与到大型的战役中去。

  作为皇子,就算是参与到了大型的战役中去,也不用非要往前线跑,不是非要做搏命的事才成。

  普通人想要不豁出命就立下战功,那自然是千难万难。

  可对于皇子来说,只要能参与进去,只要不做拖后腿的猪队友,只要这一仗最终赢了,那么,参与进来的高层们,有一个算一个,那真是排排坐分果果,谁都能分到一些功劳。

  有这样的机会,但凡是有点想法的藩王,会错过这个机会吗?

  燕王对自己很有信心,但他也不想自己找事,给自己找一群竞争者。

  至于那几个弟弟听了,是否相信,那就跟燕王无关了。

  燕王对大侄子也是信任的,大侄子心里有数,更不会在这种重大的战役中安插太多的“镀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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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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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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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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