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要当军官的人,将来四处巡演很危险,而且伦敦离不开人。
但实际上真相只有一个——应明觉得魏进忠长得不够威武。
当然这个标准跟魏进忠好不好看没关系,魏进忠好看,从墨西哥到伦敦,别管是西班牙妓女还是英格兰妓女都喜欢他。
但他在应明的审美里不够威武,更像个游侠而非士兵,应明看来这种需要与敌人搏斗、富有仁慈之人且最后被敌人害死的角色,应该是威武且温柔的。
恰好,应明在伦敦的兵,有很多这样的人——最早是北洋骑兵里个头比较大的人。
北洋骑兵的战马标准,是肩高四尺二寸至四尺五寸,这个数据基本上就是蒙古马里肩高最高的那一部分。
而旗军的最高身高则要求在五尺七寸八分,因为身量越高、铠甲越重。
一名一米八的士兵全副武装时所穿戴的铠甲在甲裙、臂缚上就会比一米六的士兵重上三四斤,他们本身的人也重,通常都有一百五十级斤。
算上盔甲、装备,一匹马的负重在二百斤往上,这种情况下没有副马,战马连续机动两日就得瘫。
他们在海外当着当着兵,个子变高或变壮了,就会超过战马承受能力,差一点儿就要被调到步兵部队当副旗官,靠着安达卢西亚、夏尔马才续上骑兵生涯。
其实在相对低烈度的战斗中,骑兵兄弟们很喜欢有这样的战友在身边——他们总会把战马累死。
身为骑兵没人愿意把战马当作消耗品,但不可辩驳的事实是战马确实是消耗品,就连人命,投入战争也会成为消耗品。
应明突然在这个时刻就对汤显祖的戏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汤显祖所准备的一个甚至与明军没多少关联的情节里,他无端地看见了战争的残酷。
他甚至能从这个简短的剧情里看见这个人的一生。
有个孩子,家乡青山绿水梯田壮美,读了十年书,在宗族社学深受教谕喜爱,说将来这会是个举人公。
农活是他拿手好戏,种地插秧总是比别人干得又快又好,他聪明伶俐,总认为天生有才能、配得上更好的生活。
考科举那年,看重他的二大爷拿出棺材本,整个宗族凑出白银十四两送他考试,拿了个秀才回家,却没钱再去考举人。
他会书法、会画画、会写词能写诗,知道人生之艰难,也看过崇山峻岭之风采。
他不屑于当个跑堂的、算账的、教书的,喝醉了,梦想要在最近的府城外买上二顷地、盖起二进八间悬山顶的大房,憧憬着有一天成为人上人。
有一天他离开家乡出外闯荡,留着垂垂老矣的父母与青梅竹马的姑娘,说去投奔他处,混出名堂就回家。
他没能投奔到哪个大员身边做幕僚,最后加入帝国的后备军校,穿着有好几颗铜扣子的新军兵服,每天喝牛奶吃鸡蛋,二两的月俸享受着整个帝国最新的军士技术。
手腕粗的长矛刺断三根、负重奔袭跑坏了膝盖,就连停训休息那半年都把精造天下太平铳的铳管打弯两条,一斤装的虎蹲炮火药包一天能打空八包,练习炮术佛朗机炮都被打涨两门,火箭、掌心雷更是没完没了地放。
他不想在老家的府城买房了,将军说帝国在海外有大片未经开垦的土地,等他们出海退役,可以随便挑选一个地方,官府会给五百亩甚至更多的荒地。
带着这样的憧憬,他成为光荣的北洋骑兵,加入帝国最精锐的部队,为皇帝照临四方而战。
为此不惜在麻家港的隆冬蜷缩发抖、在常胜县的盛夏大汗淋漓,在白马河的泥泞中与敌对的西班牙人浴血厮杀。
终于,遥远大洋的另一边,帝国商人说有一片土地要归附大明,调令很快就下来,年轻的天之骄子乘着能买下整个城镇的巨大战舰,在大东洋的万顷波涛里被咸湿的海水溅了一身。
他来到普州、来到伦敦,这个比他家乡到北京还遥远十倍百倍的偏僻地方,打赢了一切所能打赢的战斗,最后因为仁慈放下端起的鸟铳。
死在一把从背后刺来的卑劣匕首上,没有棺木、没有草席,人们发现他时躺在丛生杂草里,价值数十两的装备无影无踪,腐坏的尸首被野狗与渡鸦蚕食。
他留在家乡的父亲收到消息后积劳成疾很快去世,母亲不能接受发了疯每天站在村口树下等孩子,青梅竹马的姑娘在第三年寻了人家,给一个和他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的富商做了小。
而他,只是东洋军府向朝廷年度报告中四位伤亡数字的其中之一,在十几个文件中出现,只有一个留下他的姓名,并在十几年之后被某个清理档案的吏员拿去烧掉。
应明并不觉得这样的剧情在这片土地上真的发生过,但他认为相似的事每天都在发生。
无非是一颗炮弹、一颗铅丸、一支弩箭、一杆长矛、一次冲撞、一场失败的手术,几个家庭、数十上百人数年如一日的培养,全部灰飞烟灭。
一名跟自己奋战的士兵,最终能留下什么?
他看不上的戏剧,突然就有了意义。
至少应明看见的《伦敦记》,能证明一个死去的士兵活过。
如果换个剧本,也许能证明许多死去的士兵曾经活过,他们会活在以后。
等他同时代的人都死了,也许他还活着,活在每个看过戏剧的人的记忆里。
应明不在乎英格兰百姓看了这部戏剧会想到什么,能不能感受到汤显祖处心积虑的解构都铎王室权力,即使这部戏剧像他原本所想象的那样,在战争的应用上只是一场无用功也没关系。
他是个盲从陈沐的人。
在陈沐的对外策略中从来没用过怀柔手段,低级军官出身的应明也不懂什么叫因地制宜,在他看来陈沐能为帝国掌控新大陆,他也一定能用同样手段掌控英格兰。
但对他来说这次前来观剧是值得的,让他明白一些比战争更为重要的东西。
就像陈沐推动的英雄志小说,这一次,应明要推动大明英雄戏剧的发展。
让他们与世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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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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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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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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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与世长存免费阅读.https://www.33yqxs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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