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言情小说>其它小说>从此天下 王不见王>第 77 章 第七十七章
  廖真十二岁入宫前曾随曹阁游历天下,这远在北方天际的乌恒国他自然也曾有过拜访。只是那时他还小,只依稀记得这里地狭人稠,土地贫瘠,一年中又有半数时间被寒冬笼罩,以至物产匮乏,百姓贫苦。与那四季分明资源丰富的中都简直没有任何可比性。

  可眼下的所见的景象却与十几年前大不相同,自山海卫入境,越往北走人丁越是兴旺。想来那乌恒老儿提倡多生多育也是有些道理的。不过这种兴旺也非全部出于人口数量,而是温饱。

  君莫问早已安排官员前去迎接并一路随行,这一路看下来加之官员的讲解廖真所见所闻又岂是震惊二字可形容的。

  百姓穿着华丽,食物充足,房舍良好,棚户之中牛羊甚多,昔日破败的景象早已不复存在。要知道,扶余退军之时乌恒半壁江山已成焦土。君莫问仅仅上位半年多而已,又是如何让这里翻天覆地的?想来也是少不了从那两州府地搜刮走的金银物资等等的功劳。即便如此,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让这片废墟般的国土焕然一新,也非常人所能及的。

  他没想到一个国家可以发展的这么快,快到什么程度,中都的发展是按年算,而这里,是按天算的。

  从县到郡再到州府,无论什么地方,眼前所见每个人都忙忙碌碌的工作着,脚步匆匆,行色匆匆,买个菜都跟打架似的着急。与中都百姓的随性懒散的状态完全不同,这里就连孩子也甚少有时间嬉笑打闹,他们的眼睛都盯在手中的书本上,甚至在走路的时候。

  给廖真的感觉,这整个国家似乎都在及其高速的运转着。

  再看城防守备的官兵,更是让人为之叹惊,训练有素,部署严密,整齐划一到随便拉出一支队伍都不比宫里的禁卫军差。更别说他们手中的各种各样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先进兵器了。

  用那位官员的话说:我天都从不曾要求适龄孩童必须读书,只不过孩子若是读书,官府会发放赏银,读的越多越好,赏的越多,而且还管饭,所以每个家庭都会自愿的把孩子送去了学堂习文认字。

  官府也从不曾徭役百姓必须劳作,只不过我们国厂的薪资都是按时辰计算的,待遇极高,为了多赚银子,百姓自然不愿散漫皆是分秒必争行色匆匆。

  天都也根本不会有贪官的存在,因为朝廷推出高薪养廉的政策,官员一旦被认命,俸禄待遇之高足够富足安康,不但如此,年节庆典发放的材米油盐绫罗绸缎等等更是不计其数,偶尔生了病朝廷都给报销药费诊费,就连卸甲归田后也有养老俸禄可拿,根本不必担心老无所依。所以,没有人会为了区区一点银子而丢掉一辈子的铁饭碗,毕竟,再多的银子,几个月也赚到了。而与之相对的却是让人求死不能的十大酷刑!孰重孰轻是个人都拎的清。

  不过眼前这种忙碌仅限于白天,若是到了晚上天都便是另外一番景象,万民皆休,灯红酒绿。因为每日都有收入,百姓花钱从不计较。如此便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工作高效,产量极高,百姓衣食无忧,资金充分流动。

  那官员无比自豪的说道:我们这位皇帝陛下时至今日也不曾上过一次早朝,可却总能对国家大事作出最正确的决断,想出最新奇的点子。采石开矿,增加国有资源,开发旅游景点,吸引各国游客。又能发明出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东西,随时随地可取明火的火柴,透明犹如水晶造价又十分低廉的玻璃,可调节明暗亮度的煤油灯,温暖到连冬日里都可播种植物的暖棚,甚至是官兵手中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兵器......如此一类数不胜数。

  “天都所产之物皆是利国利民的好物,且价格低廉,皇帝陛下若有兴趣,不妨引进一些回去,若有意商洽,下官愿为其做更详尽介绍。”说来说去这么多,最后这一句才是重点吧?

  廖真心道:不愧是君莫问教出来的人,和他一样商人本性!

  被迫听了一路的推销,廖真都快被人洗脑了,来这里的真正目的都给忘的差不多了。不过那官员也非妄自夸大,短短几个月就能让这昔日贫穷的乌恒国翻天覆地,不得不说他君莫问有些真本事。而且他的商人本性也的确在强国富民的路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廖真第一次知道,还能用这种方法来管理一个国家。重商重农重兵之下又不忘娱乐,劳逸结合之下的确更有利于统治民心。

  全国上下八十六家国有工厂,山海卫两军对峙之时便已悄然建成,难怪他当日出兵而不打,受辱而不攻,一心只要钱。

  再看这奔庆新而去的官路上,各国使节,富豪商贾,往来镖局,押货官兵。他在生产的同时就已经打通了各国的交易货路了,那些高效生产出来的新奇货物以最快的速度出口至周边各国,以换来大批金银物资充斥国库。只怕用不了多久,这天都就会变成这一方大陆上最为富有的国家了。

  “不知皇上这一路看下来有何感想?”

  晋王的一句话打断了廖真的思路,侧过头不满了看了他一眼。自己这个同父异母的兄弟,两人视如仇敌,水火不容,竟还要死皮赖脸的同行,脑子里怎么想的?“你又作何感想?”

  “我?”晋王勾起一侧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臣觉得,皇上不如就此调头,回去吧。”

  “为何?”

  “这世上很多事看的越清楚越是麻烦,最后只会落得自寻烦恼。难得糊涂,才是生存之道。”

  廖真勒紧缰绳停下了马,“你到底想说什么?”

  “吁!”晋王也将马儿停下,若有所思的遥望着远处那座开满桃花的庄园,许久才道:“事已至此皇上又何必耿耿于怀呢,过多的去争辩是与非,却不知自己就在是非之中。为兄好心劝你一句,不如天南海北,各自安好!”

  二人对视半晌,心中各怀鬼胎,却再不曾言语。许久,廖真默默的上了路。晋王看着他的背影,重重的叹了口气,心道:那两个字他怕是没看见吧?最后回头的机会也错过了。

  想这个可怜的弟弟,还真是命运坎坷,一出生便险些被人害死,流落民间十二载,回宫之后又屈于人下为奴为仆,好不容易夺回了皇位却偏偏碰上这么一个命中的克星,三起三落,不死不灭。偏偏二人还都是多情的种子,相爱相杀,又两难相忘,如此冤冤相报到底何时休?

  转眼两日,那建在高山之巅的庆新城已近在眼前。

  想来那君莫问可是在此次大典上用足了功夫的,这几日的庆新城简直是人满为患,处处张灯结彩好不热闹,又有各国使团车马源源不断的涌入城内,数量多到总是会造成道路的拥堵,城内大小客栈酒楼驿馆更是座无虚席,高朋满座。上数百年,这庆新城何时这般热闹过,即使历任新帝登基也从无这般盛况。

  当然,这与君莫问的经营手段也脱不了干系,与其说是登基大典,不如说这就是一场隆重而盛大的商贸洽谈会。各国使团自入境时便各由一队官员接待并一路随行,甚至连衣食住行都被安排的妥妥当当。而他的经营手段更是见缝插针的利用到了这几天几夜的路途上,除了吃饭睡觉,那些官员这一路上嘴就没停过,除了推销还是推销。

  连廖真都觉得自己被洗脑了,又何况是那些人。早有使团在半路上就签下了订单合同,商贸合约,以至于他们人还没入城,货物就以最快的速度发回国了。

  没钱不要紧,还可以以物换物。东海的水产,南岳的瓜果,户戎的牛羊,草原的战马,扶余的草药人参,中都的粮食(对,廖真虽然还没签下商贸合约,可那些商贾却早就盯上了天都的新奇货物,走-私交易早就在暗地里偷偷进行了。)不夸张的说,在路过的驿站里廖真所吃的大米就是他自家产的东西,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罢了。

  所以,当进了庆新城下榻驿馆,那天南地北的食物在眼前摆了满满一桌子时廖真也是吃惊的,仅仅只是接风的宴这未免也太夸张了些。还有这所住的驿馆,明显是刚刚翻修过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新的,所用之物以及摆设也皆是上品,不能说奢华至极也得算的上阔绰了。

  用晋王的话讲:“一个字,豪!”

  如此用心招待,莫说是他,即使是那些善于挑刺的外族人也都挑不出半点儿毛病,楼下把酒言欢,各个喝的欢喜,热闹的不得了。今日便这样阔绰了,那明日入了宫不知又是怎样的安排,岂不是要吃龙肉才够档次了?

  推开窗户,鼎沸的声音随之传了进来。如今春暖花开,处处花瓣飘舞,景色美不胜收。大街小巷行人穿梭,人人都穿的喜气洋洋,处处张灯结彩,真是好一副盛世之景。

  那官员眼见他看的兴起便凑上前来一一做解,“皇帝陛下可是好奇那些穿着红色衣服的背上有字的人?”

  反正闲来无事,廖真也全当打发时间,“那些人是做什么的?”

  “正如他们背上写的那两个字,跑腿。”

  “跑腿?”

  “正是,起价五文钱,按里收费,他们会以最快的速度替您把事办好,当然,只包括送信,代买,送饭,喂马等等时限短不出城不违规的小事。他们腿脚极快,熟悉地形,又熟知各处街头巷尾美酒美食,让客人足不出户就能吃到想吃的东西。”

  晋王听着有趣,丢掉筷子直接跑下了楼,拿出铜板招呼了一堆跑腿的过来,乱七八糟吩咐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事。

  这些人分秒必争,也不过半柱香的时间便纷纷跑了回来,有去城北买水果的,有去城南遛马的,还有去城东买酒的......只要不违规,这些小事他们都能办到。晋王玩心大起,银子便也大把的花了出去。

  那官员笑道:“满街溜达还能把钱赚了,所以很多人闲暇时都会换上衣服做些例如此类的兼职。”

  “不用说,这也是你们皇上的主意了?”

  那官员陪着笑点了点头,“毕竟像晋王这样好奇的客人不在少数,听说有个腿脚快的守着驿馆门口一日就赚了一两多银子。所以今日这门口跑腿的小厮才格外的多,这不,只这一上午,客人们便花费了不少出去。毕竟外来的客人大方,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这个君莫问,他到底有多爱钱,时时刻刻都不忘算计别人口袋里那点儿银子,而且还说的毫不避讳,赚你的钱也不怕你知道。“你们皇上是掉钱眼儿里了吗?”

  那官员一收下巴,“哎,不能这么说吗?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日常收入,这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呀。哦,对了,我们这里还有琴艺高超的乐师,手艺精湛的按摩师,调酒师,茶艺师,皆可□□,皇帝陛下可有兴趣一试?”

  廖真听的都无语了,甩手关上了窗户,摆了摆手。他若不明确拒绝,只怕闲得无聊的晋王都得尝试一遍。

  君莫问还算了解他,给他安排了顶楼休息,窗户一关安静的很,也没得人打扰。只是,这都进城半天了,除了那随行的官员外,他君莫问却始终不见踪影,甚至都不曾派个朝中重臣来接待。如此怠慢,廖真未免有些不爽。

  “好吃好喝的安排了,还想怎样?难道要朕屈尊亲自迎接不成?”君莫问正欣赏刚刚赶工出来的帝红色龙袍,嘴里还不忘碎碎念,“想见朕的人多了,他算老几?”

  玉郎听他说话好笑,忍不住调侃了一句,“贪玩的孩子回了家,总是免不了一顿打的。”

  君莫问瞪了他一眼,“就你嘴贫!”

  “皇上前几日天天心不在焉的,就今个儿心情好,连牢里那个都赏了一顿肉吃。”

  君莫问叹了口气,“新帝登基,理应大赦天下,区区一顿肉而已,何况,他已经受到了惩罚,朕已经不恨他了。”

  “皇上总是如此心软,他曾暗害于你,又试图毒害伝喜,虽都未成,但足可见心性之歹毒,换成任何人只怕会将他五马分尸方解心头之恨!”

  “罢了,他已经疯了,难道那半条贱命朕还容不下吗?此事一过便让玄风带他回去吧。”

  “皇上仁慈。”

  那龙袍穿在身上分外合体,更显他英俊挺拔,玉郎看着看着就看呆了,忍不住上前搂住他的腰,小心翼翼的靠在他的脊背上。轻声问道:“那孩子若当真回来了,皇上可会忘了玉郎?”

  君莫问拍拍他的手劝慰道:“胡思乱想些什么,哪有孩子回来便把猫丢掉的道理,何况这只猫还这么乖。”

  玉郎伸出脑袋笑的真像只漂亮的小猫,“若那孩子欺负我,我可不可以挠他?”

  君莫问忍不住笑道:“不挠脸就行。”

  “皇上!”易善推门进了屋,眼见如此急忙低下了头,玉郎赶紧红着脸躲开了。“属下有事禀报!”

  “说!”

  “玄风又欲私闯天牢,已被擒住,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他好像是故意被擒的,说是要面见皇上。”

  明日便是登基大典,他此时又来天牢做什么?又为何故意被擒?难道事情有变?君莫问想不出所以然,换下衣服便直奔天牢而去。

  玄风被擒不曾反抗,甚至可以说真的是故意被擒的。他本已经迷晕了狱卒闯进了天牢,却不知为何并没有带走玄雨,而是独自一人走了出来,这一番举动莫说旁人,连君莫问也看着奇怪。

  眼见君莫问匆匆而来,玄风的反应更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弯下双膝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双手拖剑举过头顶。

  一说,“奴才,参见皇上!”

  二说:“奴才罪孽深重!”

  三说:“奴才,愿以死谢罪!”说罢,眼泪已倾泄而下。

  他自称,奴才?君莫问沉默许久许久,低声问道:“谁告诉你的?”

  玄风沙哑着声音回道:“玄雨。”

  玄雨已经疯了,不知蛊童子的毒无意中破坏了他哪根神经中枢,这是伝喜无意中造成的结果。其实这个结果对与玄雨来说也算是因祸得福,至少他保住了自己的命。否则,别说是君莫问不肯放过他,即使回到中都只怕太后也不会放过他。

  人疯了,说的自然也是疯话,他说:“皇上回来了,他带着一张恐怖的面具,无比狰狞,他阴魂不散,他要杀了我!......我记得那个声音,我认识那双眼睛。他瞪着我,满眼都是恨,周围都是火!......你们为什么看不出来?他的瞳孔里全是火,全是火!”

  玄雨不肯跟他走,卷缩在牢房的阴暗角落里,不停的喃喃自语着,那些毫无逻辑不着边际的疯话换做旁人自然是不会信的,可玄风却信了。心思缜密的玄雨也许一早就发现了真相,只不过为了自保始终守口如瓶罢了,亦或则,他根本就是因为发现了真相以至受惊过度才彻底疯掉的。到底为何此时也根本无从得知了。

  其实若静下心来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端倪。单是那甚为相似的声音已不是巧合就能解释的了,何况,那个人为何如此大胆,这天下敢不把廖真放在眼里的,除了他还有谁?见君不跪,见太子不跪,他的膝盖从不曾为任何人而弯过。若非与生俱来的心高气傲,何人胆敢如此藐视皇权?

  那一刻玄风的整个精神世界彻底崩塌了,他留下玄雨不理,一步一步的越过那些晕迷不醒的狱卒走出了天牢。立剑,单膝跪在天牢外,直到被人发现,束手就擒!

  “玄雨罪孽深重,死不足惜,奴才愿一命抵一命,只求皇上法外开恩,饶玄雨不死!”话落,玄风一记响头磕在青石砖上,当即便见了血。

  “好个兄弟情深!......你且回去吧,莫要误了明日之事。”

  玄风这才想起还有更重要的事,“皇上,明日之事......”眼见周围属下,话不能明说,玄风迟疑片刻,“他对您情深意重,您又何必......何必斩尽杀绝。”

  君莫问好笑的看着他,各个都说他情深意重,竟是我心狠手辣了?“他与你弟弟若只能救一个,你会救谁?”

  一边是兄弟情意,一边是忠君之义,选谁?这根本就是一个绝命题。玄风抉择两难,整个人瘫坐在了地上。

  君莫问给了他足够的时间做选择,良久,玄风低声说了几个字,“救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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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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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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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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